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89 詩篇 110 (3.9.1)

Study 89 Psalms 110 (3.9.1)

研經題目:

這篇詩論到王的登基(比較詩二),和上帝對那個王的正式宣佈。在清晨的時候(3節末句)——象徵將要開始之紀元的清新——一隊莊嚴行列(3、7節)經過泉旁向前行(7節;比較王上一33、34、45;代下卅二30),一直到聖城中的加冕處。在那裏那個作為上帝的代表的王,開始他的統治。

1. 對這個新紀元關於:(a) 王的統治,和 (b) 百姓的反應詳細地表達了什麼希望呢?耶穌在可十二35~37把這一篇詩應用在祂身上。那麼,在祂作彌賽亞執掌王權統治我們和世界之時,這一切會怎樣實現呢?

2. 研究這篇詩在新約中的應用。在新約中沒有一節舊約比詩一一〇1更常被引證了。比較可十四62;林前十五25以下各節;弗一20;西三1;來一13,十12、13。我們藉此得到什麼保證呢?

3. 所應許的王也將是一位祭司,但不是出自亞倫的後代。希伯來書的作者怎樣解釋第4節呢?比較創十四17~24;來五7~11,六20~七28。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0 這是一首君王詩,主題是大衛家在百姓生活中的角色(另見第2、18、20、21、45、72、101、132、144等篇,可能還有89篇)。正如第2篇和72篇,本詩的重點不是任何從人而生的大衛家後裔的成就,而是展望彌賽亞;實際上,與那兩首詩不同的是,本詩幾乎完全是面向未來的(見110:4注)。當上帝的百姓憑著信心誦唱本詩,他們是在頌讚上帝給大衛的應許,期待著外邦人接受亮光的日子(將來由彌賽亞成就),竭力忠心守住自己的呼召,直到榮耀的大日來到。本詩是《新約》引用次數最多的舊約經文之一,在福音書、《使徒行傳》、保羅書信、《希伯來書》和彼得書信中都有引用或暗示。基督徒誦讀本詩,頌讚基督已經藉著復活坐上大衛家的王位(見2:7注),並且上帝正積極地吸引外邦人進入耶穌的國度。

110:1 上帝對我主說話。本詩以上帝(耶和華)給大衛家的王(我主)的神諭開始。坐在我的右邊,右邊是尊榮的位置(參王上2:19;詩45:9),坐著人類的君王。大衛家的王 “坐在耶和華所賜的位上”(代上29:23)。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參王上5:3。上帝必制服這些仇敵,使他們降服於大衛家的王的權柄下(參2:8,72:8-11、17;賽11:1-10)。在太22:44-45(可12:36-37;路20:42-44),耶穌要人注意大衛(本詩作者)稱這位王為 “我主” 的事實,暗示這位王(所有人都同意是指彌賽亞)比大衛更大。復活的主耶穌是坐在 “上帝右邊” 的彌賽亞王這一觀念,出現在徒2:32-35;林前15:25;弗1:20;西3:1;來1:3、13,8:1,10:12,12:2;彼前3:22;參太26:64。在林前15:25和弗1:20,保羅將詩110:1與詩8:6-8(見該處注釋)結合引用。

110:2-4 這位王將統管上帝的百姓。這個詩節著眼於大衛家的王有效地統管上帝的百姓,即使他受到敵對勢力的威脅: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上帝的百姓將在你掌權的日子,即在上帝施展大能得著外邦人的日子(5-7節),甘心犧牲自己

110:3 以聖潔的妝飾為衣,以色列人穿著節日的服飾,紀念偉大的時刻(參代下20:21)。你的民多如清晨的甘露(原文或譯:從清晨的發源地,你就得著年少的甘露),希伯來經文的含義比較模糊:“清晨的發源地” 可能指東方,或者是破曉(那是露水出現的時候):“青春的甘露” 可能指使人舒暢、重新得力,表示這位上不斷得到新的力量的泉源,或者可能指甘心效力的部隊多如露珠。)

