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 Zephaniah 2:1~3:7 (3.1.20)

研經題目:
1. 這裏用了哪些短句來形容那些即將受懲罰的各國人民呢?參二1、10,15。尼尼微的哪一種態度尤其罪大惡極呢(二15;比較賽四十七6~11),在現代也有與此相似的嗎?那些想得到神的幫助的人,神期望我們具有什麼素質呢(二3)?
2. 「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可以隱藏起來」(二3)。是不是有這樣的藏身處呢?比較耶廿三24;摩九3;啟六15~17;羅五9;帖前一10。
3. 對耶路撒冷的控訴是最嚴重的(三1~7)。比較路十二47,48節。試將其中所有的惡事一一列舉出來,並且特別思考一下它們怎會是得罪了耶和華的罪呢?
注:
1. 二1。「那麼應當聚集」:意即在嚴肅的聚會中尋求耶和華。
2. 二13~15。當時的人對於亞述除了其強大和威榮之外,別無所知。因此這些言論會具有驚人的衝擊力量。
3. 三5~7。耶和華信守諾言,懲罰其仇敵,與其百姓的無恥相比。他們對祂所要教導他們的那些功課全不留意。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1-3 還可以悔改。雖然罪是人類普遍的問題,但如果百姓悔改,上帝仍會施恩。
2:1-2 不知羞恥的國民,以色列可恥的行為,表明他們已經不再遵行聖約。除非他們悔改,否則不能再被視為上帝的百姓。這裏關於糠秕的比喻不容易理解。人們簸揚麥子,是要藉著風把人和牲畜都不宜吃用的輕薄外皮吹走。如風前的糠,指快要來到的那日,或指背棄上帝的無用的百姓很快要離去。祂發怒的日子,強調上帝被猶大的罪激怒,要來施行審判(3:8)。
2:3 先知呼籲猶大不要再像從前那樣離棄上帝,而是要熱切地尋求上帝,那是真敬虔的標記(參1:6;詩27:8,105:3;賽51:1)。這裏向世上……的謙卑人說話,可見不是所有人都背道。有少數人依靠上帝,而不是依靠自己,他們是“困苦貧寒的”(3:12;參太5:3 “虛心的人)。謙卑的人知道他們需要在自身以外尋求幫助。在希伯來經文中,“世上……的謙卑人”也可譯為“地上溫柔的人”(參太5:5,使用詩37:11)。公義是人與上帝和他人有合宜關係的目標(賽1:21),要按照上帝的命令來遵行祂的旨意。或者(《和修》“或許”)一詞在神學上有重要的意義,顯上帝的恩典和至高主權(出32:30;摩5:15)。上帝是公義的,祂可以也應當懲罰惡行;但祂也是慈愛、憐憫的,不願有一人滅亡(約3:17;參彼後3:9)。罪人必須投靠上帝的憐憫,上帝已經赦免罪惡,或許還會再次赦免。上帝會赦免悔改的人(約壹1:9),但並不表示赦免是隨意和廉價的,人應當常常驚歎上帝赦罪的恩典。可以隱藏起來,上帝的審判傾倒在國中其他人身上的時候,謙卑公義的人卻會得到保護(參出9:6、26,10:23,12:23;書6:22-23;賽1:27-28;彼後2:5-9)。
2:4~3:8 警告列國。與阿摩司的預言(摩1:3~2:3)一樣,這裏首先向以色列的鄰國和仇敵宣告審判(2:4-15),猶大必定也痛快地一起來責備它們。然後,猶大百姓才感覺到矛頭指向了他們自己(3:1-7),因為在這位公義的上帝面前,他們同樣是有罪的。
2:4-7非利士人。這些沿岸居民住在以色列人的南面和西面,長期與上帝的百姓為敵,他們的地將被以色列接管。
