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 10~16 Study 20~35
馬可福音10~16 ,共16課
□Study 20 Mark 10:1~16 (2.4.20)

研經題目:
1. 1~12節。耶穌對於離婚有什麼教訓?而祂的教訓是根據哪些理由?
2. 13~16節。無疑地,門徒在這裏是設法保護他們的主,免得祂受到不必要的侵擾;那麼,基督為何這麼生氣呢?在哪些方面我也有蒙蔽基督的危險,使那些想尋找祂的人看不見祂呢?
3. 15節。「承受神國……像小孩子」,這話是什麼意思呢?為什麼這是如此必要呢?比較太十八2~4。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0:1-52 論作門徒:離婚、財富和謙卑。在與反對者辯論和與門徒討論的過程中,耶穌繼續教導祂的門徒。首先論到的是離婚的問題。其後,耶穌與青年財主相遇,告誡他財富會阻礙他進入上帝的國度。在耶穌第三次預言祂受死和復活(33-34節)後,是關於謙卑的教訓。耶穌確認自己捨命代死贖罪的使命,這是教訓的高潮(45節)。最後,耶穌在耶利哥城附近醫治了瞎子巴底買。
10:1-12 離婚。耶穌關於離婚的教導直接源於祂之前關於做眾人的僕人(見9:35和注釋)、歡迎最小的人(見9:37和注釋)、不使小子或自己跌倒(見9:42和9:42-50的注釋)以及保持和睦(見9:50和注釋)的指示。婚姻關係是人類社會的基礎(創1:27;2:24),婚姻關係是最重要的關係之一,這些教訓應該應用於此。(BTSB)
10:1 耶穌從那裏起身,耶穌從加利利起程前往耶路撒冷,那是祂最後的旅程(17、32、46節,11:1)。祂回到耶利哥北部地區,那是祂開始傳道的地方。祂繼續以照常教訓人作為傳道工作的中心。
耶穌最後一次往耶路撒冷(1567頁地圖)

約翰記載耶穌傳道期間曾到過耶路撒冷幾次,而馬太、馬可和路加卻只提到一次,就是耶穌榮耀地進入聖城,預備受死和復活的那一次。耶穌從迦百農出發,本想直接取道撒瑪利亞到耶路撒冷,但由於當地人拒絕接待祂(路9:51-56),祂只好繞道而行。耶穌可能曾向東渡過約旦河,再向南途徑比利亞,然後經過耶利哥前往耶路撒冷。
10:2 反對耶穌的法利賽人企圖試探祂(參8:11,12:15),又一次向耶穌提問,這次的問題是:休妻是否合法?他們想要指控耶穌是反對摩西律法的人(參太19:3注)。
10:4 休書,指申24:1-4關於離婚的規定。
10:5-6 摩西律法中關於離婚的條例(申24:1-3),不是上帝原來( “起初”)計劃的部分:摩西之所以設立這些條例,是因為你們的心硬(見太19:8注)。耶穌指出,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的關係。這關係的設立要追溯至上帝起初創造的時候所作的計劃(創1:27,2:24;出20:14)。
10:10-11 在屋裏,耶穌再次私下進一步教導門徒(參4:10,9:33)。凡休妻另娶的,本節與路16:18和太5:32,19:9不同,耶穌沒有包括“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這個例外的情況。這很可能是因為在猶太人、希臘人和羅馬人的文化中,姦淫都是離婚的正當理由,對此並沒有爭議或分歧,所以耶穌在這裏就不再詳細討論了。耶穌只對此作了一個概括性的評論,沒有涉及當時一般人的共識,因為此處引起爭論的是其他導致離婚的原因。關於離婚問題的詳細討論,見以下經文注釋:太5:31-32,19:6,19:8,19:9,19:10-12。
10: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這是福音書中僅此一次假定婦女也有首先提出離婚的權利。離婚是羅馬法律認可的一項權利(參林前7:10-11注)。
10:13-16 小孩子和耶穌。耶穌繼續在進入國度的基礎上進行教導,從而挑戰人類對“偉大”的貪愛,回到了 “小子”的主題(9:37、42)。因為上帝的國度屬於那些像沒有地位的孩子一樣來到耶穌面前的人(第14節),進入國度取決於像靠人生活的孩子一樣接受國度,作為一個完全不配得的禮物(第15節;參路17:10)。這與不能放下巨大財富的財主、遵行律法者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第17-31節)。(BTSB)
10:13-15 門徒認為小孩子令人煩擾,使人分心(參9:36-37,42),於是責備那些人。耶穌斷然地回應門徒。在耶穌看來,小孩子與成人同等重要,同樣值得去愛(參9:36-37,10:16)。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小孩子不是必然屬於上帝的國,而是必須像成年人一樣,來到耶穌面前,接受耶穌。
10:14 惱怒。門徒們似乎沒有聽過耶穌以前關於歡迎的教導(9:33-37)。上帝國。見1:15的注釋。屬於這樣的人(參《新譯本》)。由於“小孩子”被認為還沒有達到理解或遵守律法的年齡,耶穌還暗示,進入國度並不取決於遵守律法所帶來的義,而是取決於以謙卑的信任和完全的依賴來到祂面前(見3:31-35注;參10:17-31;加2:15-21)。(BTSB)
1. 1~12節。耶穌對於離婚有什麼教訓?而祂的教訓是根據哪些理由?