110:4 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一旦生效,就不可撤銷。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麥基洗德是 “撒冷王”(耶路撒冷的王)和 “至高上帝的祭司”(創14:18-20),他在亞伯拉罕爭戰勝利回來時迎接他和祝福他,並收取他擄物的十分之一。大衛家的王將 “按照他的等次”,即像他一樣,可能指同時作王和作祭司(在以色列,這是兩種不同的職分),統治耶路撒冷(參錫安,110:2)。先知撒迦利亞預見,這兩種職分將在彌賽亞或 “苗裔” 身上合而為一(亞6:9-14)。從《舊約》的記載可見,這種情況沒有發生在大衛家的任何君王身上,表明本詩主要是論到最後的王彌賽亞。多次在書中引用詩110:1(見注)的《希伯來書》作者,在來5:6引用這節經文向他的猶太人讀者解釋,為什麼現今作王的大衛後裔耶穌(參來1:3,5:5),也是那位終極的祭司。既然耶穌已經來了,那麼猶太基督徒就不可以為了逃避迫害,而回到 “普通的” 猶太教中去,盼望舊的獻祭仍然有效,因為這些獻祭已經無效了。《死海古卷·麥基洗德》(編號11Q Melchizedek)裏面有一段文字,預言麥基洗德將作天上的審判者和救助者。

麥基洗德等次。與利未人祭司等次不同。大衛的後嗣不可能是利未人的祭司,因為大衛和他的後代是猶大後裔,而非利未人後裔(來7:14)。麥基洗德出現在創14:18-20,其背景與詩篇110相似:麥基洗德既是祭司又是君王,其背景是上帝的子民在一場偉大的戰事中取得了勝利(創14:1-16)。麥基洗德甚至與該段經文中的領主在同一個地方作王。撒冷(創14:18),這是耶路撒冷或錫安山的早期名稱(第2節)。基於麥基洗德和亞伯拉罕之間的互動,來7:4-10論證了麥基洗德的祭司職分比利未人的祭司職分更大,原因有二:(1) 麥基洗德祝福亞伯拉罕(進而言之,利未,按著比喻來說,是他在亞伯拉罕的身子裏),而祝福總是大的一方賜給小的一方;(2) 亞伯拉罕在戰事之後納什一稅給麥基洗德,所以亞伯拉罕(進而言之,利未)會承認麥基洗德的祭司職分的優越性。(BTSB)

110:5-7 戰士君王將勝過祂的仇敵。最後一個詩節是《舊約》常見的彌賽亞主題:大衛的終極後裔將必大獲全勝,征服列邦。經文描繪的爭戰勝利的場景可能是最後審判,但更可能是描繪彌賽亞征服所有外邦領袖,使萬民可以服事他們的新王彌賽亞(參賽11:4)。祂在勝利中必抬起頭來,準備施行統治(參27:6)。

110:5 在你右邊的主,“主” 在希伯來原文Adonay,在《舊約》中專指上帝(見創18:3注)。這個詩節大部分都是描述 “他” 要做的事,“他” 非常可能是指同一位 “王”。然而,征服列邦的王的形象是彌賽亞的形象,而彌賽亞王是坐在上帝的右邊(110:1),暗示彌賽亞這位主擁有神性(參賽9:6及注釋)。

110:7 喝路旁的河水,見NIV文本注釋。有兩種可能是最合理的解釋:(1)喝水,特別是在異國他鄉喝水,在古代可以被看作是一種侵略的行為,代表著優越,所以這可能標誌著這位君王祭司對敵人的優勢地位;(2)正如基甸的軍隊是由不跪在水源邊的戰士組成的,從而表明他們已經做好了戰鬥準備(士7:4-6),所以這位君王祭司同樣迅速地解了渴,以繼續從事戰鬥。抬起頭來,是指耶和華要高舉祂的君王祭司(見3:3注)。(BTSB)

One thought on “Study 89 詩篇 110 (3.9.1)

  1. 1. 對這個新紀元關於:(a) 王的統治,和 (b) 百姓的反應詳細地表達了什麼希望呢?耶穌在可十二35~37把這一篇詩應用在祂身上。那麼,在祂作彌賽亞執掌王權統治我們和世界之時,這一切會怎樣實現呢?

