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4 2 Corinthians 3:1~4:6 (1.12.2)

研經題目:
我們可以覺察到那些強行闖入哥林多教會的不速之客(參引言),從他們攜帶的薦信上(比較徒十八27)占了許多便宜,而且可能明說或暗示,保羅顯然非常願意舉薦自己,而他卻沒有這種薦信(三1)。
1. 在三6~11中,將舊約和新約作一對比(參下面的注解)。試將新約在哪幾方面優於舊約,一一列舉出來。
2. 這段經文中保羅敘述他對於自己現在所做的工作的信心。他在:(a) 傳道的果效上,並 (b)在他所傳的福音性質上,得到那些可信賴的理由呢?參三1~5,四1~6。
注:
三6。「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保羅將在羅馬書七、八章中,所充分闡釋關於律法和福音的教訓,都濃縮在這幾個字裏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1-18 保羅新的約的職事,是聖靈的職事。在1:3~2:17,保羅為自己擁有正統的使徒身份辯護,理由是他所受的苦難使基督徒得安慰(1:3-11),並使世人認識上帝(2:14-17)。現在保羅以聖靈如何藉著他新的約的使徒職分來改變生命,再次為自己的使徒身份辯護。
3:1-18 保羅繼續為他的使徒事奉辯護,他說他不需要薦信來驗證他的職事(1-3節);相反,上帝驗證了他的職事(4-6節)。然後,保羅轉入了對他職事的新的約方面的討論,將摩西律法(或舊約)的職事與他的新約職事進行了比較(第 7-18 節)。(FSB)
3:1-6 聖靈彰顯在保羅的事奉中。在這段經文的開頭,保羅明確地指出,他作為使徒,奉召擔當聖靈助手的角色以實現新的約。
信徒表面(現世)的失敗 | 信徒實際(屬靈)的勝利 |
我們….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自己心裏也斷定是必死的。(1:8-9) | 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1:10) |
我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我心裏不安……。(2:12-13) | 感謝上帝!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2:14) |
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裏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4:8-10) | 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輕至暫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4:16-18) |
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12:7) | 祂(主)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12:9) |
3:1 保羅的兩次反問都應該得到否定的回答,因他自稱為使徒不是憑空吹噓(他不是舉薦自己),而是有聖靈和他受苦的事奉為證。關於本書信的 “舉薦” 這個主題,見以下經文注釋:4:2,5:12,6:4,10:12,10:17-18,12:11。
3:2-3 哥林多信徒生命的改變,是基督在他們身上做工的明確證據(他們是基督的信),證明傳福音給他們的保羅是真使徒(藉著我們修成的;原文直譯,藉著我們傳遞的)。舊的約是上帝寫在石版上的(見出24:12,31:18,32:15,34:1;申9:10)使徒的事奉是寫在心版上的。保羅將這兩者進行了對比,表明他的事奉應驗了結11:19和36:26。保羅 “寫” 在心版上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靈寫的。聖靈藉著保羅的事奉改變哥林多信徒的心,證實保羅的事奉在印證新的約。
3:4-6 服事的能力。保羅不承認有任何資格為實際上是上帝的工作邀功。他的資格和他的能力不是藉著自然的能力或個人的主動性,而是通過上帝賜下能力(林前15:9-10)。藉著大馬士革的呼召,上帝賜予並激勵保羅成為“新的約”的代理人(第6節;參林前11:25;耶31:31-34;可14:24),當時他成為基督“所揀選的器皿”,被聖靈充滿(徒9:15、17-19)。耶和華與以色列之間的舊的約的基礎是一個沒有生命的書面規條或字句,“約書”(出24:7),它宣布了死亡的判決(羅7:9-11;加3:10)。上帝與教會之間的新的約的基礎是一位動態的、無所不在的聖靈,它改變了生命(羅7:6;8:3-4)。在字句或書面律法無能為力的地方,聖靈大有能力,生發出聖潔的生活,使人們能夠滿足“律法的義”(羅8:4)。(BTSB)
