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 Zephaniah 3:8~20 (3.1.21)

研經題目:
1. 在這一段經文中,自始至終都可以看見神在行動。這裏怎樣描述祂的作為呢?這些作為有多少已經、或是現在可以應驗在基督身上呢?是否還有些尚待應驗呢?若然,其故安在?
2. 試思考耶和華所留下之餘民的品格(12、13節)。比較二3;並且與二1,三1、2作一對比。三17是否暗示了這種品格的改變的一個原因呢?這種改變怎樣會發生呢?比較林後五17;弗四24。
注:
9,12節。「求告耶和華的名」或譯作「稱主的名」和「投靠耶和華(主)的名」,是表示信賴耶和華(主)所顯示之性格的一種象喻。真正地求告(稱)祂為耶和華(主),意即承認祂為主,並將祂當受的敬拜歸於祂。比較彼前三6上。
接下來請查考那鴻書。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8 總結。這個段落以再次論到上帝審判全地作為結束。上帝呼喚百姓等候祂,不是為可能得福(賽30:18),而是為祂將到的審判。這次不是針對猶大,因為上帝將要招聚(3:18-20)地上的列國來接受審判。
3:9-20 盼望。審判人的上帝也是施恩的上帝,祂定意使列國歸向祂(9-10節),祂自己的百姓也要歸向祂(11-13節)。歡樂將至(14-17節),尤其因為上帝已經完成了救贖(18-20節)。
3:9-10 萬民歸向上帝。審判人的上帝也潔淨和呼召遙遠的國民來歸向祂自己。
3:9 在那日,對於那些聚集來受罰的萬民,上帝要潔淨他們的言語(或嘴唇)(賽6:5-7)。列國祭拜異教神明,言語已經變得污穢不潔淨,但這時他們要得著清潔的言語(參詩24:4),好在敬拜時求告……耶和華的名(創4:26)。(有人認為,這也可能暗示創11:9的巴別塔變亂語言事件得以逆轉。)敬拜不僅透過言語,也透過行為,萬國都要事奉上帝。這裏的用詞‘abad(“工作,服事”)指順服地為上帝做工(瑪3:14)。這是全體的事奉,是所有人意見一致、“同心合意地”事奉上帝(參王上22:13)。
3:10 以色列被擄的人將要從古實河外來(1:1,2:12;賽18:1)歸回本地,古實即埃塞俄比亞。古實河就是青尼羅河和白尼羅河。“河外”通常指河的東方,可以指亞述(賽7:20),也可以指古實(創10:6-8;見番2:12-13)。現在這些真正敬拜上帝的人,無論從東或從西而來,都要往耶路撒冷去。
3:11-13 猶大歸回。上帝不是忽視百姓的罪,而是要除去耶路撒冷的不潔,好讓祂的百姓得以復興。
3:11 雖然百姓行了不敬虔的事,活該自覺羞愧(3:1-4、7),但是耶路撒冷的羞愧(賽1:29,54:4)將要過去。他們得罪(原文直譯:背叛)了上帝,公然、故意地反對明知正確的事(何8:1)。他們聽從那些矜誇高傲之輩,那些富有和自滿的人(1:8-13):這些人心中狂傲(賽3:16),以為能夠自給自足,不需要依靠上帝。諷刺的是,他們是在上帝地上的居所,祂的錫安聖山(俄16節),即聖殿所在之處,表現出這種藐視的態度。
