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日罗马书十三1~7(1.12.21)

在家庭和政府的范围内顺服既定的权威.

罗马书

研经题目

  1. 你对政府有什么义务(参:十二2)?
  2. 找出「顺服」的意思。人为何一定要顺服掌权的?
  3. 找出「掌权」的意思。这与革命有何关系?
  4. 在哪方面掌权的是上帝所命的?
  5. 人在什么情况下惧怕作官的?
  6. 你曾否用方法来「逃避」这些义务呢?为什么?你的行动怎样影响你对上帝的良知?
  7. 刑罚罪犯是根据什么?这与现代看重罪犯的福利有何不同?
  8. 假想你是掌权者。当你明白了这里所说的原则,你对下列各方面的态度如何:(a) 上帝;(b) 你的权柄;(c) 顺服你的人?
  9. 你认为一个基督徒自觉无辜被处罚仍应有什么态度呢?

【经文注释】(摘自《圣经研修本》)

13:1-7 这段经文论述基督徒对于在上掌权者应有的态度。他们理当 “顺服”(通常意为 “服从”,参彼前3:5-6)政府,因为政府是上帝所命定的。保罗在这里论到的是顺服政府的基本原则。《圣经》确实记载,上帝曾容许祂的百姓不服从当权者,但那是因为掌权者的行为明显悖逆上帝的时候(诚之另译:上帝准许基督徒不顺服政府,但只限于顺从政府就意味着不顺从上帝的时候)(见出1:17、21;王上18:4-16;斯4:16;但3:12-18,6:10;太2:12;徒5:29;来11:23)。上帝甚至也曾兴起领袖,将祂的百姓从邪恶的掌权者那里拯救出来(出1~14章;士2:16;来11:32-34)。
Paul is speaking here of the general principle of submission to government. Several other passages show that God approves of Christians disobeying government, but only when obedience to government would mean disobeying God 

13:1-7 保罗一贯教导信徒必须在家庭和政府的范围内顺服既定的权威,因为这些机构是上帝所命定的(见弗5:21和注释;比较西3:18;多3:1)。保罗在这里的教导与彼得在彼前2:13-14中的教导相似。耶稣也教导要敬重权威(太22:15-22)。(FSB)

13:1 凡掌权的确实都是上帝所命的。掌权者的权柄出于上帝,上帝的原意是让他们惩恶扬善,治理社会,造福人民。从旧约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有时上帝也利用凶恶的掌权者来考验或审判祂悖逆的百姓(代下25:20,32:24-25)。关于上帝掌管地上有权柄的,见诗75:7;但2:21。在将来的时代,耶稣基督将统治地上的一切(但2:44;启22:1-5)。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在一般情况下,政府是上帝赐给人们的美好祝福,我们应当为此感恩。没有政府的治理,社会就会出现无政府状态,导致邪恶肆虐。

13:4 在上掌权者是上帝的仆役,向作恶的人执行上帝的刑罚(《和修》“愤怒”),他们这样做是与你有益的。基督徒不得私自复仇(12:17-20),而应该把刑罚恶人的责任交给警恶惩奸的政府。这里的很可能指死刑的惩罚(参创9:6)。

13:5 基督徒应当顺服政府,不但是为了免遭上帝藉掌权者施行的刑罚(《和修》“上帝的愤怒”;4节),也因为良心提醒他们,顺服政府是对的(见13:1-7注)。

13:6-7 罗马政府当然不会把金钱全都用在敬虔的事上,但即使基督徒认为政府不义地使用部分公共财产,也不能因此拒绝向政府纳粮(原文直译:纳税)。同样,即使领袖并不完全值得尊重,信徒也当恭敬他们。

十三1–7 本段继续应用保罗对真诚的爱的呼召(参十二9,以及十三8–10的重申)。对上帝的爱意味着尊重「上帝所设立的」各种组织架构(十三1;参《新译本》),如政府。保罗以笼统的措词论述上帝所赋予政府的职能,如遏制恶行(第2节)、嘉奖善行(第3节)以及惩罚罪人(第4节)。

圣经中不乏上帝仆人做出艰难抉择的例子,即「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五29)。福音并不支持对政府的存在或政策的盲目顺从,尤其是在公民拥有投票权且必须在候选人之间选择、最终在政府之间做出选择的情况下。因为每次选举都意味着在某种政府选项与另一种之间做出选择。公民身份的误导,无论是对政府顺从不足还是过度顺从,都可能损害良知(罗十三5)。缴纳税款是对政府表示尊重(第6节)。

信基督的人应以开放、诚实、尊重和肯定的态度对待政府当局及其对社会的监督形式(第7节)。我们的主正是这种态度的典范(太廿二21)。

One thought on “第21日罗马书十三1~7(1.12.21)

  1. 第21日罗马书十三1~7(1.12.21)

    在家庭和政府的范围内顺服既定的权威。

    1、你对政府有什么义务(参:十二2)?

    保罗在1-7节中举出三种主要理由说明人顺服掌权者是正确的

    1、权柄都出于神;

    2、抗拒掌权者就是抗拒神的命;

    3、是与我们有益的。

    我对政府的义务:在上帝的真理里恭敬、顺服政府既定的基本原则。

    2、找出「顺服」的意思。人为何一定要顺服掌权的?

    顺服:尊重、恭敬既定的权威。

    顺服掌权者的理由:政府是上帝赐给人们的美好祝福,我们应当为此感恩。掌权者的权柄出于上帝,上帝的原意是让他们惩恶扬善,治理社会,造福人民。

    3、找出「掌权」的意思。这与革命有何关系?

    掌权:拥有权柄,能执行权柄。

    与革命的关系:惩恶扬善。

    4、在哪方面掌权的是上帝所命的?

    治理社会,造福人民,向作恶的人执行上帝的刑罚

    5、人在什么情况下惧怕作官的?

    作恶时。

    6、你曾否用方法来「逃避」这些义务呢?为什么?你的行动怎样影响你对上帝的良知?

    没有逃避义务,对政府尽公民应尽的义务。这也是上帝的命令。

    7、刑罚罪犯是根据什么?这与现代看重罪犯的福利有何不同?

    刑罚罪犯的根据:他所行的恶。

    刑罚罪犯:向作恶的人执行上帝的刑罚,显示公义,让作恶者惧怕;现代有时太过宽待作恶者。

    8、假想你是掌权者。当你明白了这里所说的原则,你对下列各方面的态度如何:(a) 上帝;(b) 你的权柄;(c) 顺服你的人?

    (a) 上帝:敬畏,听从;

    (b) 你的权柄:恭敬;

    (c) 顺服你的人:公义。

    9、你认为一个基督徒自觉无辜被处罚仍应有什么态度呢?

    不得私自报复,寻找正确途径。效法面对主母诬陷的约瑟、籴粮时面对约瑟试验的哥哥们、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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