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6 以西結書 37 (3.6.2)

Study 26 Ezekiel 37 (3.6.2)

研經題目:

1. 為什麼百姓不能相信以西結關於復興與蒙福的預言呢?參閱11節。1~10節的異象是否已表明事情並不太壞,或如所想像的那樣糟糕呢?然而,究竟發生何事,其故安在?

2. 注意以色列的重生分為二個階段(7~10節)。這對以西結來說意味著什麼?在改變發生時,他要擔任什麼角色?靈性死了的人復生,是你作見證和禱告的結果嗎?

3. 15~28節是蒙潔淨,復興,並重新聯合之以色列的一幅榮耀的圖畫。注意24~27節所描述彌賽亞國度的五大特色。這段經文對基督徒合一的條件和福氣投下了什麼亮光?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7:1-14 枯骨復蘇的異象。這是本書的第三個異象(見1:1),也是全書最著名的段落之一。儘管這個異象自成一體,有力地表明上帝復興以色列民的大能,但上下文仍然很重要。上帝賜下新心和新靈的應許(36:26-27),留下了一些懸而未決的問題,如:這事如何成就?它適用於我們嗎?第37章解答了這些問題。第1-10節生動地敍述了這個異象:平原上佈滿枯乾的骸骨,上帝命令以西結向這些枯骨發預言;就在他發預言的時候,骸骨紛紛復活。11-14節對異象進行了雙重解釋,異象的基本意義直接關係到被擄百姓的絕望(11節),14節對異象進行總結。第12-13節將比喻的地點從平原移至墓地,並暗示復活,這在《舊約》是少有的(見注)。

37:1 廣闊的平原佈滿枯乾的骸骨,暗示那地曾經歷一場大戰,這是第6章所述審判的最終結局。

37:3 這些骸骨能復活嗎?這個問題表達了被擄者自己的感受(11節):他們感到徹底絕望。這裏還出現本段經文的一個鑰字:“活”,這個動詞出現在3、5、6、9、10和14節。以西結的回應表明,結果全在乎上帝的至高主權。

37:4-6 上帝吩咐以西結去做一件看似毫無意義的事(向這些骸骨發預言,4節),並且應許他,要使他做一件不可能的事——使枯骨復活(5-6節)。第5節說明“復活”的關鍵:氣息的希伯來原文是ruakh,這個希伯來詞也可譯作第1節的“靈”;“氣息”和“靈”在枯骨復蘇的異象中共出現了八次。

37:8 發預言的第一階段的結果是,軀體復原,但還沒有氣息。至此,說預言的行動只造成了一些屍體,但仍是有必要的第一步。

37:9-10 發預言的第二階段是對氣息(或作:風,或靈、聖靈;希伯來原文ruakh,這個詞可以有這三種意思)說話。風或氣息或靈的來到,大有能力地賦予生命,暗指創2:7上帝的創造奇工。上帝創造萬物,上帝現在也重新創造。

37:12-13 我的民哪,我必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舉國復蘇的異象,轉為墓地的比喻,這似乎與被擄的經驗有關(12b節)。因著以西結說這些話,《舊約》也就有了關於復活的教導。在《舊約》中,清楚說明人死後會有肉身的生命的經文並不多見,《但以理書》卻有一處經文說得很清楚(但12:2-3)。另外,此前還有一些鋪墊性的經文提供了暗示。《新約》明顯受到其中一些經文的影響,包括賽26:19;何6:1-2和13:14。其他經文還有伯19:25-27和詩17:15(見注)。

37:14 這裏重複說明異象表達的重要教訓:有聖同在,上帝的百姓就能。對於絕望的百姓來說,這是他們能夠心存盼望的唯一依據。

37:15-28 以色列家和猶大家。1-14節的重新創造包括歸回故土(12、14節)。雖然在枯骨復蘇的異象中,歸回故國只是一個次要元素,卻為這個神諭提供了一個鏈環(21、25-26節)——像4~5章的象徵性行動一樣,但比以西結傳道早期所做的簡單得多。37:16-17 是這段街頭劇的動作說明。以色列與猶大兩國復合,是本書和《耶利米書》另一個共同的主題(參耶30:3,50:4;特別是33:14-16,那裏像本段經文一樣,把相同主題連接起來)。這個行動引發旁觀者的疑問(37:18),並帶出兩個神諭:19-20節宣告先前的北國和南國將再統一;21-23節指示那復興的國家應有的道德和統治模式。24-28節闡明第二個神諭。結束的經節提到聖殿,架起通向40~48章的橋樑。

37:16 約瑟以法蓮的父親(見創48:5、8-20),這裏代表北國以色列。猶大代表南國(參詩78:67-68)。

37:19 接連為一,百姓此時仍然存著南、北兩國再統一的盼望,雖然以色列被亞述人擄走已有150年了。也許1-14節的枯骨復蘇異象,消除了百姓對這個盼望的疑慮。

37:21-22 這個重新統一的國家需要有安穩的國土(21節)。在一王的統治下,重新合一的國度有具體的統治模式。本節的“王”不是以西結對彌賽亞君王的常見稱呼(參25節,那裏的“王”與本節用詞不同)。

37:23 舉國將一致地過著合乎道德和純潔的生活,是上帝使他們能夠這樣生活(……要救他們)。聖約句式出現,在這裏和27節,二者交相輝映。

37:24-25 這裏設立大衛為牧人式君,讓人想起34:23-24,以及《耶利米書》的幾處經文(如耶23:5,30:9)。上帝使人能夠過公義的生活(37:23),並不表示人無需在道德上自律,上帝只是加強人的自律性。

