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6 馬太福音 16:21~17:13 (3.2.13)

Study 26 Matthew 16:21~17:13 (3.2.13)

研經題目:

1. 十六21表明基督清楚知道前面的十字架。「必須」一詞表示這是出於一種內在之需要意識。這一點顯示出基督之死具有什麼性質呢?

2. 作門徒一詞有什麼含意呢(24節)?在25~28節裏面,基督提出哪些勉勵的話來鼓勵祂的門徒付代價呢?彼得特別需要學習什麼呢(22、23節)?

3. 在登山變像的故事中(十七1~13),你能體認到它:(a) 對基督本身,並(b) 對祂的門徒的目的嗎?

注:

十六28。這裏提及「人子降臨在祂的國裏」的事,似乎不會是指祂第二次降臨,而是指祂復活後勝利的榮登寶座的事。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6:21~17:27 預言彌賽亞受苦捨命。耶穌揭示祂彌賽亞身份的本質。祂是受苦的彌賽亞,祂的門徒也必須和祂一起受苦(16:21-28)。登山顯榮(17:1-13)顯明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信祂的人要成為天國子民,不再活在舊時代的律法之下(17:14-27)。

16:21-28 預言受難和復活。耶穌預言自己將受苦和復活(21-23節),並明言作門徒的代價(24-28節)。

16:21 從此,標誌著耶穌結束了在加利利的傳道,準備前往耶路撒冷面對十字架。耶穌四次預言自己將被捉拿和被釘十字架(21節,17:22-23,20:17-19,26:2),這裏是第一次。

16:22 按照猶太人的傳統,門徒指正老師的錯誤是很無禮的,更不用說(《和修》“責備”)老師。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同大多數猶太人一樣,彼得無法接受彌賽亞必須受苦這種觀念,雖然《舊約》曾這樣預言(如:詩22篇;賽53章;亞12:10,13:7)。

16:23 撒但試圖藉著彼得來阻止耶穌履行祂的彌賽亞使命。彼得從他自身利益(以人為中心)的角度來理解耶穌的彌賽亞使命,他必須改變這種思想(見16:22注)。彼得那時仍然不明白,耶穌作為彌賽亞必須受苦和捨命。

16:24 背起他的十字架,見10:38注。

16:25 為什麼門徒必須放下地上的生活,背起自己的十字架,25-27節陳述了三個理由。在希臘原文中,每一節經文都以因為(希臘原文gar)開頭。凡要救自己生命的,那些拒絕遵行上帝的旨意,為救己命而一意孤行的人,最終將會永遠失去他想抓緊的塵世之物。

16:26 如果一個人賺得全世界,也就是他得到了世上所有的錢財、享受和權力,而賠上自己的生命,靈性死亡,與上帝隔絕(參腓3:7-9),那他就失去了永久的益處。

16:27 人子要……降臨,見8:20注。基督第二次降臨,是在祂父的榮耀裏,同著眾使者降臨。祂將審判那些偏行己路的人,獎賞那些背起十字架跟隨祂的人。

16:28 當時和耶穌一同站在凱撒利亞腓立比的十二門徒中,有人會在活著的時候,看見人子降臨在祂的國裏。關於耶穌的這一預言,有幾種解釋:(1) 指耶穌登山顯榮(17:1-8);(2) 指耶穌復活;(3) 指五旬節聖靈降臨;(4) 指藉著早期教會的宣道,上帝的國度得以擴展;(5) 指耶路撒冷和聖殿在主後70年被毀;(6) 指基督第二次降臨和天國最終實現。這裏的上下文支持第一種觀點,即指隨後發生的耶穌登山顯榮(另見可9:2-10;路9:28-36)。那時,在耶穌的門徒中,“有人” 的確 “看見” 了耶穌的榮耀,情形正如祂再來時的樣子。彼後1:16-18也印證了這種觀點,彼得將耶穌在山上彰顯的榮耀視同耶穌的 “威榮”,這是彼得親眼目睹的。同時,第(2) 、(3) 、(4) 種觀點也很有可能,因為它們都是耶穌在祂榮耀國度中 “降臨” 的例證。天國已經部分顯明,但尚未完全。有些解經家認為,耶穌泛指第(2) 至(4) 種觀點中許多或所有的事情。第(5) 種觀點不太說得通,因為審判耶路撒冷不能表示天國的積極拓展。第(6) 種觀點看起來不合理,因為它暗示耶穌錯誤估計了自己再來的時間。

17:1-13 上帝愛子登山顯榮。耶穌在登山變像時彰顯了祂神聖的榮光(1-8節);耶穌向門徒解釋,施洗約翰的事工成就了以利亞要再來的預言(9-13節)。

17:1 過了六天,表明他們大概還留在凱撒利亞腓立比。彼得、雅各和……約翰是與耶穌最親密的門徒(參26:37)。高山,教會傳統認為這山是離加利利海約19公里的他泊山,但大部分學者認為是加利利境外海拔2,794米高的黑門山。

17:2 變了形像,耶穌外貌的改變,使人想到祂在降世為人之前已有的榮耀(約1:14,17:5;腓2:6-7),並預示耶穌將要被高舉(彼後1:16-18;啟1:16)。

