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能聲稱自己正在順服上帝,我們就必須首先放棄自己那出於律法的義在救恩中扮演任何角色,並接受基督的義這份禮物。
Author Archives: 誠之
[釋經講章]甘願忍受:徒21:17-40(Mark Jenkins)
上帝在我們心中培養一種意願——甚至願意為福音而死的意願,要叫他人認識福音的意願,以福音的奇妙、榮耀和美好照亮我們的心。
[釋經講章]慷慨赴死:徒21:1-16(Mark Jenkins)
停留在原地、保持你現在的樣子是無法服事主的。除非我們願意去祂可能差遣我們去的地方,否則我們就不會在我們所在的地方事奉。
使徒行傳研讀筆記-GTB
《使徒行傳》以《聖經》中其他任何一卷書都沒有的方式描述了耶穌持續不斷的行動和教誨。
出埃及記研讀筆記-GTB
因為我們藉著上帝的救贖工作與祂建立了關係,所以我們蒙召以祂所詳述的方式敬拜祂。
更深層更正教見解(Lane Tipton;G. Vos)
人具有上帝的形象,這不僅僅意味著人是靈,擁有理解力、意志力等。它首先意味著人有與上帝相交的傾向,人靈魂的所有能力只有安息在上帝裏,才能以符合其命運的方式行事。這就是人的本性。
聖約神學簡介(五):恩典之約-1(Mark Jenkins)
我們與上帝之間立的是恩典之約,而不是行為之約,因為耶穌代表我們完成了行為之約。這就是恩典之約的第一個定義所指向的。
創世記研讀筆記-GTB
創世記的第一部分展現了上帝作為造物主(1:1~2:3)和看顧人類的公義監督者(2:4~11:26)的形象。故事以創造世界為起點,以人類受造為高潮。只有人類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受造的。
聖約神學簡介(四):救贖之約-2(Mark Jenkins)
我們現在與上帝所立的約對我們來說是恩典之約。因為儘管我們沒有履行「行為之約」,但「救贖之約」——這個三位一體的協議——意味著耶穌來替我們履行了「行為之約」。
我們為什麼會說「上帝告訴我」?(Nancy Guthrie)
我們不需要等到我們聽見上帝給我們通行證,然後才對一個要求說「好」,還是說「不」,或者是作出決定。
聖經詞條:出埃及記
出埃及記記載了以色列歷史中的兩個高潮:從埃及得釋放以及律法的頒佈。
聖約神學簡介(三):救贖之約-1(Mark Jenkins)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在永恆中——聖父、聖子和聖靈——訂立了彼此之間的盟約,將基督的工作確立為確保永生的方法。
聖約神學簡介(二):行為之約-2(Mark Jenkins)
如果我們不理解亞當的處境,我們就不會真正理解基督的處境。如果我們不理解上帝與亞當所立的約,我們就無法理解我們與基督所立的約。
聖約神學簡介(一):行為之約-1(Mark Jenkins)
善惡樹是對順從的考驗,負面後果則是死亡的詛咒。而生命樹則代表著永生的應許,是對亞當順從的獎賞。
研經日課:三年靈修讀經指引(全)-下載(含本站鏈接)
本文件已包含每一課的研經問題以及本站相關鏈接,歡迎各地華人教會使用推廣。
[釋經講章]上帝的話大有能力:徒20(Mark Jenkins)
上帝教會的領袖必須致力於傳講祂的話語,因祂的話語具有賜生命的大能。
[釋經講章] 和平卻大膽:徒19:21-41(Mark Jenkins)
我們可以期待麻煩,因為福音會帶來混亂,但我們絕不應該成為麻煩的根源。
聖經詞條:聖靈的恩賜(SPIRITUAL GIFTS)
聖靈的恩賜是恩典的具體表達,是透過話語和行為把恩典可目睹地彰顯出來。
[釋經講章]真正的屬靈能力:徒19:11-20(Mark Jenkins)
耶穌擁有真正的屬靈能力。耶穌不是供人利用的工具。耶穌是我們必須順服並且信靠的君王。
不要與惡人作對(R. T. France)
如何理解「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5:38-42)?是要我們不對抗邪惡嗎?是要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放棄自我保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