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3 Jeremiah 34 (3.3.30)

研經題目:
西底家王朝末年,耶路撒冷被圍困時所發生的兩件事。
1. 尼布甲尼撒無疑認為,他兵多勢大(1節),自可控制一切。但在這裏顯示掌握權力,決定諸城和諸王命運的是誰?比較賽四十15、17、21~24;路三1、2。
2. 為什麼許願讓僕婢自由而又反悔會受到那麼嚴厲的宣判?比較傳五4、5;太廿一28~31上;路九62。關於17節,請比較廿二16。我應許過要順服的哪一件事還沒有去行呢?
注:
1. 2~5節。比較卅二3~5,五十二11。
2. 14節。比較申十五12~15。
3. 17節。「自由於刀劍」:就是任其被征服毀滅。
4. 18、19節。立悔改之約的禮儀(15節)包括立約者從劈開的牛犢中間經過(比較創十五7~18)。他們藉著這種儀式以表明,他們若不遵守他們所許的願,就要用同樣殘暴的手段處死。請參閱20節。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4:1~45:5上帝審判猶大。耶利米宣告猶大和以色列當前的罪惡(2~29章)和將來的復興(30~33章)之後,現在描述猶大末後的日子。與此同時,他宣告上帝的信實和猶大的背信(34~35章),猶大拒絕上帝的話(36章),猶大在耶路撒冷被毀之前的最後日子(37~39章),猶大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後反抗巴比倫,但徒勞無功(40~41章),以及猶大徒勞地反抗上帝(42~45章)。
34:1~39:18 約雅敬和西底家最後的日子。在巴比倫最後入侵導致耶路撒冷淪陷之前的最後幾年,耶利米多次對猶大君王說話,首先是約雅敬,然後是西底家。有時他的信息是鼓勵的信息,但大多數情況下是審判的信息。君王們一再不聽耶利米的話,導致耶路撒冷不可避免地被毀滅,本段落的最後部分記錄了這一點。(BTSB)
34:1~35:19 上帝的信實與猶大的背信。儘管上帝信守祂的話(34:1-17),猶大百姓卻互相欺騙(34:18-22),並欺騙上帝(35章)。
34:1-7 對西底家的警告。本節和接下來的一節(第8-22節)包含了對西底家王的兩個對比信息。兩者都談到了耶路撒冷必將落入尼布甲尼撒之手,但前者是以積極的方式談論西底家自己的命運,而後者則黯淡許多。(BTSB)
34:1 耶利米傳講這信息的時間,正是巴比倫全力進攻耶路撒冷的時候(約主前587年)。
34:3-5 西底家將戰敗並失去自由,他將與許多臣僕和百姓一起被帶到巴比倫去(21:7)。王下25:6-7記載了這事如何成就西底家(在利比拉)遇到巴比倫王,他的眾子被殺,雙眼被剜,然後被帶到巴比倫去。儘管如此,上帝仍使西底家可以平安而死,因為他是大衛的後裔(參52:11)。
34:6-7 就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前數周,耶利米再次對西底家說話。拉吉位於耶路撒冷西南43公里。亞西加位於拉吉以北18公里,耶路撒冷西南29公里;這城最初在羅波安作王時修固(代下11:5),是主前587年被尼布甲尼撒攻陷的最後幾座要塞之一。“拉吉書信”(考古學家發現的這個時期的21封書信)描述了拉吉陷落的情況。堅固城只剩下這兩座, 其他所有位處要衝的駐防城都已被攻取。
34:8-22 宣告奴僕自由。猶大人一直便宜行事地忽略了五經中關於定期釋放希伯來奴隸的法律。在巴比倫攻擊的壓力下,他們立約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但當巴比倫人暫時撤走時,他們又背棄了自己的承諾。(BTSB)
34:8-11 耶路撒冷的百姓因害怕即將戰敗,釋放了所有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或奴隸,讓他們可以出去打仗。後來卻,然而,威脅解除後,他們又收回奴僕的自由。
