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41 馬太福音 26:17~29 (3.3.16)

Study 41 Matthew 26:17~29 (3.3.16)

研經題目:

1. 18節「我的時候快到了」這片語怎樣教導了我們,基督瞭解,並且甚至在這個時刻仍然掌握這種情勢?要注意重複言及「時候」這個詞(45節)。比較約十二23、27,十三1。也要注意24節同時承認有上帝預定的旨意與人自己要負起的責任。

2. 主在設立晚餐時,馬太於28節,特別提交約的概念。這一點在哪一方面與出廿四6~8,並且與耶卅一31~34連結起來呢?飲這杯對我們來說應該有什麼意義?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6:17-35 逾越節和主的晚餐。耶穌門徒一起預備並享用逾越節晚餐。耶穌預言自己將被出賣,並設立聖餐。

26:17 除酵節的第一天,除酵節是從尼散月(公曆3月或4月)十五日到二十一日(參利23:5-6),要持續七天。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哪裏給你預備?當時猶太人通常在禮拜四下午(尼散月十四日)開始預備逾越節晚食。禮拜四傍晚日落後(尼散月十五日),耶穌和門徒享用逾越節的筵席;之後,耶穌設立了聖餐。第二天,也就是禮拜五下午(仍然是尼散月十五日;猶太人以日落後為新一天的開始),耶穌被釘十字架。

26:18 到某人那裏,對他說,‘…………要在你家裏守逾越節。這種情況要麼是為了避免與猶太當權者衝突,耶穌和祂的朋友預先在耶路撒冷做好了安排;要麼是出於上帝的奇妙安排。

26:20 坐席,在猶太人的正式宴會上,客人斜靠在臥榻上用餐,低矮的餐桌沿房間三面鋪開,排成馬蹄形(U字形)。主人坐在馬蹄形的中間,最尊貴的客人坐在主人的左右兩旁。客人用餐時頭朝向桌子,腳伸向牆壁。

26:23 同我離手在盤子裏的,“盤子” 裏裝著醬料,大家共用。那時的人習慣拿一片餅或者用餅夾著肉,從桌上的盤子蘸醬料吃。當時房間裏的每個人都在蘸醬料吃餅,因此賣主的人可以是十二門徒中的任何一個。要賣我,最可怕的背叛和不忠莫過於在背叛朋友前還與他一起吃飯。

26:24 正如經上……所寫的,指賽42-53章關於受苦人的預言。有禍了,指從天上來的審判必定臨到那出賣耶穌的人身上。

26:25 拉比,一起用餐的人都稱耶穌為 “主”(22節),但猶大稱耶穌為 “拉比”,即 “老師”。《聖經》沒有記載猶大曾稱耶穌為 “主”。你說的是(《和修》“你自己說了),這是一句希臘式的表達,把回答問題的責任交回提問的人(參64節)。

26:26 ……這是我的身體,耶穌將自己的身體一次獻上,永遠滿足了逾越節獻羔羊為祭和《舊約》中其他獻祭的要求,祂將成為世人的贖罪祭。

26:27 ,很可能這是逾越節晚餐四杯酒中的第三杯,即祝福之杯,或是拯救之杯,呼應上帝在出6:6中的第三個應許:“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重重地刑罰埃及人,救贖你們。

誠之按:整個逾越節晚餐會喝四杯葡萄酒,分別是︰「成聖之杯」、「審判之杯」、「救贖之杯」、「讚美之杯」。這喝酒的習俗是基於出埃及記六章6-7節中四個「我要」的經文,每一杯的名字都與其中經文相關。按著順序︰成聖之杯是「我要救你們脫離埃及人的重擔……」;審判之杯是「我要救你們脫離他們的捆綁……」;救贖之杯是「我要伸出膀臂救贖你們……」;讚美之杯是「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參:https://www.fhl.net/main/mahn/mahn22.html

26:28 立約的血,杯預示耶穌流出寶血,承受上帝的忿怒。耶穌為所有人開通了一條救贖之路,使人藉著祂的血與上帝另立新約;這約本來是上帝應許賜給以色列人的(參耶31:31、34)。誠之按:立約的血,與出24:8的措詞幾乎相同,後者開啟了摩西之約,而前者開啟了新約。

26:28 我的血,是為立約的:這是耶穌應驗了出24:8所描述的立約的血。猶太人可能已明白逾越節的酒是代表立約的血(記載於米示拿論文〈論逾越節〉[Pesahim] 10:6)。基督的血所象徵的死,真實地確立了神和祂子民的關係,藉這關係,祂赦免他們的罪。路22:17~20和林前11:23~25記載了耶穌稱那杯血為「新約」。因此,這裡所指的,也是神和祂的子民重新立約,如耶31:31~34等經文所預告的。約:希臘文新約聖經中的「約」一詞(diatheke),很少用於雙方的協議(常用的字是「合約」,Suintheke)。它是指單方的見證或意願,正式宣稱某關係的條款,通常用於訂立遺囑(參來9:16~22)。採用這用語是基於《舊約》對約的概念——神藉這約正式宣言和以色列的關係的本質、條款和賞罰原則(順服得祝福,叛逆受咒詛)。對於約,神從不討價還價,祂只是宣告並貫徹始終。象徵性的死亡使約正式生效,死代表違約者所蒙受的咒詛。但新的約是神和祂的子民那圓滿的約。新約生效,並不是基於象徵性的死亡,而是耶穌真正的死,為我們承擔了咒詛。見《大問答》170,171,172,174。(新譯本《聖經研讀版》)

26:29 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指彌賽亞的筵席(參8:11;啟19:9)。

26:29 耶穌可能把逾越節儀式的第四杯,也是最後一杯酒留在了那裏,以預示著末世的大筵席。(BTSB)

這四杯是為了對應出埃及記6:6-7的四重承諾。第三杯,也就是耶穌在設立聖餐的話語中使用的“祝福之杯”,因此與救贖有關(出6:6);但第四杯對應於“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做你們的上帝”的應許(出6:7;參Daube, New Testament and Rabbinic Judaism, 330-31; Lane, Mark, 508-9)。因此,耶穌同時保證祂將喝下眼前的“苦杯”,並發誓不喝完滿成全之杯,即應許上帝同在的杯,直到迎來了國度的全面發展。然後祂將與祂的子民一起喝這杯。這是一個含蓄的告別,意味著持續的缺席(見24:14; 25:5, 19的評註)。因此,主的晚餐既指向過去,也指向未來,既指向耶穌在髑髏地的犧牲,也指向彌賽亞的筵席。(E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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