3:12 上帝會特別為困苦貧寒的民(2:3)提供居所,他們與高傲的人不同(3:11),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窮乏。他們不僅求告上帝的名(9節),也投靠祂的名(相同的用詞出現在賽57:13和鴻1:7)。
3:13 從前在上帝百姓中間的罪都將絕跡,那些罪包括:不公義(5節)、說謊言(結13:6-9),以及用詭詐的舌頭說不是出於上帝的話(耶14:14)。
3:14-17 歡樂之歌。像《詩篇》一樣,這裏呼籲百姓即便身處苦難的劇痛之中,也當來敬拜上帝,並為將來的拯救獻上感恩。
3:14 曾經被玷污的城和國民(1節)如今得到高舉,再次被稱為蒙愛的錫安的民(賽62:11)。錫安是耶路撒冷的別名,是大衛城(撒下5:7)和聖殿的所在(詩9:11,76:2)。耶路撒冷的居民被稱為以色列,由於北方的色列支派已經被擄,現在只有猶大及其都城耶路撒冷餘下的民,可以作為起初的以色列(雅各;創28:10-15,32:28)的後裔,繼承這個名字。
3:15 他們應當歡樂,因為真正的以色列的王——上帝,降臨在祂的百姓中間。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的諸王,都只是這位真正君王的代表。如今真正的以色列君王要與悔改歸向祂的人同在,賜福給他們。祂絕對不是如一些人所說的無能為力、無所作為(1:12)。
3:16 人驚慌懼怕的時候,自然會覺得手軟(賽13:7;耶16:24)。現在上帝與百姓同在並掌權,這樣的事必不會發生。
3:17 過去軟弱的國家,現在有大有能力的主(申10:17;詩24:8;賽10:21,42:13),就是上帝自己,與他們同在。上帝不像世上的勇士和英雄(1:14),祂不會喪膽。上帝不會在危險面前逃跑,卻要拯救祂的百姓脫離危險(出14:30)。本節也特別指出,上帝自己必因你歡欣喜樂。上帝的百姓若是尋求祂、跟隨祂(3:12-13),在祂裏面歡喜快樂並信靠祂(14-16節),上帝就會因他們而喜悅。上帝的喜悅,不是淡漠而不帶感情地表示滿意,而是會進發出頌讚上帝的歡樂頌歌:且因你喜樂而歡呼。
3:18-20 上帝應許復興。上帝應許賜下更多的福氣,百姓的喜樂隨之加增。
3:18 本節十分難解,有多種譯法,意思可能是:從前猶大的罪人不能參加慶祝大會,因為只有上帝公義的百姓才享有此特權(見民28~29章),但現在他們可以再次參加大會了。
3:19 上帝像牧人一樣,必定看顧祂所有承受被擄之苦的羊群,採取行動去拯救……瘸腿的(彌4:6-7)。被擄的百姓雖曾像被趕出和趕散的動物一樣(申22:1,30:4;約11:52)身陷苦境,但他們必不再蒙受羞辱,而要因苦難已過而歡呼。
3:20 上帝四散的百姓必在他們君王的帶領下得到復興。他們本該為自己的罪蒙羞受辱,但因為上帝拯救的恩典,他們變得有名聲,得稱讚(申26:19)。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 在這一段經文中,自始至終都可以看見神在行動。這裏怎樣描述祂的作為呢?這些作為有多少已經、或是現在可以應驗在基督身上呢?是否還有些尚待應驗呢?若然,其故安在?
