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7 John 8:30~59 (2.10.6)

研經題目:
1. 第31節中的希臘原文表達形式表明,這裏的「猶太人」並沒有像第30節中的「許多人」那樣信奉耶穌。在31~36節可以看見有哪些步驟能通向完全的自由?猶太人按什麼意義自稱是自由的呢?你是真正自由的嗎?
2. 這一段是論到家世(parentage)的真正意義。耶穌根據哪些理由證明這些猶太人並非真正是亞伯拉罕或神的兒女,而是魔鬼的兒女呢?耶穌舉出什麼證據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呢?他們為什麼無法看出這點呢?
注:
1. 51節。「(他)就永遠不見死」:就是說他不會經歷神對罪之審判的死的經驗;比較創二17;約五24,十一26。
2. 56節。「我的日子」:亞伯拉罕憑著信心,向前望見基督道成肉身的日子,並且預期祂的救贖工作。
3. 58節。「就有了我」,直譯作「我是」,是神的名字,如出三14所言。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8:31 故事後來的發展證明他們的 “信” 是假的(見33-47節)。遵守耶穌的道,意即一直相信耶穌的話,順服祂而行(見15:4注;另見6:56;約壹2:6、28,3:6)。這節經文表明,驗證誰真是我的門徒的一個方法是,看誰一直信靠和順服耶穌。
8:32 人們引用這節經文時,往往斷章取義。其實,這節經文與31節之間的聯繫表明,耶穌談到曉得真理(《和修》“認識真理”)只有一個方法,就是一直相信並遵行祂的道。叫你們得以自由,指脫離犯罪的行為模式所帶來的罪咎及其奴役人的力量(見8:34注)。
8:34 罪的奴僕(另見羅6:16注;林前7:21注),意即沒有耶穌的幫助,人無法擺脫犯罪的行為模式而得以自由(見約8:36)。
8:36 叫你們自由,指脫離罪的操控及其帶來的罪咎,大概也包括脫離耶穌在44節提及、魔鬼興風作浪所帶來的影響。
8:37 你們心裏容不下我的道,人們怎樣回應耶穌,不是取決於耶穌話語的說服力和權能,而是取決於他們自己內心的靈性狀況。
8:39-58 我們的父,見3:3-6注。
8:39-40 耶穌剛才承認他們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37節),但現在祂否認他們是真正的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他們言行不一。這暗示只有相信耶穌的人,才是亞伯拉罕真正的兒女(參羅2:28-29,9:6-8)。在亞伯拉罕所行的事中,最突出的就是他相信上帝(創15:6;羅4:3;加3:6;雅2:23)。同樣,在這裏講話的猶太人應該相信耶穌,因為耶穌來自上帝,講上帝所講的話。
8:42-44 他們對耶穌的回應表明,他們不是上帝真正的兒女,而是魔鬼的兒女。這裏面清楚蘊含的意思是:不是所有虔誠信仰宗教的人都是上帝的兒女,拒絕耶穌的猶太人也不是,只有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的人才是。
8:43 不明白,縱觀本書,有許多人誤解耶穌及其教導。耶穌在此指出其中的原因:這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你們不能”《和修》作 “你們聽不進”,或 “你們無法”(希臘原文ou dynamai)。“聽” 應理解為 “聽見並聽進去”,或 “聽見並接受”。
8:44 魔鬼從起初是殺人的,指魔鬼唆使該隱殺害亞伯(參約壹3:15)。它不守真理,即它的生活、行為、思想都不合乎真理。魔鬼是說謊之人的父,在始祖墮落時,它就公然違背上的話(創3:3-4;參創2:17)。
8:47 你們不聽,“聽” 指聽進去、相信並遵守(見8:43注)。
8:48 撒瑪利亞人,見4:4注。
8:56 亞伯拉罕為著能夠見到基督的日子而歡歡喜喜;他既看見了,就快樂。耶穌可能是指亞伯拉罕一生喜樂而堅定地信靠上帝,而不是指某個特別事件。如果是指某個特別事件的話,那可能是下述其中之一:創12:1-3,或17:17、20,或22:8、13-18;參羅4:13-21。
