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1 尼希米記 9:38~10:39 (3.7.6)

Study 11 Nehemiah 9:38~10:39 (3.7.6)

研經題目:

1. 試把包括在所立遵行上帝的律法(十29)和不離棄上帝的殿(十39)的一般誓約中七項特別規條一一列舉出來。

2. 百姓同意: (a) 放棄什麼,並 (b) 奉獻什麼,使他們可以「謹守遵行耶和華……的一切誡命」呢?這一點在全心奉獻的意義上對我們有什麼教訓?比較林後六14~七1;箴三9、10;瑪三10;林前十六1、2。

注:

1. 十29。「發咒起誓」;那就是用誓言保證自己如不遵守,願身受從上帝而來的報應。

2. 31節下。比較出廿三10、11;申十五1~3。

3. 35~39節是把出廿三19和民十八8~32那些律例作一概述。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9:38~10:39 百姓的協議。人們公開地、明顯地回應對律法的宣讀和闡釋,以及懺悔的禱告。領袖們簽署了一個有約束力的協議,作為社會其他成員的榜樣(10:1- 27)。84個名字包括尼希米,省長(10:1);一群祭司(10:2-8);利未人(10:9-13);和領袖(10:14-27)。效忠於耶和華的誓言包括具體的應許;有些反映了常規的項目,有些則與他們的情況特別相關(10:30-39)。(BTSB)

10:1-39 簽名和具體承諾許多百姓認同這個約,願意承擔聖殿所需的一切費用。

10:1-27 作者詳細列出簽名立約的人,這份長長的名單是要表明整個群體,包括祭司、利未人和民間的領袖,都全心全意地支持這次立約。這些是群體中的知名人士,其中許多人的名字已在本書前面的經文中出現過(尤其20-27節;另見3章)。

10:28-39 百姓基本上承諾遵守全部摩西律法。然而,這裏列舉出來的律法條例經過挑選,為要突出當時的主要問題。

10:28-29 莊嚴起誓要遵行聖約的百姓,現在擴大到猶太社群中的所有階層。

10:29 咒……誓,這兩個詞共同表達了百姓堅守承諾的心志。“咒”是指他們如果未能遵守,就甘心承受的一些可怕懲罰,而這些懲罰也許會以某種儀式來執行(見王上19:2;耶34:18-19)。誡命、典章、律例,見9:13-14注。

10:30 把摩西律法中禁止百姓與這地的居民(他們崇拜其他神明)通婚的律例列在最前面,是因為不久前,這個問題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拉9~10章)。

10:31 毫無疑問,守安息日的誡命(出20:8-11;申5:12-15)是以色列人身份的一個重要標記,使他們與周圍那些不承認耶和華是他們上帝的族群不同。對以色列人來說,在安息日與這些人交易必定是一個誘惑(見13:16-22)。第七年必不耕種,安息日的觀念延伸到第七年的安息年,這一年要停止農耕(利25:2-7)。

10:32 一舍客勒三分之一(《和修》“三分之一舍客勒”),在五經中,沒有哪一條律例要求繳納這個稅項,所以這是一個新的承諾。(但見出30:11-16中摩西的特別稅。)徵收這個稅項的目的,是為了供給上帝殿的使用;上帝的子民作為一個敬拜群體,必須忠於他們所蒙的呼召。

10:33 在這裏,作者打算完整地列出聖殿敬拜要獻上的祭和時間。陳設餅,見利24:5-9。

10:34 獻祭的柴,同樣,五經中沒有相關的律法要求繳納這個稅項,但是利6:12-13暗示百姓需要奉獻木材;因此這節經文說,這是律法上所寫的

10:35-37 這幾節經文概括了五經所規定、為供給聖殿人員的需用而奉獻的農產品(如:出23:19,34:26;民18:12-13,26:1-11)。以色列人沒有恆常地奉獻這些祭物(見13:10)。

10:36 我們頭胎的兒子,事實上,以色列人用獻祭“贖出”了這些長子(出13:13,34:20)。牛羊,見民18:15-18;申15:19-23。

10:37 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面,見民15:20-21;申18:4。根據民18:21-24,以色列人應當給利未人十分之一;申14:22-27也規定,百姓要再拿出十分之一的出產來,在聖所中快樂地享用。

