Study 2 出埃及記 3:1~4:17 (1.5.16)

Study 2 Exodus 3:1~4:17  (1.5.16)

研經題目:

1. 試思考神在燃燒的荊棘中顯現的事。在這個事件中,你如何概括神的本體和神的性格?

2. 摩西遲疑不願接受神的呼召,這種做法值得稱讚嗎?比較林後三5;羅十二3。神為什麼向他發怒?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1~4:31 摩西蒙召。這段經文的重點是摩西在燃燒著荊棘的地方蒙召(3:1~ 4:17),同時也敍述摩西從米甸返回埃及的相關事件:摩西平安地離開葉忒羅(4:18-20),上帝對摩西的提醒和進一步的指示(4:21-23),西坡拉保全摩西的性命(4:24-26),以及亞倫在摩西見以色列長老之前來到(4:27-31)。

3:1~4:17 燃燒的荊棘:摩西蒙召。在燃燒的荊棘中,上帝顯明祂自己、祂的應許,以及祂對摩西的旨意(3:1-22);祂透過摩西、也為了摩西彰顯祂的大能(4:1-17)。摩西蒙召,標誌著他開始擔當新的職分,做上帝和祂子民之間的中保。作者詳述這些事,目的之一是提醒以色列人,跟隨上帝就必須信守祂藉著摩西所啟示的聖約(20~23

3:1-22 摩西與燃燒著的荊棘。根據司提反的說法(見徒7:23、30),下一個事件發生在摩西大約80歲的時候(參出7:7),他在米甸住了大約40年。在這段時間裏,摩西沒有什麼變化;他仍然依靠他的岳父謀生,但似乎對他的遊牧生活方式相當滿意,不管它曾經是多麼的陌生。他顯然無意返回埃及,但隨著上帝將祂的計劃的下一階段付諸實施,這種情況即將改變(見創15:14)。(BTSB)

3:1 上帝的山,就是何烈山,摩西所到的山也叫 “西奈山”(見19:11)。通常認為,“何烈山” 是西奈山的另一個名稱,或是西奈山所在地區的名稱。此外,西奈山又名 “上帝的山,是因為上帝在這山上在燃燒著的荊棘中呼召摩西:摩西從米甸返回時,亞倫在這裏迎接他(4:27);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上帝在這山上與摩西見面,賜下律法(19章)。

3:2 在《舊約》中,凡有耶和華的使者出現的地方,我們從經文對祂言行的描述可以知道,祂不僅是使者或信使,也是與上帝密切相關的一位(如:創22:11-18)。在這裏,祂在火焰中向摩西顯現。在整卷《出埃及記》的描述中,這都是上帝同在的記號:在引領和保護以色列人的火柱和雲柱中(13:21-22),在西奈山上顯示上帝同在的神蹟中(19:18),以及在帳幕中(40:38),都有火焰出現。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上帝的使者保護他們(14:19);上帝應許,祂將在以色列人前面進入迦南地(23:20,33:2)。在3:4,上帝的這位使者被視為 “耶和華上帝”。

