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4 羅馬書 14 (1.10.12)

Study 24 Romans 14 (1.10.12)

研經題目:

1. 「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眾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管轄」(路德語)。1~12節關於基督徒的自由有什麼教訓呢?

2. 「基督徒是全然順服的眾人之僕,受任何人管轄」(路德語)。為了什麼理由,基督徒的自由應當受限制呢?在基督徒團體中,要不惜付一切代價保持的最重要的事情是哪些呢?

3. 如果我們懷疑一件事情是否可以做,我們是因為看見別的真基督徒去做便可以去做嗎?如果不能,為什麼不能呢?

注:

1. 1節。比較新英譯本(NEB):「要接納他,而不企圖解決所疑惑的事。」

2. 5節。無須假定保羅在這裏是想到每週的安息日,倒不如說是想到猶太人的那些神聖的節日。

3. 6節。這裏有一個重要的教訓,是與23節下的那個原則類似的,那就是說,如果我們在所做的事情上能感謝神,以它為神的恩賜來接受,這樣做就對,否則便是不對。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4:1~15:13 呼籲剛強的人和軟弱的人彼此接納。保羅討論一個具體的爭議,就是基督徒是否需要遵守猶太人的飲食條例。在神學上,保羅顯然站在信心 “剛強” 的人那邊,認為沒有必要遵守飲食條例,但保羅勸誡他們不要輕視或譭謗信心 “軟弱” 的人。

14:1-23 在這段經文中,保羅談到了基督徒群體中兩群人之間的緊張關係——信心剛強的人,他們能夠憑著清潔的良心將所有的食物和飲料視為在禮儀上是潔淨的;而信心軟弱的人,他們無法放棄對飲食條例的承諾,也無法不守安息日。保羅的信息勸勉羅馬基督徒不可論斷他們的同胞(14:1-12),並避免在行為上使他人在信心上跌倒(13-23節)。(FSB)

14:1 信心軟弱的,保羅的勸誡是針對信心剛強的人,因他們很容易與信心軟弱的人爭論。

14:2 剛強的人相信任何食物都可以吃,並按照自己的信念去做。注意,保羅沒有說軟弱的人禁戒食物是在展示他們的信心。軟弱的人只吃蔬菜,大概是為了避免吃到不潔淨的食物(參但1:8、10、12、16)。

14:3 剛強的人很容易會取笑軟弱的人,認為他們的良心太脆弱了;而軟弱的人傾向於論斷那些信心剛強的信徒,因後者認為什麼都可以吃。軟弱的信徒一定不可論斷剛強的信徒,因為上帝已經接納他們了。

14:4 這節經文可能是對信心軟弱的人說的。同為僕人,他們沒有資格論斷信心剛強的人。剛強的人或站穩或跌倒,都是上帝的事。因為上帝賜恩給他們,使他們不至於離棄信仰,所以在末日他們在上帝面前能站立得住。

14:5 軟弱的人認為某些日子比其他日子重要。根據當時的猶太背景(見14節),這裏看為最重要的日子當然是安息日。信心剛強的人卻認為日日都是一樣。這兩種觀點都是可以接受的,各人應當按著自己的良心去行。值得注意的是,對保羅而言,守安息日不再是具有約束力的承諾,而是關乎個人信念的事情。守安息日的誡命與出20:1-17中其餘的九誡不同,它像飲食和獻祭的條例那樣,屬於摩西之約中禮儀律法的一部分。這些條例對新的約下的信徒不再具有約束力(另見加4:10;西2:16-17)。然而,放下工作,有規律地作息仍是有智慧的;定期敬拜上帝是基督徒應當遵行的命令(來10:24-25;參徒20:7)。

14:6 人或要守某個特別的日子,或要禁戒某些食物,或不禁戒任何食物,重要的是,一切都要為主而做,都要感謝上帝

14:7-8 對於整個討論來說,最基本的事實是:基督徒的生命不屬於自己。無論是生是死,基督徒都屬於,只有主能審判他們。

14:10-12 剛強的人不應輕看軟弱的人;軟弱的人也不應論斷剛強的人,因為在末日人人都要站在上帝面前,接受祂的審判。賽45:23預言,在將來審判的日子,每個人都要向上帝說明(《和修》“交代”)自己的一生。雖然稱義只靠信心,但基督徒的行為會影響上帝對他們事奉的評價,以及他們將要得到的獎賞(參林前3:10-17;林後5:10)。