8:58 如果說耶穌在其他經文(如:6:35,9:5,11:25)中所說的 “我是”(原文直譯;《和》:“就有了我”)未能確切表明祂的身份,那祂在這裏的表達就很清晰明確了。耶穌宣稱,在兩千多年前還沒有亞伯拉罕時,祂就已經存在(原文直譯:在亞伯拉罕以前,我是;《和修》:“還沒有亞伯拉罕我就存在了”)。耶穌不是用過去時態 “我是”(英文 I was),那只會表示祂有兩千多歲,而是用現在時態 “我是”(英文l am),這表示祂超越時間。只有上帝是超越時間的。“我是” 希臘原文Egō eimi,見於希臘文舊約《七十子譯本》出3:14上帝的自稱:“我是自有永有的”。耶穌宣稱自己不僅是永活的,也是那位在燃燒的荊棘中向摩西顯現的上帝。反對祂的猶太人立刻聽出祂話中的意思,就 “拿石頭要打祂”,要以褻瀆的罪名將祂處死(見8:59);見6:20注,8:24注。
8:59 拿石頭,見徒7:58注。摩西律法規定,褻瀆上帝的人,要用石頭打死(利24:16;參申13:6-11;約10:31-33,11:8)。然而,這樣的刑罰應該經過公正的審判程序才施行,而不應是暴民的私刑(申17:2-7)。
1. 第31節中的希臘原文表達形式表明,這裏的「猶太人」並沒有像第30節中的「許多人」那樣信奉耶穌。在31~36節可以看見有哪些步驟能通向完全的自由?猶太人按什麼意義自稱是自由的呢?你是真正自由的嗎?
答:有些注釋家認為30節許多人的“信”和31節猶太人的“信”是不同的信心,30節是真信心,而31節是假信心。但傳統的解釋(包括加爾文的解釋)認為,30~39節說的一個完整的故事,中間沒有區分“許多人”和“信祂的猶太人”的信心。無論是30節的“許多人”和31節的猶太人,他們的態度是一致的,是耶穌都譴責的。他們對耶穌只有理智上的接受(在某種程度上相信祂是彌賽亞,但缺乏真正的委身,沒有接受祂作救主。這些只是理智上相信的人,一旦要求他們離開罪(8:34),他們就開始暴怒,不願意接受耶穌當救主,“心裏容不下”耶穌的道(8:37),因此也就無法得到真自由。真正的自由是脫離罪的捆綁與轄制。只有常常遵守耶穌的道,才是耶穌的真門徒,才是行在真理中,而真理必叫人得自由(可以脫離罪的轄制),可以“永遠住在(神)家裏”(8:35)。只在血緣上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仍然可能被罪捆綁(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羅9:6),因此,並沒有得到真正的自由。
2. 這一段是論到家世(parentage)的真正意義。耶穌根據哪些理由證明這些猶太人並非真正是亞伯拉罕或神的兒女,而是魔鬼的兒女呢?耶穌舉出什麼證據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呢?他們為什麼無法看出這點呢?
答:耶穌說,天父的兒子會得到真正的自由,必然不會作罪的奴僕(8:34-35)。他們如果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會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也就是信上帝。如果他們的父是上帝,就必定會愛耶穌(8:42)。因為出於上帝的,必然聽上帝的話(8:47)。而既然耶穌是出於上帝、從上帝而來,是上帝差來的,他們就必定會愛祂(8:42),而不會殺祂(8:40)。想殺害耶穌,就證明他們的父是魔鬼(8:38、44),而不是上帝。
耶穌說,沒有人能指證祂有罪(8:46),因祂認識父,也遵守祂的道(8:55)。而且,亞伯拉罕曾“歡喜喜地仰望”祂,“既看見了,就快樂”,耶穌說,“亞伯拉罕出生以前,我已經存在了”(8:58;見《新譯本》),這是一個“我是”(I am)的偉大宣稱,表明祂就是那位“自有永有的”(出3:14),祂是超越時間的那位,降世為人。這都證明耶穌就是上帝,是神的兒子。他們看不到這點,是因為他們不是出於上帝(8:47),而是出於魔鬼。
Gen 2: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Joh 5: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Joh 11:26 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Exo 3:14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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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1節在希臘原文的表達形式,表明這裡的「猶太人」並不像30節的「許多人」那樣,受耶穌的約束。在31-36節可以看見有哪些步驟能導致完全的自由嗎?
