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在本書裏突出基督是萬有的核心,而且超越萬有,包括一切靈界勢力皆降服在祂的權下,明顯是要歌羅西信徒將屬靈追求的焦點放在基督身上,而不要跟從異端教導,錯誤倚靠嚴守規條和敬拜天使,來追求靈命長進(2:16~19)。
Author Archives: 誠之
從創世記到啟示錄:上帝的目的(Edward Klink)
上帝的目標一直是與我們、並與祂的受造萬有維持永不間斷的團契
慈運理:大發熱心的改教家,忠信的牧師(Stephen Brett Eccher)
他對古代文學和聖經的深入學習,激勵慈運理相信聖經並挑戰當代對聖經詮釋的假設。
福音與律法有何不同?(Zacharias Ursinus)
福音明確而特別地命令我們憑著信心領受恩典的應許;福音還透過聖靈與聖道勸勉我們,行事為人應當與天上的恩召相稱。
清教徒論律法和福音(A Puritan Theology)
舉一個例子就可以說明改革宗和路德宗在關於救恩教義上的差異性,即:悔改是屬於律法,還是屬於福音?
信正長老會(OPC)「再版」研究委員會報告-10
術語表 GLOSSARY
信正長老會(OPC)「再版」研究委員會報告-9
現在,我們開始評估對梅雷迪斯·克萊恩(Meredith G. Kline)著作的兩種不同解讀和/或詮釋的優缺點。
魏司堅“預表論三角型”(Vos’ Triangle)
B 預示C,因為B是A的「影兒」,而C等同A
信正長老會(OPC)「再版」研究委員會報告-8
對克萊恩的解讀如果對上述區分不夠敏感,就會把他的觀點說成是「實質再版」,而不是「施行再版」。
信正長老會(OPC)「再版」研究委員會報告-7
在本報告的這一部分,我們提供了對克萊恩的一種解讀,將他理解為是在闡述行為之約實質再版的一種形式。
信正長老會(OPC)「再版」研究委員會報告-6
行為之約的懲罰似乎排除了與人類續約的可能性。直接重新制定某種安排,在此意義上更新與以色列所立的「行為之約」(無論是在實質上或類別上的),與這些重要的神學觀點並不容易調和。總之,它們表達了這一盟約不可重複的核心思想。
信正長老會(OPC)「再版」研究委員會報告-5
將實質與施行進行區分,是改革宗關於行為之約和恩典之約的教義體系的基礎。通過實質與施行的區分來分析各種主張,我們就能更好地評估目前關於再版的討論,並幫助教會確定我們的教義標準中所規定的準則和界限。
信正長老會(OPC)「再版」研究委員會報告-4
對於墮落之前的亞當來說,存在著盟約(ex pacto)意義上的功績,這是上帝決定的行為與獎賞的安排,可以合法地用功績來描述。
信正長老會(OPC)「再版」研究委員會報告-3
或許要理問答文本的目的是要讓我們看到,律法確實以某種方式應許了一種普遍模式,即順服就得福,不順服就受損傷。或者,它可能將警告和應許視為每一種盟約施行的特徵,而不僅僅是行為之約的特徵。
信正長老會(OPC)「再版」研究委員會報告-2
威斯敏斯特大會將使用這種措詞來描述總結在十誡中的道德律,這可能表明其成員對於實質再版意義上的某種行為之約採取一種包容的態度。
信正長老會(OPC)「再版」研究委員會報告-1
教會的教義標準反映了這種微妙的聖經平衡——保持相同實質與恩典之約的不同施行的和諧平衡。
信正長老會(OPC)「再版」研究委員會報告-0
作為一個術語,“再版”描述了摩西之約如何是最初的行為之約在以色列歷史中的一種重新宣告(renewed proclamation)或重新制定(re-enactment)。
現代屬靈恩賜與使徒恩賜的類比:在終止論神學中肯定聖靈的非凡作為(Vern S. Poythress)
現代屬靈恩賜可以類比於使徒所運用的有神聖權威的恩賜(divinely authoritative gifts),但並非完全相同。既然不是絕對相同,那麼使徒的教導和聖經正典就具有獨一無二的神聖權威。另一方面,由於其中存在類比,現代屬靈恩賜仍然是真實的,對教會仍然有益處。因此,在一概贊同和一概拒絕現代靈恩恩賜之間存在著一條中間道路。
造作天國門徒 第八章 後現代範式(Charles H. Dunahoo)
我們必須謹記,的確有一個客觀的領域是上帝、真理和權威存在的領域,是在我們之外的,可以說是一個宇宙的參照點。然而,既然在知識的過程中,我們是以主觀來參與的,我們就無法以完全的客觀來認識事物,包括上帝。
耶利米書結構與大綱,信息與神學
耶利米的先知職事具有雙重功能——既為摩西之約辯護,又預言新的約的祝福——這不僅概括了耶利米的工作,也概括了整個先知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