3:5 和摩西一樣,保羅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上帝(《和修》“之所以配做是出於上帝”),而不是出於他自己(見2:16b-17注;另見出3:1~4:17;見本頁表)。舊約的先知蒙召,不是因為自己有什麼資格,而是出於上帝的恩典(見士6:11-24;賽6:1-8;耶1:4-10;結1:1~3:11):保羅成為使徒,也是如此。
3:6 保羅在前往大馬士革的路上蒙召,使他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和修》 “能配作新約的執事”;耶31:31-34),或如摩西在荊棘烈火前蒙召,成為舊的約的執事(見2:16b-17注)。“使徒” 指保羅帶著權柄的職分;“執事”(或 “僕人”,希臘原文diakonos)指保羅傳遞上帝話語,彰顯上帝臨在的職責。非使徒也可與保羅共同承擔這些職責(如4:1,5:18;林前3:5)。這裏是指保羅按照新的約的應許,成為聖靈的同工(助手),上帝藉此創造一群遵守祂聖約的子民(結36:26-27);換句話說,上帝將律法寫在他們的心上(耶31:33),赦免他們的罪(耶31:34;結38:25)。因此,新的約及其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原文直譯:不屬於儀文,而屬於靈:“儀文” 可理解為 “律法條文”),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原文直譯:儀文帶來死亡,靈卻賜予生命)。關於字句與聖靈的對比,見《新約》另外兩處出現這種對比的經文:羅2:29(“儀文” 與 “聖靈”)和7:6(“儀文” 與 “心靈”)。字句是叫人死,因為字句宣告了上帝的旨意,但沒有人遵守的能力,背約的人要面對上帝的審判。聖靈賜人生命,因為只有聖靈能改變人心,使上帝的百姓能遵守祂的命令。
3:7-18 新的約更大的榮光。這兩個約都伴隨著榮光,但新的約的榮光是如此優越,以至於舊的約的榮光與之相比就顯得微不足道了。本節有兩部分:(1) 7-11節對出埃及記34章29-30節進行了評論,關鍵術語“榮光”和“有榮光的”;(2) 12-18節對出埃及記34章33-35節進行了評論,關鍵術語是“大膽”和“帕子”。(BTSB)
3:7-11 保羅對出32~34章的解釋。有一些現代譯本(如《和修》和《英語標準譯本》)從第7節開始一個新的分段。在第3節和第56節,保羅對比了新的約與舊的約兩種不同的職事。為了論證這一點,保羅回顧以色列人拜金牛犢和上帝第二次頒賜律法的事件。
3:7-11 較小和較大的榮光。當摩西從西奈山下來,帶著上帝寫在上面的十條誡命的兩塊石版(出34:29-30)時,他的臉閃閃發光,“以色列人不能定睛地看[他的臉]”(7節)。如果像這樣的榮光伴隨著在帶來死亡和定罪人的執行方式下頒布的律法,那麼“稱義[聖靈]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9節)。如果太陽已經升起,月亮也不再顯得明亮。新的約具有“極大的榮耀”(10節),因為它更充分地揭示了上帝的性情。(BTSB)
3:7-9 摩西的事奉被描述為屬死的職事,不是因為律法本身有任何錯處。事實上,十誡是上帝親自用字刻在石頭上的(見3節;出31:18,32:16;申5:22),律法有其恒久的價值。但因為以色列人在舊的約下一直 “硬著頸項”(見出32:9,34:9),也因為誡命本身不能給人力量,使人遵行,所以誡命帶來的結果都是定罪(3:9)。上帝頒賜律法時伴隨著極強的榮光,以致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專注或直視)著他的臉。摩西的臉明亮地映照出上帝的榮光(見出34:29-35),眾人懼怕(出34:30),不敢看摩西,也可能是因為光太亮,刺痛他們的眼睛。保羅的論證似乎是:即使舊的約是暫時的,不能有效地改變人心,但它尚且如此榮耀,可見在新的約下,那屬靈的職事(《和修》“屬靈的事奉”)就更有榮光了,事實上,新的約的事奉是帶來稱義(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而不是 “定罪”(3:9);也帶來上帝能力的榮耀臨在,更新信徒。使他們 “榮上加榮”(18節);這樣,相比舊的約,新的約榮光就越發大了。
3:10-11 過去,舊的約是上帝彰顯自己臨在(榮光)的重要媒介,但現在新的約已經來到,舊的約就算不得有榮光了,因為上帝不再藉著這約啟示祂自己,甚至把這約的榮光廢掉(希臘原文katargeō)。新的約的榮光也比舊的約更強,因為新的約是長存、永恆的約,正存到將來的世代。