2:4 迦薩、亞實基倫、亞實突和以革倫是五個非利士城邦中的四個,位於地中海岸及沿海平原,這裏從南向北依次列出(見本頁地圖)。這些以色列的宿敵(見《士師記》)很快將不復存在。
(1414頁地圖)西番雅發預言譴責猶大的鄰國

約主前620年
西番雅發預言譴責猶大的宿敵,就是在猶大西部沿海的非利士國家。
2:5 沿海之地是非利士人居住的地方,“巴勒斯坦”這個名字就是源自“非利士”一詞。非利士人生活在猶大的西南,也被稱為基利提族(撒上30:14;撒下15:18),由此可見他們和克里特島有著歷史淵源。迦南一名很少用來稱呼非利士人,通常指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來到這裏以前的本地居民(創12:5),但也可指從南地來的商人(1:11)。
2:6-7 剩下的人,這個用語在神學上有重要意義,顯明上帝與祂百姓之間關係的兩個方面。上帝將嚴厲地審判罪惡,以致只有少數人能倖存(9節,3:13;賽17:6)。然而,百姓並非完全沒有希望,因為他們不會被完全毀滅,至少還有少數人可以逃脫毀滅,上帝的百姓可以繼續存留。上帝必眷顧猶大,關注並回應他們的需要(亞10:3);這不僅包括意念,還包括行動,因為上帝將歸回(3:20),即恢復百姓被剝奪的恩惠。這裏提到草場和牧人(2:6),預言非利士城邑被摧毀之後,上帝的百姓將重回那地居住(7節),平安地度日。
2:8-11 摩押和亞捫。這兩個國家位於猶大東邊,既是猶大的表親也是仇敵,兩國將受到懲罰。
2:8 譭謗和辱駡,指用侮辱的語言攻擊(3:18;賽43:28)上帝的百姓。這些話出自以色列東面的兩個宿敵,摩押和亞捫。這兩個民族是羅得和女兒亂倫所生的後裔(創19:30-38),他們經常騷擾以色列(民22~24章;撒上11:1-11;王下1:1),曾經是約西亞擴張版圖的目標,因為這兩國的位置就在死海的東面。
2:9 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上帝指著祂的存在起誓,堅定祂的誓言(賽49:18;見撒上14:39、45)。所多瑪和蛾摩拉聲名狼藉,是死海附近的兩座城邑,因罪大惡極而被上帝徹底毀滅(創19:24-26;賽1:9),其確切地點已無人知曉。這裏之所以同時列出2:8-9提到的民族,大概是因為創19章也同時提到它們。對於農耕社會的百姓來說,刺草或雜草(箴24:31),以及乾旱不出產的鹽坑(創19:26,再次重提創19章的事件),都是很大的禍害。我百姓所剩下的,關於上帝餘民的主題,見賽1:9注;番2:6-7注。
2:10 本節是上文詩歌(8-9節)的總結,這裏的驕傲或自大,與上帝百姓應有的謙卑(3節)形成對比。
2:11 顯可畏之威(《和修》“顯為可畏”),描述以色列的上帝使仇敵內心驚恐(出15:11,34:10)。上帝不僅震動猶大的鄰國,還震動世上的諸神。祂將使它們瘦弱,令它們消亡(參賽10:16,17:4)。以色列鄰國的諸神不像以色列的上帝,它們需要靠人的獻祭才得滋養。在一則美索不達米亞的洪水故事(吉爾伽美什神話)中,諸神因無人供養而挨餓。外邦人不再祭拜這些無能無力的異教神明,而是敬拜以色列的上帝,他們前往耶路撒冷(賽2:3),或在世界各地敬拜真神(3:9;參腓2:10-11;啟5:9-10)。
2:12 古實。位於猶大西南遠處的古實和埃及將要覆滅。
2:12 古實人是埃塞俄比亞人(3:10;賽11:11),大概指以色列南面的仇敵埃及。主前8世紀末和主前7世紀初,埃及受埃塞俄比亞第二十五王朝控制。主前525年,埃及和埃塞俄比亞被岡比西斯率領的波斯軍隊打敗,這裏的被殺可能指那次戰役。
