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1 Daniel 9:20~27 (3.11.22)

研經題目:
但以理已假定為期70年就會完畢「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2節),而且在禱告中已為這件事向上帝呼求(18節)。上帝打發加百列到他那裏,藉著所傳達給他的話使他有更充份的瞭解(20~23節),所說的不是70年,而是70個7年。這信息非常濃縮,而且每一字句都含有重大意義。
1. 24節。這裏提到哪六件事呢?注意這些事都是與猶太人和聖城有關,而且在70個7年期滿的末期都要實現。
2. 這70個7年是分為7個7,62個7,和1個7各別的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除掉重建耶路撒冷城所需時間之外,所指為何,無法確知。雖然如此,這裏說哪一件大事會發生於第二個時期的末了呢?
3.這一段其餘的經文曾有種種不同的解釋,甚至那些以它為上帝所默示之預言的人也意見紛紜。如果26節上是指基督釘十字架,那麼26節的下似乎就是指主後70年耶路撒冷和聖殿為羅馬人所毀的事。但是卻又引起了如下這些問題:(a) 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的淪陷就是這預言的全部意義嗎?(b) 那「必有」的「一王」是誰,他會不會就是七8、24、25所說的那一個小角?參閱下面的注3 。
注:
1. 24節。「要止住罪過」和「除淨罪惡」是相同的說法,意思是使以色列犯罪的事有一結束。比較羅十一26、27。「封住異象和預言」 :那就是承認它們已經應驗了。「膏至聖者(或作「至聖所」)」:那就是使彌賽亞的聖殿成為聖,應驗在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的設立上。
2. 以斯拉記七11和以下各節說,從亞達薛西下諭旨起(主前458年),過了69個7年,便帶我們來到基督在世工作的那個時期。但以理的這個預言,可以解釋為耶穌出現時,人們都普遍地盼望彌賽亞來臨(比較太二1、2;路二25、26,三15),而且還可能包含我們的主自己在可一15上所說的話裏面。
3. 26、27節。很多人相信在這個預言中,正如在舊約其他的章節一樣,已把基督紀元的開始和結束套在一起,而且在這裏的預言更是一躍而至時代的末了。如果是這樣,最後的一個「七」由基督第一次和第二次降臨之間這整個期間是與開頭的69個「七」分隔開了。關於27節,請比較帖後二8。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9:20-27 加百列的回答:所應許的救贖來到之前的七十個七。在第8章首次出現的天使加百列迅速飛來,向但以理啟示將要發生的其他事情。
9:21 但以理懇求耶路撒冷得復興的禱告得到回應,天上的信使加百列給他帶來一個異象。加百列的來到清楚證明但以理的禱告已蒙垂聽,他求得恩寵的祈求已蒙上帝應允(23節)。
9:24-27 關於七十個七的含義,學者有多種解釋,但主要的觀點有三種:(1) 這段經文論到與安條克四世伊皮法尼(主前175—主前164年)有關的事件;(2) “七十個七”應從象徵的角度去理解;(3) 這段經文是論到基督時代的事件。學者大都認為“七十個七”是指70個七年,即490年,然而具體應用到歷史上的哪個時期卻有不同意見(見1305頁圖表)。無論如何,這些數字的重點是,上帝已經命定了期限,因此祂的百姓不必灰心喪膽。
《但以理書》第9章中的七十個七(1305頁圖表 )(見上)
(1) 持第一種觀點的人通常認為,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的令(25節),是暗指耶利米有關七十年被擄的預言(耶25:1、11)。“七十個七”從主前605年被擄開始(有些學者主張從主前586年起算,即巴比倫人摧毀聖殿的時候),一直持續到猶大·馬加比潔淨聖殿(主前164年),或安條克四世伊皮法尼去世(主前164年)的時候。這些方案只是“七十個七”的大致應驗,因為主前605年之後490年是主前115年,主前586年之後490年是主前96年。反對這個觀點的人認為,安條克四世時期的事件,似乎並未成就“七十個七”的目的,如“止住罪過”,“除淨罪惡”,“引進永義”。