3:12-18 保羅將出32-34章應用在自己的處境中。如果保羅在新的約下靠著聖靈事奉,所帶來的是生命,而不是死亡的話,那麼為什麼保羅時期的大部分猶太人仍拒絕保羅的工作呢?以色列人拒絕保羅的信息,福音本身是否因此受到質疑呢?保羅將在下一個段落回答這些問題。
3:12 保羅充滿信心地期待(他的盼望),上帝在這更榮耀新的約的職事中,把聖靈澆灌下來,改變人心。作為舊的約的執事,摩西要將帕子蒙在臉上,相比之下,保羅所服事的是一個更美好的約,所以他能夠大膽說。
3:13 將帕子蒙在臉上是13-18節的主要概念,保羅現在詳述這個概念(見3:14~3:18注)。關於 “定睛看”,見3:7-9注。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和修》“……那逐漸褪色的榮光的結局”,參7節:“褪色” 原文直譯:消失),這是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的原因(出34:33、35),解經家對其中的含義有不同的理解,最有可能的解釋是,逐漸消失的榮光會使以色列人以為律法也會逐漸過去,甚至認為整個舊的約只是暫時有效的。
3:14-15 儘管保羅大膽講說,但以色列人自摩西時期已經心地剛硬(出32:9,33:3、5,34:9),直到今日仍是如此。保羅的描述與申29:4和賽29:10相吻合,這兩些經文解釋了為什麼以色列人歷來一再拒絕律法和先知(見尼9:16-31;詩106:6-39;結20:8-36;羅11:7-8等)。以保羅的角度看,當時的猶太人誦讀舊約的時候還是心地剛硬,這證明這帕子還沒有揭去。在這裏,保羅用摩西的帕子象徵以色列人心地剛硬。這帕子還是像在舊的約的時代那樣,沒有揭去,以致大部分以色列人無法明白摩西律法本身就是指向彌賽亞耶穌。
3:16 “帕子” 象徵人因為心裏剛硬,以致與上帝隔絕,不認識上帝。正如摩西無需蒙上帕子,就能進到上帝面前(出34:34),當人憑著信心歸向主,那塊帕子就被除去了。
3:17 主就是那靈,解經家對這句簡潔但很難懂的話,有不同的解釋:(1) 可能保羅是說,基督和聖靈(雖然兩者有不同的位格)在基督徒的生命中共同發揮作用,主(基督)通過聖靈的工作臨到我們。(2) 根據16節提及的出34:34(“摩西進到耶和華面前與他說話”),這裏的 “主” 是指舊約中的耶和華,就是上帝自己,沒有指明是聖父、聖子或聖靈。即此理解,保羅是說《舊約》中的耶和華不僅是聖父和聖子,也是聖靈。無論如何,保羅的重點應該是,基督徒在新的約中經歷聖靈的工作(3:3-8),這與摩西在舊的約中經歷耶和華相似;就是說,在新的約中,聖靈除去人心硬的帕子,使人得以自由(12-15節)。保羅在他的書信中通常區分基督和聖靈(如他在後半節經文說主的靈),這裏也是如此。此外,我們不應該認為保羅在此教導三位一體的聖父、聖子,聖靈是同一個位格,這是異端形態論的觀點;這個異端認為,三位一體中的三位只是在形態或表現方式上有區別,並不是有三個不同位格。保羅是強調,三位一體真神的三個位格合一,有相同的心意。那裏就得以自由,雖然經文沒有具體說明這句話的意思,但很可能是指基督徒領受了救恩和經歷聖靈同在後所得到的諸般自由,包括:不被定罪,脫離罪咎、死亡,舊的約,領悟福音真理,以及進入上帝慈愛的同在。
3:18 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看見” 希臘原文是katoptrizō,可解作注意、反映或照鏡子,這三種解釋都得到解經家的採納。但根據上下文,這個詞似乎未必與鏡子有關,“注意” 可能更符合除去帕子,能夠看到上帝榮光的含義,也符合與不信的猶太人視線仍被帕子遮蔽的對比(見3:14-15注)。保羅繼續對比所有基督徒(我們眾人)與摩西,他以摩西在出34:34中的經歷,作為理解基督徒的經歷的關鍵所在。信徒藉著聖靈的工作看見主,被改變成(成聖的過程,不是瞬間的改變)上帝的形狀(《和修》“形像”;見創1:26-27;林後4:4,5:17;另見約壹3:2)。上帝的 “形象” 在始祖墮落時被扭曲了,它包括人像上帝的方方面面,例如品格,真知識,上帝所賜的許多能力和治理受造物(參創1:26-28)。人要依靠創造和賞賜萬物的上帝,才能活出上帝的形像(見林前4:7)。
4:1~6:13 保羅在事奉中得到鼓勵。保羅解釋為什麼他作為基督的使徒,歷經苦難卻能在事奉上不喪膽(4:1、16,5:6)。接著,他進一步解釋(5:11~6:2)和證明(6:3-13),新的約的職事有哪些特性,以及所傳的信息是什麼。
4:1-18 現今的軟弱與復活的生命。本章包含五個主要的主題:黑暗中的光(3-6節),軟弱中的力量(7-9節),死亡中的生命(10-12節),信心導致說話(13-14節),以及藉著痛苦獲得的榮耀(16-18節)。反語和悖論在保羅的書信中很常見。(BTSB)
