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審判不單要臨到以東,也要臨到列國。
Author Archives: 誠之
聖經詞條:俄巴底亞書的神學(Obadiah, Theology of)
凡與神對敵的,不論是直接,抑或間接──如這裏的以東般攻擊神的選民,神都絕不會輕易放過他!公義和聖潔的神必會在祂所定的時間作出適當的行動。
哈巴谷書簡介(環聖新譯本)
人可能誤解神在歷史中延遲施行審判;然而,神一定會成全祂應許的公義。
聖經詞條:哈巴谷書的神學(Habakkuk, Theology of)
哈巴谷以信心得勝的經歷說明了我們內心最大的交戰不是來自與別人的關係,乃是來自我們與神的關係。
海德堡要理問答 Lord’s Day 49 主日四十九解說(G. I. Williamson)
我們順服基督的一部分是要屬於一個能使我們一起順服祂的教會。
那鴻書簡介(環聖新譯本)
本書(特別是1:2~8)描繪耶和華的屬性,跟新約的耶穌基督的屬性是一致的。
聖經詞條:那鴻書的神學(Nahum, Theology of)
那鴻啟示出神是戰士的一面──祂會為百姓爭戰。我們作為新約基督徒,亦必須認識耶穌基督已經將與罪惡爭戰的能力加給教會。
西番雅書簡介(環聖新譯本)
“西番雅”的意思是“耶和華隱藏或保護的”。
聖經詞條:西番雅書的神學(Zephaniah, Theology of)
蒙福的條件是順服,而非因過去的關係。……神兒女的身分並沒有「代代相傳」這回事。惟有專心守約的,才能夠成為神的真正兒女。
約珥書簡介(環聖新譯本)
耶和華的日子是沒有人能忍受得住的。唯一解決的辦法是悔改歸向神(2:12~17)
聖經詞條:約珥書的神學(Joel, Theology of)
他勸人要從內心流露悔意,但同時亦要透過哭泣(二12)、禁食(二12、15)、在聖殿聚會(二15)和在宗教人員的帶領下公禱(二17)等宗教形式表達出來。
約拿書簡介(環聖新譯本)
全書幾方面的“惡”,到了第四章,都已不復存在。海上的風暴“災禍”已成過去;尼尼微人也已轉離“惡行”;神也決定不降“災禍”給尼尼微(3:10)。唯獨先知心中的“惡”仍然存在。
聖經詞條:約拿書的神學(Jonah, Theology of)
約拿書不是一個有關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故事,乃是有關神如何回應那些最初被認為不可能認罪悔改,但至終卻真心悔改的人。
海德堡要理問答 Lord’s Day 48 主日四十八解說(G. I. Williamson)
今日的基督徒必須,也許更甚於其他,去重尋他們復活的主裏面的那種信心,以至於可以產生偉大的期盼。
海德堡要理問答 Lord’s Day 47 主日四十七解說(G. I. Williamson)
神的名確實已經是聖潔的。但是它沒有以一種應該在世界中得到尊崇的方式得到承認。
海德堡要理問答 Lord’s Day 46 主日四十六解說(G. I. Williamson)
有罪的人唯一一條與神和好的路就是透過信靠耶穌。只有當我們是「在基督裏」,我們才能成為新造的人。凡悔改而藉著信心與基督聯合的人,神才會成為他們天上的父親。
海德堡要理問答 Lord’s Day 45 主日四十五解說(G. I. Williamson)
真正的禱告必須總是謙卑地祈求我們不配得到的恩惠,而唯一可以期盼神會以恩典答應我們的理由,是祂自己在聖約中的應許。
海德堡要理問答 Lord’s Day 44 主日四十四解說(G. I. Williamson)
第十誡是極其獨特的。它與其他的九條誡命不同,是在於它所處理的完全是思想和欲念。
海德堡要理問答 Lord’s Day 43 主日四十三解說(G. I. Williamson)
我們所說的必須是真的,但有些時候我們沒有必要說出事實的所有真相。
海德堡要理問答 Lord’s Day 42 主日四十二解說(G. I. Williamson)
重點是每個買彩票的人都想著要不勞而獲,而這恰恰是違背這個誡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