10:38 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上帝殿的屋子裏,這是指利未人從所得的什一奉獻中,取出十分之一來獻給祭司(民18:25-32)。就連那些在聖殿中服事的人,也都有責任從他們的收入中取出一部分來獻給上帝。

10:39 不離棄我們上帝的殿,百姓供養聖殿中的服事人員,同時也是供給聖殿的需要和尊榮上帝,因此也是在培養他們自己信實守約。

2 thoughts on “Study 11 尼希米記 9:38~10:39 (3.7.6)

  1. 1. 試把包括在所立遵行上帝的律法(十29)和不離棄上帝的殿(十39)的一般誓約中七項特別規條一一列舉出來。

    答:百姓承諾要遵行摩西律法和上帝的一切誡命(10:29),10:30-39列舉了配合當時情境的條例,包括:1) 不與當地百姓通婚(10:30);2) 謹守安息日和安息年(10:31);3) 每年為上帝殿納稅(10:32-33);4) 獻祭的柴(10:34);5) 初熟的土產(30:35);6) 頭胎兒子和首生的牛羊(10:36);7) 十一奉獻(10:37-39)。

    2. 百姓同意: (a) 放棄什麼,並 (b) 奉獻什麼,使他們可以「謹守遵行耶和華……的一切誡命」呢?這一點在全心奉獻的意義上對我們有什麼教訓?比較林後六14~1;箴三910;瑪三10;林前十六12

    答:百姓同意離絕鄰邦居民,放棄與他們來往,並將自己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凡有知識能明白的,都歸服上帝的律法,使他們能謹守遵行耶和華的一切誡命。他們甚至發咒起誓,所以是一個莊嚴的立約儀式(參利26;申28)。全心歸神為聖就是把自己完全歸服上帝,和不信的人分開,帶領全家歸向上帝(林後6:14~7:1),並以感恩的心將上帝所賜與的歸還給祂(箴3:9-10;瑪3:10;林前16:1-2),這是十一奉獻的意義所在。

    2Co 6:14~7:1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  (15)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  (16)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17)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18)  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1)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

    Pro 3:9-10  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  (10)  這樣,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醡有新酒盈溢。

    Mal 3:1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1Co 16:1-2  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  (2)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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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tudy 11 Nehemiah 9381039

    1. 試把包括在所立遵行上帝的律法(1029)和不離棄上帝的殿(1039)的一般誓約中七項特別規條一一列舉出來。

    答:(1) v29發咒起誓,必遵行 、(2) v30並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3) v31a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甚麼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我們必不買、(4) v31b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凡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5) v32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神殿的使用→v33應用、(6) v34-36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籤,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神的殿裡,照著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神的壇上+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7) v37-39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裡+10/1給利未人+利未人10/1當中的10/1給神的殿。

    不太確定以上的分類對嗎?

    2. 百姓同意: (a) 放棄什麼,並 (b) 奉獻什麼,使他們可以「謹守遵行耶和華……的一切誡命」呢?

    答:(a) 放棄:不與當地人通婚v30。不在安息日或聖日買當地人的貨物或糧食v31。第七年不耕種、不追債v31b。(b) 奉獻: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v32。抽籤獻柴v34。地上初熟的土產、樹上初熟的果子v35。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v36。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v37。

    這一點在全心奉獻的意義上對我們有什麼教訓?比較林後61471;箴3910;瑪310;林前1612

    答:奉獻乃是回應神的救恩,因此當然全然全心獻上。

    比較:以下經文可以見得:不僅在婚姻(身體與兩性關係)上,知道全心全人都奉獻給神的意思、保持貞潔(心中也除滅偶像)、保有聖潔乃是遵行神的旨意,此外也在財物金錢上有所分別,奉獻給神和神的聖工。這是我們如今面對神數不盡的恩典、所能回應的有限回報(奉獻)。

    林後6:14-7:1保持身體(性)上面的聖潔

    箴3:9-10財物上尊榮耶和華

    瑪3:10當納的十分之一

    林前16:1-2金錢分別為聖歸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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