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7 Matthew 6:1~18 (3.1.11)

研經題目:
1. 文士和法利賽人,這裏稱他們為「假冒為善的人」(hypocrite),他們的宗教生活錯誤在哪裏?我們的主推薦與此相對的哪一種宗教生活呢?比較耶十七10。你怎樣實行你的宗教生活呢?(1節的「善事」,原文作「敬虔」,泛指這裏所說的施捨、禱告,和禁食等宗教行為。——譯者識)
2. 在主禱文中,我們從:(a) 所求之事的先後,與 (b) 特地提到的那些事情,可以學到什麼教訓呢?如果我們用主禱文來禱告,我們:(a) 對神,和 (b) 對人的關係就必須怎樣呢?
注:
2、5、16各節。「假冒為善的人」一詞,即演員,就是扮演一種角色的人。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6:1~7:12 上帝國度的生活在現實世界中的表現。耶穌闡明了在宗教生活(6:1-18)、日常生活(6:19-34)和鄰里關係(7:1-12)中的屬靈原則。
6:1-18 耶穌舉了幾個反面例子,描繪人在施捨(2-4節)、禱告(5-15節)和禁食(16-18節)時,怎樣故作虔誠。
6:1 在人的面前的順服行為是可貴且值得尊敬的,但如果這麼做只是為了得到他人的稱讚,那就不會從上帝那裏得到獎賞(參2、5、16節)。
6:2-4 假冒為善的人,原指戴著面具扮演不同角色的希臘演員。耶穌批評宗教領袖,尤其是法利賽人,他們假冒為善的行為,就是懷著錯誤的動機做正確的事。施捨是虔誠的核心精神之一,但宗教領袖的施捨是為了贏得別人的榮耀(《和修》“稱讚”)。既可悲又諷刺的是,他們已經從百姓和領袖那裏得了他們的賞賜和稱讚,這就是他們所能得到的全部賞賜。然而,這種從人而來、轉瞬即逝的恭維卻成為他們的阻礙,使他們無法得到人心靈深切渴望的滿足,就是在暗中察看的父的讚許。
6:5-15 猶太人認為禱告是虔誠的核心精神之一。他們通常在早晨、下午和傍晚大聲地公開禱告。
6:5-6 站在會堂裏……禱告,到了指定的禱告時間,虔誠的猶太人會停下手中的工作去禱告。有些人禱告時謹慎認真,但也有人做作炫耀。耶穌不是譴責所有的公開禱告,因為祂自己也曾在公眾面前禱告(如:14:19,15:36)。耶穌所關注的主要問題是人內在的動機。關上門,公禱有它的價值,但禱告時完全遠離公眾視線,能讓自己(或群體)更專注地仰望上帝。
6:7-8 用許多重複話(《和修》“重複一些空話”),異教徒往往重複念誦他們神明的名字,或者有口無心地用同樣的話喋喋不休(參王上18:26;徒19:34)。耶穌反對的是人在禱告時心不在焉、機械地重複說同樣的話,而不是真正發自內心、情辭迫切的反復祈求(可14:39;林後12:8;參詩136篇;賽6:3)。
6:9-13 耶穌向門徒示範怎樣禱告。這個禱文由序言和六個祈求組成,內容按著優先次序排列。前三個祈求的內容以上帝為中心,後三個祈求著重於群體中個人的需要。
6:9 父希臘原文是patēr,意為 “父親”,以耶穌日常所用的亞蘭文說就是 “阿爸”(參可14:36;羅8:15;加4:6)。猶太孩童用“阿爸”來稱呼他們地上的父親。不過,如果因為說亞蘭文和希臘文的成年人也用這個詞來稱呼父親,就斷言 “阿爸” 等於日常口語的 “爸爸”,則有誤導的嫌疑,並且可能使人產生不尊敬的感覺。禱告時稱上帝為 “我們的父”,表達的是一位慈愛父親的權柄、溫暖、關愛和與祂的親密關係。在天上的,提醒信徒上帝擁有至高的主權,祂統管萬有。“天上的父親” 這一主題貫穿整本《舊約》(14:1,32:6;詩103:13;耶3:4,31:9;何11:1)。耶穌邀請門徒進入聖子與聖父的親密關係中。第一個祈求(見太6:9-13注)所關注的是上帝的名被尊崇,上帝當受最高的尊崇,唯祂是聖,別無他者。
6:10 耶穌召喚基督徒為上帝的國在地上繼續擴展(第二個祈求:見6:9-13注)而禱告和工作。在現今世代,上帝國度的臨在,指基督在信徒的心裏和生命中掌權,也指基督臨在祂的身體(教會)中,教會應更多地彰顯祂的愛,遵守祂的律例,尊崇祂,為萬民做美善的事,並傳揚天國的福音。第三個祈求講到上帝的旨意,指上帝 “顯明的旨意”(見弗5:17注),包括《聖經》啟示的、討上帝喜悅的品行。耶穌祈求上帝的旨意完美地成就在地上,正如它完美地實現在天上一樣。上帝的旨意在今世已逐漸顯明(太13:31-33),但只有在上帝的國度最終降臨,也就是基督帶著權能和極大的榮耀再來時,上帝的旨意才會完全顯明出來(見太24:30;參羅8:18-25;啟20:1-10)。