# 耶和華的使者(the angel of the Lord)的確切身份素來爭論不休。希伯來文也可譯為“耶和華的信使(messenger)”,這正是這位天使所扮演的角色。在整本《舊約》中,這位神秘人物即使不等同於耶和華本人,也被緊密地聯繫在一起。我們在第4節已經看到了這一點:“耶和華上帝見….”。很明顯,這兩者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繫。然而,最好不要把這兩個人物簡單地等同起來,我們應該在古代近東的背景下看到這一點,在那裏,信使通常代表發差遣者說話。我們在整本《舊約》的先知著作中都看到這種現象。當先知們把上帝的信息帶給以色列時,他們通常以第一人稱為上帝說話;例如,“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一國的民從遠方來攻擊你’”,而不是“耶和華說,祂必使一國的民從遠方來攻擊你”。簡單地將耶和華的使者與耶和華等同起來,往往會掩蓋一個明確的事實,即祂們在《舊約》中是作為兩個不同的人物出現的。如此,這兩者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被視為同一位,但祂們又與彼此不同。這種密切的關係使許多人認為,耶和華的使者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在《舊約》裏的顯現。這個概念值得考慮。不說別的,從神學的角度來看,這肯定是真確的。《舊約》中耶和華的使者/天使,與耶和華自己之間的密切關係這一概念在基督身上得到了充分的體現,祂既與父合一,又作為三位一體的第二位格與父不同。然而,這並不是說耶和華的使者是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的顯現。相反,耶和華的使者預示著基督,就像摩西、祭司或獻祭制度一樣(見來3:1-6,8:1~10:18)。歸根結底,耶和華的使者在上帝對祂的子民的自我啟示中仍然是一個奧秘而突出的人物,祂的作用最終在基督裏得到了實現。(Peter Enns, Exodus, the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Zondervan, p. 96)

3:5 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上帝先給摩西指示,接著說明原因,強調就是因為祂所站之地的緣故,才不許他近前來。那地方原本極其平凡,這就說明那地之所以是聖地,不是因為它有什麼特別之處,而僅僅是因為上帝在那裏。這是本書的一個典型主題:上帝是聖潔的,是祂使或宣告某地、某人成為聖潔。換言之,只有某地或某人與上帝有正確的關係,才能被理解為或被看作是聖潔的。以色列人準備攻打耶利哥城時,摩西的繼任者約書亞遇到 “耶和華軍隊的元帥” 時,也得到相同的指示(見書5:13-15)。

3:6 雖然摩西離開他的埃及家庭流亡在外(2:15),又不被自己的希伯來同胞接納(2:14),但是上帝顯明祂自己是你父親的上帝,並且清楚表明摩西的身份是亞伯拉罕後裔,因而是屬於上帝聖約的子民(見2:23-25)。耶穌也引用了這節經文(太22:32),證實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仍然活著。

3:7-9 上帝告訴摩西,祂深知以色列人的困苦(……看見了、聽見了、原知道;另見2:23-25)。上帝稱這些希伯來奴隸為我的百姓(另見3:10),表明祂信守聖約的應許,並與他們認同。這也是上帝將要指示摩西在法老面說的話(如:5:1)。

3:11-12 我是什麼人……?摩西最初的問題無疑是合理的,上帝也沒有責備他(11節)。然而,上帝沒有就摩西所提的問題回答他,而是說:“我必與你同在。” 這表明,摩西要完成呼召,必須有上帝的同在(12節)。每當《舊約》說上帝與人 “同在” 時,強調的是上帝的大能使人能完成呼召(參4:12;創26:3)。上帝也應許,祂對摩西說話的地方必會成為證據,使摩西確信是上帝呼召了他,因為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之後,他們必在這山上事奉上帝(見3:1)。

3:13 他叫什麼名字?以色列人在信仰多神論和泛神論的埃及文化中生活,所以必須知道獨一真神的身份(你們祖宗的上帝)。此外,在古代文化中,知道某人的名字就是知道有關那人的非常重要的資料。摩西顯然不熟悉上帝的名字,但這並不表示在摩西之前的希伯來人不知道上帝的名字(見創4:26,9:26,12:8,26:25,28:16,30:27等,參3:15)。這可能意味著,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幾個世紀中,此名字已失傳或停用,或者在此之前,它還沒有被廣泛使用或充分理解(見6:2-8注,6:3-8注)。

