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 耶利米哀歌 1 (3.4.12)

LAMENTATIONS Study 1~5

耶利米哀歌 5

引言

耶利米哀歌包括五首詩歌或哀歌,以猶大和耶路撒冷被圍與城被毀的悲哀為主題。追溯這些災禍的原因乃由於百姓的罪招致上帝的懲罰。這些詩歌包括認罪,表明信心和盼望,以及求上帝複施恩寵的禱告。

從七十士譯本那時的傳統就已經把這些詩歌的來源歸諸於耶利米。然而,在希伯來文聖經中,本書是不具名的,而且非置於「諸先知書」之列,而是列於所謂「聖卷」之中。這卷書當然與耶利米有極密切的關係。一~四章似乎是耶路撒冷陷落時目擊者之作;如果不是出自耶利米自己的手筆,極可能就是他的一個或多個同工的作品,如巴錄。第五章的日期大概是屬於稍後的時期。

這些詩歌是依照希伯來文字順序為開首字母的體裁寫成的。一、二和四章,每一節都依次使用不同的希伯來文字母開始,從始至終都是如此。第三章的詩歌則依次分為廿二組,每組三節,每節都用同一字母開始。第五章就不再按照字母順序的體裁。這種依字母順序的寫法,部分原因有助於記憶。但似乎也是要把認罪和悲傷的意思完全表達出來。

綱要

1 耶路撒冷深切的愁苦和痛悔認罪。

2 一切都是上帝照著祂的話而行。在禱告中尋求祂。

3 作者替本國在上帝面前傾吐自己的悲哀,並親自等待耶和華,懇切祈求拯救。

4 被圍時的慘狀。眾先知眾祭司之罪過。耶路撒冷城的陷落。

5 描述國家所受的苦難,認罪,並祈求拯救的禱告。

另參:

耶利米哀歌簡介(環聖新譯本)

聖經詞條:耶利米哀歌的神學

□Study 1 Lamentation 1 (3.4.12)

研經題目:

1~11節描寫立約之民如同一個寡婦。本章的下半部是這個凄涼的寡婦自己的哀悼。

1. 耶路撒冷所飲的苦杯是由哪些成分調成的呢?例如孤單、剝奪、倒運等。試把那些成分列成一表。耶路撒冷怎樣並怎會遭遇如此下場?特別參閱5、8、9、12、14、17、18、20節;並比較來十29~31;利廿六27~33。

2. 在這牢騷中你發現有任何怨懟的語氣嗎?「認識到悲劇本是可避免的,悲劇感就更強烈了。」本章中有什麼態度是值得稱讚的呢?注意18節,並比較詩五十一3、4;但九6~8;羅三4~6。

注:

1. 2節。「親愛的……朋友」:就是她想和他們結盟的鄰邦。比較耶卅14。

2. 6節。「她的首領……」:比較耶卅九4、5。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22 此城何竟獨坐。《耶利米哀歌》開篇就描繪耶路撒冷被毀後的景象(1-11節),然後描述她呼求救援(12-22節)。9b、11b-16和18-22節是耶路撒冷在訴說;1-9a、10-11a和17節是作者在說話。

1:1-11 耶路撒冷被蹂躪。耶路撒冷被入侵並被佔領,一片頹垣斷壁。這段經文描寫她的扭轉(1-3節)、荒涼(4-6節)、污穢和罪疚(7-9節),以及她的歎息(10-11節)。

1:1 何竟(希伯來原文 ‘ekah),感歎詞,常用在對人或對城邑的悼詞中(參賽1:21 “竟然”《和修》;耶48:17)。注意對比:滿有人民獨坐為大寡婦王后進貢的(《和修》“服苦役的人”)。耶路撒冷的境遇徹底扭轉。

1:2 耶路撒冷為她所失去的(1節)夜間痛哭所親愛的……朋友,指她先前的盟友(參9、16、17、21節;耶22:20-22,30:14;結16:37-41,23:22-29)。