6:11 第四個祈求(見6:9-13注)主要涉及門徒日用的飲食,即生活必需品,也包含信徒日常生活的各項所需。
6:12 免我們的債是第五個祈求,不是指信徒需要每天祈求被稱為義,因為信徒從信主得救的那一刻起,就已經永遠地被稱為義了(羅5:1、9,8:1,10:10)。其實,這裏是指當信徒與上帝的關係被罪阻隔時(參弗4:30),祈求恢復個人與上帝之間的相交。蒙上帝寬恕的信徒心被恩感,滿懷感謝,也十分願意原諒欠他們債,就是得罪他們的人。關於視罪為欠上帝的 “債”,見西2:14注。
6:12 免我們的債。意思不是說我們每次犯罪都會失去救贖,而是說當我們沒有悔改我們的過犯時,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就會受到阻礙。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第14-15節解釋了這句話。耶穌的意思不是“在同樣程度上”,而是“正如”。此禱告假設那些蒙上帝赦罪的人也會反過來赦免別人。(BTSB)
6:12 債。這裏指的是屬靈上的債務,也就是罪。基督徒必須饒恕別人,以回應上帝的赦罪(18:32、33)。那些不肯饒恕他人的人,就不能指望上帝赦免自己(14、15節),因為若真正領會上帝的恩典,就必定會叫我們以恩典對待他人。(FSB)
| 6:12 赦免的祈求是這篇禱文中唯一在結尾處(第14-15節)被挑出來評論的句子。這個評述的重點,就像這個句子本身的平衡結構一樣,是在說明赦免是一個互補(reciprocal)的原則,這一點將在18:23-35的比喻中得到更充分的強調。那個比喻與此祈求一樣,都是關於債務的,儘管18:21-22中導言式的問答清楚地表明,債務是一個隱喻,指的是需要饒恕的罪行。在這裏,任何純粹從金錢來理解的債務都被排除了,因為請求赦免的是對上帝的虧欠。第14-15節中用「過犯」(參路11:4a中的「罪」)代替「債務」,對債務的形象比喻作了更平實但無疑是正確的解釋。與路加福音的版本不同,馬太福音的版本在該句的兩部分都使用了相同的隱喻,從而確保上帝的赦免與我們的饒恕之間保持密切的平行關係。我們應該注意到,我們所饒恕的是債務人,而不是債務;我們與上帝一樣,關注的是個人關係。 連接本句兩部分的hōs(「如同」)留下了一個問題,即對我們同胞的饒恕是否應嚴格理解為我們被赦免的先決條件。各版本對動詞時態的不同理解(見第230頁,注12)也許反映了在這個問題上的不確定性,不定過去式(aorist tense)正確地表明我們對他人的饒恕是先於上帝對我們的饒恕,而現在式則可能被認為是允許一種不那麼精確的關係。但也許在這一點上沒有必要那麼精確;問題在於從上帝那裏尋求的饒恕是否反映在禱告者的態度上。在18:23-35的比喻裏,上帝的赦免在先,但當被饒恕者沒有饒恕他人時,上帝的饒恕就會收回。因此,饒恕必然是互相的。在請求饒恕的同時,自己卻拒絕饒恕,這是虛偽的。請求饒恕的人必須是饒恕他人的人,無論有關的冒犯是過去的還是未來的。J. Jeremias認為,aphēkamen,「我們已經免了」,是一個具有執行力的亞蘭語完成式:「我們同此(herewith)原諒了我們的債務人」。也許有人懷疑希臘文的祈使句是否可以自然地理解為這個意思,但Jeremia的譯法提供了一個適當的挑戰性視角,讓我們來看看祈禱者的這一祈使句應該包含什麼內容。(NICNT, Mt, R. T. France.) 6:12 馬太本節後半句的「(已經)免了」看似正確的寫法,儘管許多手抄本都改用了現在時式(路加亦然),以避免一種誤解,好像神是否饒恕我們取決於我們是否先饒恕別人似的。實際上馬太所用的過去式背後很可能是亞蘭文的完成式,而後者可以用於現在的時間(「正如同我們赦免虧欠我們的人」,見 Jeremias, NTT, p.201),這麼說,路加的現在式就更符合語言習慣了,而馬太的過去式多少有「閃語」的色彩。其實,關鍵並不在於饒恕的先後,而在於一個不饒恕別人的門徒卻祈求饒恕,這種禱告怎能說是真誠的呢?這點第14~15節將給予解釋。(丁道爾注釋,R. T. France) |