14:14 基督徒不再活在舊的約之下,因此保羅不再接受某些食物是不潔淨的觀念(參利11章;申14章)。但如果有人認為某些食物是不潔淨的,那麼對他來說那些食物就是不潔淨的。

14:15-17 剛強的人不應為了食物使軟弱的人憂愁,而應當為了軟弱的人有所克制。他們必須謹慎,以免敗壞弟兄姊妹的信心。如果剛強的人不以愛心行事,那麼福音的美善就可能會被誤認為是罪惡,因為他們對軟弱的人缺乏愛心,這與基督的愛相悖。上帝的國主要在乎聖靈所賜的公義和平喜樂,因此身體吃什麼喝什麼是次要的。

14:18-19 向軟弱的人表現愛心的人,是上帝所喜悅的;他們與眾不同,是基督無私的僕人。保羅呼籲所有基督徒都要造就別人,追求和睦

14:20-21 保羅力勸剛強的人不要因食物使軟弱的人跌倒,毀壞上帝在軟弱的人裏面所建造的工程。他使剛強的人確信,所有食物都是潔淨的(再次表明這裏是在討論猶太人的飲食條例)。剛強的人不會因為吃那些食物而被定罪,但是如果別人因他們的行為而跌倒和離開基督,那麼他們就有罪了。

14:22 這裏可能是在對剛強的人說話。你有信心,意即他們相信什麼都可以吃(參1-2、23節)。保羅不要求他們放棄自己的信念,而要求他們的行事方式不可使他人的信心受損,以致自己因此受到審判。

14:23 對於吃不潔淨的食物一事,人若有疑心(《和修》“疑惑”),就不該吃。事實上,信徒所做的一切若不是出於信心,就都是罪,因為人信靠上帝而行時,他們彰顯出來的信心能榮耀上帝(4:20),缺乏信心的人使上帝蒙羞。

One thought on “Study 24 羅馬書 14 (1.10.12)

  1. 1. 「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眾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管轄」(路德語)。1~12節關於基督徒的自由有什麼教訓呢?
    答:首先,路德曾說,能捆綁我良心的唯有聖經。其次,在聖經明確規定的事,以及按照必要與合理的推論所得出的結論之外的事,都是基督徒有自由可以按照自己良心的判斷來作抉擇的,例如14:1(所疑惑的事)、2(哪些食物是可吃的)、5(該守哪些節期)所舉的例子。(這些事被稱為 adiaphora,非關緊要只事。)第三,保羅在這裏所舉的,都是和摩西律法規定的禮儀律和飲食律有關的。當基督降臨,這些舊約律法就完成了它們的任務,即引導我們到基督那裏,因此也就廢止了,基督徒不必再受這些律法規條的約束。因此不可彼此論斷,各人心裏可以自行判斷,只要動機是為主作的,是出於感恩作的(12:6),不可論斷、輕看其他弟兄的決定(12:2),各人作的決定可以各自向上帝交賬(12:12)。
    2. 「基督徒是全然順服的眾人之僕,受任何人管轄」(路德語)。為了什麼理由,基督徒的自由應當受限制呢?在基督徒團體中,要不惜付一切代價保持的最重要的事情是哪些呢?
    答:為了愛心的理由(14:15),基督徒的自由應當受限制。為了不叫弟兄憂愁或跌倒,剛強的人可以限制自己的自由,因為若因這些無關緊要的事而叫弟兄跌倒,就與基督的愛相悖,違背了主的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在基督徒群體中,追求和睦,彼此建立德行(14:19)是必須不惜一切代價保持的。
    3. 如果我們懷疑一件事情是否可以做,我們是因為看見別的真基督徒去做便可以去做嗎?如果不能,為什麼不能呢?
    答:基督徒必須正確運用自己的判斷力,根據聖經來作決定,而不是人云亦云,隨波逐流。只有當這件事合乎聖經總體的教導,是“每個人在自己理性上確信不疑”的(14:5,參見《中文標準譯本》),我們才能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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