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2 以西結書 43:13~44:31 (3.6.8)

Study 32 Ezekiel 43:13~44:31 (3.6.8)

研經題目:

本段經文一開始便描述內院中央的那個大祭壇,和用以潔淨這壇,使這壇分別為聖的祭禮(四十三13~27)。這壇是由一塊見方的地基支承,而且建築在三塊方石上,上面的方石比下面的小些,以便在每一級上留出一條突出的邊緣。最上面那一塊有四個角(horn),這一塊的大小是十二肘見方。從東邊有石級可登臨其上。四十四章是關於制定了三項典章,第一項是關於使用東門的規則(1~3節),第二項是關於利未人的規則(4~14節),第三項則是關於祭司的規則(15~31節) 。

1. 為什麼必須先潔淨壇,然後在壇上所獻的祭才能蒙上帝悅納呢?參閱四十三27,並比較利十六18、19;西一19~22;來九23。

2. 關於上帝對忠誠與不忠誠事奉的審判,四十四10~16教導了哪些教訓?比較路十九17;林後五9、10;提前一12。

注:

1. 四十四7、8。顯然在被擄之前准外邦人在聖所並在聖事上擔任職務,即使只操賤役,已成為慣例。

2. 四十四19。他們不可穿著聖衣與百姓接觸。比較出卅29。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43:13-27 祭壇的規條。考慮到以西結的祭司觀點,以色列人在上帝面前生活的起點是祭壇,這是適切的。在前一個聖殿異象中,這是以色列沉溺罪中至谷底的地方(8:16)在這裏,祭壇再次成為上帝與百姓相交的焦點。

43:13-17 這段經文描述祭壇的設計,就像之前描述聖殿的建築設計一樣(13-17節;參10-11節)。祭壇像聖殿一樣呈正方形,四個拐角有向上突起的角,長久以來,以色列的祭壇都是這個樣式的(如出29:12;詩118:27)。儘管細節畢現(也可能由於這些細節),祭壇的樣式是出奇地難以想像的。大體上,祭壇分為幾層,上層的每個邊都比下層小肘。底座高1肘,上面三層共高10肘。底座為16肘見方,祭壇頂部的供台是12肘見方。從這些尺寸來看,這祭壇比代下4:1所羅門聖殿的祭壇略小。關於肘的尺寸,見40:5-27注。

43:18-27 祭壇要合乎日常使用,就必須先舉行潔淨儀式。前文集中描述祭壇的設計,但是,建造祭壇所用的材料必須被分別為聖,才能合乎神聖的用途。這也解釋了禮儀的重點為何放在祭壇酒血之上,而不是放在祭牲身上。18-21節詳細描述第一天的獻祭,那時撒督家族的祭司獻上一隻公牛犢。第二天的描述較為簡略,但所獻的祭物卻是更多(22-24節),為往後幾天定下了獻祭的模式,直到七日(25-26節)分別為聖的儀式完成為止。這裏的獻祭模式與出29:36b-37相似,因此再次與摩西和會幕關聯起來。祭壇這樣被分別為聖,為要處理43:8所譴責的可憎之事。

43:18祭壇灑血的做法,在摩西五經中出現了許多次,特別是與祭司有關的經文(如出24:6,29:20;另外僅在《利未記》就出現11次)。

43:27 經過整整一個禮拜的潔淨之後,祭壇才能用於獻祭,而獻祭能保證百姓與上帝持續相交。

44:146:24 分別為聖的人。以西結在異象中看見,這些分別為聖的人必領導光榮復興的神的子民。這幾章經文可分為三個主要部分:君王、利未人、祭司(44:1-31);聖地的分配(45:1-12);與他們息息相關的供物與聖日(45:13~46:24)。我們不要期望舊約時代的聖殿職位今日仍然存在。根據新約聖經的教導,如今執行這些聖職的是基督與教會,來世也是如此。(新譯本《聖經研讀版》)

44:1-31 恢復之前關閉的給百姓和祭司的通道。只有上帝的真子民可以進去聖殿敬拜聖潔的上帝(第1-14節)。祭司和其他敬拜者一起,在敬拜中必須明確區分聖潔和不聖潔的界限(第15-31節)。(BTSB)

44:1-3 王的門。朝東的大門在多個層面上具有重要意義(見43:1-5注)。嚮導將以西結帶回外院,讓他看到東大門已經關閉,不再使用,因為耶和華……已經由其中進入(44:2)。這暗示上帝不再需要使用這扇門。只有一個人可以使用這個神聖的入口:(3節;參34:23-24,37:24-25);這個異象首次提及“王”。重要的是,王也不是僅僅為了進出聖殿而使用這扇門,他是為了在耶和華面前分享愛筵。(誠之按:王也不能由此門進出,他只能由門廊進出。)

