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1 耶利米書 31:27~40 (3.3.28)

Study 21 Jeremiah 31:27~40 (3.3.28)

研經題目:

1. 31~34節。倘若以色列已背了她與耶和華所立的約,她將來還有什麼福氣可言呢?上帝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答覆?要注意「耶和華說」一語共出現四次,並重複地用「我」字。比較約十五5末句。

2. 卅一33和34說所立新約的四個特點是什麼?關於33節,請比較出卅一18;林後三6;關於34節,請比較出廿19。至於應驗在基督身上的事,請參閱來八3-13和十14~22。

3. 35~40節。這幾節怎樣表明返回故土的可靠性與圓滿結果?請參閱39、40節的注解。比較卅三20~22節。

注:

1. 28節。比較一10~12。

2. 29、30節。29節的諺語,似乎可能被那些被放逐之民引用,表明他們是無辜的,他們是為他們父親的罪受苦。新的指示部分,每一個人就必須自己向上帝交帳。

3. 32節。希伯來書的作者引述這一節經文是根據七十士譯本。請參閱來八9。

4. 34節。在這裏所用的認識一詞,不是理性的知識,而是指自己有親密的體驗。

5. 39、40節。迦立和歌亞的地點,現在無從稽考。「拋屍的全谷」就是欣嫩子谷。其意義是指:在那座新的城市中,一切都是聖潔的了。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1:27上帝要再次把以色列猶大栽植(參1:10)在應許之地,在各處播種百姓和牲畜。

31:28 那時上帝必決意建立栽植,就像祂先前定意拆毀和毀壞那樣(參1:10)。

31:29-30 酸葡萄……酸倒了,顯然這是一句流行的俗諺(參哀5:7;結18:2);這裏否定此諺語(人不再說),意思是沒有人再需要為別人的罪受苦,因為全民叛逆上帝的事將要停止。忠心的餘民將成為大多數。

31:29 以西結書18章也引用並駁斥了這句諺語。人們用它來宣稱,耶和華因過去幾代人(“父母”)的罪孽而對當代人(“兒女”)進行審判是不公平的。然而,認為當代人對耶路撒冷即將到來的毀滅沒有責任的基本假設是錯誤的,這一點耶利米所有的聽眾都應該清楚。耶和華從來不會不公正地審判:這一代人也因反抗耶和華而貢獻了自己的罪(30節)。不過,從積極的方面來說,這種駁斥也使人產生希望:新的一代人可能會看到一個不同的未來在他們面前,但前提是他們必須悔改並轉向耶和華。(BTSB)

31:31-34 上帝最終必解決百姓由來已久的問題,他們的身體雖然受了割禮,但很少人在心中也受了割禮(真正認識耶和華)。上帝給他們提供的好處,即認識上帝和得著赦免,在《舊約》已經齊備,但極少人去取用。基督徒讀者所面對的兩個主要解經問題是:(1) 《希伯來書》作者將這個關乎以色列家和猶大家(31:31)的預言與彌賽亞相提並論(來8:8-12),有什麼含意?(2) 31:27、31、36-37提到以色列和猶大,是要將預言聚焦在以色列民族上,還是聚焦在重新定義的以色列(即包含猶太人和外邦人的教會)上?第二個問題與我們在羅11:26所面對的問題非常相似,那裏的“以色列全家”當如何理解呢?

31:31 新約將給以色列猶大一個嶄新的開始,他們已經領受了舊的約,現在又領受新的約(但很多人認為新的約起初只屬於猶太人,後來漸漸也涵蓋外邦人;見31:31-34注)。這是唯一提到“新約”的舊約經文。關於《新約》對該詞的使用,見路22:20;林後3:6;來8:8-12。

31:31 日子將到,即在彌賽亞的時代。新約。這是《舊約》唯一一次明確提到新的約。(BTSB)

31:32 這新的與舊的約不同,它不會被背棄。儘管上帝像一位好丈夫那樣忠實地對待以色列和猶大,他們卻背了先前的約。

31:32 與在西奈山與“他們祖宗”所立的舊的約不同(出19~24章;參林後3:14),舊的約不可避免地以以色列的審判而告終。舊的約的問題在於以色列人一再破壞它,儘管耶和華是他們忠實的“丈夫”。(BTSB)

