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5 2 Samuel 21 (2.8.14)

研經題目:
1. 為什麼掃羅消滅基遍人的企圖是錯誤的呢?大衛怎樣小心翼翼不犯同樣的錯誤呢?我們遵守我們的諾言嗎?比較詩十五4下。
2. 有一個條例,即被懸掛的人,須當日將其埋葬。設立這種條例是基於什麼理由?比較申廿一23;這裏的例外情形又作何解釋呢?
3. 偉人們與大衛畢生為難,大衛畢生直到生命最後一刻都受到非利士巨人的攪擾,這個事實有什麼重大的意義呢?
注:
19節。比較代上廿5。這裏似乎保存了更精確的原文。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1:1~24:25 結語。本書的最後四章是尾聲,共有六段經文,呈對稱形式排列:第一段講述旱災,最後一段講述瘟疫;第二和第五段講述大衛的勇士;中間的第三和第四段是大衛的詩篇。本書的其餘部分是按照時間順序來排列的,但這些經文不是這樣(注意21:1的模糊表達 “大衛年間”)。最後一段是高潮,描述了導致大衛購買一塊土地的事件,而所羅門將在這塊土地上建造聖殿。
21:1-14 饑荒和掃羅後代之死。上帝告訴大衛,掃羅對基遍人的惡行導致了饑荒,於是大衛命人處死掃羅的後代來贖罪。
21:1-14 掃羅在他統治時期的某個時候,試圖消滅與以色列人有約的基遍人(見書9)。在大衛時代(也許是在他職業生涯的早期;見撒下21:6和注釋),百姓經歷了一場與掃羅的罪有關的饑荒。大衛知道了饑荒的原因,就問基遍人如何賠償。他們要求殺死掃羅的七個後裔,大衛答應了他們的要求。(FSB)
21:1-14 基遍人的報復。當以色列人在約書亞領導下征服迦南地的過程中,基遍人欺哄以色列人與他們立約(書9:1-15)。雖然聖經中其他地方沒有記載,但掃羅因為“為以色列和猶大發熱心”(撒下21:2),殺了許多基遍人,破壞了這個已經存在了幾個世紀的盟約,這是有罪的。這就是以色列陷入三年饑荒的原因(第1節)。(BTSB)
21:1-2 書9章敍述了基遍人如何欺騙以色列人,使以色列人發誓保證基遍人的安全(書9:15)。掃羅因為發熱心,所以違背誓言殺死一些基遍人。《聖經》其他地方沒有記載這件事,但撒上22:16-19也顯示掃羅的冷酷無情(儘管說不上是為以色列發熱心)。
21:3-6 大衛問基遍人如何彌補掃羅對他們所犯的罪行,基遍人就要求大衛將掃羅的子孫七人交給他們處死。這顯然忽視了申24:16的命令:“不可因父殺子”。上帝為什麼允許這件事發生,有幾種解釋:(1) 這七人是掃羅殺基遍人時的同夥。但經文完全沒有這種意思,而且掃羅死時,即使是米甲的姐姐米拉的長子,也不大可能超過十歲,因為米拉結婚時(撒上18:19),大衛必定已經快到青年,並且掃羅死時(5:4),大衛還沒超過30歲;另見4:2-3注。(2) 一種比較合理的解釋是,上帝是為了掃羅所行的一些惡事而懲罰掃羅家;這與其他經文顯示的模式一致,即人(尤其是君王)犯了嚴重的罪,會導致他的後代也受到懲罰(參出20:5;撒上2:33-34,3:13-14;王上14:10-11;王下9:7-9)。(3) 處死這七人是過於嚴苛的懲罰,因為上帝雖然告訴大衛說,掃羅的罪行導致了饑荒(21:1),但祂並沒有要大衛去處死任何人。在這種情況下,基遍人提出的解決方案太具報復性,而經文暗示,賠款(見4節)和歸還土地(見5節)可能已經足夠了。無論如何,作者從未表示上帝贊同大衛的做法,因此大衛這樣做可能只是根據普遍看法或基遍人的要求,而不是根據上帝的命令(見13:21注;16:1-4注)。饑荒的解除(21:14)表明,這個代價足夠大了(而且實際上是綽綽有餘了);饑荒結束也是上帝對大衛的回應,因為大衛得體地處理了這些被殺之人的骸骨,以及掃羅和約拿單的骸骨。
21:7-8 作者記載交給基遍人的掃羅後代名單。利斯巴(掃羅的妃子,見3:7)的兒子米非波設,與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不是同一人,後者倖免於難。同樣,五個被吊死之人的祖父巴西萊,也不是19:31-40中的巴西萊。關於米甲的姐姐米拉嫁給亞得列,見撒上18:19。