1:3 因遭遇苦難,又因多服勞苦,見1:7、9,3:1、19。遷到外邦,見耶52:24-30,被擄到外邦的人經常被迫做苦力。這樣的苦工讓人想起以色列人在埃及所受的奴役(參出1:1-14,2:23,5:11,6:6、9)。住在列國中,尋不著安息,這種情形與上帝賜給以色列的應許(如:申12:10)完全相反。追逼她的……將她追上,見耶39:1-10(參52:1-11),40:1-6。

1:4 耶路撒冷被毀後,無人經由她的路徑上來敬拜(參耶41:4-5),也無人進入城門聖節。大祭司被殺(參耶52:24-27),其餘的祭司歎息處女過去曾歡樂地走在巡遊隊列中(詩68:24-25),載歌載舞(參耶31:4),盡情抒發喜悅,如今卻遭受艱難。

1:5 她的仇敵亨通,耶路撒冷因她的罪過,因她執意違背上帝的律例(參1:5、14、22;摩1:3、6、9等)而被巴比倫征服(耶52:1-30)。耶路撒冷的罪殃及她的孩童,即城中的居民。

1:6 錫安女子(見《和》注),喻指耶路撒冷,它坐落在錫安山上,好像孩童坐在父母的肩膀上(參3:48注)。威榮全都失去,很可能指上帝的榮耀(詩96:6,145:5)和王權(詩104:1,111:3,145:5、12)消失殆盡。猶大的首領因饑餓而無力行走,最終被追兵俘獲(參王下25:3-5;耶52:6-11)。

1:7 被擄的百姓追想古時大衛、所羅門和約西亞的日子(一切的樂境;《和修》“一切的榮華”),這些榮華消失殆盡,取而代之的是無用的東西,如仇敵的幸災樂禍和嗤笑。

1:8 耶路撒冷大大犯罪,見5節。不潔之物(參17節),可能指月經的污穢(利12:2、5),也可能指自願赤露的羞恥。她向所親愛的赤露(1:2),因此在盟約的丈夫眼裏,她是不潔淨的(見耶31:32)。

1:9 她的污穢,她所犯的罪(8節)在衣襟上(《和修》“在下擺上”),即這些罪緊緊地抓住她。她不思想自己的結局,她沒有想到事情會落到如此地步,其實上帝已經在利26:14-46、28:15-68和藉著先知書發出警告。無人安慰,無論上帝還是她的盟友(1:2)都不安慰她。耶和華啊,求你看我的苦難,耶路撒冷第一次祈求,她祈求上帝留心觀看仇敵的惡行。

1:10 作者承認敵人已經得勝,他們奪取了她的美物,比如她的孩童(5節)。外邦人進入她的聖所(《和修》“列國侵入她的聖所”),巴比倫人在主前597年掠奪了聖殿(耶28:1-3),並在主前587年將聖殿焚毀(耶52:13)。不可入你的會中,見申23:3-6。

1:11 尋求食物,耶路撒冷的百姓在巴比倫圍城期間四處尋找食物充饑(耶37:21)。耶路撒冷再次祈求上帝(參1:9)觀看敵人怎樣待她。

1:12-22 耶路撒冷呼求幫助。耶路撒冷表達她強烈的傷痛(12-16節),作者為此作證(17節),引出祈求寬慰的禱告(18-22節)。

1:12 耶路撒冷開始訴說(12-16節)。或許因為上帝尚未回答她,所以她呼喚那些過路的人,要他們觀看,就如她想要上帝觀看並採取行動一樣(9、11節)。祂發烈怒的日子,參賽2:6-22;耶12:13。

1:13 祂從高天使火進入,火常用來喻指審判(摩1:3~2:5)。這句話使人想起所多瑪和蛾摩拉遭毀滅時的情景(參創19:23-29;哀4:6)。我的骨頭,喻指耶路撒冷的核心(耶20:9)。鋪下網羅(《和修》“張開網”),就像人誘捕獵物那樣(參詩35:7,57:6;箴29:5;何7:12)。

1:14 代表勢力和權柄(如:耶27:8)。上帝將耶路撒冷放在她自己的罪惡的權勢下,使她的力量衰敗,以致上帝將她交在仇敵手中(參申28:64-68;耶52:1-30)。

