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2 Matthew 21:23~46 (3.3.7)

研經題目:
1. 23~27節。人們對基督表示反應之先,往往要求要有更多的瞭解或更多的證明。基督自己怎樣答覆這樣的要求呢?要得到更多的亮光有些什麼條件呢?比較約七17。28~32節那個簡短的比喻在哪一方面強調同樣的教訓呢?
2. 33~44節。這個比喻對上帝的性格,基督的身分,人的責任,和審判的真實性,有什麼教訓呢?從45、46節中,你在法利賽人的反應裏,發現什麼重大的意義呢?
注:
44節(參旁注)在許多抄本中都省略。但這一節教訓人,在悔改或在最後審判時,都必然會有破碎傷痛。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1:23~22:46 宗教領袖在聖殿中質問耶穌的權柄。受難周的禮拜二,耶穌詳細地講了三個比喻,表明上帝將要審判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因為他們沒有鼓勵人接受耶穌的邀請進入天國(21:28~22:14)。隨後,馬太記載了耶穌與宗教領袖的四段對話。宗教領袖想要陷害耶穌,耶穌向他們啟示祂就是上帝的兒子(22:15-46)。
21:23 這些事很可能指前一天耶穌潔淨聖殿(12-13節),在聖殿中醫治病人(14-16節),以及在聖殿中教訓人(23節)。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之所以質問耶穌仗著什麼權柄做事,是因為耶穌既不是正式的祭司,也不具有文士的權威。
21:25-27 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宗教領袖拒絕回答耶穌的問題,顯出他們不誠實。耶穌用這個問題對他們反戈一擊,身為宗教領袖,他們此時必須承認自己的無知。因為如果他們不知道約翰的洗禮是否從上帝而來,那又怎能判斷耶穌的權柄從哪裏來呢?
21:28-32 兩個兒子的比喻表明,宗教領袖沒有正確地回應施洗約翰的先知事工。他們只說不做,虛有其表。從人生命中所結的果子,就可以知道他是否聽從上帝的信息。從人的行為,就可以看出他是否真正順服上帝。
21:28-32 兩個兒子的比喻。這個小寓言彷彿是迷失的兒子的寓言(路15:11-32)的一個小縮影。一個兒子開始時拒絕順從他的父親,不願意為他工作,但最後還是順服了。另一個說他會去做工,卻沒去。只有第一個兒子真的“遵行父命”(太21:31,《和修》:照著父親的意願做了;)。行為表現優先於承諾。“稅吏”(第31節;見9:9、11的注釋)和“妓女”(第31節)就像第一個兒子;聖殿中那些有權柄的人(第23節)則像第二個兒子。比你們先進神的國(第31節)這句話為這些宗教領袖進入神的國敞開了大門,但在馬太的敍述中,此時他們仍在神國之外。
21:33-46 兇惡園戶的比喻延續葡萄園的比喻,表明上帝要將天國從以色列民手中奪去。
21:33 家主(《和修》“家的主人”),在當時的巴勒斯坦,外國人或者有錢的猶太人擁有大量農田(見可12:1注)是常見的。園主通常將葡萄園租給農民,自己去發展其他事業。
21:34-37 打了,殺了,用石頭打死,僕人的遭遇使人想起舊約歷史中上帝眾先知的遭遇(如:王上18:4;耶20:1-2)。兒子,明顯暗指天父差遣獨生子耶穌來到世界。這個比喻公開宣告了耶穌的聖子身份。
21:42 百姓所棄的聖子最終會得到顯要的地位。房角的頭塊石頭,參詩118:22。
21:43 上帝的國必從你們奪去,宗教領袖沒有履行上帝託付給他們的職責,他們不單個人生活失敗,也未能帶領好以色列民。他們本來有權照看上帝的葡萄園(國度),但如今這權利要被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由門徒組成的教會就是這群新的 “百姓”(希臘原文ethnos,“國民,子民”),其中有猶太人,也有來自“萬民”(28:19;希臘原文ethnos的複數形式)的外邦人。隨著上帝的國度在今世擴展,我們會看到這些人被招聚一起,組成一個新的 “國度”(彼前2:9;希臘原文ethnos的單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