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0 約翰福音 5:30~47 (2.9.29)

Study 10 John 5:30~47 (2.9.29)

研經題目:

1. 耶穌訴諸哪四種為祂作的見證呢?祂自己認為哪一種的重要性最小,其故安在?試與八14作一對比。

2. 39、40節。今天人們查考聖經,仍然可能得不到生命嗎?如果是的話,缺少了什麼呢?耶穌舉出哪些是猶太人失敗的理由呢?比較林後三14~16節。

注: 31節。「不真」:意思是不被人承認是真實的。比較申十九15;太十八16;約八13、14。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5:30 憑著自己不能,見5:19注,5:22注。

5:31-47 在這個段落中,耶穌提到幾個為祂作見證的(見本頁表)“見證人”。使徒約翰的 “見證” 主題,是更大的 “審判主題” 的一部分。根據這 “審判主題”,不是耶穌被世界審判和定罪,而是世界被耶穌審判。為了證明耶穌無罪和世界有罪,約翰給讀者列舉了許多見證人,他們見證耶穌是真正的彌賽亞,因此世人拒絕耶穌就有罪了。

5:31 耶穌的陳述符合《舊約》關於需要多個見證人的教導(17:6,19:15;參民35:30)。祂在此強調,若僅僅(希臘原文ego)一個人作見證,這樣的見證在法庭上就不被認為是真的

5:32 猶太人可能認為另有一位是指施洗約翰(參33-35節),但耶穌指的是父上帝(37節)。

5:33 真理,見14:6注。

5:35 耶穌稱施洗約翰為點著的明燈,呼應詩132:17,那裏提到上帝為祂的受膏者 “預備明燈”。施洗約翰是一盞 “明燈”,但不是那光(約1:7-9);他的見證雖然重要,但影響力較小,並且是暫時的。這裏用過去時態,可能暗示此時約翰已經去世,或者至少在監獄裏,另見3:28-30注。關於 “燈”,見太25:3-4注。

5:37 ……作過見證,指父全部的見證,包括父指示耶穌施行的所有神蹟和教訓(3:2,5:19-20),以及《聖經》中上帝所有的見證(參45-47節;路24:27、44;徒13:27;約壹5:9)。

5:39 研究《聖經》本身不能給人生命。相反,《聖經》是為賜生命的那一位(耶穌)作見證(參46-47節)。因此研究《聖經》的結果應當是真正地相信耶穌,然後有順服的行動和更新的生命,而不單單是獲取聖經知識。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那些讀《舊約》,卻不明白它是指向耶穌的人(像那些反對耶穌的猶太人),就是未能明白它的信息。另見《聖經文集》中的《聖經概述》。

5:43 我奉我父的名來,指耶穌帶著父的權柄來,更深層的意思是,耶穌彰顯了父的全部屬性。按照《舊約》的意思,祂的 “名” 代表關於祂的所有事實。若有別人……,耶穌預言假基督增多(太24:24)是末日的一個徵兆(平行經文:太24:5)。第1世紀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記載,主後70年以前,不斷出現一些假冒彌賽亞的人。

5:44 人們不信的一個原因是,他們渴望得到別人的接納和歡心,而不是追求蒙上帝悅納,討上帝喜悅。

5:46 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這裏假設真信徒有一顆接受上帝真道的心。那些相信上帝藉著摩西所寫的話(《創世記》至《申命記》)的人,也會認識和渴望接受上帝藉耶穌所說的話。那些不相信摩西所寫的話的人,也不會相信耶穌。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和修》“因為他寫過關於我的事”;《中文標準譯本》“他寫了關於我的事”),不僅包括像申18:15那樣明確的預言,還包括摩西五經所述在救恩歷史中所有指向基督的話(如:路24:27、44;約1:45,3:14,8:56;徒26:22,28:23;林前10:4;來11:23-26;彼前1:10-12;猶5節;和《聖經文集》中的《聖經概述》)。

5 thoughts on “Study 10 約翰福音 5:30~47 (2.9.29)

