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45 Matthew 27:15~31 (3.3.20)

研經題目:
1. 在這幾節中猶太人作了一個致命的抉擇。特別注意20節和25節。這是選擇他們所要的那一種救主(參閱下面的注解)。這個選擇在這個國家的生命上會有什麼結果?
2. 彼拉多有多少次想避免對基督的案子做決定呢?比較路廿三7。請再讀22節的問題。這是我也必須問,並能回答的問題嗎?
注:
16、17節。有可靠的聖經抄本支持「耶穌巴拉巴」這說法。這說法就使17節的問題變得更加有力。這是假冒者與真救主之間的抉擇。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7:15-18 隨眾人所要的,釋放,彼拉多設立這個常例,明顯為要贏得民心。巴拉巴犯了搶劫(見約18:40注)、叛亂和謀殺罪(可15:7;路23:18-19),是個臭名昭著的罪犯,可能專門殺害以色列的有錢人和羅馬人,因此受到一般百姓歡迎。
27:18 嫉妒,彼拉多知道,大祭司和公會不是真的關心羅馬政權,他們只是嫉妒耶穌受百姓歡迎,又因為耶穌滿有權柄的傳道對他們構成了威脅。
27:19 夢,羅馬人通常視夢為預兆。這個夢很可能出於上帝,為要表明耶穌的無辜。
27:20-22 幾天前,耶路撒冷的百姓呼喊 “和散那!”,歡迎耶穌進城;此時,他們卻高呼 “把祂釘十字架!”
27:24 洗手,彼拉多不是要洗掉罪,而是公開表明他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能判耶穌死罪。
27:25 眾人(希臘原文laos),在本書中常用來指以色列整個民族。祂的血歸到我們……身上(參徒18:6 “你們的罪歸到你們自己頭上!”),這是一句常用的俗語,表示承擔令某人死的罪。眾人把耶穌釘十字架的責任直接歸到他們自己身上。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毀時,審判就臨到了他們。然而,後裔不應該承擔他們祖先所犯的罪,因為這樣顯得不公平(參申24:16;耶31:29-30)。
27:26 鞭打,羅馬人用的鞭刑是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被定罪的人要被綁到柱子上,用皮鞭抽打。皮鞭上交錯綁著碎骨頭和金屬,受刑人會皮開肉綻,甚至骨頭和腸子都暴露在外。在多數情況下,鞭打是致命的。羅馬兵丁為了使耶穌不在十字架上存活到日落,就將祂狠狠地鞭打,幾乎至死。
27:27-44 彌賽亞耶穌被釘十字架。這段經文是本書的核心內容。《舊約》中有關受苦僕人的預言(賽42:1-4,52:13~53:12),和耶穌對自己死的預言(太16:21,17:22-23,20:17-19,26:2),都一一應驗了。
27:27 衙門(《和修》“總督府”)是彼拉多辦公的總部,像堡壘一樣,戒備森嚴(見約18:28注)。全營的兵可能指一支小分隊(大隊的三分之一),有120-200名兵丁。
27:28-31 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耶路撒冷的羅馬士兵以殘忍地戲弄定了罪的囚犯(尤其那些叛亂犯)而臭名昭著。他們給囚犯穿上戲服,讓囚犯在大型棋盤上扮作 “棋子”,盡情折磨。然而,他們所做的事他們不明白,那位被他們穿上戲服、被戲稱為王、被釘十字架的,真的是王。馬可和約翰都記載這件袍子是 “紫色” 的,但那時的顏色不像今天這樣能明顯區分,所用的染料也不同,因此可能有些人稱紫紅色為朱紅色,有些人則稱它為紫色。
1. 在這幾節中猶太人作了一個致命的抉擇。特別注意20節和25節。這是選擇他們所要的那一種救主(參閱下面的注解)。這個選擇在這個國家的生命上會有什麼結果?
答:逾越節大赦是當時的常例,是為迎合公眾情緒而玩弄的政治手段。彼拉多問聚集的群眾(眾人),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耶穌)給你們?是“巴拉巴耶穌(見27:16、17,有可靠抄本如此記載),還是“基督”耶穌?巴拉巴是當時參與暴動的叛亂份子,是抱有政治目的的罪犯,在群眾眼中可能有如羅賓漢一般受人愛戴。眾人這時在祭司長和長老的挑唆下,以充滿民族主義的情緒選擇了巴拉巴,棄絕了基督。猶太人最終要的還是那個政治性的“彌賽亞“救主,而不是能拯救他們脫離罪惡權勢的基督救主,然而,我們知道,後者才是上帝真正的目標。當他們作出這樣的選擇,他們也和那些宗教領袖一樣,成了殺害園主兒子的惡佃戶(21:33-41)。因此,上帝的國要從他們奪去,他們終於成了再也結不出果子的無花果樹(21:18-20)。
2. 彼拉多有多少次想避免對基督的案子做決定呢?比較路廿三7。請再讀22節的問題。這是我也必須問,並能回答的問題嗎?
答:彼拉多雖然想要討好猶太人,但他也知道,用捏造的罪名(他知道猶太人是因為嫉妒而陷害耶穌,18節)給一個未經申辯的罪犯判刑,是很愚蠢的,因此他想要找機會釋放耶穌。先前他已經對耶穌的不加申辯感到希奇(14節),他的夫人也特地要他不要管猶太人這檔事,因為他的夫人知道耶穌是義人,是無辜的,她為此做夢受苦(19節),因此他想釋放耶穌。而當群眾吶喊要把耶穌釘十字架,他知道大勢已去,就拿水洗手,藉此與猶太人劃清界限,表明耶穌的死的罪責與他無關,他們必須承擔這流無辜人的血的罪。對於22節的問題,“我怎麼處置那稱為基督的耶穌呢?”也是我們必須問,也能夠回答的問題。究竟耶穌是不是整本《舊約》所預告的那位彌賽亞?祂究竟是不是全人類的救主,是不是我的救主,能拯救我脫離魔鬼的權勢,也就是罪惡和死亡的權勢?
Luk 23:7 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裡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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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這幾節中猶太人作了一個致命的抉擇。特別注意20節和25節。
答:祭司長和長老慫恿群眾,叫他們去釋放巴拉巴、除掉耶穌(20節)。群眾還發了毒誓,群眾還發了毒誓,流耶穌血的責任歸在自己和自己後代子孫的身上。
這是選擇他們所要的那一種救主(參閱下面的注解2)。
答:他們要選擇自己的愚昧,讓自己的良心被蒙蔽,以至於選擇了虛假的救主。
這個選擇在這個國家的生命上會有什麼結果?
答:以色列人在日後自食惡果,不僅承受了釘死耶穌的罪,使他們的屬靈生命走向盡頭,他們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之下也不再有復興的局面。
2. 彼拉多有多少次想避免對基督的案子做決定呢?比較路23:7。
答:(1)在馬太福音,有明顯和不明顯地想避免,我覺得有五次(v17-18, v19-21, v22, v23, v24);在路加福音,作者要我們比較23:7→從這裡可以看出彼拉多原本就想把耶穌送給希律,撇清責任。而後來也經過五次的提問,表達其不願執行(想撇清)→v14-15, v20, v22(提到有三次)。
請再讀22節的問題。這是我也要問,並能回答的問題嗎?
答:不論我是彼拉多或是群眾、甚至是任何人,都沒有人能夠「處置耶穌」。我認為這不是我所能問、也能回答的問題。沒有人能夠「處置耶穌」。我認為這不是我所能問、也能回答的問題。這問題只是顯出大大的邪惡與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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