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4 撒母耳記下 19:40~20:26 (2.8.13)

Study 14  2 Samuel 19:40~20:26 (2.8.13)

研經題目:

1. 試分析以色列人與猶大人之間的爭執:(a) 其原因;(b) 所用的論據;(c) 處理這種爭執的精神;(d)其悲劇的後果。

2. 那即將來臨的災禍怎樣避免了呢?大衛、約押和亞比拉的那個聰明婦女,個別地擔任了什麼角色呢?

3. 有哪些原因加重了約押謀殺亞瑪撒的罪呢?比較撒下十七25;十九13。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9:41-43 顯然,大衛離開瑪哈念來到約旦河時,他沒有留出時間讓所有北方支派都來陪同他。北方支派非常惱火,他們人數比猶大多,並且自認為比猶大忠誠(9-11節),他們指責猶大把大衛王 “據為己有” 。猶大人反駁說,大衛並沒有給他自己的支派任何賞賜(不同於撒上22:7的掃羅)。大衛在耶路撒冷建都,並把約櫃運到那裏,他似乎已經努力作以色列王,而不是統治以色列的猶大支派的王。但他無力制止分裂。在19:42-43中,我們的希伯來原文是單數 “我”,表明雙方的爭論非常激烈。

20:1-26 示巴反叛。示巴的反叛與19:41-43所述的國家內部分裂直接關聯。在示巴自己的宗族之外,似乎這次反叛並未獲得其他支持(20:14),但在北方支派中,仍然縈繞著大衛王沒有善待他們的感覺。後來在所羅門時期,這個感覺愈發強烈(在王上4:7-19的清單中,所羅門沒有要求猶大為他進獻食物),最後導致以色列國一分為二(王上12章)。

20:1-26 繼19:41-43的激烈交鋒之後,示巴帶領以色列人反抗大衛。叛亂最終被一個聰明的女人平息了,她將示巴的頭顱送給了約押。(FSB)

20:1 示巴似乎是說:“如果我們沒有十份,那麼我們就一份都沒有”,他反叛了。後來,耶羅波安使用了他的這一戰鬥口號(王上12:16)。掃羅(撒上13:3)和押沙龍(15:10)也曾用吹來宣告反叛。

20:3 十個妃嬪,就是16:22中押沙龍據為己有的那些妃嬪。

20:4-5 在19:13,大衛任命亞瑪撒作元帥,接替約押。如果他受命從猶大全地召集人馬,那麼三日的時間相當短,而他確實未能在王所限的日期之前,組建起一支軍隊。

20:6 亞瑪撒未能如期組建一支武裝部隊(5節),因此大衛轉而授命約押的兄弟亞比篩。約押是大衛以前的元帥,被亞瑪撒取代(見19:13注)。亞比篩和約押經常並肩作戰(3:30,10:9-10,18:2;另見王上11:15;代上18:12),因此大衛大概不會對不久之後發生的事太過驚訝(20:10)。示巴加害於我們,比押沙龍更甚,大衛似乎高估了示巴的實力。儘管全部 “以色列人” 最初都跟隨示巴,但顯然只有示巴自己的比利宗族是真正投身支持他的(14節)。你主的僕人指大衛的常備軍,同18:7 “大衛的僕人”。

20:8-10 作者沒有說明為什麼亞瑪撒基遍而不在猶大。顯然,從約押的帶子中掉出來,但當他用右手抓住亞瑪撒的鬍子時,必定是用左手撿起刀或抽出另一把暗藏的刀(參士3:15-23以笏的故事)。比較約押在3:27用類似的方法殺死押尼珥,以及在18:14殺死押沙龍。兄弟,約押和亞瑪撒是嫡親表兄弟。

20:11-13 在第11節,聽到少年人的話而且看到亞瑪撒站住眾民,大概是第4節跟著亞瑪撒從猶大到基遍的 “猶大人” 。

20:14 示巴和跟隨他的人去了亞比拉,亞比拉在以色列北部,但的正西面。

20:15 (《和修》“土堆”)是倚靠城牆建造的斜坡,以接近城牆的頂部。撞城,可能指約押的軍兵在破壞城牆,或者寬泛地說,指他們使用撞城槌等器械撞擊城牆。

20:16-22 這個婦人聰明(16節),為了達到目的(避免城邑被毀)而善於使用合適的手段,並且善於辭令。從道德意義上說,這段經文中的 “智慧” 並不一定是褒義。以色列中的大城(《和修》“以色列的根源” ;原文直譯:以色列的母親;19節),指有附屬(女兒)村莊的主要城市(參士1:27)。以色列是耶和華的產業。約押否認(20:20)他有任何吞滅、毀壞(婦人的話語)的意願:如果城中的人將示巴交給他,他就會心滿意足。那婦人更勝一籌,說服居民割下……示巴的首級,斷然終止了他們被圍攻的困境。以法蓮山地(21節),包括便雅憫人的土地。

20:22  約押回耶路撒冷到王那裏,顯然,大衛沒有因為約押殺了亞瑪撒而懲罰他(因為約押在大衛統治結束時仍作元帥;王上1:19),但大衛也沒有原諒他(王上2:5)。

20:23-26 這份名單與8:15-18和王上4:1-6中的名單非常相似。職位和官員基本相同,但排列的順序不同,這份名單與其他名單不同的是:不是以大衛王開始。關於比拿雅(20:23),見8:18注。掌管服苦的人(《和修》“管理勞役的人” ;20:24)的官員,沒有在第8章提及,因此這份名單可能寫於大衛的統治快要結束的時候。這個官職很可能是一個軍事職位,列在警衛之後,因為至少在開始的時候,“服苦的人” 大多是戰敗的俘虜。後來在羅波安統治時期,北方支派用石頭打死了亞多蘭(王上12:18)。他大概與王上4:6的亞多尼蘭是同一個人。在《聖經》中,沒有再次提到管理強制勞動的人的官職,但一枚第7世紀的印章上面刻有類似的頭銜。關於史官(20:24)和書記的官職,以及撒督和亞比亞他(25節),見8:15-18注,8:17注。大衛的宰相(《和修》“大衛的祭司” ;20:26)可能類似於私人祭司或顧問,大概與所羅門的 “王的朋友” (《和修》“祭司和王的顧問” ;王上4:5)是同一個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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