(2) 持第二種觀點的學者認為,490年(7+62+1,各乘以七年)是一段象徵意義上的時期,結束於第1世紀。支持按象徵意義來理解這段時期的依據是:9:2提到“七十”,並且“七”與以下的日子有關:每週的安息日(利23:3),七七節(利23:11-16,“七個七”),安息年(利25:3-4,與利26:34-35論到百姓的磨練相關;代下36:21),以及禧年(利25:8,“七個安息年”)。因此,這些數字可以暗示上帝在時間上完全有預先的安排。解釋第二種觀點的一個方法是:70×7只是象徵極致的完全,沒有任何更加具體的暗示。另一個方法是把“七十個七”視為三個大時期,第一個時期是“七個七”,從居魯士頒佈詔令允許猶太人回國和建造聖殿開始(主前538年),直到大約主前5世紀的以斯拉和尼希米時期(約主前458主前433年);接下來的“六十二個七”約從主前400年直到基督降臨的時候;最後“一個七”從基督第一次降臨直到祂死後不久,但在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毀之前。反對這個觀點的論據是:“7+62+1”個七的計算法似乎是要給出一個更加精確的年表,而不是單單列出三個歷史時期。此外,“七十個七”的目的(“止住罪過”,“除淨罪惡”,“引進永義”)在主後70年似乎並未成就。有些秉持象徵觀點的解經家認為,這些時期是在基督再次降臨時結束,這就可以回應上述的異議。
(3) 第三種觀點將“七十個七”視為字面上的490年,約在基督的時候結束。但開始的日期可以是什麼時候呢?有三種意見:(a) 這個時期的開始日期不大可能是主前538年,即居魯士允許猶太人歸回耶路撒冷和重建聖殿的時候(代下36:23;拉1:2-4),因為該詔書與修建耶路撒冷無關,而從主前538年算起,490年之後就是主前48年,但這一年並無大事發生。(b) 比較合理的可能性是,那是指亞達薛西王下詔的時間(拉7:12-26)那一年是主前458年(見拉7:6-7注)。雖然該書主要仍是關乎建殿的準備,但同時也設立了“士師和審判官”(拉7:25),因此耶路撒冷大概也會重建。主前458年之後的490年正好是主後33年,基督極有可能在這一年被釘十字架(見《聖經文集》中的《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年份》)。458+33=491,但必須減去一年,因為沒有第0年,因此從主前458年至主後33年恰好是490年,即“七十個七”。這種計算法也與9:24相符,因為基督的死成就了這裏提到的、在“七十個七”期間要完成的事情: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也許更好地理解這個解釋的算法是:從主前458年開始,經過25節所述的69(7+62)個七,就是主後26年;有些新約學者認為,耶穌是在主後26年開始傳道,主後30年受死。但26節只是說:“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按照這種解釋,耶穌的死是在62個七之後不久即發生。若是這樣理解該節經文,耶穌的死可以是主後30年或33年。(c) 第三種可能性是,490年是從主前445年算起,即亞達薛西王賜詔書給尼希米,授權他重修耶路撒冷城牆和重建家園的時候(尼2:5-8;日期參尼2:1,拉7:7之13年)。但主前445年之後490年是主後46年,那時基督被釘十字架已經過去一段時間了。這種觀點的另一個解釋是,基督受死發生在第六十九個七,即主後39年,但這日期仍然很遲。然而,有些解經家辯稱這預言中的“年”應當按照12個月x30天=360天來計算(參12:7、11;啟11:2,12:6)。按照這種計算法,即以360天為一年,69個七就是483年,得出的結果就是主後32或33年,取決於亞達薛西王的詔書(尼2:5-8)是在主前445年還是444年頒佈。哪種解釋更為合理,確實難下定論。
還有一個問題是,但以理的預言是否允許在69個七與第七十個七之間有空隙期。時代論解經家認為9:26包含了整個教會時代,而9:27就是第七十個七,當中包含七年大患難和敵基督者的出現。時代論者認為但以理異象中的事件,似乎主要關乎以色列民族,與外邦人無關。其他解經家則認為但以理的話並未暗示有此間斷。