答:(1) 作主門徒、遵守主道 (2) 曉得真理 (3) 天父的兒子叫我們自由
猶太人按什麼意義自稱是自由的呢?你是真正自由的嗎?
答:他們稱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他們認為他們遵行律法就是行亞伯拉罕所形的事情。
你是真正自由嗎?
答:當我真正倚靠(單純地)耶穌基督時,我才能有真正的自由。有時候還是受到律法主義的影響,會變得只在乎自己的或是別人的行為,而忽略了恩典和信心才是那源頭。
2. 這一段是論到家世(parentage)的真正意義。耶穌根據哪些理由證明這些猶太人並非真正是亞伯拉罕或神的兒女,而是魔鬼的兒女呢?
答:(1) 39-41提到:亞伯拉罕的子孫所應當所有的行為,但是這些猶太人聽到耶穌所說的、所行的,卻認不出祂就是神的兒子,甚至還想殺他。(2) 42節提到:倘若真正愛父的人,就會愛父的獨生子;(3) 不能明白耶穌所講道理的人,也不是真正明白神話語、聽從神話語的人。(4) 44節提到:指出那些猶太人心中的私慾、和殺人的動機,乃是出於說謊之人的父──魔鬼。(5) 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
耶穌舉出什麼證據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呢?
答:耶穌不求自己的榮耀,只是求天父的榮耀,耶穌認識祂又遵守祂的道。
他們為什麼無法看出這點呢?
答:心硬、心蒙脂油、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甚至因為耶穌把真理說出來,他們就不信。耶穌的話中指出:「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所以始終無法看出這一點,反倒用輕慢的話對待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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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節中的希臘原文表達形式表明,這裏的「猶太人」並沒有像第30節中的「許多人」那樣信奉耶穌。在31~36節可以看見有哪些步驟能通向完全的自由?猶太人按什麼意義自稱是自由的呢?你是真正自由的嗎?
主耶稣论到的完全的自由,就是脱离罪和撒旦的捆绑。唯一通向自由的途径:遵守祂的道,顺从耶稣。
犹太人自傲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但以色列曾被埃及、亚述、巴比伦、波斯、希腊所奴役,而且说话当时他们还在罗马统治之下。他们不仅硬着脖子不承认曾身为人的奴仆,也不会接受主耶稣说他们是罪和撒旦的奴仆。
已蒙耶稣宝血救赎,脱离了罪与死的捆绑,所以我得自由。求主每日更新我,好叫我行在祂真理的光中,不遇见试探,不陷入危难。
這一段是論到家世(parentage)的真正意義。耶穌根據哪些理由證明這些猶太人並非真正是亞伯拉罕或神的兒女,而是魔鬼的兒女呢?耶穌舉出什麼證據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呢?他們為什麼無法看出這點呢?
从血统上犹太人的确是亚伯拉罕的后代,但他们的德行卻与亚伯拉罕相反:亚伯拉罕听神的话,因此亚伯拉罕是出于神的,这些犹太人既然不听神的话,那他们就不是出于神的。他们顺从自己的私欲,说谎,拒绝真理,谋划杀害神派来的耶稣,这都是从魔鬼那里学的,即是听从魔鬼的,便是魔鬼的儿女。
耶稣举出自己是神的儿子的证据:1)祂认识父神,遵守祂的道(55节);2)祂不曾求自己的荣耀,祂所做的一切都是要将荣耀归给父神;父神会为祂所爱的儿子求荣耀,并且会审判那些轻漫祂,不信真理的人(50节);3)亚伯拉罕在世的时候就欢欢喜喜的仰望祂(56);还没有亚伯拉罕时,祂就有了;因此,祂是自有永有的,是神的儿子,是神。
– 无法看出耶稣是神的儿子,是因为他们不是出于神,不听从神的道,他们是魔鬼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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