21:9 動手割大麥的時候是4月。
21:10-14 利斯巴是兩個被基遍人吊死之人的母親,她保護兒子的屍體不被鳥和野生動物糟蹋(參撒上17:44、46;詩79:2)。根據申21:22-23那些被吊死之人的屍體應該在同一天埋葬(見書8:29)。直到天降雨在屍身上的時候,可能意指 “直到天應該降雨在屍身上的時候” 。可能事先已經決定,要到天降雨、饑荒停止的時候,才埋葬他們。這表明,當大衛聽見利斯巴所做的事情時,他就比原計劃提前埋葬了他們,然後上帝大概藉著降雨回應了他(21:14)。大衛也將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搬了來(見撒上31:12-13),並且很可能把兩人的骸骨埋在掃羅家剛剛被殺的七人旁邊。掃羅顯然是基比亞人(撒上11:4),但他的家族可能最初來自便雅憫人的小鎮洗拉(書18:28)。
21:15-22 攻打非利士巨人。這段經文講述大衛的僕人四次攻打非利士巨人。“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打仗”(原文直譯:非利士人又與以色列人打仗),表明這段經文摘自某份關於大衛戰事的文獻。
21:15-22 非利士人在敍述中長時間缺席之後,現在再次出現(見撒下8:1及注釋)。在本節中,大衛的四個偉大的戰士打敗了非利士人的四個戰士。(FSB)
21:16 偉人(《和修》“巨人族” ;希伯來原文rapah)通常認為是指利乏音人,他們在以色列人攻佔迦南之前就住在那裏,是一個古老民族(如:創14:5,15:20;申2:10-11、20-21,3:11;書12:4,13:12,17:15)。
21:19 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因為撒上17章記載大衛殺了迦特人歌利亞(“迦特人” 指來自迦特的人),所以這句話引起各種不同的看法。(1) 有些人說,伊勒哈難的作為後來歸於大衛,或者被大衛殺死的人後來才被賦予 “歌利亞” 這個名字,但這種解釋否認了撒上17章的真實性。(2) 有些人根據代上20:5的平行經文認為,這節經文漏抄了 “歌利亞” 後面 “的兄弟拉哈米” ;考慮到在確定《撒母耳記》的原文時所遇到的一些挑戰(見 “撒母耳記導論:文本”),這顯然是一種可能性。(3) 另一種見解是,這些經文指的是兩個人,他們都叫歌利亞,因為《舊約》中有很多人同名,所以這也是一種可能性。(4) 最後一種見解類似第三種解釋,即 “歌利亞” 是一個普通名詞,希伯來原文意思是 “巨人”,正如 “亞吉”(撒上21:10,27:2)可能是非利士統治者的頭銜或普通名詞(就像 “法老” 是埃及王的稱謂,而不是名字)。因此,說大衛和伊勒哈難都殺死了 “歌利亞” 是不衝突的。“歌利亞” 這個名字可以追溯到非閃族人的安納托利亞文名字Walwatta,在一份早期的非利士銘文中也發現了這個名字。
21:21 約拿單可能就是大衛30個勇士之一的約拿單(23:32)。示米亞是大衛的三哥。在撒上16:9,17:13;撒下13:3和代上2:13,他的名字以各種形式出現。
1. 為什麼掃羅消滅基遍人的企圖是錯誤的呢?大衛怎樣小心翼翼不犯同樣的錯誤呢?我們遵守我們的諾言嗎?比較詩十五4下。
答:基遍人曾經誆騙以色列與他們立約,不把他們當迦南人那樣消滅(書9:1-15)。以色列人既然與他們立約,就當信守這約。然而,掃羅“卻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發熱心”,想要殺滅他們,因而引發了三年饑荒。大衛為了彌補掃羅的過錯,就答應了基遍人的要求,將掃羅的七個子孫交給他們處決。大衛在執行這個彌補措施中,小心翼翼地避免他違背與掃羅和約拿單立的約,保護了米非波設,也精心收斂安葬掃羅、約拿單,和這七個後裔的遺體。對於我們與他人立的立約,我們當信守承諾,即使自己吃虧也不更改(詩15:4下),這是基督徒應當操練的美德。
2. 有一個條例,即被懸掛的人,須當日將其埋葬。設立這種條例是基於什麼理由?比較申廿一23;這裏的例外情形又作何解釋呢?