34:13 與你們的列祖……立約,指摩西之約,建基於上帝搭救以色列脫離為奴之家(見出20:2)。
34:14 一個以色列人可與另一個以色列人訂立契約,作對方的契約奴僕,為期六年,期滿後可以自由離去(出21:2;申15:12)。在歷史上,許多以色列人不接受這個教導,想方設法令對方繼續做自己的奴僕。
34:15 回轉,改變過來,遵從上帝的話,釋放與他們立約的僕役。立約,在聖殿中舉行莊嚴的立約儀式,宣告奴僕獲得自由。
34:16 反悔,對之前的改變中途變卦。褻瀆我的名,在立約儀式中會提到上帝的名。叫……回來,再次使那些按照上帝的話得釋放的人受奴役。
34:17 因為猶大百姓沒有釋放奴僕使其自由,所以上帝把百姓交給刀劍、饑荒和瘟疫“自由”踐踏,見14:1-12,15:1-4,29:17-18,32:24。
34:18-20 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和修》“使他們成了那劈成兩半的牛犢”),使背約者死在刀劍之下。從其中經過(《和修》“從切塊中經過”),立約儀式(16-17節)通常包括將祭牲切成兩半,然後立約雙方從中間走過(創15:7-17)。切開祭牲,可能是為了警告雙方背約的後果。猶大百姓和領袖都已違背聖約,必須承擔背約的後果。
34:22 吩咐他們回到這城,由於某種沒有說明的原因,巴比倫撤銷對耶路撒冷的圍困,這件事可能促使以色列人取回他們給了僕婢的自由(11節)。這次不過是耶路撒冷被毀之前的緩刑。
1. 尼布甲尼撒無疑認為,他兵多勢大(1節),自可控制一切。但在這裏顯示掌握權力,決定諸城和諸王命運的是誰?比較賽四十15、17、21~24;路三1、2。
答:西底家於主前597年登基後就開始密謀反叛巴比倫,並最終背叛。巴比倫軍隊從主前588年開始圍城,最終在586年攻陷耶路撒冷,猶大正式亡國。從人看來,是尼布甲尼撒強盛的軍隊使猶大臣服,殊不知這是上帝對猶大背約的審判,是祂把耶路撒冷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34:2)。若不是上帝的旨意,沒有人可以加害上帝的百姓。1-7節預言了耶路撒冷的陷落,西底家雖然會被俘虜,但上帝卻叫他不會死在刀劍之下(沒有死在戰場),而是“平安而死”(34:5)(參王下25:1-7;希西家是在見到他的眾子被殺後被剜去眼睛,被擄到了巴比倫)。這是上帝在審判中的憐憫,然而這只是有限的憐憫。其實,西底家若早點聽從耶利米的警告,向尼布甲尼撒投降,事情也許不會落到這個地步。西底家拒絕聽從先知的話,付出了慘痛代價。
Isa 40:15、17 看哪,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他舉起眾海島,好像極微之物。 (17) 萬民在他面前好像虛無,被他看為不及虛無,乃為虛空。
Isa 40:21-24 你們豈不曾知道嗎?你們豈不曾聽見嗎?從起初豈沒有人告訴你們嗎?自從立地的根基,你們豈沒有明白嗎? (22) 神坐在地球大圈之上;地上的居民好像蝗蟲。他鋪張穹蒼如幔子,展開諸天如可住的帳棚。 (23) 他使君王歸於虛無,使地上的審判官成為虛空。 (24) 他們是剛才(或作:不曾;下同)栽上,剛才種上,根也剛才扎在地裡,他一吹在其上,便都枯乾;旋風將他們吹去,像碎稓一樣。
Luk 3:1-3 該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 (2) 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那時,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在曠野裡,神的話臨到他。 (3) 他就來到約但河一帶地方,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
2. 為什麼許願讓僕婢自由而又反悔會受到那麼嚴厲的宣判?比較傳五4、5;太廿一28~31上;路九62。關於17節,請比較廿二16。我應許過要順服的哪一件事還沒有去行呢?
