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5 哥林多後書 4:7~5:10 (1.12.3)

Study 5 2 Corinthians 4:7~5:10 (1.12.3)

研經題目:

1. 神為什麼把四7所說的「寶貝」放在一個軟弱的器皿——就是放在人的脆弱人性的瓦器裏呢?這種安排在實際的經驗中是如何實現的呢?參四7~12。用信心的眼睛來看,現今的苦楚顯得怎樣,而到末了又可以見到所期望的什麼事物呢?參四13~18。

2. 保羅在五1~4裏面把將來希望的一方面闡釋得更加適切。死後有什麼在等著他呢?或者,如果基督會先來,正如保羅所盼望的(4節),在祂來時,有什麼在等著他呢?保羅怎樣確知這種希望不是幻想,而它對於他目前的目標又有什麼影響呢?參5~10節。

注:

1. 四10~12。比較一8~10;六9。

2. 五3、4。「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這是言及死時靈魂離開軀體時所發生的解脫。保羅的願望,如4節所示,是他可以活著看見主再來,並因此而避免了死亡。比較林前十五53。

3. 五10。 這裏所說的審判,不是指定規永生或永死的問題,而是定規稱讚或責備,有榮耀或羞愧的問題。比較約壹二28。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4:7-18 新的約的復活能力。作為使徒,保羅受苦卻不喪膽(16節),因為那使耶穌從死裏復活的能力,也使他能夠忍受逆境(7-12節),彰顯上帝的能力(7、1-12節),並且確定他在末日將會復活(16-18節)。

4:7-18 保羅在頌揚了他所傳的新的約的榮耀之後(林後3:7-4:6),現在解釋他的苦難(見1:6和注釋)。雖然信徒分享了對上帝榮耀的認識(第6節),並且正在轉變為基督的形象(3:18),但他們是在軟弱的、會朽壞的身體中進行的。正因為如此,保羅受苦,面臨艱難,但他堅持不懈(8-10節)。他認為這是他職事的一部分,因為這樣的艱難有利於哥林多的教會(11-12節)。此外,因為耶穌的復活所提供的盼望,信徒可以忍受苦難(14-15節)。苦難是暫時的,將讓路給永恆的榮耀(16-18節)。(FSB)

4:7-15 使徒服事的考驗與酬勞。本段落包括保羅在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所列出的五份苦難清單中的第二份(8-9節,6:4-10,11:23-28,12:10;林前4:9-13)。(BTSB)

4:7 寶貝指 “得知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6節),這就是福音的內容(4節)。在古代世界,瓦器常用於比喻人的軟弱(見詩31:12;賽30:14)。這節經文重申了本書信的主要論點(見1:3-11,2:14-17):上帝在人的軟弱中得勝,體現了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原則(參林前1:27;林後10:3,11:30,12:5、9,13:4.9)。

4:8-10 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這幾節經文顯示信徒在這個邪惡世代中看似矛盾的生活狀態。

4:11-12 上帝容許保羅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復活生命的能力,在他軟弱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見7節)。這能力表現在保羅忍受逆境的能力上,也表現在福音遭到反對卻仍然廣傳上。保羅的苦難和忍耐是要把同樣的復活生命帶給哥林多信徒,使他們也能學習在逆境中信靠上帝(見1:6-7)。

4:13-14 保羅耐心地忍受試煉(8-12節),因他與詩人一樣堅信,信心不能保持沈默(詩116:10),他知道基督的復活保證了信徒的復活。(BTSB)

4:13 我們既有,表明保羅總結他之前所講的內容(參3:4 “我們因”,3:12 “有”,4:1 “既然”,4:7 “我們有”)。信心(《和修》“從同一位靈而來的信心”),解經家大都認為,這裏的 “靈” 不是指聖靈,而是指大衛在患難中仍然信靠上帝的態度(見詩116:10);但有些人認為是指聖靈,因為唯有聖靈能賜給人信心,使人順服基督,並保證上帝的應許實現(見1:22,3:6-8、18,5:5)。照此理解,保羅引用詩116:10,表明他視自己的受苦經歷(記載在4:7-15)為大衛在詩116篇所表達的義人受苦的延續。

4:16-18 藉著苦難得榮耀。“所以我們不喪膽”(16節)回顧了4:1、14-15。保羅給出了幾個在巨大的困難中拒絕灰心的理由:(1) 他被上帝委派為新的和更美的約的僕人(1節);(2) 他將分享基督從死裏復活的勝利(14節);(3) 他眼前的任務是促進哥林多人的屬靈福祉和上帝的榮耀(第15節)。現在他又補充了一個理由:他將得到“永遠的榮耀”(第17節),這與他“至暫至輕的苦楚”完全不成比例(第17節;參羅8:18)。(BTSB)

