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2 Exodus 17 (1.5.26)

研經題目:
1. 記載在本章中的這兩件事先後的順序有什麼重大意義呢?
2. 關於禱告的重要,以及教會生活和見證活動的關係,在這裏給我們什麼教導?神要以色列民在打敗亞瑪力人這件事上學習什麼進一步的功課呢(14~16節)?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7:1-7 在瑪撒和米利巴缺水。以色列人為了身體的需要,第三次向摩西發怨言(見15:24-25,16:2-3)。這次爭吵類似將在同一地點發生的另一些事件,並且摩西因此不得進入迦南(見民20:2-13)。
17:2 以色列人再次與摩西爭鬧,被摩西形容為膽敢試探耶和華(另見7節)。以色列人經歷了十災、過紅海,以及上帝供應水(15:25、27)和食物(16:13-14)之後,他們的心卻顯得像法老和埃及人那樣剛硬,詩95:7-9所描述的正是這些事情。
17:6 在何烈,見3:1注。我必在……磐石那裏站在你面前,上帝曾應許摩西:我必與你同在”(3:12):在這裏,上帝又一次實現這個應許。上帝的同在彰顯在雲柱中(見13:21-22),以保護摩西免受爭鬧的以色列人的傷害。上帝的同在也展示了上帝的大能,使以色列人心生懼怕和敬畏。當摩西服從上帝的命令擊打磐石,上帝就為祂的子民供水,這令人震驚地表明上帝信守祂供應子民的應許。因為上帝應許站 “在……磐石” 那裏,有些解經家認為,上帝的同在與磐石本身之間有密切的關係,他們把你要擊打磐石這命令,理解為上帝命令摩西擊打上帝自己。換言之,上帝自己就是從磐石中流出生命之水的源頭。在《新約》中,保羅說 “那磐石就是基督”(原文直譯:那磐石就是耶穌;林前10:4;見20:2-13注),很可能是基於這件事。(誠之:以色列民悖逆,未能信靠耶和華;磐石卻代替他們受擊打。)
17:7 以色列人通常以當地發生過的事件來給一個地方命名(瑪撒意為試探,米利巴意為爭鬧),作為給百姓的提醒(見詩95:7-9;參3:7~4:13)。
17:8-16 以色列人擊敗亞瑪力人。以色列人在利非訂安營(8節;參1節),被住在西奈半島北部的亞瑪力人攻擊,這是他們第一次面對戰事(創14:7;民13:29)。
17:9-13 這段經文突出了摩西的手(9、11、12節),表明以色列人必須銘記兩件事情:(1) 摩西蒙上帝揀選帶領以色列人,摩西的手與得勝的一方相關(11節);(2) 上帝通過摩西來拯救以色列人,摩西手裏拿的是上帝的杖(9節)就表達了這個意思,而摩西的手發沉(12節)則顯示他作為人的軟弱。
17:9 這裏第一次提到摩西的助手約書亞(見24:15,33:1),他是在曠野漂流期間對上帝忠心耿耿的少數幾個人之一(見民14:6-9、30);他將要接替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見申34:9;書1:1-9)。
17:14-16 經文沒有明確解釋上帝為何嚴厲地審判亞瑪力人。後來的申25:17-19提到這件事,說亞瑪力人 “並不敬畏上帝”,攻擊落在後面、因旅途而疲憊的以色列人。在掃羅和大衛的時期,亞瑪力人依然對以色列人構成威脅(撒上15:3)。有關類似事件的更詳細討論,見 “約書亞記導論:迦南人的滅亡”。
17:15 摩西築了一座壇,並為之命名,以紀念這次的勝利。耶和華是我旌旗,希伯來語中的“旌旗”,可能只是指一根杆子(如旗杆;民21:8-9)。這樣理解,這裏的祭壇可能更像一個方尖碑,象徵著上帝(由摩西的杖代表)在擊潰亞瑪力人中所扮演的角色。(BTSB)(誠之按:這個典故是指把杖舉起來作為標準和耶和華能力的見證。)
