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40 Matthew 26:1~16 (3.3.15)

研經題目:
1. 要注意基督在1、2節中的預言,與猶太宗教領袖在3~5節的計劃之間的不同點。實際上,誰的話有效?何故?比較徒二23;詩卅三10、11。
2. 6~16節使人注意到馬利亞膏立與猶大賣主行動之間的對比。這一點怎樣把路二35下的真理表明出來呢?在這些不同行動的背後的動機是什麼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6:1~27:66 彌賽亞被釘十字架。馬太記述耶穌受死之前所發生的一些事情,包括:(1) 逾越節、聖餐和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26:1-46);(2) 耶穌被捕、受審和定罪(26:47~27:26);(3) 耶穌被鞭打、被釘十字架、死亡和安葬(27:27-66)。
26:1-16 宗教領袖的計謀,耶穌被膏抹和被出賣。耶穌預言自己將被捉拿和被釘十字架,這些都是宗教領袖的計謀(1-5節)。馬太記敍耶穌在伯大尼怎樣被膏抹(6-13節)和猶大怎樣賣主(14-16節)。
26:2 每年慶祝逾越節,是為了紀念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見出12章注)。人子,見太8:20注。這是耶穌第四次,也是最後一次預言自己將被捉拿和被釘十字架(參16:21,17:22-23,20:17-19)。
26:3-4 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指公會(猶太人的管理組織,設於耶路撒冷)的代表,當時不是全體成員都到齊。院,指祭司長的私人住宅。該亞法於主後18-36年擔任大祭司,他是前任大祭司亞那的女婿,見約18:24注。1991年,考古學家在耶路撒冷的一個墓穴裏發掘出一個精緻的屍骨盒(放置死人骨頭的盒子),上面刻著略有不同的文字,寫著“該亞法的兒子約瑟”。
26:5 節,每年有成千上萬的朝聖者到耶路撒冷慶祝逾越節。過節時,他們想起祖先曾經從埃及的奴役下得釋放,民族熱情高漲。生亂,在這樣的大節期間,以色列民群情洶湧,特別容易發生群眾暴動。耶穌當時很受百姓歡迎,所以祭司長和長老都不敢公開捉拿祂。
26:6-13 本書按主題記載耶穌在伯大尼被膏抹的經過,而約12:1-11則按照時間順序記載,表明這件事是發生在耶穌榮入聖城之前的禮拜六晚上。
26:6 伯大尼,見21:17注。長大痳瘋的西門,按照律法規定,長大痳瘋的人必須遠離人群。西門在他家裏設宴款待耶穌,表明很可能他的大痳瘋已經蒙主治癒了。
26:7 一個女人,約12:3記載她是馬利亞,也就是馬大和拉撒路的姐妹。極貴的香膏,“真哪噠香膏”(參可14:3;約12:3)是一種用來表達莊重奉獻的香油。當時的人通常用家用油來膏抹客人、作藥或其他用途(見可14:3-5注)。
26.8-12 門徒覺得這樣做是枉費,耶穌卻稱之為一件美事。賙濟窮人,門徒若真的關心窮人,總有機會,因為他們常有窮人……同在(11節),然而,他們向耶穌表達愛的機會卻不會很多。由於耶穌即將受死,馬利亞膏抹耶穌的身體,預示將要發生的事情。為我安葬作的,馬利亞表達忠誠奉獻的行動,無意中為耶穌的安葬做了準備。
26:9 許多錢,這瓶香膏值 “三十多兩銀子”(可14:5),大約是一個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窮人,在當時的以色列,貧困問題很普遍。
26:14 十二門徒裏有一個,猶大是耶穌所揀選的使徒,所以他的背叛更是出人意料。
26:15-16 三十塊錢,《舊約》規定,如果牛觸死了一個奴隸,牛的主人要賠償30塊錢給奴隸的主人(出21:32)。這筆錢相當於一個工人4個月的工資(大約今天的16,000元人民幣)。猶大和祭司長用這麼點錢來索要耶穌的命,顯示他們對耶穌的藐視。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猶大的背叛表明他不是真信徒(參路22:3-4)。
1. 要注意基督在1、2節中的預言,與猶太宗教領袖在3~5節的計劃之間的不同點。實際上,誰的話有效?何故?比較徒二23;詩卅三10、11。
答:26~28章記載了耶穌傳道活動的頂峰,也是祂來到世上的目的。馬太福音26~27章基本上是重述馬可福音14~15章,並且按照馬太的筆法,以“公式化引文”為中心,將內容擴展為應驗舊約預言的故事。在這大段經文中,耶穌大部分時間都保持緘默,因為祂教訓人、呼召人的時刻已經結束,剩下的只有祂來到世上要完成的事而已。耶穌的死既是父神預定的計劃,也是人的悖逆罪行,這兩個主題交織成一齣氣勢磅礴的偉大戲劇,以28章耶穌被高舉成為萬主之主的勝利作劇終。
26:1-2是馬太最後一次使用應驗的公式,耶穌說完這“一切”的話,是重複申命記32:45,摩西說完這一切的話,強調耶穌教訓的終了。耶穌重複先前關於自己受難的預言,表明即將發生的事是神所預定的。26:3-5記述祭司長和民間貴族集團要謀害耶穌,以色列民最終棄絕了他們的彌賽亞。他們本想在當節的日子捉拿耶穌,卻不敢明目張膽,只好設詭計,此時恰好有猶大賣主,雙方一拍即合。耶穌的預言是祂要被交給人,而從猶太宗教領袖的角度,是他們用詭計拿住耶穌。這兩者並無不同,上帝預定了結果(人子被交給人),也預定了途徑(藉著猶太宗教領袖的詭計)。
2. 6~16節使人注意到馬利亞膏立與猶大賣主行動之間的對比。這一點怎樣把路二35下的真理表明出來呢?在這些不同行動的背後的動機是什麼呢?