4:16 外體……內心(《和修》“外在的人……內在的人”),保羅在這裏將肉體的軟弱與靈裏的剛強進行了對比;也將他在這個邪惡世代中受苦的肉身(他的 “外在自我”,與他在道德和靈性上轉化成上帝形像的生命,進行了對比。後者的生命是在基督裏的(他的 “內在自我”;見3:18)。關於在邪惡的世代中,信徒在道德上發生轉變的表裏對比,見羅6:5-6;弗3:16,4:20-24;西3:5-14。

4:17-18 保羅以前經歷的苦難過於沉重,難以擔當(希臘原文bareō,1:8),但現在與極重無比永遠的(希臘原文baros榮耀(見羅8:18)相比,以前的苦難就成了至暫至輕的苦楚。苦楚不會對他造成永久的傷害,反而會成就(原文直譯;預備)他得到永恆的大賞賜。苦楚本身不會帶來這好處,我們要從上帝的永恆角度來理解: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即保羅所受的苦難和這個世代的一切弊端,而是顧念所不見的,就是在將來的復活中萬物復興,以及上帝在歷史中的旨意必然成就。暫時的……永遠的,這一對比表明,“永遠的”(原文直譯:屬於將來的 “世代” [希臘原文aiōnios]的,或以將來世代為特徵的)不是指沒有時間限制,而是指那永久常存的事物。

5:1-10 新的約激勵人過信心生活。儘管保羅盼望 “回家” 與主同住,但他在與主分離時卻不喪膽(6、8節)。保羅確信他將來必會復活,將來的審判也必會臨到,所以他在現世忠心地追求討基督喜悅的目標。

5:1-10 才剛討論了人的軟弱(4:7),保羅接著談到了信徒未來對永恆天國居所的盼望。他將地上會歎息勞苦的房子,與主的天國居所作了對比。保羅指出,聖靈的作用是這個未來盼望的憑據(直譯作頭期款、定金,5節;比較1:22和注釋)。(FSB)

5:1-10 等候新的身體。保羅戲劇性地遭遇死亡(1:8-11),恆常的苦難(4:8-12,11:23-29),以及身體的逐漸衰殘(4:16)都促使他思考基督徒死亡的本質。他指出面對死亡的信徒可以得到的三個神聖安慰的來源:(1) 他們必將擁有一個屬天的身體(1-2節);(2) 他們目前擁有聖靈,作為上帝對復活轉變的保證(4-5節);(3) 死亡意味著離去,進入基督的直接同在(8節)。(BTSB)

5:1 我們這地上的帳棚,指今世必死的肉體。,指將來的復活。上帝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指基督徒將在末日領受的復活的身體(參帖前4:13-18;啟21:1~22:5)。帳棚是一個很恰當的比喻,因為保羅逗留哥林多期間,就是以製造帳棚為業(徒18:3)。哥林多人很可能把帳棚賣給海員,或者用帳棚為哥林多地峽運動會期間來訪的遊客提供住宿。

5:2-4 保羅渴望復活(穿上衣服;參1節),為免自己被遇見的時候赤身。“赤身” 可能指信徒的靈與上帝同在,但仍未擁有復活的身體的居間狀態。

5:5 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基督徒在今世生活有聖靈同在,這是耶穌再來時他們身體復活的保證。

5:5 憑據,保證將來的事。希臘語arrabōn。這個含義豐富的商業術語有兩個含義:(1) 與最終付款不同但使其具有強制性的質押或擔保;(2) 購買的第一筆款項,首付或定金,需要進一步付款。(BTSB)

5:6 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見5:8注。

5:7-8 當我們把在“地上的帳棚”(第1節)中的臨時居所換成“與主同在”(第8節)的永久居所,即信徒在地上所經歷的與基督的親密關係的完美形式時,“憑信心”生活就變成了“憑眼見”生活。(BTSB)

5:7 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不是指相信不可信的事情,而是指即使還未看到將來榮耀的全部(4:18~5:1),但仍然確信上帝對未來的應許,並按此來生活。

5:8 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指基督徒從去世到基督再來時身體復活之前的居間狀態。保羅的意思是,當他死後,雖然遺體埋在地裏,但他相信自己的 “靈”(或 “靈魂”)會立即去到基督面前,並一直以這種狀態與基督同在,直到身體復活那日(參路23:43;腓1:23;來12:23)。

5:9 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保羅盼望,他一生中每天的言行都討上帝喜悅。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有些行為舉止不討上帝喜悅(參弗5:10;腓4:18;西3:20;來13:21),有時甚至習以為常,保羅卻擔憂自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見5:11;弗4:30)。

5:9 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信徒因為與主有相同的命運、都會復活(第8節),也因為要向主交賬(第10節),所以不斷尋求主的認可。(BTSB)

