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和以利的两个儿子。

研经题目
- 以利的兒子怎樣處理祭物(參:利未記七28~36)?他們還犯些什麼罪?試想像哈拿和以利加拿對撒母耳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憂慮與懷疑。
- 以利如何描述他兩個兒子的行為?他有什麼矛盾的行動與上帝的警告相違(參:29節下,36節)?上帝怎樣審判以利對兒子的態度?
- 你要討誰的喜悅呢?請求主鑒察並揭露你的罪和做事的前後矛盾。
- 第35節怎樣闡釋「忠心」?
【经文注释】(摘自《圣经研修本》)
2:11-36 撒母耳和以利的两个儿子。正当童子撒母耳在示罗服事上帝的时候(2:11、18,3:1),以利的两个儿子却在那里妨碍百姓敬拜上帝。
2:12-26 以利的两个恶子。本段落谴责了以利担任大祭司时以色列的祭司制度,凸显了献祭活动中的滥行。这些滥行包括勒索优质肉和祭司将属于耶和华的脂油部分据为己有。特别成问题的是,以利的两个儿子处于悖逆的最前沿。(BTSB)
2:12-21 再次介绍以利的两个儿子(1:3)。他们的罪恶和藐视耶和华(17节)与撒母耳的忠心事奉(18节)形成对比。(FSB)
2:12-17 祭司的仆人(13、15节)或许就是以利的两个儿子中的一个(12节:“儿子” 希伯来原文na‘ar,在13、15节译为 “仆人”,在17节译为 “少年人” [ 希伯来原文:ne‘arim,是na‘ar的复数形式 ]),而不仅仅是仆人。有些人认为,13-14节所记载的规矩虽然很鄙俗,但还可接受。可是,15-16节所记载的做法则是伤风败俗。有些人认为,这两种做法都是《撒母耳记》的作者所谴责的。第15节一开始就用了又(希伯来原文gam)这个字,可视为支持第二种解释。因此,这段经文中对以利儿子的两个概括性陈述(12、17节),是在说明他们的恶行。
2:12-13 规矩(希伯来原文mishpat)通常指大家认可的标准(如:申18:3 “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份 [ mishpat ] 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也可解释为 “正直”(参8:3)。要说这两个少年人完全不知道献祭的条例,那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因此只能说他们没有真正认识上帝,也不关心上帝的尊荣(不认识耶和华),意即他们完全无视祂的诫命。
2:13-14 祭司是靠百姓所献祭物的某些部分来维生的。摩西律法明确规定了哪种祭的哪些部分是给祭司的,例如申18:3(前腿、两腿并脾胃)和利7:31-32(胸和右腿)。然而,2:13-14所记载的规矩,与这些有关祭司权益的条例没有任何共同点。
2:13-14 以利时代的祭司藉着从在示罗献祭的以色列人那里获取优质的肉来进行勒索。按照上帝的指示,祭司们必须接受动物的胸、右大腿、肩膀和内脏以及头部的肉(利7:28-36;申18:3)。而在示罗,当祭司的仆人把叉子插进锅里时,他把粘在叉子上的任何东西都给了祭司,从而夺取了最好的肉,并且藐视上帝。他们这样对待“凡上到示罗的以色列人”,这句话强调了罪行的严重性。这是普遍的罪。(BTSB)
2:15-16 这种情况非比寻常:祭司理应知道献祭的规矩,可是他们的行为,就连前来敬拜的百姓都感到震惊。正常的做法是,祭司先把脂油从内脏上剔除下来,献给上帝作燔祭(见出29:13;利3:3-5)。此外,祭司通常是在宰杀祭牲之后,先取去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然后把所献的祭牲交给献祭的人。
2:15-16 又在未烧脂油以前。表明在示罗的祭司们还有另一个滥行。祭物的脂油必须在祭坛上烧给耶和华,不能吃(利7:25、31,17:6)。而在示罗,侍者将肉与脂油一起拿去,侵占了耶和华的祭物。如果崇拜者抱怨这种做法,他们会受到身体暴力的威胁。(BTSB)