1:15 輕棄(《和修》“棄絕”),或作“一腳踢開”(詩19:118;《和》作“輕棄”;《和修》作“輕看”)。招聚多人,上帝招聚一支勢不可擋的大軍攻擊耶路撒冷(耶52:1-30)。踹下,像在酒醡中一樣,參賽63:1-6。

1:16 耶路撒冷在被毀後哭泣,就像耶利米發預言時哭泣一樣(耶13:17)。安慰,見1:9。仇敵得了勝,見7-10節。

1:17 作者證實耶路撒冷孤單且無人安慰(參9、16節),宣告上帝在這種情況下的至高主權(12-13節),並揭露耶路撒冷罪惡的過去(5、9、14節)。

1:18 職路撒冷承認上帝對她的悖逆施行審判是公義的(參詩51:4)。請聽,雖然如此,她還是渴望得到眾民的安慰。

1:19 我招呼我所親愛的,耶路撒冷請求盟友援助(參耶27:1-15,37:1-10),可惜徒勞無功。他們卻愚弄我,他們口裏答應,卻不能或不願伸出援手。祭司和長老,他們是使百姓偏離正道的宗教領袖和民間領袖(參耶2:8、26)。正尋求食物的時候就絕氣,無論他們的屬靈光景如何,結局都是悲慘的。

1:20 耶路撒冷又一次祈求上帝觀看她的急難(參9、11節)。她心腸擾亂,她的“心腹”(賽16:1),即她的情緒煩擾不安。因我大大悖逆,見1:18。刀劍使人喪子(《和修》“刀劍使人喪亡”),見耶15:1-4。

1:21 安慰我的卻無人,見9、16、17節。你報告的日子,即摩西和眾先知預言的審判之日(見12-13節)。他們就像我一樣,耶路撒冷祈求上帝審判她的仇敵,耶27:7和46:1~51:64表明,對仇敵的審判會在恰當的時候臨到。

3 thoughts on “Study 1 耶利米哀歌 1 (3.4.12)

  1. 1. 耶路撒冷所飲的苦杯是由哪些成分調成的呢?例如孤單、剝奪、倒運等。試把那些成分列成一表。耶路撒冷怎樣並怎會遭遇如此下場?特別參閱5891214171820節;並比較來十29~31;利廿六27~33

    答:耶路撒冷所飲的痛苦之杯(cup of sorrow;1:12),成分包括:如同寡婦(1:1),悲傷、淒涼、愁苦(1:4),失去威榮,像找不到草場的羊,無力行走(1:6),痛苦(1:12、18),仇敵得勝、孤苦(1:9、16),遭人愚弄(1:19),急難、心腸擾亂(1:20),無人安慰(1:2、21),喪亡(1:21)。等等。耶路撒冷遭此下場是因為“她過去的許多罪”(1:5),“她大大犯罪、赤露”(1:8)、衣襟“污穢”——禮儀不潔(1:9),被罪惡轄制(1:14),因此要喝耶和華烈怒的苦杯(1:12)。

    Heb 10:29-31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Lev 26:27-33  「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卻行事與我反對,  (28)  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  (29)  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  (30)  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  (31)  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  (32)  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  (33)  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

    2. 在這牢騷中你發現有任何怨懟語氣嗎。「認識到悲劇本是可避免的,悲劇感就更強烈了。」本章中有什麼態度是值得稱讚的呢?注意18節,並比較詩五十一34;但九6~8;羅三4~6

