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3 Ezekiel 45 & 46 (3.6.9)

研經題目:
這座聖殿不但在許多方面與所羅門所建的聖殿不同,而且把全國重新加以劃分。一幅橫貫國土的廣闊地帶,從地中海直至約但河並包括聖殿在內,都要分別出來給耶和華作聖供地(四十五1~8)。這塊地怎樣使用,在附圖四已有說明。9~17節制定了度量衡,和白姓應給君王納的稅項。其餘的經文主要是關於節期和獻祭的律例(四十五18~四十六15),但在末了有兩件應注意事項,一件是關於王把自己的產業賜給兒子或臣僕的權利(四十六16~8),另一件是關於聖殿旁屋用來作廚房,供祭司煮祭牲之規定(四十六19~24)。
1. 四十五8~12如何表明耶和華所要求的聖潔不但是宗教上的,而且也是道德上的呢?這幾節於上帝對不公平與欺壓並對做買賣不誠實的態度,投下了什麼亮光?比較四十六18;利十九35、36;箴十一1;彼前一14~16。
2. 四十五15~20三次說獻祭有什麼目的?如果沒有獻上祭牲,百姓能有親近上帝的任何保證麼?在新約中顯明贖罪的眞正基礎是什麼?比較來十4~10;約壹二1、2。
注:
1. 四十五1。聖供地的範圍如附圖四所示。二萬五千肘,約長八哩。
2. 四十五10~12。在古時的以色列,關於度量衡各地的差異至大,這是由於買賣上的欺詐所造成。以西結在這裏奉上帝的名,要求必須定下嚴格的標準。
3. 四十六19指定祭司的廚房的位置,21~24節則指定百姓的廚房的位置。請參閱附圖一。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45:1~46:24 恢復社會正義,崇拜日曆和程序。在新的屬靈中心進行崇拜的關鍵因素包括公平的土地分配(45:1-8)、經濟正義(45:9-12)、供奉(45:13-17)、遵守新的崇拜日曆(45:18-25),以及君王遵守法律和秩序(46:1-18)。(BTSB)
45:1-8 聖殿區域。這段經文在整個復興的以色列中界定聖地的範圍,預先為48:8-22提供一個概要。兩段經文描述的聖殿區佈局相同,但後者的描述更加詳細。按照聖殿的東西軸線,以西結描述了三個自東向西、長二萬五千肘(約12公里)的狹長地帶。中央地帶從北至南寬一萬肘(約4.8公里),是聖所的所在地(45:2),同時也是撒督家族的祭司居住的地區(3-4節)。北面相同寬度的地帶是利未人(5節)居住的地區。最南面、寬度減半的地帶是歸以色列全家(6節)的區域,當中包含城本身。在東西兩邊,東西寬五千肘(約2.4公里)、南北長二萬五千肘的地,是分配給王的(7-8a節),以滿足王室對土地的需求(8b節:參王上21章)。很難說為何在此提供這些細節,也許只需在這個異象中說明,“何地”總是在“何事”之前,即首先指明位置,然後才敍述在那地發生的事情。前文已經描述過聖殿,也詳細說明了祭司的職事,下一個“何地”具體指明供應祭物和祭牲的周圍區域;從聖殿向外延伸的地區就是了。
45:9-12 合法的度量衡。第9節勸誡君王應滿足於自己擁有的財產,隨之是一個嚴厲的譴責,並呼籲要施行公平和公義。這讓人想起22:27的指責。在復興的場景中出現這樣的信息是值得注意的,上下文更表明追求公平正義是沒有時間限制的:未來就是現在!隨著施行公正的呼籲,經文列出一些公平的度量衡,那是下文稱量供物所依據的標準。
45:10-11 在今以色列中南部的特貝米辛,考古學家發現了一隻大儲物罐,上面刻有希伯來文“罷特”一詞。在拉吉古城的第三層(主前8世紀後期),一隻儲物罐的頸部寫有“王室罷特”字樣。罷特是一個液量單位,約等於19-23公升。
45:13~46:15 供物和節期。這段經文描述百姓和君王奉獻的供物(45:13-17),以及使用這些供物的節期和其他集會——首先是每年的節期(45:18-25),然後是那些在一年中頻繁舉行的集會(46:1-15)。