    答:本詩原本可能是一首君王加冕詩,慶祝君王在戰爭中的得勝,並頌讚君王的登基。本詩第一部分(1-3節)說明地上君王與天上君王之間的密切關係和從屬關係。耶和華要使這位君王坐在祂天上寶座的右邊,並使他的仇敵作他腳凳,他要在仇敵中掌權。第二部分(4-7節)指派這位君王作麥基洗德等次永遠的祭司,不同於亞倫世系的祭司等次;而且這位君王要在列邦中施行審判,刑罰惡人,打破仇敵的頭(《和修》痛擊遍地的領袖)。因此,整首詩表達了對彌賽亞的盼望,祂將征服列邦,施行最後審判。耶穌基督就是這首詩篇預告的大衛子孫,祂要坐在大衛寶座上永遠作王,也要作永遠的大祭司。祂作王是因為祂在十字架上戰勝了上帝最終的仇敵撒但,牠罪惡與死亡的權勢。祂又以自己為完美的祭物,一次永遠地完成了永恆的獻祭,贖清了祂百姓的一切罪惡。因此,耶穌基督完美地應驗了這首詩篇預告的彌賽亞,這是只有這位神人二性的基督才能應驗的。

    Mar 12:35-37  耶穌在殿裡教訓人,就問他們說:「文士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  (36)  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37)  大衛既自己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眾人都喜歡聽他。

    2. 研究這篇詩在新約中的應用。在新約中沒有一節舊約比詩一一〇1更常被引證了。比較可十四62;林前十五25以下各節;弗一20;西三1;來一13,十1213。我們藉此得到什麼保證呢?

    答:這首詩篇是上帝給大衛和他王朝的應許,祂必定要成全與大衛立的聖約,有一位大衛的子孫要永遠坐在大衛寶座上,統管上帝的子民。這位大衛君王所擁有的權柄來自上帝,他要統治萬邦。耶穌所自己就是坐在上帝右邊的那位(可14:62)。保羅論到耶穌擁有彌賽亞的權柄(林前15:25),因祂從死裡復活,就坐在上帝右邊(弗1:20)。希伯來書論到耶穌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並等候祂仇敵成為祂的腳凳(來10:12-13)。因此,我們可以確信,耶穌基督就是上帝應許的彌賽亞,要來拯救世人,完滿成全上帝的國度。

    Mar 14:62  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1Co 15:25-26  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  (26)  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

    Eph 1:20  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

    Heb 1:13  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那一個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Heb 10:12-13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13)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3. 所應許的王也將是一位祭司,但不是出自亞倫的後代。希伯來書的作者怎樣解釋第4節呢?比較創十四17~24;來五7~11,六20~28

    答:本詩宣告,這位應許的君王雖然出自猶大支派,卻將成為一位特殊的祭司。祂不是摩西律法規定的來自利未支派的祭司,而是來自麥基洗德體系的祭司。亞伯拉罕曾向麥基洗德獻上十一奉獻,麥基洗德既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就預表了這位合君王與祭司於一身的彌賽亞君王。希伯來書說,這位彌賽亞君王-祭司就是屬麥基洗德等次(=體系)的祭司。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高於利未等次的祭司,因為亞伯拉罕(利未已經在他身中)也向這位撒冷王獻上十分之一。只有這位祭司是起誓立的,而且永遠活著,祂的職任永不更換。祂也不必為自己獻贖罪祭,而且這位麥基洗德等次祭司獻的祭是一次永遠的,不像利未等次的祭司必須常常獻祭。如此,耶穌就是本詩篇所預表的那位彌賽亞君王-祭司。

    Gen 14:17-24  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  (18)  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  (19)  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  (20)  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21)  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  (22)  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  (23)  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24)  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Heb 5:7-11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  (8)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9)  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10)  並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  (11)  論到麥基洗德,我們有好些話,並且難以解明,因為你們聽不進去。

    Heb 6:20  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Heb 7:1-28  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  (2)  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取十分之一給他。他頭一個名繙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3)  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  (4)  你們想一想,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  (5)  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原文作腰)中生的,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6)  獨有麥基洗德,不與他們同譜,倒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  (7)  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這是駁不倒的理。  (8)  在這裡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裡收十分之一的,有為他作見證的說,他是活的;  (9)  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  (10)  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原文作腰)。  (11)  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  (12)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13)  因為這話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那支派裡從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  (14)  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但這支派,摩西並沒有提到祭司。  (15)  倘若照麥基洗德的樣式,另外興起一位祭司來,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  (16)  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原文作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  (17)  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18)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  (19)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20)  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  (21)  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  (22)  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23)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  (24)  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  (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26)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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