3: 13 他叫什麼名字?從上下文來看,這裏的利害關係遠比僅僅知道神的名字要大得多,即使這個名字在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期間可能已經被廢棄了。畢竟,僅僅知道神的名字並不能證明神的顯現,更不能證明神差遣摩西去做這個差事。更有問題的是,上帝在此之前都沒有向任何人透露過祂的名字(見6:2-8注)。除了難以解釋創世記中所有“耶和華”(希伯來語YHWH)的顯現(如創4:26,9:26,12:8,22:14,26:25,28:16,30:27)之外,這也無法解釋摩西如何通過以一個迄今未知的神靈的名義顯現來證明他的先知資格。但是,我們又該如何看待摩西的問題呢?答案可能在所使用的問句中找到。摩西問的是:“什麼……?”,而不是慣常的用語 “誰……?”(參看士13:17),他可能是在詢問上帝的品格,而不僅僅是祂的名字或稱號(參尼9:10;見3:14注)。在古代文化中,名字傳達了基本的信息,不僅僅是一種識別的手段,這進一步表明了這一點。這樣理解,無論摩西和他的以色列同胞是否熟悉上帝的名字,兩人所要求的都是關於這位向摩西顯現的上帝的進一步信息。(BTSB)

3:14 我是自有永有的(原文直譯:我就是我是;英語 I am who l am)上帝回答了摩西的問題(13節,“[你]叫什麼名字?”),揭示祂的名字是 “耶和華”(希伯來原文YHWH,一般認為其發音是Yahweh,中文可音譯為 “雅巍”)。在希伯來原文中,這節經文出現了三次 “我是”(英語I am),希伯來文動詞hayah(“是”)的各種形式:全部都與上帝的聖名(見3:15注)有關。有些學者認為 “耶和華” 這個聖名表達了許多意思,這些意思都很相近:(1) 上帝是自有自存的,祂不需要依賴任何事物而存在;(2) 上帝創造和維繫萬物;(3) 上帝的本質和性情永不改變,因此祂永恆不變(如:來13:8  “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4)  上帝的存在是永恆的。這些對上帝的理解都是正確的,但這段經文的重點是,上帝應許與摩西和祂的子民同在。譯作 “我是” 的希伯來原文 ’ehyen,也可以理解和翻譯為 “我將是”(英語 I will be)。根據上文3:12 (“我必與你同在”,“耶和華” 這個名字也明確地提醒上帝的子民,上帝賜下應許,也必定會幫助他們完成呼召。在這種情況下,上帝向摩西所啟示的名字,表達了上帝至關重要的一些屬性和性情。在《舊約》中,名字(特別是神明的名字)不只是一個稱呼,也真正代表那神明的本質,上帝啟示祂的名字,表明以色列宗教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3:15 有些譯本(如《現代中文譯本》)把耶和華的希伯來文翻譯為 “上主”。這種做法可以追溯到主前3世紀的第一部希臘文譯本《七十子譯本》,它將 “耶和華” 譯作kyrios  “上主”。這主要是因為,古時猶太人在朗讀《聖經》遇到 “耶和華” 這個希伯來詞時,通常會念作希伯來文adonay (“主”)。希臘文《新約》譯本也廣泛採用這種譯法。《新約》稱基督為 “主”,這種譯法將《新約》中的基督等同於《舊約》中的上帝。當耶穌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原文直譯:在亞伯拉罕以前,我是;《和修》“還沒有亞伯拉罕,我就存在了”;約8:58使用了出3:14中的希臘詞彙),法利賽人就想用石頭打祂,因為他們認為耶穌自稱為向摩西顯現的上帝。(參《約翰福音》中的 “耶穌的‘我是’陳述”,頁1690。)古希伯來文原來只有輔音,沒有元音(今天《希伯來聖經》中的元音是主後6、7世紀才加上去的)。上帝的名字是由四個輔音字母所組成的,英文音譯是YHWH。“耶和華” 這譯詞源自英文Jehovah,這個英文字是將adonay的元音嵌入輔音YHWH中演變出來的。今天猶太人在朗讀《聖經》遇到YHWH時,都會讀作hashem  “那名”。

3:16-17 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長老,對他們說,摩西將來要擔當傳話人的角色,上帝要通過他向以色列人說話(見4:15-16,7:2,19:3、20:19-21,24:3,34:29-35)。在此,上帝第一次直接給他相關的指示。