要決定哪個解釋才是正確的,這並不容易,因為還涉及應當如何解釋聖經預言的問題。無論如何解釋但以理的異象,我們都絕不能忽略但以理向讀者傳達的信息,即上帝已經命定這些大事的期限,因此祂的百姓應該信靠上帝,忍耐到底。
9:24-27 加百列闡述了第 23 節中的話語和異象。他告訴但以理,上帝已經下達的命令:審判的時間是固定的,不會改變。在第 7 章中,但以理瞭解了四個王國和小角的興衰。在第 8 章中,詳細闡述了波斯和希臘之間的衝突,以及小角的褻瀆活動。在本章中,但以理瞥見了先前被確認為小角的那個人的毀滅行為。這為第 10~12 章的最後異象做了鋪墊。這個關於七十個七(或星期)的預言是出了名的難懂。主要的解釋問題是確定預言應驗的時間。最常見的主張是將預言的應驗時間與安條克時代、基督時代、主後 70 年第二聖殿被毀或某些未指明的未來末世事件聯繫起來。任何解釋的嘗試都必須考慮到但以理書最初的讀者——被擄中的猶太人——的信息。但以理書,以及其中包含的預言,是 “盼望文學”(hope literature),旨在激勵遭受苦難的百姓,指導他們如何在外族的壓迫下過正直的生活。(FSB)
9:24 加百列的信息是:但以理為他的民和耶路撒冷的景況祈求轉變,他的禱告將蒙應允。在但以理祈求的那一年(比較1節與代下36:23;拉1:2-4),居魯士下詔允許上帝的百姓回國,耶路撒冷終於結束荒涼的日子了。但加百列略過這一事件,並解釋耶路撒冷的荒涼何時會完全結束。以色列的罪過、罪惡和罪孽曾導致他們被上帝棄絕(9:7),但他們最終會得蒙救贖。上帝將帶來永義,使祂的百姓成為一個聖潔的國度。因為百姓過去一直忽視先知所說的話(6節),所以上帝要封住他們的話,就像古時的文書封住信箋一樣。上帝將通過成就先知所說的話,印證他們是真確地傳達了祂的心意。膏至聖者(《和修》“膏至聖所”),可能指耶路撒冷的聖所,以及猶大·馬加比在主前164年將其重新分別為聖;或是指基督藉著祂的受死“膏抹”了天上的“至聖所”(參來9:11-14、23-24);有些學者甚至根據他們對結40~48章的理解,認為這是指未來的聖殿被膏抹。至於耶31:31-33所應許的新約,上帝必會成就。然而,這個新約不會在70年被擄結束時來到。那段審判期只是上帝宏大計劃的一小部分,實現該計劃需要七十個七,而不是70年。
9:24 七十個 “七”。關於它的確切意義有很多爭論,但有一點是明確的:加百列暗示,70 年被擄的結束開始了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將持續 70 個 “七”,或多少年的多少個星期——通常理解為 490 年。雖然猶太人將被允許返回故土,但被擄並不會最終結束,也不會完全恢復。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在 70 個 “七”結束時,也許是 70 個七年期結束時,也就是 490 年結束時,罪惡及其後果就會結束。這三個行動消除的是消極的一面,接下來的三個行動則是積極的一面。永義。除去罪孽的積極面。封住異象和預言。這不是封印,最好理解為一種認可的標記,是對先知之言的認證(也許特別是耶利米關於被擄結束的預言;見第2節注)。膏至聖所。這一點不清楚;它指的是聖殿,也許是指安條克四世·伊皮法尼褻瀆聖殿之後馬加比人對聖殿的潔淨(見8:23注),但其他人認為加百列指的是膏抹至聖者:彌賽亞(見NIV文本注釋)。儘管這些行動的細節還存在爭議,但總的來說,在 70 個 “七”結束時,上帝將除去罪惡,建立公義。(BTSB)
9:25-27 加百列將七十個 “七”分為三個部分:(1) 7 個 “七”,(2) 62 個 “七”,(3) 最後一個 “七”。加百列將前兩個 “七”,即六十九個 “七”視為一個整體,從重建耶路撒冷的敕令始,到受膏者降臨結束。有些人認為這六十九個 “七”指的是從重建耶路撒冷的敕令開始到彌賽亞降臨的 483 年,但這就產生了這一時期何時開始的問題。這種方法的支持者可能會指出以斯拉於主前 458 年受命在猶大重建律法,儘管重建耶路撒冷城的敕令是居魯士於主前 539 年頒佈的。還有人將其與亞達薛西允許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城牆的敕令聯繫起來(尼2:1-10),他們認為這與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來到耶路撒冷(太21:1-11)達到了頂點。