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7 箴言 10:1~11:13 (1.9.4)

Study 7 Proverbs 10:1~11:13  (1.9.4)

研經題目:

1. 在十2~6節中指出,在環境、心思、品性上蒙福有四個條件。它們是些什麼呢?

2. 依照雅三10看來,這裏對言語的運用:(a) 有什麼稱讚,(b) 又有什麼要避免的呢?

3. 人持守正直會得到什麼呢(十一1~13)?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0:1~22:16 所羅門的箴言。繼1~9章的長篇智慧詩之後,作者從這裏開始敍述單個格言或警句,也可稱作 “真正的箴言”。然而,單個箴言通常被編成一些小單元,以便讀者更加完整地理解特定主題(見 “導論:文學特徵”)。

10:1-5 這些箴言的目的,是鼓勵人正當地勞作,拒絕以不正當的手段獲利(2a節),或者偷懶而浪費財富(4-5節)。經文中說明了這麼做的理由:耶和華不使義人受饑俄。供給人的是上帝(3節),祂藉著公義,不僅救人脫離饑餓,而且也脫離死亡(2b節)。在這裏,父親教誨兒子要做智慧的人(1a、5a節),不要做愚昧(1b節)或可恥的人(5b節),整段經文鼓勵人按公義行事為人。建議讀者將1-5節視為一個段落,以免對其中某些經文斷章取義(見10:4注)。

10:1 這節經文呼應前幾章中,父親和母親(1:8)要兒子做智慧之子的訓誨,展開了10:1~22:16這一個大段落。它的作用是提示讀者,1:1~9:18中的教導,對正確地理解和運用後面的箴言至關重要。

10:4 要富足,參22a節。手的人是 “智慧人” 和 “義人” 的別稱(1、3節;見 “導論:《箴言》中的人物類型”。1-5節的上下文(參3節)表明,上帝賜給義人的勤奮,是祂供給他們物質需要的方法。6-32節的對比進一步表明,這裏所述的勤奮,是建基於 “敬畏耶和華”(27a節),並不僅僅是指滿足物質上的需要(16-17節)。古代以色列以自給自足的農業為基礎,在這樣的文化中,“富足” 的意思是有好的收成,能讓家人豐衣足食,並有田地傳給兒女,而不是指現代讀者可能會想到的奢華財富。此外,《箴言》有一組明確的優先次序,其中智慧遠遠勝過財富,而且物質財富少但行公義,勝過擁有財富卻不認識上帝和行事不公義(3:13-15,8:19,15:16-17,16:8、16,17:1)。

10:6-32 雖然6-32節分為幾個小段,但是這些經文作為一個整體,對比了義人惡人,以闡明智慧之子應當走 “公義”(2節)的路。這段經文以 “惡人的口” 開始(6、11節)和結束(32節),其中還包括含義相同的其他用詞(如:13a、18a、32a節的 “嘴” ; “口裏愚妄的” 直譯作 “愚妄的嘴唇”,8b、10b節)。作者經常使用與嘴有關的詞彙(唇、舌等),是因為這些詞與饑餓(或渴望)和言語相關聯:人的欲望和如何實現其欲望,都指向他們所走的道路。

10:6-11 對於只看到外在事實的觀察者來說,無論臨到義人的頭上的福祉,還是惡人的口中隱藏著的強暴,都未必明顯(6節)。但是,心中智慧(8a節)的人步步安穩(9a節),而走彎曲道(9b節)的愚妄(8b、10節)人必致傾倒(8b、10b節)。因此,義人的口說出對他和別人有益的言語(是生命的泉源,11a節),而惡人的口蒙蔽(《和修》“藏匿”)對別人和最終對愚妄人自己都有害處的事物(強暴,11b節)。1

10:10 以眼傳神的(《和修》“擠眉弄眼的”),大概描述人的某些動作暗示他正在撒謊。

10:12-18 這些經文構成一個段落,其中12節和18節都提到,都用了遮掩、隱藏(希伯來原文kasah);各句經文都與這個基本主題有關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經文的中心是關於財物貧乏的陳述(15節)。雖然財富可以代表力量,貧困可以導致毀滅,但是15節前後的經文(12-14節和16-18節)都加強了之前的呼籲,即要認識到,人所追求的東西以及所用的方法,要比他所擁有的東西更重要(見28:6,20)。欺騙掩蓋仇恨(10:18a),仇恨能挑起其他人的爭端(12a節),並給欺騙人的人帶來敗壞(14b、16b節)。相反,藉著順從尋求智慧(13a、14a、17a節)會產生使人與其他人和平相處的愛(12b節);這條道路通往生命(16、17a節)。