2:17 正因为以利的两个儿子不认识上帝(12节),他们才藐视上帝吩咐百姓为敬拜而献的神圣祭物。
2:18-21 这几节经文转而叙述另一个na‘ar(“少年人,孩子”),撒母耳(参12-17节有关 “少年人” 的注释)。细麻布的以弗得也许是祭司所穿的简单外衣或围裙(22:18)。有时,有些人也可能会穿以弗得,比如大卫在运送约柜回耶路撒冷的路上穿着以弗得(撒下6:14)。撒母耳从前是 “在祭司以利面前” 侍立(11节),而今他却穿着祭司的衣服事立在耶和华面前。
2:22-26 以利责备他儿子们的犯罪行为,并试图与他们说理。神人所传的审判之言(撒上2:27、29)暗示以利对儿子们的犯罪行为无动于衷,甚至可能参与了其中的一些行为。(FSB)
2:22-23 这些妇人不是迦南人的异教庙妓,尽管有人这样猜测,但与她们苟合仍然是以利两个儿子的恶行。
2:25 人若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呢?这表明在人和上帝中间需要有一位中保。以利的儿子故意违抗上帝,因此耶和华想要杀他们(《和修》“想要他们死”)。上帝一旦定了主意,任何人的代求都没有效果。对于圣经作者而言,上帝的照管和人的品行结合在一起的事实,意味着从根本上说,人遇到的一切事都是出自上帝的旨意。最明显的例证就是埃及的法老(见出7:13、22等)。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不需要负责任,何弗尼和非尼哈抗拒上帝,甚至轻忽他们父亲的警告。
2:25 虽然上帝可以在以利的儿子们和他们得罪的百姓之间进行调解,但没有人可以调解儿子们对上帝犯下的罪行。人们需要有人在上帝和他们之间进行调解。以利的儿子们没有盼望。因他们故意拒绝耶和华,耶和华就判处他们死刑。(BTSB)
2:26 路2:52也用了类似的言词来描述少年耶稣身体和灵命的成长。
2:27-28 我不是向他们显现吗?……我不是拣选人……吗?这些都是反问,期待对方回答 “正是”,第27、28、30节提到的你祖父、你父家(《和修》全译作 “你祖宗的家”)是专门用语,指以利所属的大家庭。“你父” 特指亚伦的儿子以他玛,以他玛在西奈山和他的父亲以及兄弟一起被上帝设立为祭司(出28:1;参代上24:3)。根据代上24:3的记载,以利是这一家人的后裔,因为这里记载他的五世孙亚希米勒是 “以他玛的子孙”。从以利传到亚希米勒的后代如下:以利——非尼哈一亚希突(14:3)——亚希米勒一亚比亚他(22:20)——亚希米勒(撒下8:17;代上24:6)。祭司的职责是在上帝的坛前做以下服事:(1) 焚烧祭物(如:利1:9),这涉及到祭司的权利,即祭司可得到祭物的某些部分来维持生计,但以利的两个儿子却滥用这项权利(2:12-17);(2) 在香坛上烧香(出30:1;见路1:9);(3) 在上帝面前穿以弗得。这里所说的以弗得或许不是2:18所说的细麻布以弗得,而是出28章所描述的那种饰有宝石的胸牌。这种胸牌象征以色列的百姓,胸牌里有小袋,袋里装有神圣的阄(即签;关于祭司拈阄 [抽签] 的记载,见利16:8等处)。根据21:9记载,那个以弗得后来被存放在挪伯的圣所里,亚比亚他逃到大卫那里去的时候也把它带在身边(23:6)。又将以色列人所载的火祭都赐给你父家吗?以色列人献祭时,除了燔祭要全部焚烧以外,也要焚烧 “作为纪念” 的那部分祭物,而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一部分,通常都给祭司作食物(利6:14-18,7:1-38)。
2:27-36 上帝派遣先知对以利家施行审判。由于以利的冷漠以及何弗尼、非尼哈的滔天罪孽,神选择将以利的血统从祭司职位上除去。(FSB)
2:27 神人是 “先知” 的同义词(如9:6;王下1:9)。耶和华如此说是《旧约》中常见的先知句式。在《撒母耳记》中,这一句式也出现在10:18,15:2;撒下7:5、8,12:7、11,24:12。在古代,信使应该一字不差地传讲发信人的信息,因此信使开始时会说 “(发信人)如此说”,随后就在信息中用第一人称的语气说话(如创45:9)。