2:13-15 亞述。亞述位於以色列東面和北面的遠處,是他們最大的威脅。亞述縱然是當時的世界強國,也仍然無法抵擋上帝。
2:13 上帝將伸手審判祂百姓北面的敵人亞述,這裏用身體部位來喻指上帝的能力和掌管(參創16:12;賽28:2)。亞述人從他們的大城和故都尼尼微(參《約拿書》、《那鴻書》)而來,征服了近東國家,包括猶大的姐妹國以色列。主前722年北國以色列的都城撒瑪利亞落入亞述人的手中,國家領袖被擄,一去不復返了(王下17章)。
2:14 雖然難以確定鵜鶘和箭豬的準確譯法,但它們是代表兩種住在舊都的“居民”。人類將消失影蹤,飛禽走獸將取而代之。建築物將變得殘破,香柏木(《和修》“香柏木板”)都暴露在外。黎巴嫩的香柏木高大堅硬,常被用作建築物的主樑(參王上6:9,7:2),現在卻毫無用處。
2:15 尼尼微是素來歡樂……的城,但它昔日喜樂和放縱的生活將要止息(賽24:8),安全和安穩也不復存在。在上帝審判的日子,人的榮耀和威嚴是無用的。尼尼微驕傲自大(2:10,3:11),竟誇口說:“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沒有別的”。這個至高無上的位置專屬於上帝(賽45:6,參出20:3),他們如此的驕傲將要受罰。所有看見尼尼微城傾覆的人都嗤笑(參耶19:8)和搖手,這些動作不是挑釁,而是因為看見這座大城的傾覆而驚恐和驚愕。
3:1-7 耶路撒冷。上帝的百姓不要以為耶和華的日子臨到時,他們會安然無恙。如果他們犯罪(1-4節)且不知羞恥(5節),那麼他們也必須承擔責任;如果他們拒不悔改就更是如此(6-7節)。
3:1 這裏把耶路撒冷形容為污穢、欺壓的城,由於拜偶像和背約的罪,它在禮儀上已經變得污穢(賽59:3;瑪1:7)。這座城已不再有關愛,而是變得殘暴和專橫(耶25:38)。
3:3 有些人本當帶領耶路撒冷百姓走正路,但事實並非如此。這些人包括耶路撒冷的首領,即行政官吏(1:8;代上28:1),以及審判官,即負責解決法律糾紛的人(出18:13、22)。這些領袖不但不以恩慈待人,反而像咆哮的獅子那樣要捕食獵物(摩3:4),又像晚上的(或曠野裏的)豺狼,以貪吃無度而出名(創49:27)。領袖不但沒有保護羊群,反而吞吃它們。
3:4 神職人員也受責備,其中包括先知。先知沒有傳講上帝可靠的話語,反倒講說自己的虛浮(參創49:4,其中“滾沸”與“虛浮”是同一個希伯來詞),甚至詭詐的話(參耶3:20)。祭司有兩項職責,但他們都沒有履行。第一,他們應該在上帝面前為罪人獻祭,藉以幫助罪人得到潔淨(利1~7章),但他們卻使祭物被褻瀆,不能呈獻在聖潔的上帝面前(利10:10,19:8)。第二,他們應該教導人按照律法來生活(利10:11;申17:8-13,33:10),但他們卻強解律法(結22:26),還誤導別人這樣做。
3:5 上帝不像世上的領袖,祂斷不會背約,始終表明自是公義的(結18:5-9)。祂又顯明祂的公義,確保所有人都受到公正的對待(參出23:6)。
3:7 上帝呼籲耶路撒冷敬畏祂,但不是出於恐慌,而是因為尊崇和敬畏祂的大能(2:11;出14:31)。這種敬畏還表現在:願意領受訓誨(與3:2和耶2:30、5:3相反),以更新、順服的態度從上帝的責備中學習,用行為表明敬畏上帝(箴10:17)。如果他們能夠這樣做,就可以免受上帝的審判:你的住處不致……除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