答:在圍城的危機中,西底家勸說擁有奴僕的主人釋放希伯來人奴隸,讓他們可以參軍打仗。此時埃及軍隊前來解救耶路撒冷,使巴比倫暫時撤軍,猶大得以苟延殘喘(見37:5)。但一些奴僕的主人以為危機已過,就背信反悔先前的約定,沒有讓奴僕得自由。他們因此受到嚴厲審判的原因是因為這樣作是褻瀆上帝的名(34:16),蔑視上帝對盟約的見證(34:19),他們也無視自己曾被奴役而得自由的歷史,背棄了申命記律法(34:12-14;申15:12)。上帝因他們的背約,就向他們宣告一種自由:死在刀劍、饑荒、瘟疫之下的自由,實在是諷刺。以色列人徹底違背了這個原則,即上帝怎樣饒恕你,你也要同樣饒恕人(太6:15),這是無視、藐視上帝的恩典,因此受到極重的懲罰。求主賜給我們順服祂話語的心,隨從聖靈而不隨從肉體,不藐視祂的恩慈,時時敏感於聖靈的催逼,行事為人可以與我們所蒙的恩相稱。
Ecc 5:4-5 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 (5) 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Mat 21:28-31 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我兒,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做工。』 (29) 他回答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 (30) 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說:『父啊,我去』,他卻不去。 (31) 你們想,這兩個兒子是那一個遵行父命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
Luk 9:62 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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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底家王朝末年,耶路撒冷被圍困時所發生的兩件事。
1. 尼布甲尼撒無疑認為,他兵多勢大(1節),自可控制一切。但在這裡顯示掌握權力,決定諸城和諸王命運的是誰?比較賽40:15,17,21-24;路3:1,2。
答:耶和華。萬君之耶和華神。
比較:賽40:15看哪,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他舉起眾海島,好像極微之物。17萬民在他面前好像虛無,被他看為不及虛無,乃為虛空。21-24你們豈不曾知道嗎?你們豈不曾聽見嗎?從起初豈沒有人告訴你們嗎?自從立地的根基,你們豈沒有明白嗎?神坐在地球大圈之上;地上的居民好像蝗蟲。他鋪張穹蒼如幔子,展開諸天如可住的帳棚。他使君王歸於虛無,使地上的審判官成為虛空。→→這段經文展現神的無限大,天上地下萬物、宇宙、世人沒有一樣可以超越神的偉大,在神面前一切盡都虛無。
路3:1-2 (經節有點怪) 凱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那時,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在曠野裡,神的話臨到他。→→可能意思是,即使各地都有分封的君王,但是神依然高過、超越這些地上的掌權者,祂按著祂永恆的旨意,成就祂救贖的奇妙大工。
2. 為什麼許願讓僕婢自由而又反悔會受到那麼嚴厲的宣判?比較傳5:4,5;太21:28-31上;路9:62。
答:因為歸根究柢就是沒有聽從神的話。而且若要探索其動機,如此就是不把當神、把別神當神、沒有從心裡順服神,讓僕婢自由只是出於自私的動機、也只是作作樣子,終究會暴露出原本的想法。→這犯了一條、等於犯了眾罪。
比較:傳5:4-5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顯露出許願並非出於至誠。
太21:28-31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我兒,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做工。』他回答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說:『父啊,我去』,他卻不去。你們想,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遵行父命呢?」他們說:「大兒子。」→很明顯真正遵行父親命令的乃是出於真心、並且帶出真實的行動,並非嘴上說說而已。
路9:62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三心二意並非真心誠意。
關於17節,請比較22:16。我應許過要順服的哪一件事還沒有去行呢?
答:34:17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這跟前面有點類似,但這節更表達了「(馬太亨利註釋聖經)詭詐面對神,沒有給奴僕自由去留的權利,結果他們面臨「只能自由選擇神所降下的災禍」的諷刺結果。
比較22:16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在乎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真正的認識神,乃是打從心裡會效法神、願意為困苦和窮乏人申冤,並且以此為得著福樂的途徑。然而在17節敘述的情況,則是相反,沒有真正認識神、也無法體驗神使奴僕們得自由的原意,並且真心效法。
還有哪一件沒有去行?自我反省,滿多時刻都不願意順服,想起很多時刻都在發怨言、不願意捨己、也不能單單以神為樂。為著能因為讀經而反省悔改而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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