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神(James Montgomery Boice)

認識神 The Knowledge of God 誠之摘編自 James Montgomery Boice 著,Foundations of the Christian Faith,第一部:《全權的神》(The Sovereign God),劉逾瀚譯,更新傳道會,1988 初版,pp. 3-13。 Pro 9:10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John 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Rom 1:18-23 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在基督教紀元初期一個酷熱的夜晚,有位思維周密、飽讀詩書的學者尼哥底母前來看望一位年輕的拉比——拿撒勒人耶穌。他想與耶穌談一些真理的問題,因此話匣子一打開,尼哥底母就提到他個人探索真理過程的心得:「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約三:2)。 除了拉比這個客氣的稱呼外,這個人第一句話就表現出他是一個相當有知識的人。他說:「我們知道」,而後就重述那些他所知道(或自以為知道)的事,並希望從這裏開始他們的討論。他說他知道:(1) 耶穌不斷地行了許多神蹟;(2) 這些神蹟證明祂是一位從神那裏來的教師;因此,(3) 耶穌是他所必須聽從的那一位。但耶穌卻對他說,這種探討知識的方法是錯的,除非尼哥底母先有一種內在屬靈改變的經歷,他不可能真知道什麼。耶穌對他說:「你必須要重生。」(約三:7) 尼哥底母接下去的問話,顯出他對這個重要的問題缺乏認識:「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怎能有這事?」(4及9節)耶穌指出,真正的認識必須從屬靈方面認識神起始,而這種認識只能從聖經中神對祂自己的啟示,和救主耶穌的生活及工作中尋得。 當代的危機 當年歷史上的這段談論,對我們今天仍然很有價值。尼哥底母在兩千年前所面對的問題和難處,在今天這個時代依然存在。他有知識,卻缺乏解開知識的鑰匙,即連貫綜合一切知識的要素。他明瞭一些事,但在真理探索的路上卻遇見個人的危機。這聽起來不是怪熟悉的嗎?這是一個知識充沛的時代,從人類科技和資訊的領域來看,我們所懂的遠超過歷史上任何一個時代,但我們卻缺乏一種能整合資訊因而帶來生命意義的知識。 這個問題可從今天人類探求知識時,所用的兩種互不相容的方法中看出來。一方面,人認為眞理可單藉理性探討而得。這不是什麼新方法,它原是柏拉圖所發展出來的,以後被希臘及羅馬思想家們所繼承。在柏拉圖的哲學中,知識乃是指認識事物裏面永恆不變的本質,並不是單指會變的現象而已。換句話說,這種認識是一種對形式、概念或理想的認識。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我們所謂的科學定律。 從表面看來,人根據不偏不倚的理性來獲取知識,本是好的,是最有效的,正如今天科技的進展所顯示的。但這種方法卻有問題,因它所得來的是極度非人性的知識。有人稱,它是一種貶低人性的知識。在這種求知的方法下,眞理變成一件東西(是一個方程式、一種定律、或只是一堆資料而已),人不論男女都變成物質,既為物質就像任何原料一樣可容他人隨意操縱。 最好的例子是看一個富裕的國家如何為了擴張自己的經濟勢力,任意宰割貧窮的國家。馬克斯在其「共產宣言」、「資本論」和其他著作中,會正確地分析並指責過這種不公平的現象。另一個例子則是共產主義,共產黨居然以提高大衆生活水準為理想,事實上卻是在操縱人民,為要達到其教條式的目標。