6:13 最後一個祈求,即第六個祈求,講到門徒與罪惡爭戰。不叫我們遇見試探(“遇見” 《和修》作 “陷入”),試探,希臘原文是peirasmos,可指試探或試驗(見4:1注;雅1:13)。這裏很可能是指,“不要讓我們面對那些會引誘我們犯罪的困難環境”(參太26:41)。上帝從來不會試探信徒(雅1:13),但有時祂確實會引導人進入某些“試驗”的環境(參太4:1;另參伯1章;彼前1:6,4:12)。事實上,信徒在生活中難免會遭遇到試煉和磨難。試煉來臨時,信徒應當 “以為大喜樂”(雅1:2),因為試煉會使他們信心更堅固(雅1:3-4)。然而,信徒絕不應祈求被引導進入這樣的處境,而應該祈求脫離這些困難,因為磨難和試探使人較難順服,有時甚至會使人犯罪。因此信徒應當祈求脫離試探(參太26:41;路22:40、46;彼後2:9;啟3:10),求上帝引導他們 “走義路”(詩23:3)。救我們脫離兇惡,“兇惡” 希臘原文是touponērou,意為 “罪惡,那惡者”(見《和修》),“那惡者” 即撒但。免受罪和試探傷害的最好方法就是轉向上帝,信靠祂的帶領。“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一些最可靠、最早期的希臘文抄本都沒有這句話,很明顯,它是後來文士抄寫《聖經》時加上去的,因此大部分現代譯本也省略這句話。然而,這句話在神學上沒有任何錯誤(參代上29:11-13),也適合在公禱中使用。
6:14-15 饒恕人,耶穌再次強調饒恕別人的重要性,顯示門徒蒙上帝饒恕與他們必須饒恕別人之間,有著直接的關係。正如6:12一樣,饒恕你們的過犯是指恢復個人與上帝的關係,不是指最初的稱義(參6:12注)。
6:16-18 在舊約時代,雖然那些 “刻苦己心” 的命令(利16:29-34,23:26-32)大概暗示百姓要禁食,但律法只明文要求人一年一次在贖罪日禁食。儘管如此,百姓通常還是會進行各種各樣的禁食。禁食期間,除了不吃食物以外,百姓還藉著禱告、哀哭和穿麻衣來謙卑自己。與施捨(太6:2-4)和禱告(5-15節)一樣,禁食是基督徒與上帝之間的事,是關乎人內心的事。你們禁食的時候,耶穌假設門徒會禁食。弄得難看(《和修》“蓬頭垢面”),表明一個人沒有洗臉,滿臉灰塵,故意讓別人看到他在禁食的辛苦模樣。他們的賞賜,見6:2-4注。梳頭洗臉(17節),表示預備好去享受生活(參傳9:7-8)。
1. 文士和法利賽人,這裏稱他們為「假冒為善的人」(hypocrite),他們的宗教生活錯誤在哪裏?我們的主推薦與此相對的哪一種宗教生活呢?比較耶十七10。你怎樣實行你的宗教生活呢?(1節的「善事」,原文作「敬虔」,泛指這裏所說的施捨、禱告,和禁食等宗教行為。——譯者識)
答: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宗教生活,其錯誤在於假冒為善,是為了在人前表演、炫耀其敬虔。他們“將善事行在人前”(在眾人面前行義,參《新譯本》),“故意要得人的榮耀/稱讚”;禱告的時候,“故意叫人看見”,“重複一些空話”,“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禁食的時候,“臉上帶著愁容”,“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但這些都是在人前的表演,是以人為中心的。我們的主推薦的宗教生活則是以神為中心的,是發自內心、形諸於外的對上帝的敬畏。耶穌門徒所關注的不是人的榮耀,要得人的讚美,而是上帝的榮耀,為要得天父的賞賜。天父是在暗中察看的(6:4、6、18),祂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耶17:10),因此敬畏上帝尤其表現在我們私下的動機、思想、言語、行為上,不是人能明顯察覺的。
2. 在主禱文中,我們從:(a) 所求之事的先後,與 (b) 特地提到的那些事情,可以學到什麼教訓呢?如果我們用主禱文來禱告,我們:(a) 對神,和 (b) 對人的關係就必須怎樣呢?