答:馬利亞(只有約翰福音記錄了她的名字)將極貴的香膏膏在耶穌身上,表明她誠懇地相信耶穌就是彌賽亞。耶穌稱讚她,是說她這舉動是為祂安葬用的,暗示祂將被當成罪犯處死,不會有葬禮,因而也沒有機會按照一般葬俗的規矩,在入殮前用香膏膏身。耶穌的門徒對這個“奢侈”的舉動表示不滿,他們不如馬利亞意識到耶穌的死的價值,遠勝過一瓶香膏所能表彰的。馬太記載門徒們同聲反對(約翰只記載猶大的反對),是為了告誡我們,即使是最虔誠的基督徒也難免受世俗價值觀的左右,將奉獻給耶穌的“美事”當作浪費。門徒惦記窮人的心固然值得嘉獎,但不可本末倒置。濟貧是門徒永遠的職責,但不可忘記內心向耶穌所獻上的愛禮(例如主日雖然也可以用來服事窮人,但不可因為要服事窮人就廢掉主日崇拜)。
相對於馬利亞幾乎傾盡所有(馬可說那瓶香膏值三十多兩銀子,可14:5,相當於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為耶穌膏身,猶大卻為了三十塊錢(相當於普通工人四個月工資),出賣了耶穌。(約12:6告訴我們,猶大是個見錢眼開的“賊”,常從錢囊裏偷錢。)猶大也很有可能是因為意識到耶穌並不是他心目中的彌賽亞,耶穌對彌賽亞使命的看法令他大失所望,加上迫在眉睫的威脅,因此想要盡早脫身。猶大至終仍認為耶穌只是個“人”(見太27:4),而沒有認識到耶穌的位格,祂的神人二性。
Deu 32:45 摩西向以色列眾人說完了這一切的話,
Act 2:23 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Psa 33:10-11 耶和華使列國的籌算歸於無有,使眾民的思念無有功效。 (11) 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
Luke 2:34-35 西面給他們祝福,又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
Joh 12:6 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Mat 27:4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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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注意基督在1、2節中的預言,與猶太宗教領袖在3-5節的計劃之間的不同點。實際上,誰的話有效?
答:1-2節當中耶穌預言祂自己要在逾越節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3-5節猶太宗教領袖則說要避開過節,恐怕民間生亂。
事實上,乃是按著耶穌所預言的成就。→26章後半就敘述猶大賣人子、並在逾越節晚餐之後、耶穌就被捕了、門徒也就散了。隔天還在逾越節就讓耶穌釘了十字架。
何故?比較徒2:23;詩33:10、11。
答:因為這是按著神的旨意所成就的,人的謀劃不能高過神。
比較的經文(意思相近):
徒2:23「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詩33:10-11「耶和華使列國的籌算歸於無有,使眾民的思念無有功效。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
2. 6-16節使人注意到馬利亞膏立與猶大賣主行動之間的對比。
答:馬利亞膏主耶穌:「帶著極貴的香膏,澆在正在坐席的主耶穌身上,被主所稱讚為一件美事,是為了主安葬的禮儀。而且主耶穌還宣告:「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
猶大賣主耶穌:「用了僅僅三十塊錢就賣了耶穌,這金額按照註釋只是一個奴僕的身價,相當地看不起耶穌。因此耶穌在逾越節晚餐時則是宣告猶大: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這一點怎樣把路2:35下的真理表明出來呢?
答:路2:34-35西面給他們祝福,又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
經文的下半段正好呼應了6-16節的兩段故事:有人跌倒、有人興起;人心裡的意念就顯露出來(猶大的背叛和馬利亞愛主的心)。
在這些不同行動的背後的動機是什麼呢?
答:前者:愛主;後者:愛世界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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