答:在這段經文裏,耶和華勸勉百姓要等候祂,直到祂興起擄掠的日子。等候祂最終的原因是因為祂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3:17)。祂定意要招聚列國,傾倒祂的烈怒。祂要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求告耶和華的名,同心合意地事奉祂(3:9-10)。祂也要除去耶路撒冷的矜誇高傲之輩,保存困苦貧寒的餘民,使他們投靠耶和華的名(3:11-13)。他們應當滿心歡喜快樂,因耶和華要除去她的刑罰,趕出她的仇敵(3:15),使被擄的歸回,使他們在地上的萬民中得稱讚、有名聲(3:19-20)。這些作為已經部分應驗在基督身上。祂已經藉著十字架的寶血,潔淨他們的罪,祂也招聚他們到教會,求告祂的名,同心合意事奉祂。然而,今天的新約教會仍然在受仇敵的苦待,受羞辱,教會也仍然受藐視。這是因為撒但雖然已經受到束縛,但還沒有最終被消滅,因耶和華的日子還沒有最終到來,基督還沒有施行最後的審判。
2. 試思考耶和華所留下之餘民的品格(12、13節)。比較二3;並且與二1,三1、2作一對比。三17是否暗示了這種品格的改變的一個原因呢?這種改變怎樣會發生呢?比較林後五17;弗四24。
答:耶和華要留下“困苦貧寒的民”,這群餘民必“投靠耶和華”,“不作罪孽、不說謊言,口中也沒有詭詐的舌頭”,他們要像羊群,在好牧人的眷顧下,要“吃喝躺臥、無人驚嚇”(3:12-13)。他們是遵守耶和華典章的謙卑人(2:3),而不是“不知羞恥的國民”(2:1),悖逆污穢欺壓的城(3:1)。這種品格的轉變是因為耶和華的拯救,祂已經“除去你的刑罰”(3:15),施行拯救,“默然愛你”(3:17)。這是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所成就的(羅5:9,8:1;加3:13-14),使他們成為新造的人(林後5:17),有真理的仁義與聖潔(弗4:24)。
Rom 5: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Gal 3:13-14 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作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2Co 5:1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Eph 4:24 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1Pe 3:6a 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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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這一段經文中,自始至終都可以看見神在行動。這裡怎樣描述祂的作為呢?
答:(1)神要百姓等候祂興起擄掠(新譯本─指證)的日子、(2)神用烈火燒滅全地、(3)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求告耶和華的名並同心合意事奉祂、(4)神四散的百姓被聚集獻上禮物、(5)百姓不再為罪感到羞愧&神除掉他們的矜誇高傲、(6)神看顧困苦貧寒(新譯本─謙虛卑微)的人使他們投靠耶和華的名、(7)餘民不再行不義之事、(8)錫安的民歡呼高聲歌唱、(9)耶和華已經除去百姓的刑罰,趕出仇敵、(10)耶和華─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11)因百姓歡欣喜樂,默然愛你,且因你喜樂而歡呼。(12)3:19最後的審判。(13)3:20領回祂的百姓並聚集,使他們在萬民中有名聲、得稱讚。
這些作為有多少已經、或是現在可以應驗在基督身上呢?是否還有些尚待應驗呢?若然,其故安在?
答:其實我認為這邊所描寫的也是耶穌基督的應許,而祂也已經看顧了困苦貧寒的子民,從各地召回四散的百姓。祂所成就的救贖大功,證明祂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然而,主的子民仍然等候那應許的永恆,在這之前也會經歷最後的審判。我們仍然處在已然未然之中,但我們可以盼望並相信這些事情終必成就,因為祂是信實可靠的主。
2. 試思考耶和華所留下之餘民的品格(12,13節)。比較2:3;並且與2;1;3:1,2作一對比。
答:12&13所提到的品格有:困苦貧寒(新譯本─謙虛卑微)& 不作罪孽,不說謊言,口中也沒有詭詐的舌頭。之前2:3世上遵守耶和華典章的謙卑人→與12傑所提到的類似。但2:1不知羞恥的國民、和3:1-2悖逆、污穢、欺壓的城&不聽從命令,不領受訓誨,不倚靠耶和華,不親近她的神,這些部分則是提到未蒙拯救之前他們悖逆的性格。
3:17是否暗示了這種品格的改變的一個原因呢?這種改變怎樣會發生呢?比較林後5:17;弗4:24。
答:我想應該是指向神的恩典憐憫拯救了這批不配的餘民,使他們的生命因著恩典而深刻悔改&更新、漸漸恢復起初神創造的形象。
林後5:17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弗4:24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注:9,12節。「求告耶和華的名」或譯作「稱主的名」和「投靠耶和華(主)的名」,是表示信賴耶和華(主)所顯示之性格的一種象喻。真正地求告(稱)祂為耶和華(主),意即承認祂為主,並將祂當受的敬拜歸於祂。比較彼前3:6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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