答:耶穌對離婚的教導是: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也就是反對離婚;並且教導說,休妻另娶的,或是離棄丈夫另嫁的,都是犯姦淫。理由是上帝的創造律例: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婚姻是上帝設立的,為了使人達成上帝賦予人類的使命,就是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讓全地充滿耶和華的榮耀。離婚會在某種程度上虧損這個使命。
2. 13~16節。無疑地,門徒在這裏是設法保護他們的主,免得祂受到不必要的侵擾;那麼,基督為何這麼生氣呢?在哪些方面我也有蒙蔽基督的危險,使那些想尋找祂的人看不見祂呢?
答:耶穌生氣的原因是門徒怕小孩打擾耶穌,因此不讓小孩接近耶穌,但這卻違背了天國的原則,因為小孩子也是天國的成員,有權利靠近他們的主,不讓他們靠近耶穌,等於剝奪了他們的特權。當我們沒有彰顯基督的憐憫慈愛,我們也有蒙蔽基督的危險。
3. 15節。「承受神國……像小孩子」,這話是什麼意思呢?為什麼這是如此必要呢?比較太十八2~4。
答:小孩子在當時是沒有社會地位的,但小孩有一顆謙卑、單純倚靠的心,因此上帝的國度屬於這樣的人(重點不是小孩子,而是像小孩這樣沒有社會地位,但謙卑倚靠上帝的人)。另外,小孩雖然沒有能力遵行律法,但遵行律法並不是承受上帝國的條件,因此耶穌特別利用這個機會教導門徒這個真理。
Mat 18:2-4 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 (3)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4) 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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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20 Mark 10:1~16 (2.4.20)
1. 1~12節。耶穌對於離婚有什麼教訓?而祂的教訓是根據哪些理由?
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在婚姻上联合。
摩西设立离婚的条例(申24:1~3),是为了限制因为人的心硬而随意地离婚,并保护因离婚处于弱势的女子,而不是神改变了祂起初设立男女以婚姻联合的美意。
关于离婚,耶稣基督指出离婚后再婚就是犯奸淫,不论要离婚的是男人或是女人,因此男女在维护婚姻的圣洁及离婚的主张上是平等的。
13~16節。無疑地,門徒在這裏是設法保護他們的主,免得祂受到不必要的侵擾;那麼,基督為何這麼生氣呢?在哪些方面我也有蒙蔽基督的危險,使那些想尋找祂的人看不見祂呢?
因为人不是凭年龄,性别,社会地位等社会属性获得来到耶稣基督的面前的权力,门徒阻止孩子们到耶稣面前,认为孩子吵闹不懂事,天国是大人谈论的正经事。他们此时还没有完全明白得救本乎神的恩典,这恩典孩子们也有份,所以耶稣为此恼怒。
我会以人的文化背景,受教育程度,生活经历预判对方不能领悟福音,然后不去向对方传讲或没什么耐心坚持,这都是顾念人的思想多过体贴神的心意。
15節。「承受神國……像小孩子」,這話是什麼意思呢?為什麼這是如此必要呢?比較太十八2~4。
要悔改,除去自身的骄傲,“反转”(太18:3),变成小孩子的样式,因为孩子一无所有,思想还未被世界浸染,也不能自夸遵守律法的自义…因此,像孩子一样卑微,怀着纯真的信赖,才能承受神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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