最後的 “七”,在一個人 “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開始,從中間一分為二(但9:27)。這個人將造成巨大的破壞,直到最後,上帝將審判他的活動。有些人將這些數字解釋為指向安條克四世·伊皮法尼斯的暴行和末日,而其他人則認為這些數字預示著基督的降臨、聖殿的毀滅以及敵基督者的到來和失敗。還有一些人認為,這些數字表示的時間段具有象徵意義,不應被強加到未來事件的絕對年表中。儘管細節模糊不清,但重點是明確的:上帝終將結束罪惡,建立祂公義的統治。(BTSB)
9:25-26 上帝要分三個階段來成就祂復興百姓和聖所的應許。關於實際日期的各種觀點,見9:24-27注。最初七個七的時期,是從頒佈以色列人回國重建耶路撒冷的詔書開始,一直到重建完成為止(可能是主前458—主前409年,或主前445—主前396年)。這段復興期,連同耶路撒冷重建之後的六十二個七,將是一段艱難的時期。彌賽亞君王將在這69個七結束時顯現。但這位受膏君的出現,也不會立即帶來耶利米預告的和平公義;相反,受膏者(希伯來原文mashiakh,是“彌賽亞”一詞的詞源)自己也要被剪除(26節),變得一無所有,這當然是指基督被釘十字架。受膏者被剪除之後,必有一王(希伯來原文nagid)的民來摧毀耶路撒冷和聖所。許多解經家認為,這位“將要來到的王”是指羅馬將軍提圖斯,他的軍隊在主後70年摧毀了耶路撒冷,或者是指將來的敵基督者。其他解經家認為,這王就是25節預告的那位“受膏君”(希伯來原文mashiakh nagid)。這個人物被稱為“受膏者”,重點在於他把自己獻為祭的祭司工作;他還被稱為“君王”,但他的子民並不順服他的統治。主後70年耶路撒冷和聖殿被毀的主要原因,是上帝的百姓犯了罪,他們拒絕上帝差遣到他們中間的彌賽亞(路19:41-44)。
9:25 出令。這可能是指但9:23、24中發出的 “命令”,而不是後來以斯拉和尼希米時代的敕令(見第23節及注釋)。重新建造耶路撒冷(《和修》恢復並重建)。這裏譯為 “恢復”(to restore)的希伯來文也可譯為 “返回”–指以色列人將從被擄狀態返回。由此產生的回歸和重建耶路撒冷的概念反映了但以理在禱告中的請求。但以理請求上帝從祂的城中除去忿怒和怒氣,這也暗示了他希望猶大能夠返回耶路撒冷(見第 16 節)。此外,他請求上帝的臉光照祂的聖所,這也表達了但以理希望上帝的聖殿能夠重建(見第 17 節及注釋)。另外,還有人將這一希望應用於末世的聖殿。一個受膏者–領袖,可能是指約書亞,他是被擄後時代的大祭司。他和所羅巴伯被認定為受膏者(見撒下 4:14)。約書亞和所羅巴伯領導了耶路撒冷的重建工作,並恢復了聖殿崇拜。還有人認為這些措詞和意象指的是新約神學中偉大的大祭司耶穌的彌賽亞降臨。七個七。在傳統的希伯來文馬所拉文本中,標點符號清楚地將7個七與 62個七分開。這就要求不能把這兩個七放在一起讀——受膏者不是在總共 69 個七之後降臨(從而將他與但 9:26 中的受膏者相提並論);相反,他是在頭7個七之後降臨。因此,這段經文中有兩位受膏者。六十二個七。在上下文中是一個約數,而不是一個精確的時間指標,一直到安條克的時代。連街帶濠。表示防禦工事,突出了未來的動盪時期。正在艱難的時候。這很可能代表安條克時代之前的被擄後時期。雖然在回歸耶路撒冷和重建聖殿之後,國家的屬靈狀況得到了極大的改善(見耶29:10-14),但社會政治局勢依然動盪不安。(FSB)
9:27 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有些解經家認為,這是指基督的代贖。隨著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舊約》的贖罪祭也被廢除了(來10:1-9)。基督的死使那些蒙上帝揀選的人,得以與主進入新的約的關係中。還有些解經家認為,如果那將要來的王(9:26)不是彌賽亞,而是上帝百姓的仇敵,那麼“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就是指他將摧毀聖殿,而這裏的預言是指耶路撒冷被毀。第27節的最後一部分極難翻譯,字面直譯為:“在這個七的一半,他必使獻祭與供獻止息;因為那可憎之物的極端(或“翅膀”)使地荒涼,所以直到命定的結局,那使地荒涼者將被傾倒在荒涼之地。” 