31:33 上帝不是把律法寫在石版和書卷上(見出34:1;申31:9-13),要求百姓銘記在心(申6:4-9),而是從一開始就寫在他們心上。正如上帝是那些領受舊的約並愛祂的人的上帝,祂同樣也是新的約的上帝。保羅在羅11:27引述本節的話:“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31:33 裏面……心上。新的約涉及一個應許,即耶和華要把祂的律法寫在祂子民的心上和頭腦裏。與舊的約相比,舊的約將律法寫在石版上給以色列人(出24:12),新的約將在心裏改變他們,導致真正的改變(林後5:17)。申命記第30章已經預見到這樣的前景:舊的約將因以色列的不順從而以被擄的詛咒告終,上帝隨後將改變祂子民的心(申30:6,“將心裏的污穢除掉”,直譯作:“使他們的心受割禮”)。我的子民,一些釋經家將這一預言的應驗特別集中在以色列民族身上(本節中的“以色列家”和第31節中的“猶大家”)。其他人,根據希伯來書中的用法,將其更廣泛地應用於重新定義的以色列,包括外邦人與猶太人一起藉著與基督的聯合成為神的子民(羅11:11-27;加3:9、14、27-29)。新的約是藉著基督的流血而奠基的(太26:28;來9:15),並應驗了舊的約的目的(太5:17)。藉著聖靈的工作,上帝的子民將認識耶和華(賽54:13),並對基督作出回應(約6:45)。在基督裏,我們的罪得蒙赦免,我們的惡行不再被記念(詩103:12;羅8:1-2)。(BTSB)

31:34 所有立約的人都必認識上帝,因此約民中的忠心餘民,再也不需要教導那些不忠心的大多數人來認識上帝。這聖約的民只包含那些認識上帝的人,上帝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

31:35-36 上帝賦予天地萬物定例,自然界的秩序不會停止運作;同樣,這個新的約(31-34節)也不會斷絕

31:37 上帝創造的天地高深莫測,若說上帝要棄絕與祂訂立新約的以色列,同樣難以理解。

31:38-40 耶路撒冷即將被毀,但最終上帝必會重新建造它。耶路撒冷完全歸給耶和華為聖的時候(亞14:20-21),就不再拔出,不再傾覆,直到永遠。那時,耶路撒冷將成為錫安——新的耶路撒冷,有上帝與祂的百姓同住,永遠不再有罪(賽4:2-6,25:6-12,65: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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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31~34節。倘若以色列已背了她與耶和華所立的約,她將來還有什麼福氣可言呢?上帝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答覆?要注意「耶和華說」一語共出現四次,並重複地用「我」字。比較約十五5末句。

    答:對於以色列不斷的背約(其本質在於人心內在的敗壞,拜偶像和背約只是這種敗壞的表像),上帝的解決方法是主動與他們立“新的約”,一個能賜給他們新心、改變的心的約,“醫治他們背道的病”(3:22)。上帝始終一貫的計劃是要為祂自己、祂愛子造作一群忠信的子民,好彰顯三一上帝的榮耀。以色列既然無法履行摩西之約(31:32),上帝就與他們立一個新的約(31:33),確保祂的計劃必定會完成。正如舊的約是在從埃及得贖之後立的(出19~24章),新的約也要在被擄得贖之後確立(31:33)。

    Joh 15:5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

    2. 卅一3334說所立新約的四個特點是什麼?關於33節,請比較出卅一18;林後三6;關於34節,請比較出廿14~22

    答:新的約的四個特徵是:1) 普遍性:這是與全以色列(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立的(31:31),也就是與上帝全體百姓立的(另參第3點)。2) 不會再被背棄(31:32):這是從終極角度而言,因為這個約是由基督的血所立的,凡被基督寶血所灑的人,都有能力遵行此約;然而在今天的有形教會裏,許多人只在外表立了約,只享受到恩典之約(新約)的外在好處,內心並未真正受割禮,因此這些人仍然可能背棄新約,希伯來書6:4-6指的就是這些人;3) 內在性:新約律法不是刻在外面的石版上,而是刻在心版上(31:33-34),並且是刻在每一個子民的頭腦和心上(31:34,“各人”,“從最小的到最大的”),從心裏改變他們,使得每一個立約人都打從心裏“認識”耶和華,因此不需要教導自己的鄰舍,也就是那些不忠心的大多數人。4) 赦罪:上帝要以一種全新的方式赦免百姓的罪,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31:34)。這預告了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祂已經成就了永遠的挽回祭,百姓再也不需要到聖殿獻祭了,而是藉著耶穌基督這位永遠的大祭司、永遠的中保,坦然無懼地來到上帝的寶座前(有別於出20:19的情形)。