45:13-17 百姓當獻之物包括農產品(13-14節)和牲畜(15a節),所有這些供物都是通過君王(16節)獻給上帝的(15b節)。雖然節期和日常敬拜的供物由君王直接預備(17節),但其實全體百姓都有參與。百姓擔負的稅項不多,五穀約為六十分之一,油百分之一,羊二百分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贖罪祭(17節)仍然出現在這個復興異象中。
45:18-25 摩西五經有好幾個年度節期的日曆(出23:14-17,34:18-24;利23:4-44;民28:16~29:39;申16:1-17),以西結描述的節期卻無法和上述任何一個日曆吻合;甚至他心中有否想到基本的三大節期(逾越節、七七節/五旬節、贖罪日/住棚節)也成疑問。45:18-20所述在年初舉行的潔淨禮,與43:18-27的啟用祭壇儀式類似,這個潔淨禮是否需要每年舉行並不確定。然而,此儀式又與祭壇啟用前的潔淨儀式明顯不同,它被列在節期日曆中,並處理不可避免的玷污(參來9:22),因此可能是每年都舉行的儀式。接下來是逾越節(45:21-24)和住棚節(25節),在這兩個節期中,對付罪(25節)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舊約》其他地方,逾越節是一個紀念的慶典,如代下30:1-27(希西家)和35:1-19(約西亞),但在這裏,逾越節的性質卻有所不同。
46:1-15 第1-7節指示百姓如何遵守每週的安息日和每月的月朔,11節實際上是重複第7節。8-10節是關於進出聖殿區和在區內活動的規定。第12節進一步規定君王在殿門口的活動。13-15節是每日獻祭的條例,並以這個最常獻的祭結束此段落。這些獻祭的規定與年度的節期不同,當中沒有明確提到處理罪的問題。這些規定反復提到,在殿門口的活動,焦點特別放在王身上。在以西結心中,這些進入聖地與聖者相見的通道,對於百姓保持與上帝相交的群體生活,是極具意義的。
46:1-3 整個群體——王、祭司(2節)和居民(3節),都參與每週和每月的守節,王要擔當關鍵的角色。內院朝東的門是最神聖的地方與外院進行交流的閘門。王站在門口,但不會進入內院,因為只有祭司才可以進入內院。東門是打開的(2節),好讓外院的百姓能夠看到聖所裏面的情況(3節)。
46:4-7 王為安息日(46:4-5)和月朔(6-7節)慶典預備祭物(見45:17)。
46:8-10 在節期集會時,王和居民井然有序地進出聖殿。對於東門的使用,王只限於站在那裏;第8節禁止將東門用作通行大道。第9節清楚規定人群的走向,但沒有解釋原因。那可能只是為了維持人群的秩序。然而,以西結的異象通常有更深的含義,因此這個規定可能還有其他目的。其中一個作用是保證全體百姓能充分利用整個外院,並且一定要從通向內院的東門前面走過,這樣就能通過打開的門看到上帝的榮耀臨在。王與百姓一同行走(10節),將他的特殊地位放到恰當的背景中:雖然他是百姓的王,但他也屬於百姓(參中17:14-20)。
46:13-15 日常的獻祭需要每早晨(經文重複了三次)舉行。以西結的異象再次與摩西五經的做法不同,後者規定早晨和黃昏都要獻祭(參出29:38-42;民28:3-6)。
46:16-18 王位繼承制度。前文已禁止君王蠶食屬於百姓的土地(45:7-9),現在,上帝也保護君王的領地不落入他人之手。這些規定並不限制王的慷慨贈與——臣僕仍然可以領受賞賜(46:17),但所贈與的產業需在自由之年(17節,希伯來文shenat deror)歸還給王。這讓人想起利25:10的禧年,但以西結沒有指明“自由”(希伯來原文deror)多久出現一次;參耶34:8-22西底家徒勞地宣告“自由”。
46:19~47:12 從聖殿流出的河。這段經文短暫地再次採用“聖殿之旅”(40~42章)的風格;先指明烹煮祭物的地方(因為供物是神聖的聚餐膳食;46:19-24),然後先知看到一條發源於聖殿中心的河(47:1-12)。
46:19-24 聖殿的廚房。內院有一個地方專供祭司使用(19-20節),以保障其神聖的地位。然後以西結來到外院的四個拐角,每個拐角都有廚房,利未祭司在這裏烹煮老百姓獻上的祭物(21-2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