關於“可憎之物”與“使地荒涼”之間的聯繫,見11:31-32注。時代論學者認為,9:27將在教會時代結束時的大患難時期應驗。他們所持立場的論證如下:如果前69個七以耶穌受死作為結束,而且耶穌是在“第七十個七”之後再來,懲罰那行毀壞……的,那麼這兩段時期之間必然有一個空隙期(即整個教會時代)。解經家通常認為,在這段空隙期間,上帝處理與教會有關的事宜,而不是以色列的事宜,因此不算入“七十個七”之內。在第七十個七的高潮時期,王(被理解為“敵基督者”)要與許多人(即猶太人)締結一個鞏固的盟約(“條約或同盟”),為期三年半,然後“止息”他曾允許在重建的聖殿中舉行的“祭祀與供獻”(參賽66:6;結40~44、47章;啟3:12,11:1-2)。獻祭止息之後,將迎來後三年半的“大患難”(根據啟7:14的時代論解釋;參太24:21),那時將有極大的迫害。9:27的最後部分預見將來有一件可憎到極點的事,這件事導致上帝執行祂為敵基督者(使地荒涼者)定下的最後審判。其他解經家則認為,27節沒有如此具體的預言。
1. 24節。這裏提到哪六件事呢?注意這些事都是與猶太人和聖城有關,而且在70個7年期滿的末期都要實現。
答:24節提到的六件事是: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膏至聖者。前三件是消極地根除罪孽,後三件則是積極地建立公義。這些事都和重新建造耶路撒冷有關(耶路撒冷要“連街帶濠”得到完整的重建),直到受膏者的來臨。
2. 這70個7年是分為7個7,62個7,和1個7各別的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除掉重建耶路撒冷城所需時間之外,所指為何,無法確知。雖然如此,這裏說哪一件大事會發生於第二個時期的末了呢?
答:雖然分成三個時期,但前六十九個七基本上可以被視為連貫的一段時間,包括從出令重建耶路撒冷,到“受膏者”的來臨。六十二個七的末了,受膏者必被剪除,而且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必有爭戰,一直到底(9:26)。六十九個七結束時,會開啟一段動蕩時期。這個七到一半時,會有一個“他”(可能是26節的那個“一王”)興起,使祭祀與供獻止息,而且要行毀壞可憎。最後以這個毀壞者的滅亡結束。
3.這一段其餘的經文曾有種種不同的解釋,甚至那些以它為上帝所默示之預言的人也意見紛紜。如果26節上是指基督釘十字架,那麼26節的下似乎就是指主後70年耶路撒冷和聖殿為羅馬人所毀的事。但是卻又引起了如下這些問題:(a) 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的淪陷就是這預言的全部意義嗎?(b) 那「必有」的「一王」是誰,他會不會就是七8、24、25所說的那一個小角?參閱下面的注3 。
答:關於最後一個七的常見解釋是,六十二個七結束時,彌賽亞會顯現,而這個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明顯是指著基督被釘十字架說的。而在這受膏者被剪除後,有一王的民來摧毀耶路撒冷和聖所,就是預指羅馬軍隊在主後70年摧毀耶路撒冷。另外有人解釋,最後一個七是耶穌基督第一次降臨和第二次降臨之間的時期。在這段時期的高潮時,會有一個王興起,被理解為敵基督,要與許多人(可能是猶太人)立盟約,為期三年半,然後止息祭祀與供獻。7:8、24、25的小角,許多學者認為是指在末時出現的敵基督(參帖後2:8),他會褻瀆上帝(7:25),逼迫信徒(7)21、25),並企圖廢止敬拜上帝的節期和律例,因此符合這裏所說的。
然而,從整本聖經來說,對於這七十個七,我不認為應該按照字面意義來解釋。這七十個七甚至不是指某一具體時期。我們只需確定一件事,就是邪惡力量最終必然滅亡,上帝必得到最後的勝利(9:27)。這段經文只是要告訴我們,上帝決定了罪與苦難結束的時間,但上帝沒有揭示具體的時間表,我們實在不必作過多的猜測或論斷。
2Th 2:8 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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