17:3 摩西、以利亞代表律法和先知,他們見證了耶穌是成全《舊約》的彌賽亞(參5:17)。人們認為,以利亞是預言中彌賽亞的先鋒(瑪4:5-6;參太3:1-3,11:7-10)。

17:4 三座棚,彼得想藉此紀念這個榮耀的事件。

17:5 光明的雲彩,《舊約》多次用雲彩表明上帝的同在和榮耀(如:出13:21-22,34:5-7;王上8:10-13)。聲音,天父上帝公開確認耶穌是祂的愛子,使人想起耶穌受洗時上帝對祂的肯定(太3:17)。耶穌是道成肉身,是上帝的兒子,祂超越摩西和以利亞,門徒必須聽祂,這樣才能明白祂作為彌賽亞的心意。

17:6 極其害怕,在《舊約》中,每當人們目睹上帝那充滿威榮的臨在時,都會感到害怕(如:出19:16;申5:5)。

17:9 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見8:4注;參9:30,12:16,16:20。

17:10-13 以利亞已經來了,見瑪4:4-6注;太11:14注。耶穌指出,施洗的約翰的傳道事工應驗了瑪拉基的預言。

17:13 門徒這才明白,“明白” 是本書的一個關鍵主題。經耶穌開導後,門徒才明白耶穌的教導(參13:51-52注,16:6-12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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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十六21表明基督清楚知道前面的十字架。「必須」一詞表示這是出於一種內在之需要意識。這一點顯示出基督之死具有什麼性質呢?
    答:16:21的“從此”(from that time on)標誌出馬太福音另一個主段落的開始(參4:17,開始記載耶穌的傳道工作)。與猶太人對彌賽亞的期待完全不同的,祂知道自己“必須”上耶路撒冷,受苦、被殺害,然而這卻與《舊約》的預言完全一致(參賽52:13~53:12)。基督的死(與復活)是上帝全盤計劃的一部分,是整個救贖歷史的高峰,祂必須為屬祂的百姓贖罪,在十字架上受死。
    2. 作門徒一詞有哪些條件呢(24節)?在25~28節裏面,基督提出哪些勉勵的話來鼓勵祂的門徒付代價呢?彼得特別需要學習什麼呢(22、23節)?
    答:作主門徒(discipleship)意味著要跟從耶穌,否定自己(捨己),即放棄追求舒適、名聲、權力等屬血氣的慾望,並且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參10:38-39注),即甘願付出甚至自己生命的代價,來跟從耶穌。而當人為耶穌喪掉生命,實際上卻是救了自己的命(16:25)。永生是上帝白白的禮物,非今世全世界的物質財富所能換取。然而,要獲得永生,也可能要付出今生生命的代價,這是作主門徒之前必須想清楚的。撒但的謊言就是欺騙人看輕永生,用今生的物質利益來阻止人跟隨耶穌,彼得即使作出了那石破天驚的認信,然而他的思維還停留在地上的利益,用物質利益來理解耶穌彌賽亞的使命,因此被耶穌責備是只體貼人的意思,而不是體貼上帝的意思,是絆耶穌腳的。他必須學習超越(日光之上)的眼光,看來世比今生要重要百倍。
    3. 在登山變像的故事中(十七1~13),你能體認到它:(a) 對基督本身,並(b) 對祂的門徒的目的嗎?
    答:答:登山變像對基督自己來說,是顯明祂將要被高舉,顯明祂有上帝的同在與榮耀(17:5 榮耀雲彩),上帝也公開宣告耶穌是祂的愛子,祂超越《舊約》的先知(摩西)和律法(以利亞),要上帝的百姓“聽祂”(17:5)。對門徒來說,登山顯榮堅固了他們的信心,因為預先看見祂即將要被高舉的榮耀,看見祂君尊的榮耀(16:28),更加認識祂的位格與工作,認識祂的死(16:21)背後有何等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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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 16:21表明基督清楚知道前面的十字架。「必須」一詞表示這是出於一種內在之需要意識。這一點顯示出基督之死具有什麼性質呢?
    答:這邊說的「出於內在」,我認為是表明基督深知神的心意、祂必要按著神的旨意去行。所以基督之死具有必須性,是預定且一定會發生的。

    2. 作門徒一詞有什麼含意呢(24節)?
    答:捨己,背起他(每個人)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需要付上代價的跟隨主。

    在25-28節裡面,基督提出哪些勉勵的話來鼓勵祂的門徒付代價呢?
    答:25「凡要救自己生命(或譯靈魂)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主將賜下更美的生命。26「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代表生命極其寶貴,勝過一切。27「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主必賞賜為祂忠心擺上的人28「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跟隨主的人得以看見祂榮耀的國降臨。

    彼得特別需要學習什麼呢(22,23節)?
    答:思念天上(屬靈)的事,不思念地上(屬肉體)的事。

    3. 在登山變像的故事中(17:1-13),你能體認到它:(a) 對基督本身,並(b) 對祂的門徒的目的嗎?
    答:(a) 更明確地顯現耶穌基督的神性與祂的位格:(b) 使門徒得以親自見證耶穌基督的神性,知道祂是神的兒子,並且認識祂來世上的工作,並且使他們能慢慢體會基督受苦過程中,我們可以效法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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