    答:這章的語調充滿悲痛,對當前淒涼的景況充滿哀歎。“何竟”一詞也充滿悔恨之情,在強烈對比中(人煙稠密 vs 遺棄;為大 vs 寡婦;王后 vs 進貢的),作者內心深深的孤寂和絕望躍然紙上,他為這城過去的罪而哀哭。耶路撒冷漠視她屬靈的責任,屢屢悖逆西奈之約,參與道德敗壞的偶像敬拜,因此招致毀滅的後果。她向路過的人發出的抱怨,對於發生在這裏的事,對於我所遭受的痛苦,“你們毫不在意嗎?”(1:12),像是一種質問的語氣,其中就可以算是充滿了怨懟的語氣。耶和華“鋪下網羅、絆我的腳”,“我罪過的軛是他親手綁的”,“主將我交在我所不能敵擋的人手中”(1:13-14),輕棄我的勇士,招聚多人攻擊我(1:15),等等,都像是在抱怨,心中滿是怨懟。但作者終於承認,“耶和華是公義的,他這樣待我,是因我違背他的命令”(1:18)。因此,本章其餘部分,就再無悖逆上帝旨意的思想,也不再抱怨上帝的公義了。耶路撒冷體認到自己罪孽的深重,她所承受的都是因為自己不斷背約的後果。21節下~22節是作者對未來寄予的盼望:在“報告的日子”,幸災樂禍的仇敵也會受到上帝的審判。這是整卷哀歌的神學基礎:上帝的公義要求報應罪惡,以色列和猶大的罪要遭到上帝的審判,但以色列的仇敵也同樣要因其罪惡受到應得的懲罰,而這就成為國家未來盼望的依據。當然,其條件是耶路撒冷自己的回轉。

    Psa 51:3-4  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4)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Dan 9:6-8  沒有聽從你僕人眾先知奉你名向我們君王、首領、列祖,和國中一切百姓所說的話。  (7)  主啊,你是公義的,我們是臉上蒙羞的;因我們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並以色列眾人,或在近處,或在遠處,被你趕到各國的人,都得罪了你,正如今日一樣。  (8)  主啊,我們和我們的君王、首領、列祖因得罪了你,就都臉上蒙羞。

    Rom 3:4-6  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5)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6)  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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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1節描寫立約之民如同一個寡婦。本章的下半部是這個凄涼的寡婦自己的哀悼。

    1.         耶路撒冷所飲的苦杯是由哪些成分調成的呢?例如孤單、剝奪、倒運等。試把那些成分列成一表。

    答:孤單、落難、從高位降卑、被朋友欺騙、冷落、背叛,受盡勞苦、被逼迫、淒涼、孩童被擄、丟臉、失去威榮、無人救濟、被人嗤笑、被藐視、被欺凌、不堪、卑賤。

    耶路撒冷怎樣並怎會遭遇如此下場?特別參閱5891214171820節;並比較來10:29-31;利26:27-33。

    答:v5、v8因犯罪而受苦;v9沾染罪污、不潔、狂妄部思想結局;v12惹動神的怒氣;v14因犯罪而負軛;v17不潔;v18違背神的命令;v20悖逆。

    比較來10:29-31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實在就是形容耶路撒冷神的子民,他們雖然知道自己是神約中的子民,卻罔顧自己的身分、又褻瀆神、因此她會受到極大的刑罰。

    利26:27-33 (太長不列出)→意思就是以色列因為違背神而將遭受的極大苦難。

    2.        在這訴苦中你發現有任何憤恨的語調嗎?

    答:憤恨應該是在苦境中,察覺了諷刺的現實?v19節─察覺她所親愛的、她的祭司和長老,都只求自己的好處。v21節─聽見她嘆息的人多、但是安慰的卻無人、敵人也喜樂她遭受患難。(不確定這題這樣子回對嗎?)

    「認識悲劇本是可避免的,就更加增悲劇的意味。」本章中有什麼態度是值得稱讚的呢?

    答:在陳述其所遭遇的痛苦時,作者很明顯表示耶路撒冷(以色列人)承認自己的罪乃是得罪神,她也承認神是公義的,並為此作見證!她也仍然向神禱告,知道神必做成祂自己的公。

    注意18節,並比較詩5134;但96-8;羅34-6

    答:18節就是作者承認自己乃是得罪了公義的神,立刻就聯想到詩篇51篇:大衛王也是承認自己所犯的罪乃是「單單得罪了神」「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但以理書9:6-8也是承認神是公義的,承認自己乃是犯罪、作孽、叛逆、背離、沒有聽從。最後,羅馬書3:4-6有幾點重點:(1) 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2) 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3) 我們的不義若顯出 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4) 唯有公義的神能審判世界。

    注:

    1.         2節。「親愛的……朋友」:就是她想和他們結盟的鄰邦。比較耶30:14。

    2.         6節。「她的首領……」:比較耶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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