10:12 這裏描述惡人遮掩強暴(6b、11b節)或恨人(12a、18a節),為了達到自己有罪的目的而欺騙別人;然而,智慧人尋求別人的益處,甚至為此受到傷害也不計較。愛,能遮掩一切過錯(動詞 “遮掩” 的希伯來原文kasah,在6b、11b、18a節被譯為 “蒙蔽” 或 “隱藏”);比較太5:44、雅5:20和彼前4:8中的類似教導。

10:12 恨,一種將無辜的意圖誤解為不良動機的態度。挑啟爭端,由仇恨引發的分歧和不和;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事物之一(6:16-19)。 ,一種態度,珍視犯錯的人,把他當作要爭取的朋友,而不是要報復的敵人。 遮掩,為了保護犯錯的人,有愛心的一方為所有的錯誤蒙上一層幔子,無論有多少,有多壞(參雅5:20;彼前4:8)。然而,好友會互相糾正(參27:5-6;利19:17;加6:1),公開的懲戒可能是必要的(參5:14;太18:15-20;林前5:2)。(BTSB)

10:15 這則箴言勸人思考財物的益處與貧乏的破壞性後果。財富可以像堅城一樣,給人提供安全、朋友,保護人免遭災難;而貧困只會導致敗壞,因此人不應該因為懶惰或不切實際的空想而接受貧困。雖然財富有許多益處,但是人依靠財富而不依靠 “耶和華的名”(18:10-11)卻是錯誤的(正如《箴言》其他地方的教誨),因為 “不義之財毫無益處”(10:2)。

10:16 人賺得的勤勞(《和修》“報酬”)帶來正面的效益,因為它致生(《和修》“帶來生命”)。但是,惡人得到進項時,卻用在罪惡的事上,因此他們的所得致死(《和修》“用來犯罪”)。

10:19-21 這三則箴言對比義人的言語和愚昧人的言語,義人的言語明智而有益,愚昧人的言語顯露其隱藏的空虛(見18節)。

10:20 義人的言語寶貴,表明人進一步尋求那湧流出公義的泉源是明智的;惡人的言語則表明,他們的追求是徒勞的,因為惡人的心所值無幾

10:21 義人的口教養多人(“教養” 原文直譯:餵養),義人的行為產生的結果不僅使自己受益,也使別人受益。“口” 與言語和饑餓有關聯,如果這則箴言用這個詞一語雙關,那麼這裏的 “餵養”(見原文直譯)可能指物質上的供應(供應人吃的食物),也可能意指義人的話引領人走上生命之路(參17節中的對比)。

10:22 這節經文位於12-32節的中間,是關於財富的來源和性質的重要描述。如果是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另見4節),那麼人獲取財富的方式(如:4、15a節)必然受到公義行事的承諾所約束,並且總是表現出一種盼望,這盼望不是建基於物質,而是在於供應人的上帝(見23-30節)。不加上憂慮,上帝賜下物質上的祝福時,祂不是勉強賜下或者帶著詛咒,而是慷慨喜樂地賜予。

10:23-25 第19-21節對比兩種不同的言語,表明不同的內心狀態。義人的心以智慧,並且盼望這樣的道路通向永久根基,即被上帝永遠堅立。惡人的心以為行惡是微不足道的事,卻害這樣的道路所通往的必然結局。

10:26 是對齒和眼有刺激作用的最常見的東西。同樣地,懶惰無能、得過且過的人會激怒人,因為他們永遠靠不住。

10:27-30 這幾節經文反復對比義人的盼望惡人的指望,作用是強調:耶和華保守義人的結局,並使惡人的道路最終徒勞無益。

10:27 一般來說,敬畏耶和華使人日子加多(參9:11;詩61:6),因為上帝賜福他們(參申5:16)。惡人的年歲必被減少同樣也是一般規則,或是因為上帝審判惡人使其提早死去,或是因為惡人的罪惡生活方式常常既破壞身體健康,又奪去他們心靈的平安。