4:1-6 新的約帶來了新的創造。雖然有人拒絕保羅所傳的福音,但他在事奉上不喪膽,因為上帝藉著他的事奉,在這個墮落的世界中開始了新的創造。
4:1-6 保羅繼續為他的職事辯護(2:17~7:4)。在上一段經文中,保羅著重介紹了新的約的榮耀,尤其是與舊的約相比(3:7-18)。在這裏,他聲稱自己已經公開宣講了神的真理(1-2節),並解釋說,如果他的信息是隱藏的,那是因為撒旦蒙蔽了不信的人(3-4節)。保羅肯定他不是在宣傳自己,而是在宣揚基督耶穌為主(5節)。(FSB)
4:1-6 福音帶來的光。儘管不信的人對福音的光仍然視而不見,但上帝使那光照明信徒的心。(BTSB)
4:2 保羅不是為了金錢而事奉(2:17),也不渴望得到人的肯定(加1:10),所以他拒絕藉著刪減或更改福音的內容,謬講(《和修》“曲解”;這個詞也指酒商在酒中摻水,把酒稀釋)上帝的道理,迎合人的喜好(參提後4:3)。相反,保羅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上帝(祂是審判者)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參2:17,7:12,12:19)。這表明他並非只向一個經挑選的內部小團體,傳講一個 “秘密” 或隱秘的福音。在這封信中,保羅三次拒絕用外證舉薦自己(見3:1,5:12,10:18),卻三次以自己的品行舉薦自己,但每一次都將此歸因於上帝的憐憫(4:2,6:4,12:11)。
4:3-5 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指人因為心地剛硬,以致與上帝隔絕,無法認識到耶穌就是彌賽亞(見3:12-15)。這世界的神指撒但。基督榮耀福音的光……基督本是上帝的像,福音顯明,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如何使上帝的百姓得以進到祂面前,並因此被改變,而不是被毀滅(見3:18)。保羅既傳講福音,也活出福音(見林前2:1-5)。他不僅傳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就是主(福音),也在服事聽道的人的過程中,活出福音的樣式。保羅像基督親自作 “奴僕” 滿足祂百姓的需要那樣,身體力行地活出福音。保羅的態度和行為與反對他的人形成對比,另見11:4。
4:6 保羅借用創1:3上帝創造光的圖畫,把人歸主描繪為在墮落世界中全新創造的開始。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認識基督的榮耀(4:4),就是遇見上帝那改變生命的榮耀。
4:6 在第二次創造中,與第一次創造一樣,上帝驅散了黑暗,創造了光明。在第一次創造中,它是位格性的話語:“要有光”(創1:3);而在第二次創造中,它是位格性的行動:“上帝……使祂的光照在我們心裏”(BTSB)
1. 在三6~11中,將舊約和新約作一對比(參下面的注解)。試將新約在哪幾方面優於舊約,一一列舉出來。
答:舊的約是屬死的職事(3:7)、定罪的職事(3:9)、較小的榮光、廢掉(短暫)的(3:11);新的約是屬靈的職事(3:8)、稱義的職事(3:9)、極大的榮光(3:10)、長存的(3:11)。新約優於舊約是因為:1) 舊約是刻在石版上,而新約是刻在心版上(3:3)——因此,新的約有聖靈直接、普遍的內住(參耶31:34),而在舊的約裏,聖靈的工作不是普遍的;2) 舊約是屬死的職事,揭發罪惡,定人的罪,但無力拯救人,只能叫人死;但新約是屬靈的職事,可以拯救人,賜人生命(3:7;另參3:6b 字句是叫人死;聖靈是叫人活);3) 新的約是稱義的職事,對比舊約是定罪的職事(3:9)。4) 新的約比舊的約更有榮光;新約的榮光是永恆的,舊約的榮光是短暫、暫時的(3:10-11)。
2. 這段經文中保羅敘述他對於自己現在所做的工作的信心。他從:(a) 傳道的果效,並 (b)在他所傳的福音性質上,找到哪些理由可以讓他充滿信心呢?參三1~5,四1~6。
答:a) 哥林多信徒生命的改變可以讓保羅充滿自信,他們是“基督的信”(基督在他們身上工作的證明),也成了保羅的“薦信”(3:3)。b) 保羅所傳的沒有摻水的“神的道理”,將“真理”表明出來(4:2),他所傳的是基督耶穌是主(4:5)。他自信的來源是“耶穌基督本是神的像”(4:4),而且上帝榮耀的光已經藉著他所傳的道,照在信徒心裏,使他們得知顯在耶穌基督面上的那榮光(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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