從個人方面來說,今天在社會中流行著一種極為嚇人的行為科學思想,主要是由哈佛大學的史金納(B. F. Skinner)所提倡,他聲稱為使社會獲得益處,必須用科學方法來支配個人。 單藉理性來認識真理還有另一個難處,即這種探索方式缺乏正確的倫理基礎;它能告訴我們那是什麼,卻不能告訴我們那該是什麼。因此,隨著一片科技進步聲而來的,是道德上的放縱,使人心衰敗。長此以往,終必導致價值觀和社會制度的破產(雖然最初這些觀念和制度是促使科技躍進、道德鬆弛的原因)。有趣的是,希臘哲學家也會面臨過同樣的問題,他們都是明哲之士,但有時卻過著放蕩腐敗的生活。 近年來,由於西方世界的年輕人對理性主義者尋求真理之法感到失望,他們決定放棄理性,改由從感性經驗中去追求真理。古代的人為著反叛缺乏人性的希臘哲學,會積極參與神秘的宗教儀式,希望藉閃電、音樂、燒香或藥物,使人在情感上與某些神聯合。在我們這世代裏,人們同樣藉吸毒、東方宗教的重現、超覺靜坐和一些使「心靈擴張」的方法來尋求感性的經驗。 這種現代探索真理之法也有問題。首先,這樣得來的經歷不能久存,轉瞬即逝。藉感性來尋求真理,固然能保證必有「高潮」出現,但「高潮」之後必是不能避免的「低潮」,使人需要去尋找更强的刺激,方能保證「高潮」繼續不斷的出現。結果不是導致自我毀滅,就是把人帶入極端的失望中。第二個問題是,單藉感性追求真理並不能滿足人類心靈上的需要。雖然鼓吹藉吸毒而得這種經驗的人會說,在「高潮」時他們對實體能有更敏銳的感受,但這些經驗卻缺乏理性的實質,它不足以滿足人內心深處想要思考並領悟這些經驗的渴望。 這種種追尋的失敗為知識領域帶來的危機,與古代沒有兩樣。許多有思想的人都坦承他們不知該怎樣扭轉這種情勢。單靠理性所得來的知識是非人性的,也是非道德的。而單憑感性所尋得的經驗卻又缺乏內涵,轉眼即逝;也易流於放縱情慾。難道眞是死路一條麼?許多人問道:「還有其他可循之途嗎?還有第三條出路嗎?」 第三條路 就在這種困境中,基督教提出尋求真理的第三條路,它的優點正是前兩種求知之法所欠缺的。這第三種方法的根據是:有一位創造萬物的神,祂賦予一切受造物生命的意義;而且,我們可以認識這位神。這真是一件令人興奮而滿足的好消息!它之所以令人振奮,因它提供了個人與神接觸的方法——不論這人在自己眼中或他人眼中是如何的微不足道;它能使人心滿足,因為它所介紹的不是一個概念或一件物質,而是一位至高無上而又有位格的神,凡認識祂的人,行為上都會產生極大的改變。這就是聖經的意思:「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箴一:7)[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九:10) 不過我們要先弄清楚「認識神」是什麼意思,因為常人所用的「認識」(know)一詞,不足以表達聖經真正的意思。我們有時用「認識」一詞來形容「曉得」(awareness),根據這個定義,我們可以說我們曉得某人住在何處,或說我們曉得某處正發生某件事。這是一種知識,但與我們個人無切身關係,與我們生活亦無關緊要,這與聖經所謂認識神的「認識」不同。 「認識」一詞的另一種用法是指「知道」某事或某人,這是描述性的知識(knowledge by description)。比方說,當我們說我們知道紐約、倫敦或莫斯科這幾座大城時,我們是指知道它們的地理位置,知道其街道名稱,那兒有哪些主要的商店等,這些知識可能是因我們在該城住過而得來的,但也可能是藉閱讀書籍得來的。回到宗教領城來看,這種「認識」在神學上雖然重要,卻不是信仰的全部或核心。聖經告訴我們很多有關神的知識,都是我們該知道的事實上本書中以下所要討論的,很多都是為了我們需要這類知識而寫的),但這還不夠,就是最偉大的神學家也會感到迷惘,甚至覺得生命毫無意義。 真正對神的認識必須超越經驗知識的範圍。