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2 Matthew 21:23~46 (3.3.7)

研經題目:
1. 23~27節。人們對基督表示反應之先,往往要求要有更多的瞭解或更多的證明。基督自己怎樣答覆這樣的要求呢?要得到更多的亮光有些什麼條件呢?比較約七17。28~32節那個簡短的比喻在哪一方面強調同樣的教訓呢?
2. 33~44節。這個比喻對上帝的性格,基督的身分,人的責任,和審判的真實性,有什麼教訓呢?從45、46節中,你在法利賽人的反應裏,發現什麼重大的意義呢?
注:
44節(參旁注)在許多抄本中都省略。但這一節教訓人,在悔改或在最後審判時,都必然會有破碎傷痛。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1:23~22:46 宗教領袖在聖殿中質問耶穌的權柄。受難周的禮拜二,耶穌詳細地講了三個比喻,表明上帝將要審判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因為他們沒有鼓勵人接受耶穌的邀請進入天國(21:28~22:14)。隨後,馬太記載了耶穌與宗教領袖的四段對話。宗教領袖想要陷害耶穌,耶穌向他們啟示祂就是上帝的兒子(22:15-46)。
21:23 這些事很可能指前一天耶穌潔淨聖殿(12-13節),在聖殿中醫治病人(14-16節),以及在聖殿中教訓人(23節)。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之所以質問耶穌仗著什麼權柄做事,是因為耶穌既不是正式的祭司,也不具有文士的權威。
21:25-27 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宗教領袖拒絕回答耶穌的問題,顯出他們不誠實。耶穌用這個問題對他們反戈一擊,身為宗教領袖,他們此時必須承認自己的無知。因為如果他們不知道約翰的洗禮是否從上帝而來,那又怎能判斷耶穌的權柄從哪裏來呢?
21:28-32 兩個兒子的比喻表明,宗教領袖沒有正確地回應施洗約翰的先知事工。他們只說不做,虛有其表。從人生命中所結的果子,就可以知道他是否聽從上帝的信息。從人的行為,就可以看出他是否真正順服上帝。
21:28-32 兩個兒子的比喻。這個小寓言彷彿是迷失的兒子的寓言(路15:11-32)的一個小縮影。一個兒子開始時拒絕順從他的父親,不願意為他工作,但最後還是順服了。另一個說他會去做工,卻沒去。只有第一個兒子真的“遵行父命”(太21:31,《和修》:照著父親的意願做了;)。行為表現優先於承諾。“稅吏”(第31節;見9:9、11的注釋)和“妓女”(第31節)就像第一個兒子;聖殿中那些有權柄的人(第23節)則像第二個兒子。比你們先進神的國(第31節)這句話為這些宗教領袖進入神的國敞開了大門,但在馬太的敍述中,此時他們仍在神國之外。(BTSB)
21:33-46 兇惡園戶的比喻延續葡萄園的比喻,表明上帝要將天國從以色列民手中奪去。
21:33 家主(《和修》“家的主人”),在當時的巴勒斯坦,外國人或者有錢的猶太人擁有大量農田(見可12:1注)是常見的。園主通常將葡萄園租給農民,自己去發展其他事業。
21:34-37 打了,殺了,用石頭打死,僕人的遭遇使人想起舊約歷史中上帝眾先知的遭遇(如:王上18:4;耶20:1-2)。兒子,明顯暗指天父差遣獨生子耶穌來到世界。這個比喻公開宣告了耶穌的聖子身份。
21:42 百姓所棄的聖子最終會得到顯要的地位。房角的頭塊石頭,參詩118:22。
21:43 上帝的國必從你們奪去,宗教領袖沒有履行上帝託付給他們的職責,他們不單個人生活失敗,也未能帶領好以色列民。他們本來有權照看上帝的葡萄園(國度),但如今這權利要被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由門徒組成的教會就是這群新的 “百姓”(希臘原文ethnos,“國民,子民”),其中有猶太人,也有來自“萬民”(28:19;希臘原文ethnos的複數形式)的外邦人。隨著上帝的國度在今世擴展,我們會看到這些人被招聚一起,組成一個新的 “國度”(彼前2:9;希臘原文ethnos的單數形式)。
1. 23~27節。人們對基督表示反應之先,往往要求要有更多的瞭解或更多的證明。基督自己怎樣答覆這樣的要求呢?要得到更多的亮光有些什麼條件呢?比較約七17。28~32節那個簡短的比喻在哪一方面強調同樣的教訓呢?