3:18 對強大的埃及王來說,摩西以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的名提出要求看起來很荒謬。什麼樣的神明會選擇認同一個被奴役的民族,而且還敢向奴役他們的王提出要求?上帝原本可以吩咐摩西說出其他同樣可以代表祂的稱呼(如:耶和華,創造天地的上帝),但祂選擇這樣說,顯然是要向埃及人和以色列人表明:祂選擇認同與祂立約的民族,即使他們在所服役國家的人眼中,除了勞力就沒有什麼價值。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上帝要求法老讓祂的子民去敬拜祂,在降下十災期間,上帝也是這麼要求法老的:“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7:16,8:1、20,9:1、13,10:3)。這向以色列人表明,他們與上帝有立約的關係,聖約中的應許和聖約的目的使他們免於奴役,同時也向法老顯明,這種聖約關係要取代他對以色列人的要求。

3:19 上帝運用祂中的大能大力,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上帝在世上彰顯祂的大能,拯救祂的百姓,這個比喻在十災和整個出埃及的敍述中重複出現(見6:1,7:4,9:3,13:3)。使用 “手” 這個比喻可能是刻意諷刺法老,因為古埃及文獻描述法老的能力時,經常說他有強有力的手或手臂,可以摧毀敵人。

3:22 上帝告訴摩西,以色列人不僅將被帶離埃及,而且他們會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對摩西來說,這個描述肯定是不可想像的。在古代近東,只有勝利的軍隊才能掠奪他們擊敗的城鎮。上帝描述的情況是,以色列人不僅會從埃及——該地區最強大的國家——得到釋放,還會得到他們的戰利品,以色列各婦女(《和修》“每一個婦女”)只需向她的鄰舍索取即可。以色列人從埃及帶出去的部分貴重物品,後來用於建造帳幕(見35:4-9、20-29)。

4:1-17 這段經文記述上帝和摩西之間的對話,論到有關摩西將在以色列人和法老面前施行的神蹟。對話的開始和結束(2、17節)都明確提到摩西的,使這根杖成為關注的焦點。這根杖標誌著上帝必與摩西同在,並且上帝會透過摩西實現祂的應許。

4:3-9 這三個神蹟表明上帝的能力有多大,也預示未來十災的範圍有多廣:地上的生物(杖變為蛇),人(摩西的手長了大痳瘋),以及自然界(水變為血)。

4:3-4 杖變成蛇不是摩西平常會經歷到的事情,因此他最初的反應(摩西便跑開)是自然而合理的。然而,摩西拿住蛇的尾巴(4節)這個舉動按常理是愚蠢的,但由於這是上帝的指示,他這樣做不僅是明智的,也是忠誠的表現。

4:5 上帝說明,儘管這些神蹟是要讓以色列人信耶和華他們祖宗的上帝……摩西顯現了,但也是給摩西的一個印證。上帝親切地回答了他的問題,至此都沒有責備他。當然,摩西也有責任忠心做事,以回應上帝對以色列人的心意。

4:10-12 埃及術士為法老出謀獻策,他們自詡能言善辯,摩西說自己拙口笨舌(10節),如果他要向法老及其臣下說話,那麼他這樣顧慮是必要的。然而,正如上帝使摩西的手長大痳瘋,之後又使他的手復原那樣,上帝既能在受造物上做工,也能透過受造物做工,包括摩西的口(11-12節)。參耶利米的蒙召(耶1:4-10)。