回到前述的例子,一個住在某城的人會說:「我對這域的認識並非由書上得來的,我在這裏住過,走過這些街道,在這些店舖裏買過東西,去過那兒的電影院,我經歷過這城的生活,我真的『認識』它。」我們必須承認,這種認識比以上所談的要深刻,但它仍不是基督教信仰中「認識」一詞的全部意義。 假設有一個人,在一個涼爽的夏夜,擧頭仰望滿天閃爍的星斗,便揚言自己在野地中認識了神,你會怎麼說呢?從某個角度來看,基督徒不能否認這種經驗的真實性,因為它的確比僅僅「曉得」神的存在(宇宙間有一位主宰),或僅僅「知道」有關神的事(祂是全能者,是我們所知所見之萬物的創造者)來得深刻些,但基督徒認為這還不是聖經所謂「真正的認識」。當聖經說到「認識神」時,乃是指:從神獲得新的生命(重生)、與神交談(祂不再是遠在天邊的「那一位」,而是成為你的朋友),並且逐漸被徹底改變。 以上這些討論,一步一步地帶領我們更清楚了解認識一詞的意義。然而,「認識」還有更深一層的意義。就此詞最廣的意義而言,根據聖經,認識神還不僅是認識神而已,認識神絕不是一個獨立事件,而是從神與我的關係中去認識祂。所以按照聖經的定義,認識神包括認識我們自己心靈深處的需要,承認神的恩典能滿足這個需要,並相信唯有藉著基督救贖的工作和聖靈在我們身上動工,我們才能真正認識神。這種認識是藉著信徒敬虔的生活、崇拜和靈修生活來表達。聖經告訴我們:這種對神的認識不是因我們去尋找神而來的(因人從不會主動去找神),而是因為神在基督裏和聖經中向我們啟示祂自己而來的。 巴刻(J. I.Continue reading “認識神(James Montgomery Boice)”

時代的劃分:我們正活在末世嗎?(新譯本研讀版聖經)

時代的劃分:我們正活在末世嗎? 摘錄自《新譯本研讀版聖經》p. 1950,環球聖經公會(2013) 每一個時代的基督徒都會問:「我們正活在末世嗎?」這種渴慕基督再來的心是值得讚賞的。仰望主再來的信徒與約翰使徒一起高呼:「阿們!主耶穌啊,請你來吧!」(啟22:20)他們與忠心的童女一起,整理好油燈,期待著新郎出現(太25:1-13)。然而,基督徒卻往往過於自信,深信自己對聖經預言的理解以及對現今局勢的分析都是正確的,過度渲染了末世這個課題,以致破壞了基督教信仰的名聲。 這個問題的根源主要是在於,傳統神學中有關末後事件的教義,或末世論(源自希臘文eschatos,意指「末後」或「結束」),幾乎把一切焦點都集中於基督在榮耀中再來一事上。除了「個人末世論」(個人在死後會發生什麽事)的討論之外,大部分人都一直認為,「末世」或「末後的日子」這個詞語總是指基督第二次再來的前夕所發生的事情。結果,關於末世的教理一直集中於建構詳盡的圖景,解釋聖經所談及的事件和角色,例如大災難、被提、敵基督、獸,以及千禧年。 基督再來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但末世的教義若單單只聚焦於這件事上,就太過狹窄了。在過去的一個世紀裏,許多改革宗神學家都開始清楚知道,末世是從基督第一次來臨開始,一直延展至衪再來的時候。根據這種看法,新約時代中的一切都是屬於末世的,都與末世有關。 「末世」這個詞語的這種神學用法,是源自早期經文對以色列的未來的描繪。五經把以色列的未來分為兩個階段(利26:14-45;申4:25-31,30:1-10)。首先,聖經預言神的子民會經歷一段充滿罪惡和紛亂的時期,這段時期最終會以嚴酷的審判結束,即全國性的被擄。這次被擄又分為兩個階段;亞述人在主前722年擊敗北國以色列(王下17章),以及巴比倫人後來在主前586年摧毀南國猶大和耶路撒冷(王下25章)。這些早期的舊約經卷又提及,以色列第二階段的歷史將於被擄之後出現。神應許會因著他們的悔改而使衪的子民歸回故土,並加倍的賜福給他們(申30:5)。申命記第四章30節申明,這段被擄後復興的時期,將會在「日後」(或作「末後的日子」)出現;「末世論」這個神學名詞就是源自於這段經文。 