2:29 从践踏这个动词的形式来看,这是习惯性的行为。以利践踏祭物,就是践踏上帝;他尊重自己的儿子过于尊重上帝。凡尊重上帝的人,上帝必重看他;凡藐视上帝的人,上帝必轻视他(30节)。
2:30 尽管上帝曾说(原文直译:曾应许),但是如果有人执意轻忽应许的要求,上帝可能会收回应许。决不容你们这样行,这句话强烈表明上帝收回祂从前所说的话(如:创44:7;撒上12:23;撒下20:20;另参撒上20:9)。
2:30 上帝推翻了祂对以利家族的应许,因为他们违背了应许的条件:他们不再“尊重”上帝,而是“藐视”祂(参利10:1-3)。绝不容你们这样行!一个感叹词,强烈地否定了前面的陈述(12:23;撒下23:17;创44:17;书24:16)。(BTSB)
2:31-34 这是对违背上帝圣约之人的诅咒,以诅咒的话来宣告惩罚,与圣约本身包含的诅咒很相似。日子必到是《旧约》先知书宣告末世信息的常见表达形式。那未灭的就是亚比亚他,当祭司在挪伯被杀的时候,他逃了出来(22:20)。后来,所罗门革除了他的祭司职分,让他回亚拿突去;王上2:26-27宣称,亚比亚他被革除祭司职分是应验了上帝论到以利家的预言。耶利米或许也是这个家族的后裔(耶1:1)。你家中所生的是一般的说法,因为《圣经》提到他后代中有一些人存留下来(见2:33a、36)。以利不会在有生之年遭受这个惩罚,但他的两个儿子一日同死就是给他的证据,证明这个预言是确实的。
2:35 那位有坚固的家的忠心的祭司,或许是指大卫作王时的祭司撒督,他是亚伦的儿子,以他玛的兄弟以利亚撒的后代(撒下8:17;代上24:3;另见士20:27-28)。在希伯来原文中 “忠心的” 和 “坚固的” 是同一个词:即忠心的(ne’eman)祭司会有坚固的(ne’eman)家。那受膏者就是君王。这里的措辞和撒下7章相似,那里记述上帝应许大卫王说,要使他的家 “坚立”(撒下7:16)。
第30日 撒母耳记上二12~36(2.11.30)
撒母耳和以利的两个儿子。
1、以利的儿子怎样处理祭物(参:利未记七28~36)?他们还犯些什么罪?试想像哈拿和以利加拿对撒母耳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忧虑与怀疑。
以利的儿子处理祭物:勒索优质肉和将属于耶和华的脂油部分据为己有。
他们还奸淫的犯罪,与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22节;
想像哈拿和以利加拿对撒母耳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忧虑与怀疑:担心不善于管教儿子的以利带领不好年幼的撒母耳;怀疑当时两个罪恶和藐视耶和华的祭司给年幼的撒母耳错误的榜样。但他们还是凭信心将撒母耳奉献给神,交给神。
2、以利如何描述他两个儿子的行为?他有什么矛盾的行动与上帝的警告相违(参:29节下,36节)?上帝怎样审判以利对儿子的态度?
以利描述他两个儿子的行为:从众百姓听见你们的恶行,听见你们的风声不好;
他矛盾的行动:责备他儿子们的犯罪行为,并试图与他们说理,过分尊重他悖逆的儿子们;上帝的警告:差遣神人所传上帝的审判之言。
上帝审判以利对儿子的态度:上帝派遣先知对以利家施行审判。由于以利的冷漠以及何弗尼、非尼哈的滔天罪孽,神选择将以利的血统从祭司职位上除去,两个儿子何弗尼和非尼哈抗拒上帝,甚至轻忽他们父亲的警告,故意拒绝耶和华,耶和华就判处他们同一天死亡。
3、你要讨谁的喜悦呢?请求主鉴察并揭露你的罪和做事的前后矛盾。
我要讨谁的喜悦。
请求主鉴察并揭露我的罪和做事的前后矛盾,并归正我。
4、第35节怎样阐释「忠心」?
是上帝自己所立的,必照上帝的心意而行,上帝要为他建立坚固的家,他必永远行在上帝的受膏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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