4:14 上帝沒有因為摩西的種種提問責備他,而是做出回應,向摩西顯明他的位格和計劃。但在這裏,經文說耶和華向摩西發怒,作者是要指出摩西也有責任做上帝叫他做的事。儘管如此,上帝還是寬容摩西,讓亞倫作摩西的發言人,同時也繼續呼召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4:16 他要……說話,在上帝給摩西和亞倫的指示中,描述了先知的職責(見7:1-2),那就是要將上帝的啟示詳盡地說出來(見申18:18-22;撒上3:17-20)。在通常的情況下,先知是上帝信息的接收者和傳遞者,但在這裏,亞倫是摩西信息的接收者和傳遞者。當上帝說亞倫要以摩西當作上帝,他是呼召兩人各自忠心地做好與祂啟示相關的工作。摩西在他的成長環境中,可能熟悉一些做另一個人的 “口” 的人。在古埃及,有一個叫 “王的喉舌” 的官職,他的工作就是做法老(被視為 “神明”)和埃及百姓之間的橋樑,把法老的話原原本本地告訴百姓。

三1~四17 因上帝記念祂的盟約,故而揀選摩西作祂子民的拯救者。這段經文既表明摩西作為拯救者的不足,也表明呼召他的上帝的充足(參林後三4-6)。在回答摩西提出的每一個問題或反對意見時,上帝都耐心地展示了祂的同在、無限的充足和能力將如何與摩西同在。這就是關鍵所在:上帝在祂所揀選的僕人摩西身上、並透過摩西拯救了祂的子民。摩西的呼召是以順服的信心信靠主,相信上帝的大能將在摩西的軟弱中顯現出來(參林後十二9-10)。  
三2 耶和華的使者作為耶和華的信使經常出現在《舊約》中,祂是一個獨特的存有,但又與耶和華同在,看見祂就是看見上帝(創十六、十八章;廿二11-18;民廿二章;士六,十三章)。在《出埃及記》中,天使與雲柱和火柱同義(出十四19),是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前往應許之地的工具(廿三20、23;卅二34,卅三2)。雖然許多人認為這使者在《舊約》中的顯現是上帝之子道成肉身前的顯現(但見太一20、24,二13、19;耶和華的使者是在耶穌成孕後才顯現的),但至少可以說,祂預示了耶穌向祂子民啓示上帝的方式,祂是上帝差來的,但又與上帝同在。  
三2-4 在《聖經》中,火常常伴隨著上帝的自我啓示(創十五17;出十三21-22;十四24;十九18;廿四17;四十38;申四24;九3;來十二29)。它通常代表上帝的榮耀、聖潔和純淨(出三5)。作為榮耀和純潔的存在,上帝不能容忍不潔(約壹一5),而必須審判和吞噬不潔。荊棘被燒著的奇妙之處——-它之所以成為「大異象」——在於火沒有燒盡荊棘。因此,這幅描繪上帝對受造物的主權和祂與子民聖潔同在的畫面,也是祂的憐憫和恩典的寫照——上帝的火熱聖潔不會毀滅或吞噬祂啓示的對象。  
三11-12 上帝對摩西第一個反對意見的回答足以說明一切:「我必與你同在。」這遠不止是上帝的無所不在。相反,這是上帝與祂子民積極地、有力地同在,以拯救他們(參卅三14)。請牢記,上帝說:「我下來是要救他們….,故此,我要打發你」(三8、10)。上帝在摩西裏面,並藉著摩西來拯救祂的子民。耶穌,即上帝道成肉身,給門徒的祝福也為我們提供了同樣的信心:「看哪,我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我們的上帝,透過耶穌的聖靈,大有能力地與我們同在,引導、安慰和拯救我們。我們可以從這一現實中獲得安慰、信心和勇氣。  
三13-16 起名在《聖經》中非常重要。在伊甸園中,起名表明了對受造物的統治權(創一26-27,二19、23,三20),而且往往與盼望(創四1)、記憶(創卅五18)或預言(賽七14;太一21)有關。在起名的過程中,一個人的性格就會顯露出來。  
因此,摩西的問題極其重要:我要述說的這位上帝的名字、品格是什麼?上帝的回答似乎令人費解。但請注意,上帝的名字是如何逐漸顯明的:「我就是我」(出三14a;《和》我是自有永有的);「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三14b);「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我是=那自有的),你們祖宗的上帝』」(三15,16)。換句話說,這位向亞伯拉罕啓示自己並與他立約的永活的、有位格的上帝,就是現在要拯救祂子民的上帝。  
所有這一切都使耶穌自己使用這個神聖名字變得意義重大,這不僅體現在《約翰福音》中的七個「我是」(約六35;八12;十9、11;十一25;十四6;十五1),而且特別體現在祂對法利賽人所說的「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耶穌這樣說,是在宣稱自己就是與亞伯拉罕立約的那位永活、有位格的上帝,是向摩西啓示自己的那位上帝,也是現在要拯救祂子民的那位上帝。  
三19-20 上帝告訴摩西:「我知道若不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不會放你們走。」(《和修》)但這並不是單純的預知;相反,這種預知與上帝的總體目標有關——「我必伸手……,然後他才容你們去」。此外,上帝的目的不僅僅是打敗法老,而是「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第22節;十二36)。摩西本該有多麼大的信心,因為上帝已經告訴他將會發生什麼事!同樣,我們應該有多麼大的信心,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上帝是歷史的主宰。祂「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因為祂的主權目的主宰一切(賽四十六7-10)!  
四1-9 針對摩西反對以色列人「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第1節),上帝賜給他記號/神蹟(第8、9節)。這些神蹟是上帝話語的印證,也是上帝大能的寫照。作為印證,它們旨在說服以色列人「信耶和華……是向你顯現了」(第5節)。作為圖景,它們展示了上帝將如何在以色列人信靠祂時採取行動:作為至高無上的君王,祂將抓住埃及權力的尾巴(在蛇身上)。作為救贖主,祂將潔淨祂不潔的民族(在痳風病人的手上)。上帝俯就以色列人軟弱的能力,降下這些神蹟來堅固他們的心。
今天,祂在洗禮和主的晚餐的記號中繼續為我們做同樣的事,這些記號證實了祂的應許,為我們描繪了祂的好消息。(GTB)