  1. 1. 耶穌訴諸哪四種為祂作的見證呢?祂自己認為哪一種的重要性最小,其故安在?試與八14作一對比。
    答:為耶穌作見證的有四:1) 差祂來的天父(第32、37-38節);2) 為真理作見證的施洗約翰(第33-35節); 3) 耶穌自己的作為(第36節);4) 《舊約》聖經(第39節),尤其是摩西(第45-47節)。祂認為施洗約翰作的見證重要性最小,因耶穌自己不需要人為祂作見證(5:34)。然而,施洗約翰的見證的確有助於幫助其他人信祂。在8:13-14,法利賽人不承認耶穌為自己作的見證。耶穌再次聲明祂自己的見證是真的,因為祂來自天上。
    2. 39、40節。今天人們查考聖經,仍然可能得不到生命嗎?如果是的話,缺少了什麼呢?耶穌舉出哪些是猶太人失敗的理由呢?比較林後三14~16節。
    答:整本舊約聖經是為耶穌作見證的(5:39),如果沒有因此信耶穌,就代表沒有讀懂舊約聖經,或者沒有謙卑己心,接受聖經的見證。不查究聖經的內容或辨析其寫作目的(例如:把舊約當成只是一些道德教訓,為了教導人如何作好人,或者把舊約當作猶太人的歷史故事,宗教演化史),就無法得到其中真正的信息,因此無法得生命。
    耶穌列舉猶太人失敗的理由包括:1) 他們不肯到耶穌那裏得生命:2) 他們心裏沒有上帝的愛(5:42);3) 他們互相受榮耀(只想在人前裝的光鮮亮麗,得人的稱讚),卻不求從獨一上帝來的榮耀(5:44);4) 他們不信摩西的話(5:45-46)。

    John 8:14 14 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
    2Co 3:14-16 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 (15) 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 (16) 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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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 耶穌訴諸哪四種為祂作的見證呢?
    答:(1) 施洗約翰,(2) 差祂來的(天父),(3) 神的道(聖經),(4) 摩西(摩西的書)。→信望愛聖經提示,其實(3=4)指的是同一件事情。另外還有(5) 36節當中所指出的→比約翰更大的明證,就是祂所行的事。

    祂自己認為哪一種的重要性最小,其故安在?試與8:14作一對比。
    答:祂認為約翰的重要性最小,因為他是點著的明燈,但只是暫時的。可是對當時約翰所指的人們而言,他們寧可相信一個看的見的小的權柄(被造的人),卻不相信看不見的至高、擁有絕對權柄的神。約8:14「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從這一段話當中,很明顯地看出「人的有限」和「神的至高無限、自有永有、無所不知」,所以具有神性的耶穌,才能作出如此的宣告。沒有一個有限受造的人可以這樣子妄稱自己知道自己從哪裡來、往哪裡去。

    2. 39,40節。今天人們查考聖經,仍然可能得不到生命嗎?
    答:有可能。就如同這兩節所寫的。

    如果是的話,缺少了什麼呢?
    答:缺少了聖靈的光照,缺少了正確追尋生命的方向。猶太人往聖經裡面的文字上面尋找,也極力過著聖經文字所指示的每個細節。但是卻忘了賜下這聖經的源頭是神,也看不出聖經的精義完全呈現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因此不去向這位生命的主尋求生命,反而自己在文字上糾結,得不到真正的生命。

    耶穌舉出哪些是猶太人失敗的理由呢?比較林後3:14-16節。
    答:「心中沒有神的愛」、「不求從神而來的榮耀」、「沒有真的信摩西的書上所寫的」。→林後3:14-16當中有寫道,猶太人在讀經時「心中的帕子」沒有被揭去,所以心無法歸向神。然而保羅寫下:「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幾時就揭去」,又說這些猶太人心地剛硬,我想這些跟使徒約翰在這邊所描述的理由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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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耶穌訴諸哪四種為祂作的見證呢?祂自己認為哪一種的重要性最小,其故安在?試與八14作一對比。

    耶稣列举了四个关于自己是圣子的见证:天父的见证(32、37、38节);施洗约翰的见证(33~35节);耶稣所行的神迹,祂在做的工作(36节);旧约圣经的见证(39节),尤其是摩西的见证(45-47节)。
    主知道一般都需要两至三个见证人,但祂的见证一定是真的,因为祂是神,并不需要从人来的见证。耶稣认为施洗约翰做的见证最小,即使施洗约翰为耶稣所做的见证也是来自于神的。

    39、40節。今天人們查考聖經,仍然可能得不到生命嗎?如果是的話,缺少了什麼呢?耶穌舉出哪些是猶太人失敗的理由呢?比較林後三14~16節。

    如果像耶稣举出的这些以色列人一样查考圣经,那圣经就只是一些道德规范或是历史记录。如果不信神差来的儿子,神的道就不在心中。约翰福音开篇就说“约1:1太初有道,道与 神同在,道就是 神”,又在(约1:4)耶稣就是生命,是光,若不信耶稣,就得不着神的道,得不着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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