答:摩西律法規定,掛在木頭示眾上的尸首必須在當日埋葬,以免污穢的死尸玷污了耶和華賜給以色列民的應許地(申21:22-23)。這裏的例外也許是因為基遍人要報復掃羅家,就不按摩西律法安葬屍體,以至於利斯巴必須晝夜看顧屍體,防止雀鳥走獸的糟蹋。
3. 大衛畢生直到生命最後一刻都受到非利士巨人的攪擾,這個事實有什麼重大意義呢?
答:年幼的大衛曾擊殺非利士人巨人歌利亞而一戰成名(撒上17~18章)。大衛受膏作全以色列的王,非利士人感受到威脅,就出來尋索大衛,大衛在耶和華的幫助下,打敗非利士人,直攻到他們的大本營,徹底消滅了他們的勢力(撒下5:17-25)。大衛年老,因常年與非利士人爭戰而“疲乏”(21:15),因此在非利士巨人以實比諾面前很脆弱。亞比篩殺死了非利士巨人,解救了大衛。大衛有需要時,洗魯雅的兒子們總是出手相救。大衛一生受非利士人的攪擾,說明上帝對他的管教;也說明大衛是軟弱的,是需要幫助的。
Psa 15:4 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
Deu 21:23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
1Ch 20:5 又與非利士人打仗。睚珥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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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15 2 Samuel 21
1. 為什麼掃羅消滅基遍人的企圖是錯誤的呢?
大衛怎樣小心翼翼不犯同樣的錯誤呢?
我們遵守我們的諾言嗎?比較詩15:4下。
答:既然立約,就應該尊重這約。掃羅消滅基遍人,不尊重約定,只想為著自己的利益。當然知道外邦人的存在會造成王國的威脅,但是這既然是「約」,就應當尊重,因為代表著在神面前的誠實,所以我想這是屬神的人應當留意的。
大衛不但恢復以色列人與基遍人的約,答應基遍人的要求,承認以色列人的過犯,代表他願意尊重並順服這約定的內容。而他也紀念與約拿單的約定,於是不將他兒子米非波設交出來,保守他與約拿單之約。
從這一題,我們應當知道,只有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神,唯獨他的信實,我們這群亞伯拉罕的後裔,才得以得著神的恩典、期望神的應許。而我們也當效法我們的神、我們天上的父,遵守諾言、特別是在神在人面前所立的約(包括婚約)。而從詩篇15:4可以得知:「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這是出於敬畏神,而願意持守約定、不受自己利益影響。
2, 有一個條例,即被懸掛的人,須當日將其埋葬。
設立這種條例是基於什麼理由?比較申21:23;這裡的例外情形有作何解釋麼?
答:在這段看到大衛立即將人埋葬,從21:12「是因非利士人從前在基利波殺掃羅,將屍身懸掛在伯‧珊的街市上,基列‧雅比人把屍身偷了去。」我不知道這是否相關?因為怕屍身被偷去,就盡早埋葬。
但是從申命記看出,要將之埋葬的原因是:掛在木頭上是受咒詛的,所以要埋葬以免玷汙了神所賜的地土。(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以上兩種情況,有著不同的處境,而也帶著不同的意義。
3. 偉人們與大衛畢生為難,這個事實有什麼重大的意義呢?
答:不太明白這一題的答案,是神藉著偉人們(巨人)與大衛的糾纏一生,表達祂的管教和保守嗎?請駱哥協助,提示正確的思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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