2 thoughts on “Study 2 出埃及記 3:1~4:17 (1.5.16)

  1. 1. 試思考神在燃燒的荊棘中顯現的事。在這個事件中,你如何概括神的本體和神的性格?
    答:神藉著燃燒的荊棘顯明祂本體的榮耀,也藉著火焰顯明祂的同在。祂臨在之地就是聖地,因此祂要摩西脫鞋,這顯明上帝的聖潔。上帝介紹自己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祂聽見他們的哀聲,知道他們的痛苦,並要搭救他們,說明祂的信實守約,祂憐憫、看顧祂的百姓。摩西蒙上臉,怕見上帝,說明上帝是大而可畏的。
    2. 摩西遲疑不願接受神的呼召,這種做法值得稱讚嗎?比較林後三5;羅十二3。神為什麼向他發怒?
    答:摩西的遲疑說明他當時並不明白這個拯救行動是上帝自己要完成的,但上帝要透過他,與他同在,藉著他施行拯救,摩西只是中保,而不是要他承擔起所有的責任(參林後三5)。因此,他的遲疑雖然不值得稱讚,但可以理解。救恩完全出於耶和華,但上帝也藉著祂的僕人來施行拯救。因此,我們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這也讓我們不會背負過多的重擔。
    2Co 3:5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
    Rom 12:3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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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tudy 2 出埃及記 3:1~4:17 (1.5.16)
    燃燒的荊棘:摩西蒙召。

    1、试思考神在燃烧的荆棘中显现的事。在这个事件中,你如何概括神的本体和神的性格?
    神的本性:荣誉,大而可畏,自有永有。
    神的性格:圣洁,守约。

    2、摩西迟疑不願接受神的呼召,这种做法值得称赞吗?比较林后3:5;罗12:3。神为什么向他发怒?
    不值得称赞,因为一切都在神的手中,是上帝在做。。
    神向摩西发怒,因为摩西不想做神要他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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