37:26 平安的約(見34:25)和永約(見16:60)之前都已出現在本書中。在這裏,兩約共同為這個復興的國度提供憲章。這兩個聖約的聯合,也將生活與大自然結合起來,就像百姓與土地和諧共存一樣。

37:27-28 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神諭的結語強調上帝臨在對復興百姓的重要性,那顯然是最大的福氣。“居所”(希伯來原文mishkan)讓人回想起曠野中的會幕。聖所(希伯來原文miqdash;見26節)是指聖殿,特別是重建的新聖殿,這是以西結在44章所關注的重點。

2 thoughts on “Study 26 以西結書 37 (3.6.2)

  1. 1. 為什麼百姓不能相信以西結關於復興與蒙福的預言呢?參閱11節。1~10節的異象是否已表明事情並不太壞,或如所想像的那樣糟糕呢?然而,究竟發生何事,其故安在?

    答:以色列百姓經歷了被擄,整個聖約群體有如枯骨,遍佈在平原上,彷彿一隻大軍經歷敗仗後,尸橫遍野(37:2)。他們失去了指望,不相信未來會有任何改變(37:11)。以西結看到這異象,一定也感到絕望。但上帝是使人絕處逢生的上帝,祂吩咐以西結向這些骸骨發預言,上帝要用祂話語的大能,使這些枯骨重新活過來,祂的“氣息”(靈)要進入這些骸骨,使他們徹底活過來。這是上帝的新創造。

    2. 注意以色列的重生分為二個階段(7~10節)。這對以西結來說意味著什麼?在改變發生時,他要擔任什麼角色?靈性死了的人生,是你作見證和禱告的結果嗎?

    答:以色列的重生分為軀體的重生,以及靈的重生。這對以西結來說代表著這是一次新的創造之工。正如亞當起初被造是先用地上塵土造了身體,然後上帝吹一口氣到鼻孔裏,使他“活過來”,如今以色列家的枯骨也是先有軀體,然後有氣息進入骸骨後,骸骨才活了。在改變發生時,他擔任的角色是發預言,也就是說出上帝的話,上帝的話具有的創造大能就施作在這些骸骨身上。對以西結來說,這也意味著以色列家的復興需要聖靈的介入,給歸回的百姓帶來新生命。

    3. 15~28節是蒙潔淨,復興,並重新聯合之以色列的一幅榮耀的圖畫。注意24~27節所描述彌賽亞國度的五大特色。這段經文對基督徒合一的條件和福氣投下了什麼亮光?

    答:以色列的復興不只是歸回故土,同樣重要的是北國和南國要重歸一個牧人,分裂的國家要再次合一。彌賽亞國度的五大特色是指:1) 僕人大衛要作王,眾民要歸一個牧人;2) 百姓必順從上帝的典章,遵守祂的律例;3) 他們要住在雅各的土地上,他們和他們的子孫要永遠住在那裏;4) 耶和華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作為永約;5) 上帝要在他們中間設立聖所,直到永遠。如此,外邦人就知道上帝是叫以色列成聖的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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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                為什麼百姓不能相信以西結關於復興與蒙福的預言呢?參閱11節。

    答:因為百姓自認為他們的境遇就像這些枯骨,「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他們如乾枯的骨頭一般、沒有生命氣息了、沒有指望了、滅絕淨盡了。

    1-10節的異象是否已表明事情並不太壞,或如所想像的那樣糟糕呢?

    答:這些異象其實表明,神的大能可以使「氣息進入這些枯骨裡面,枯骨就要活了。」隨後又說「我必給你們加上筋,使你們長肉,又將皮遮蔽你們,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而且神說「你們便知道我是耶和華」。

    然而,究竟發生何事,其故安在? 答:骸骨上有筋,也長了肉,又有皮遮蔽其上。只是「還沒有氣息」。緣故是:要由人子(以西結先知)傳預言、傳耶和華神的預言:「氣息啊,要從四方(原文是風)而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活了。」結果也是如此。

    2.               注意以色列的重生分為二個階段(7-10節)。這對以西結會有什麼意義?

    答:兩個階段,如同創世紀神造人,也是先有「身體」(骨頭相連、長筋、長肉、有皮)而後才有「氣息」(靈)。

    在改變發生時,他要擔任什麼角色?

    答:傳講神的話。

    靈性死了的人複生,是你作見證和禱告的結果嗎?

    答:不是,是神的大能,全然出於神。但是神的僕人順服神的旨意將神的話語表明出來,也是次因。

    3.               15-28節是蒙潔淨,復興,並重新聯合之以色列的一幅榮耀的圖畫。注意24-27節所描述彌賽亞國度的五大特色。

    答:v24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1「大衛的後裔成為他們的大牧人」

    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謹守遵行我的律例。→#2「神的民順服神的典章律例」

    v25他們必住在我賜給我僕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們列祖所住之地。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並子孫的子孫,都永遠住在那裡。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直到永遠。→#3「神的民住在神所應許(所賜)之地」

    v26並且我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作為永約。→#4「與神立永約」

    v26我也要將他們安置在本地,使他們的人數增多,又在他們中間設立我的聖所,直到永遠。v27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5「神與祂的民同在直到永遠」

    這段經文對基督徒合一的條件和福氣投下了什麼亮光?

    答:神讓基督徒合一(v19-22),福氣:潔淨、除去罪孽、做神的子民、享受v24-27的福氣(如上題)並且永遠與神同在(聖所在中間)、在外邦人中高舉神的名(是叫以色列成為聖的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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