44:2 這門必須關閉。朝東的外門,即聖殿的主要入口,是關閉的(第1節)。上帝從東大門進入,因此使之成為聖潔。人類進入會玷污它。由於上帝與祂子民永久居住在一起(43:7),祂將不需要像過去那樣從這扇門出去(10:19,11:23)。(BTSB)

44:4-31 進入聖殿的規定和關於祭司的條例。這個異象的下一階段開始時與前一階段相呼應。以西結返回內院面向正殿的時候,再次被上帝榮耀的臨在完全懾服,並再次奉命將這個異象傳達給以色列人(44:4-5;參43:3-4、10-11)。與前一部分相同,在發出正式命令之前也先提出一個責備(44:6-8;參43:7-9)。這裏的問題是以色列人不當地允許外邦人進入聖殿,從而進到上帝面前,這在44:9是明確禁止的。住在以色列的外邦人不能參與聖殿的事奉。只有祭司可以接觸聖物,而祭司也分為兩個類別。10-14節規定利未祭司的職責;15-31節詳細記述關於撒督家族的祭司的條規。

44:4 北門指定歸給“看守殿宇的祭司(40:44-45)使用,這也是以西結在這個異象中經過次數最多的門(如47:2;參8:3,這是耶路撒冷城陷落之前的聖殿異象的起點)。

44:5-8 有進入的權利,意味著能參與和分享,因此看門的任務至關重要。

44:9 儘管上帝禁止住在以色列的外邦人參與聖殿事奉,但身心未受割禮(參7節)這句描述卻可能暗示,外邦人如果已有36:26-27所宣告的屬靈轉變,他也可以成為聖約群體的一員。單有居民身份卻不足以獲得這個資格。

44:10-14 利未人是守門人和聖殿僕役,但不可擔任祭壇前的事奉。異象表明,對於先前沒有忠於聖職的祭司階級來說(12節),守門、做僕役等職責是合宜的。從祭司職任設立伊始,就有祭司之間的衝突和過失(參利10:1-7;民16章)。祭司之間的敵對一直持續到王國時期(如王上1:7-8)。以西結所見的異象對利未人設立的限制,超過了《歷代志》(如代下35章關於約西亞守逾越節的記載;另參申18:1-8)。

44:15-31 在祭壇前和聖所中,即在上帝面前(15節)事奉的特權,落在撒督家族的祭司身上。撒督是亞倫譜系的祭司,在大衛時代嶄露頭角(撒下20:25),並一直忠於大衛;後來在大衛王位繼承之爭中,又忠於所羅門(王上1:39)。因此,撒督及其繼承人與耶路撒冷的祭司關係特別密切,而像耶利米那樣的鄉村祭司卻沒有這種關係。關於他們事奉工作的條例,與摩西五經的律法(特別是利21章和民18章)密切相關。這些條例的目的,是保證撒督家族的祭司時刻準備好在祭壇前和聖所中事奉,換言之,是要他們保持聖潔。這些規條包括衣著和整理儀容(44:17-20)、舉止行為(21節)和婚姻(22節)等方面的指示。他們必須作教師和仲裁人(23-24節;參利10:8-11;結22:26)。如果因為必須處理死屍而被玷污,他們必須等待七天(參43:26),才能返回神聖的事奉崗位。與古時的其他祭司群體一樣,他們並不擁有地業(44:28);他們的生計來自聖殿的事奉,以及百姓中間有產業之人的獻祭(29-30節)。最後,他們不可吃不潔的肉,這是以西結長久以來銘記在心的規定(見4:14)。

2 thoughts on “Study 32 以西結書 43:13~44:31 (3.6.8)

  1. 1. 為什麼必須先潔淨壇,然後在壇上所獻的祭才能蒙上帝悅納呢?參閱四十三27,並比較利十六1819;西一19~22;來九23

    答:43:13~46:24描述了新聖殿各樣活動的規則與程序。祭壇如今被放在整個聖殿建築群的幾何中心位置(不像會幕時期,祭壇是在會幕之外;聖殿的幾何中心是約櫃),祭壇與至聖所的陳設具有同等的神聖性,這體現了對聖潔有更高的要求。祭壇要合乎聖潔用途,必須先潔淨,歸神為聖——灑血在祭壇上,而不是祭牲身上(43:18-27)。因此祭壇經過一個星期的潔淨之後,才能用於獻祭。這強調了只有分別為聖的祭壇所獻的祭物才能蒙上帝悅納。

    Lev 16:18-19  他出來,要到耶和華面前的壇那裡,在壇上行贖罪之禮,又要取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  (19)  也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潔淨了壇,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使壇成聖。」

    Col 1:19-22  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  (20)  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  (21)  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  (22)  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

    Heb 9:23  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2. 關於上帝對忠誠與不忠誠事奉的審判,四十四10~16教導了哪些教訓?比較路十九17;林後五910;提前一12