5:10 基督台前(《和修》“基督審判台前”),“審判台”(希臘原文bēma)是羅馬帝國法庭中的法官席,巡撫就是坐在這個臺上施行審判的。在今天的哥林多廣場,我們仍可看到這種審判台的遺跡(見徒18:12-17:見 “哥林多前書導論:哥林多古城”)。在將來的世代,基督將代表天父上帝施行審判,並統治天父交給祂的國度(見羅14:10-12等)。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這強調一個原則,就是今世的行為會有永恆的後果。所有基督徒都將會在基督永恆的審判台前受審,為他們在地上的行為 “受報”。但存在爭議的是,這審判是為了:(1) 決定基督徒在將來世代所得賞賜的多少?還是 (2) 要為誰失喪誰得救出示確實的證據?根據上下文,保羅的這一陳述。既可以回應之前提到信徒對復活的盼望(見5:1、4),也可以回應他們對 “無比……的榮耀” 這一賞賜的盼望(見4:16-18),所以可能這兩個目的都有。按照第一種情況,許多解經家認為,信徒的行為將會作為公開的證據,表明他們有多少 “順服的信心”(事奉的行動、愛心、公義;參羅1:5,16:26),將會得到多少賞賜。按照第二種情況,有些解經家認為,信徒的行為也會作為公開的證據呈到基督的審判台前,以表明他信心的真實,但不是作為得救的依據,而是用來表明信徒信心的真實。保羅把得基督的喜悅作為他的目標(5:5-9),因為人在多大程度上討基督喜悅,就相應得多少賞賜(見太6:20;路19:17、19;林前12:15;提前6:19;啟22:12)。人的行為也證明他信心的真實。保羅確信真正的基督徒會通過基督的審判,因為新的約的職事,已經在唯獨信靠耶穌使罪得赦免的基礎上,把人帶到聖靈改變生命的能力之下,使人與上帝和好。這一切都唯獨出於上帝的恩典(見1:12、22,3:6、8-9、18,4:4-6、15,5:5、14-15、16-21,8:19,9:8、14等)。

5:10 對保羅來說,上帝在信心的基礎上使我們稱義,並根據行為對我們進行獎賞,這是一個互補的概念。“基督的審判台”決定的不是地位,而是報酬。基督徒已經通過稱義的信心從“遵行律法”(=律法上的行為;羅3:28),或需要行為的律法中解脫出來,他們現在致力於“因信所作的工夫”(帖前1:3),基督將在祂的法庭上評估並獎勵。(BSSB)

One thought on “Study 5 哥林多後書 4:7~5:10 (1.12.3)

  1. 1. 神為什麼把四7所說的「寶貝」放在一個軟弱的器皿——就是放在人的脆弱人性的瓦器裏呢?這種安排在實際的經驗中是如何實現的呢?參四7~12。用信心的眼睛來看,現今的苦楚顯得怎樣,而到末了又可以見到所期望的什麼事物呢?參四13~18。
    答:上帝乃是藉著人這個軟弱的“瓦器”來傳揚這大有能力的“寶貝”(即福音,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目的是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上帝”,而不是出於人。在實際的經驗裏,福音使者常常會遭到各樣的攔阻與打擊,但上帝卻使耶穌基督死而復活的能力彰顯在這些使者之軟弱必死的身體上,使他們可以克服各樣逆境,而且福音在遭受各樣攔阻中仍然可以廣傳。福音使者雖然會遭受各樣患難,但用信心的眼睛來看(也就是用永恆的眼光來看), 現今的苦楚是“至暫至輕”的,而到末了會見到“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這是因為基督的復活保證了信徒的復活。
    2. 保羅在五1~4裏面把將來希望的一方面闡釋得更加適切。死後有什麼在等著他呢?或者,如果基督會先來,正如保羅所盼望的(4節),在祂來時,有什麼在等著他呢?保羅怎樣確知這種希望不是幻想,而它對於他目前的目標又有什麼影響呢?參5~10節。
    答:保羅死後,他在“地上的帳棚”會轉換成“天上的房屋”,這房屋是永遠的,不像“地上的帳棚”是會朽壞的(這必死的帳棚會被生命吞滅)。保羅確知這不是幻想,這是因為上帝賜聖靈給我們作憑據(定金、質押的保證)。既然有復活的盼望,就使他可以無論是住在身體裏(即使知道住在這身體裏的時候是暫時與主相離的),還是離開身體(就是與主同住),都可以坦然無懼(《中文標準譯本》懷著勇氣)。保羅也因為有與基督一同復活的憑據,因此可以立定志向,無論是住在身體裏,還是離開身體,都要討主的喜悅。因為他知道信徒都必須在基督審判台前按自己的行為向主交賬。(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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