答:耶穌潔淨聖殿、咒詛無花果樹,在聖殿中教訓人,聖殿當局就質疑祂的權柄耶穌沒有直接回答他們的問題,而是用拉比在論證時喜歡用的“反問法”來答覆。聖殿當局提問並不是為了尋找祂權柄的證據,只是藉此貶低祂在民眾心目中的地位。他們明知道約翰是先知,而約翰自稱是為耶穌預備道路的,自然耶穌的權柄也是來自天上。然而,一旦他們承認約翰的權柄來自天上,就不得不承認耶穌的權柄也來自天上。因此他們只好無恥地說,“不知道”。對於懷著根深蒂固的偏見,不肯承認自己無知的人,耶穌也不會回答他們。因為有這種傾向的人不會被說服相信真理,也拒絕被喚醒。約7:17特別指出,只有願意立志遵行耶穌旨意的人,才會曉得祂的教訓出於神。因此,要得到耶穌話語的亮光,必須首先服在祂的權柄下,尊祂為主。這樣,主就會賜給他更多的亮光來認識祂。
28-32節的比喻也說明這點,小兒子光說不練,虛有其表,是無法進神的國的。只有以實際行動遵行上帝旨意的(而不是只有口頭的應允),才是上帝的真子民,被上帝接納。
2. 33~44節。這個比喻對上帝的性格,基督的身分,人的責任,和審判的真實性,有什麼教訓呢?從45、46節中,你在法利賽人的反應裏,發現什麼重大的意義呢?
答:兇惡佃戶的比喻將拒絕聽從祂的猶太領袖和殺了園主派去的兒子連在一起,表明上帝要要用“能結果子的百姓”來替代他們。以色列人作為一個整體,尤其是宗教領袖,他們沒有看顧好上帝的葡萄園,因此被剝奪了這個權利,上帝要把祂的國度交給能結果子的“百姓/國民”(ethnos)。
從這個比喻我們看到,上帝(由園主所代表)是非常寬厚的,當這些兇惡佃戶第一次殺了園主差遣的僕人,園主並沒有馬上責罰他們,反而派遣更多的僕人去,結果還是一樣。然後園主又差遣他兒子去,這次佃戶連兒子也殺了。然後園主才除滅這些惡人。很明顯,耶穌在這裏表明,祂就是園主的兒子,而之前差去的僕人就是《舊約》眾先知,這些兇惡園戶就是背道的以色列。他們本應該好好照管上帝的葡萄園,可是卻總不結果子。因此上帝差遣聖約的檢察官去警告他們。最後差遣了祂的愛子來,他們連上帝的兒子也要殺害。因此上帝要用一群新的百姓來取代舊約的以色列民。這群新以色列民,是從“萬民”(太28:19),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從各族類當中揀選而來的,不單單是從以色列民族。
45-46節,法利賽人的反應表明,他們明白了這個比喻上指著宗教領袖說的,而耶穌就是神的兒子,但他們還是拒絕承認這個事實,反而惱羞成怒,要捉拿耶穌。只因為害怕群眾,所以不敢立刻下手。這顯明他們內心的黑暗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
Joh 7:17 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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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3-27節。人們對基督表示反應之先,往往要求要有更多的瞭解或更多的證明。基督自己怎樣答覆這樣的要求呢?
答:用對方的問題,類比相似的問題去反問對方。就像這段,對方質疑耶穌的權柄,而耶穌則直接先反問對方,而對方則被引導,藉著耶穌所問的問題,就自問自答了先前對耶穌的詢問。
要得到更多的亮光有些什麼條件呢?
答:要相信耶穌基督是神所差來的。
比較約7:17。28-32節那個簡短的比喻在哪一方面強調同樣的教訓呢?
答:約7:17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 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比較28-32節,重點是,即使是個原本看似悖逆的兒子、但是最終所做的卻是父親所要求他去行的旨意,這才是真的從心底去遵行從父神而來的旨意。(對比只看中行為、或追求外在的表象之人)
2. 33-44節。這個比喻對上帝的性格,基督的身分,人的責任,和審判的真實性,有什麼教訓呢?
答:上帝是個慷慨的神,樂意分享他的葡萄園給「園戶」;祂又是忌邪的神,最後對於悖逆的園戶,仍然抱持除滅罪惡的堅決。
基督是家主的兒子
人的責任→收果子、尊敬家主的兒子 審判的真實性→對於屢次得罪家主兒子和僕人、甚至將他們殺死。上帝的審判隨即就要臨到這些悖逆的人。
從45,46節中,你在法利賽人的反應裡,發現什麼重大的意義呢?
答:祭司長和文士看出「耶穌的比喻是針對法利賽人和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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