答:主禱文裏有六項祈求,前三項以上帝為中心,後三項是群體中個人的需要,說明門徒人的生活應當以神為中心、為優先。第一項祈求是尊上帝為聖,即祈求人對上帝有適當的敬畏。第二項祈求是上帝國度的繼續擴展與完滿成全(上帝的國已經隨著耶穌降生而降臨了,只是現在還沒有到最後的完滿)。第三項祈求是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也就是祈求挪去一切罪惡的攔阻,人人能遵行祂顯明的旨意,這是耶穌榮耀再臨時才會完全實現的。第四項祈求涉及門徒的日常飲食,生活所需。第五項祈求是“免我們的債”,這是祈求上帝恢復與我們的關係。蒙上帝赦罪之恩的人會“免了人的債”,赦免他們對我們的過犯,正如上帝也赦免了我們的罪債那樣。第六項祈求是不陷入試探,被試探所勝,救我們脫離那惡者。從主禱文我們看到上帝的主權,祂信實地供應、保護信徒。但我們也有責任要遵行祂的旨意,追求聖潔,遵祂為聖,並愛鄰舍如己,赦免他人的過犯。
Jer 17:10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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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士和法利賽人,這裡稱他們為「假冒為善的人」(hypocrite),他們的宗教生活錯誤在哪裡?
答:有很強烈的道德觀,也很看重尊重律法,但是流於形式,以至於會想要「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相對而言,就是也會依照他人行出來的善行來判定標準。這種看重外在和行事的宗教生活,往往會把人自己暗中心裡的不完美、不道德甚至是罪用一種完美的糖衣包裹著,這就是「假冒為善」。真正的宗教就如同這段經文當中,耶穌重複所說的提示「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一句話就點出真宗教的行為在乎從心的改變,因為聖靈在內心動工,就結出聖靈的果子。
我們的主推薦與此相對的哪一種宗教生活呢?比較耶17:10。
答:同上所述的,真宗教生活乃在乎由心發出的。知道神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17:10)
你怎樣實行你的宗教生活呢?(1節的「善事」,原文作「敬虔」,泛指這裡所說的施捨、禱告,和禁食等宗教行為。——譯者識)
答:特別喜歡也常常記得保羅在歌羅西書裡的教導,「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這就是一種假冒為善。常常要回到神的面前,求聖靈光照、求神鑒察自己的心思意念,是否像西3:23-24「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2. 在主禱文中,我們從:(a) 所求之事的先後,與 (b) 特地提到的那些事情,可以學到什麼教訓呢?
答:(a) 所求的事先:願人都尊(天上的父)的名為聖;願神的國降臨;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在天上。這兩件事為優先。其次才是:日用的飲食、免了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b) 不太懂特地提到的事,指的是? 我猜可能有下面兩個:(1)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要我們知道我們是在神的國度之下、祂掌管萬有祂是主權的神、一切的榮耀都屬於祂。(2)第14-15的經文,要我們特別留意「饒恕」這件事情,基督徒生命的彰顯就是主耶穌基督的饒恕,祂在十字架上所說的:「父啊赦免祂們,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思想我們這些罪人所蒙的恩惠,更應該效法耶穌基督去赦免人。
如果我們用主禱文來禱告,我們:(a) 對神,和(b) 對人的關係就必須怎樣呢?
答:(a) 更以神為中心,遵行神的旨意。(b) 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施恩憐憫他們,並且傳和平的信息。→不知道是否要這樣子回,或者只需回答「愛神、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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