10:30 永不挪移不得住的宣告,表明這裏的不是指原來的聽眾(眾子)所在的地理位置,而是指公義的道路所通向的結局(參2:21-22注)。

10:31-32 這兩節經文重複描述義人的口(見11a節)和惡人的口(見6b、11b節)作為6-32節的框架,並以這個對比來結束本章。乖謬的舌顯明人心裏的狀態(見20節中相關的對比),而且它必被割斷的事實,表明惡人言語中所隱瞞的事物(強暴,6b、11b節;怨恨,18a節)由內而外地摧毀了他們。義人的口義人的嘴表明他們擁有一顆滋生智慧(《和修》“結出智慧”)的心,這顆心對他們和別人都是一個祝福(參11a、21a節)。

11:1-8 這些箴言主要論到財務保障和人身安全的問題。

11:1-4 惡人的資財不能救他們(4節),和惡人用來增加收入的詭詐的天平(1節),與公平的法碼(1節)和公義(4節)形成對比。同樣,致人滅亡的驕傲(2節)和乖僻(3節),與引導人度過人生艱難的謙遜態度(2節)和純正(3節)形成鮮明對比。可見,這些經文形成一個單元,第1節和第4節互為解釋,第2節和第3節互相平行,表明不值得為了眼前可能獲得的利益而放鬆公正的標準。

11:1 詭詐的天平是一種欺詐手段,通過改變刻度或砝碼來錯誤地顯示物品的重量。摩西五經教導人不要這樣做,因為這種做法違反了上帝的要求(見利19:35-36;參申25:13-16,那裏也稱這種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先知譴責這種不公正的行為,指出這在上帝的百姓中是不可容忍的(見結45:9-12;摩8:5;彌6:11);另參16:11,20:10、23對這個主題的進一步論述。

11:5-6 這兩節經文互相平行(完全人、正直人的義),強調這段經文的一個共同主題:義人的忠心引導他(3a、5a節)並拯救自己(見4b、6a、8a、9b節)脫離惡人的結局。第1節和20節重複出現的短語清楚表明:上帝拯救祂所喜悅的人,使祂所憎惡的人跌倒。

11:7-8 惡人一死,他以財富為代表的盼望指望就會成空,可能暗示他的財富是通過不公正的手段積累的。《箴言》對比這種盼望和義人的盼望(見10:28),藉此警告人不要被不義之財表面的安全感所愚弄,向那些敬畏上帝的人保證,他們追求智慧的道路所顯明的盼望絕不會落空(見23:18,24:14)。

11:9-12 這段經文涉及別人的不慎言談:不虔敬的人誹謗鄰舍(9節),藐視鄰舍的人毫無智慧(12節)。10-11節互相平行,關注點從個人擴展到。城邑因義人受益,卻因惡人受苦;要以合宜的態度對待義人和惡人。與典型的現代城市不同,這裏描述的城邑是一個小型社區,人們彼此熟悉,詆毀鄰居的人會使所有人都受苦。

11:9 義人卻因知識得救,有人認為這裏的 “知識” 特指瞭解實情,包括不虔敬的人設法用誹謗敗壞鄰舍,這種觀點可能是對的。然而在《箴言》中,“知識” 通常指認識上帝和祂的旨意,所以這句話也很可能是闡明:(理想化的)義人即使受到誹謗,也仍然知道如何正直地行事為人。

11:12 明哲人卻靜默不言,他不去散播自己知道、但對鄰舍有害的信息,因為他與鄰居住得那麼近。

11:13 這是9-12節的後記。往來傳舌的人不可靠,不要把私事告訴他們;相反,心中誠實的人知道何時應該保密。人應當審慎地選擇分享秘密的對象。

One thought on “Study 7 箴言 10:1~11:13 (1.9.4)

  1. 答:1. 這四個條件是:1) 持守公義(即守約,守耶和華的律法);2) 勤勞工作;3) 把握時機;4) 信靠耶和華(?)。這些是在舊的約下,上帝百姓蒙福的條件。
    2. 義人的口如泉源(11節),帶給人生命;他們說的話如同純銀(19節),有極高的價值;義人的口教養多人(21節),給人帶來益處;他們的口滋生智慧(31節),令人喜悅(32節)。我們應當避免惡人的口,因為從他們口裏出來的是強暴(6、11節)、愚妄(10、14節),會帶來傾倒(8、10節)、敗壞(14節)。他們也口出諂謗(19節),說乖謬的話(32節),這些都是我們應當避免的。
    3. 持守正直會指引他的路(3、5節),脫離患難(8節),並拯救自己(6、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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