    Exo 31:18  耶和華在西乃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神用指頭寫的石版。

    2Co 3:6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作:聖靈)是叫人活。

    Exo 20:19   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

    Heb 8:3-13  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  (4)  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  (5)  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6)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7)  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8)  所以主指著他的百姓說(或作: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9)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  (10)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11)  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12)  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  (13)  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Heb 10:14-22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15)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  (16)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17)  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18)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19)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21)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  (22)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3. 35~40節。這幾節怎樣表明返回故土的可靠性與圓滿結果?請參閱3940節的注解。比較卅三20~22

    答:35-40節表明上帝定意要成就祂的救贖計劃,這計劃就跟祂的創造定例一樣,是永遠不會廢掉的。祂對萬物的主權保證了祂的救贖計劃必定會實現。以色列既然是上帝的創造,以色列後裔就不會永遠被棄絕。耶路撒冷雖然會暫時被毀,但上帝必將予以重建,要歸耶和華為聖,那時就不再拔出、不再傾覆,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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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     31-34節。倘若以色列已背了她與耶和華所立的約,她將來還有什麼福氣可言呢?

    答:按照常理來看,以色列實在愚昧,將來早就沒有福氣才對。但這裡卻是神主動施恩憐憫,再與他們立新約。並且將祂的律法放在他們心裡、親自稱他們為子民、願作他們的神,並且將這福氣持續到世世代代。

    上帝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答覆?要注意「耶和華說」一語共出現四次,並重複地用「我」字。比較約155末句。

    答:(1)以下是答覆(神的作為、神的應許),都與「耶和華說」出現有關:v31另立新約、v33神將祂的律法放在人心中,並且成為他們的神。v34從最小到最大都認識神,從最小到最大都認識神。並且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惡。

    (2)這當中出現許多「我」代表出於神的主權恩典,都是神主動施予。約15:5「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十分準確的呼應。

    2.    313334說所立新約的四個特點是什麼?

    答:律法內建(肉心),神&子民,認識神,赦罪。

    關於33節,請比較出3118;林後36

    答:出31:18耶和華在西奈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神用指頭寫的石版。→在這裡是神將律法傳承給摩西,摩西再傳給神的百姓。而33節這裡則是神將祂的律法寫在人的心版上。

    林後3:6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譯:聖靈)是叫人活。→這裡(參考註釋聖經)指出神的百姓是「新約的執事」意思是有能力去執行新約的人,這能力並非是出於我們自己,乃是神將這律法(新約)賜下、放在我們心中。

    關於34節,請比較出2014-22

    答:出20:14-22這一段不太懂為何是十誡的後半段(從第六誡開始),並描述神臨近的狀況。不太明白這跟認識耶和華和赦免罪孽的關係?猜測原本耶和華的聖潔屬性使得罪人無法親近,而後來神所立的新約卻是指向所有祂的百姓?

    3.    35-40節。這幾節怎樣表明返回故土的可靠性與圓滿結果?請參閱3940節的注解。比較3320-22節。

    答:35節的這些定例是一切不可動搖的堅固,因此→以色列的後裔將不會斷絕、以色列國也將堅立。38到40節提到神親自應許所成就的事,而在40節的最後說,這些都要歸耶和華為聖直到永遠。(從註釋聖經)看出,這指向那將來的(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城、主的聖城。因此表明了返回故土是可以期待的,可靠並且將可見的圓滿。

    比較33:20-22「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就能廢棄我與我僕人大衛所立的約,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為王,並能廢棄我與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天上的萬象不能數算,海邊的塵沙也不能斗量;我必照樣使我僕人大衛的後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來。」→這裡也是一樣,神用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強調祂所要成就的事情是堅固不可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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