    答:第四十四章的焦點是誰有權親近上帝。上帝是絕對聖潔的,靠近祂的人要冒著被擊殺的危險。聖所不是可以隨意出入的場所。聖殿就像核電廠,進去的人必須遵行嚴格的行為守則。出埃及時,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上到聖山(出24章)。利未記也詳細規定進入聖殿不同區域有不同的聖潔要求(利1~16章)。以西結的聖殿也一樣,只是其規定更嚴格,因為那是真正的末世天上聖殿。只有證明自己是忠心順服的,才能進入聖殿最中心的區域。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因為這是基於上帝的聖約,是有條件的(上帝與人立的約,在某種層面上是宗主之約,是有行為原則在背後的)。撒督人之所以可以享受這特權,是因為他們祖先的忠誠,因此得到聖約的獎賞。而盟約獎賞是有等級的,最忠心的人可以得到侍立在上帝面前的特權。上帝基於聖約,要對忠心與不忠心的服事施與獎懲。比如“悖逆的以色列家”(44:6),以及利未祭司,他們在被擄時期作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44:12),因此要受到懲罰。以色列家的罪在於除了背約,行一切可憎的事之外,還領“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進入聖所(44:7;可參見王下11:4-19),而且沒有看守耶和華的聖物(44:8)。在新聖殿,這個罪不能重犯,因此,外邦人不可入耶和華的聖地;而利未人必須負“照管殿門”,為民宰殺祭牲(以前百姓必須自己宰殺),服事眾民(44:11),以及看守殿宇(44:14)的職責。相對的,撒督的子孫因為撒督在大衛時期以及在所羅門時期盡忠,因此享有在上帝面前事奉的特權(44:15)。由於撒督人可以更接近上帝,他們也承擔了更重的責任,他們的行為舉止有更多的限制(44:17-27)。當然,我們在《新約》中學習到,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憑自己的善行,憑著自己的義來到上帝面前,我們之所以能來到上帝面前是因為我們的盟約元首,將祂的義歸算給了我們,我們才有資格,靠著祂來到上帝面前。因此,這個約被稱為恩典之約,是一種純粹的贈與之約(covenant of grant)。

    Luk 19:17  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

    2Co 5:9-10  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  (10)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1Ti 1:12  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

    Exo 30:29  要使這些物成為聖,好成為至聖;凡挨著的都成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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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段經文一開始便描述內院中央的那個大祭壇,和用以潔淨這壇,使這壇分別為聖的祭禮(43:13-7)。這壇是由一塊見方的地基支承,而且建築在三塊方石上,上面的方石比下面的小些,以便在每一級上留出一條突出的邊緣。最上面那一塊有四個角(horn),這一塊的大小是十二肘見方。從東邊有石級可登臨其上。44章是關於制定了三項典章,第一項是關於使用東門的規則(1-3節),第二項是關於利未人的規則(4-14節),第三項則是關於祭司的規則(15-31節) 。

    1. 為什麼必須先潔淨壇,然後在壇上所獻的祭才能蒙上帝悅納呢?參閱4327,並比較利161819;西119-22;來923

    答:因為耶和華是聖潔的神,到祂面前的也當潔淨自己。

    43:27─(從26節開始:

    七日祭司潔淨壇,壇就潔淨了;要這樣把壇分別為聖。滿了七日,自八日以後,祭司要在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比較利16:18-19他出來,要到耶和華面前的壇那裡,在壇上行贖罪之禮,又要取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也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潔淨了壇,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使壇成聖。;

    西1:19-22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你們從前與 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來9:23照著天上樣式做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從以上主要經文(43:26-27)和比較的經文來看,我的答案應該修正為,神是聖潔的,敬拜祂的也應當是聖潔的。但是我們沒有一位義人,唯有倚靠耶穌基督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獻上一次且永遠的祭,使我們成為聖潔。我們得以接納成為神所悅納的。

    2. 4410-16上帝對忠誠與不忠誠事奉的審判含有什麼教訓?比較路1917;林後5910;提前112

    答:有兩種利未人,一種是忠心事奉的撒督子孫,另外一種走迷離開神、隨從自己的偶像。忠心事奉的利未人,得以親近神、事奉神,並且侍立在神的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神。他們必進入神的聖所,就近祂的桌前事我,並神所吩咐的。另外一種走迷離開神的利未人,則是相反,神說:「他們不可親近我,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聖物,就是至聖的物;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但是仍然可以看守神的殿宇、辦理其中的一切事,並做其內一切當做之工。

    比較路19:17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

    林後5:9-10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提前1:12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願我們能忠心,得以討愛我們的神喜悅,成為祂所喜悅的,得以親近神、服事神。

    注:

    1. 44:7,8。顯然在被擄之前准外邦人在聖所並在聖事上擔任職務,即使只操賤役,已成為慣例。

    2. 44:19。他們不可穿著聖衣與百姓接觸。比較出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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