舊約先知在展望神的子民的前景時,亦依循了這兩個時代的劃分法。許多先知都宣告,被擄的審判將因著以色列犯罪而臨到國民身上,但他們也持守一個盼望,就是隨著這被擄的審判而來的,是一個深蒙神賜福的美好時期;他們也稱這個時期為「末後的日子」(例:賽2:2-5;何3:5)。此外,他們又為這個未來的時期冠以許多不同的名稱:神作王(賽52:7)、新天新地(賽65:17)、新的約(耶31:31)以及平安的約(結34:25)的時期等。 在舊約和新約之間的時期,猶太人繼續以這種兩個時代的劃分法來談及歷史。一方面,「現世」一詞常被用來形容罪惡和死亡的時代,這個時代是以被擄告終。另一方面,「來世」一詞則常被用來標明末後的日子,即彌賽亞來結束被擄的時代,並在地上建立神國的時候(見太4章〈神的國〉一文)。 耶穌和新約作者也採納了這種基本的雙重歷史架構,但卻作出顯著的修改。耶穌和門徒所服事的猶太人相信,在彌賽亞踏足歷史舞台的那一個重要時刻,末後的日子就會突然而徹底地來到。然而,耶穌和祂的跟隨者卻宣告,末後的日子會以另一種方式來到。新約教導,歷史並非簡單直接地由現世進入來世,而是藉著耶穌的第一次來臨就展開了來世;在基督第一和第二次來臨之間的時期,現世和來世是互相重疊的;當基督再來、一切都得以實現時,末後的日子或來世才會完全來到。耶穌就是基於這個原因而教導,天國像一粒芥菜種,它的種子雖小,長大後卻成為園中最大的一棵樹(太13:31)。基於這個原因,雖然新創造在耶穌裏和在我們心裏已經開始了(林後5:17),但我們仍需要等候它在基督再來時才得以完全(啟21:1-3)。換言之,基督的第一次來臨使末後的日子在許多方面都得以實現了,但要直到基督再來時,我們才能全然經歷到。 按照這觀點,說新約以「末世」一詞來涵括基督再來以外的課題,也不令人感到意外。它涵蓋了基督第一次來臨時發生的事件(徒2:17;來1:2;彼前1:20)、整個教會時代(提後3:1),以及基督再來之後的時代(彼前1:5)。整個新約時代都屬於「末世」,因為耶穌第一次降臨地上之後,就升到天上衪的寶座那裏,並將大審判和福分傾注下來。整個教會的歷史都是屬於末世的,因為我們所處的時代裏,神在基督裏的國度一直在擴展到地極。 新約提及的末世是指由基督第一次降臨到祂再來的整段時期,明白這一點能幫助我們矯正我們的優先次序。我們讀新舊約關於末世的記載,目的不是要建構詳盡的方案,預測基督再來的種種跡象;相反,我們需要學習如何把整個新約時期視為末世的實現。這種進路會幫助我們更清楚看到,基督在第一次降臨時所成就的事是何等奇妙。它又叫我們明白,我們有責任為基督而活,縱使我們正為基督的緣故而受苦,也能夠嘗到神豐富的恩福。再者,它會幫助我們避免過分沈迷於基督何時再來的猜測之中。 所以,當我們想知道自己是否已經活在末世的時候,聖經給我們的答案是毫不含糊的:是的!我們與各個世代的基督徒一樣,都是活在歷史的最後一個階段裏。屬於末世的神國已經降臨了,並且已經超過2000年了。我們應該因這真理而歡喜快樂,因為我們知道終有一天,基督會再來,為一切事情帶來榮耀的結局。 ** ** ** ** ** ** ** ** ** ** ** ** ** ** ** ** 傳統猶太觀點:彌賽亞來臨時,今世將會完結,來世就會開始。 新約觀點:在彌賽亞第一次降臨時,來世已經開始了,但今世還未完結。在彌賽亞再來時,今世就會終結,來世則會繼續下去。 另參:聖經詞條:末日;末後的日子

管制性原則是誰發現的?(Glen Clary)

雖然敬拜的管制性原則(regulative principle ),是一位重洗派最早提出的(他從特土良那裏學到的),但如何解釋這個原則,改革宗卻與重洗派不同。後者持守一種字面主義的解釋,前者則加上了“必要與合理的推論”這個解經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