| 十七1-7 上帝的子民第三次向摩西和耶和華抱怨水和食物。這一次,不是上帝試探祂的子民,而是上帝的子民「試探耶和華」(第2、7節)。但上帝並沒有以審判祂的子民作為回應。相反,令人吃驚的是,祂的回應是為祂的子民接受審判。祂曉諭摩西:「我必在何烈的磐石那裏站在你面前,你要擊打磐石,從磐石裏必有水流出來,使百姓可以喝」(第6節)。上帝站在何烈/西奈——律法之地——面前;祂因上帝的子民沒有信靠和順服祂而被擊打;祂提供活水的江河,上帝的子民可以從中喝到活水(參約翰七38;啓廿二1)。 哥林多前書十章4節告訴我們,「那磐石就是基督」。對於那些質疑「主到底在不在我們中間?」的人來說,答案很明確,祂在——基督親自臨在,支持、拯救、賜福,並受了審判。 十七8~十八27 在這兩個場景中,我們發現摩西無法獨力完成他的職事。在與亞瑪力人的戰鬥中,摩西的祈求姿態是以色列人成功的必要條件,他需要別人提供一塊石頭讓他坐在上面,舉起他的手(十七12),並實際參加戰鬥(十七13)。在後來與葉忒羅的對話中,摩西被告知「你獨自一人辦理不了」(十八18);相反,判斷和詢問上帝的工作需要許多人的幫助,結果是,「你若這樣行,上帝也這樣吩咐你,你就能受得住,這百姓也都平平安安回他們的住處。」(十八23) 這種透過有信心的領袖的幫助來提供恩典的方式將繼續成為上帝為生活和職事所制定的模式。因此,在《新約》中,耶穌聚集了不同級別的門徒——三人、十二人、七十二人(太十1-4,十七1;路十1)。使徒們指派執事,在他們講道和禱告時去管理飯食(徒六1-7)。保羅和巴拿巴在他們工作的每個城市都指派了長老(徒十四23;多一5),他們在旅途中還帶上了傳道助手(徒十五23~十六5)。這應該如何影響我們對傳道職事的理解?這段經文是如何批判基督徒生活中的「單幹」方式的? 十七11-13 在這裏,我們發現了一個重要的功課:持續的禱告是順利爭戰的無形基礎。摩西站穩在禱告的位置上,高舉雙手(參提前二8)。當他以虔誠依賴的姿態「禱告」時,以色列人就得勝。而當他停止禱告時,以色列就搖擺不定。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也是如此(太廿六36-46)。在十字架上與黑暗勢力交戰之前,祂花了數個小時儆醒禱告。耶穌繼續為祂的子民代禱(來七25;羅八34),這是對信徒的鼓勵。祂的禱告加上我們自己的禱告,在屬靈爭戰的日子裏支撐著我們(弗六18)。(GTB) |
1. 記載在本章中的這兩件事先後的順序有什麼重大意義呢?
答:在戰勝埃及人和戰勝亞瑪力人之間,夾著以色列百姓的三次抱怨。在利非訂抱怨沒水喝,是第三次抱怨(前兩次記載在15:22-27,16:1-36)。在第三次抱怨後緊接著記載戰勝亞瑪力人,也許是表明上帝對以色列民的管教。但令人驚異的是,以色列民即使如此悖逆,上帝仍然信守祂的約,與以色列民同在,代表以色列人爭戰。摩西的杖就代表著上帝的權能,他們向摩西抱怨,其實是在向上帝抱怨,這是在藐視上帝、試探上帝——和埃及法老一樣。上帝就吩咐摩西用神的杖擊打磐石。摩西也用這個仗打敗敵人,這讓我們知道爭戰且得勝的是倚靠上帝,不是靠以色列人的刀劍。
2. 關於禱告的重要,以及教會生活和見證活動的關係,在這裏給我們什麼教導?神要以色列民在打敗亞瑪力人這件事上學習什麼進一步的功課呢(14~16節)?
答:這裏沒有明顯提到摩西的禱告,但傳統的解釋是摩西舉起耶和華的杖就代表著他祈求上帝大能的同在,因此是禱告的一種姿勢。按此理解,禱告就是我們支取上帝的能力的方法,當我們不禱告,我們的爭戰就會軟弱無力,敵人就會得勝。在打敗亞瑪力人這件事上,上帝要以色列民學到,上帝是在以色列民前面,為他們爭戰的。耶和華的“杖“是他們的“旌旗”(旗杆),當以色列民聚集在耶和華的大纛下,他們就會得勝仇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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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12 出埃及记 17 (1.5.26)
在玛撒和米利巴缺水。以色列人击败亚玛力人。
1、记载在本章中的这两件事先后的顺序有什么重大意义呢?
意义:摩西是蒙上帝拣选的领袖,上帝是通过摩西来拯救以色列民。
2、关于祷告的重要,以及教会生活和见证活动的关系,在这里给我们什么教导?神要以色列民在打败亚玛力人这件事上学习什么进一步的功课呢(14-16节)?
教导:祷告的重要:带下神的祝福;
一个在神的带领下的教会生活才会有好的见证。
学习进一步的功课:只有依靠神、顺服神才能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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