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2 希伯來書 9:15~28 (2.2.1)

Study 12 Hebrew 9:15~28 (2.2.1)

研經題目:

1. 15~23節。基督所以必須死,是為了什麼緣故呢?因為基督已經死了,使我們能確信有什麼益處呢?

2. 24~28節。這裏指出猶太人的大祭司所作的,與基督所作的,有何不同?基督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有什麼結果?它對我們死後臨到我們的事能發生怎樣的影響?

注:

15~22節。按照古時的慣例,誓約是用血來印證的,象徵參與誓願者,是以死來保證它。一旦有背約的事情發生時,必須以死代罰。所以,「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9:16-17 遺命(《和修》“遺囑”)希臘原文是diathēkē,可指 “遺囑”,即具有法律效力的,死者的最後指示(參15節的 “產業”,即 “遺產”);也可指古代近東的一種 “約”,立約需要以牲畜為祭。無論如何,遺命(本書的其他地方譯為 “約”)只有在留遺命的人死了之後才生效,這暗示新的約實際上從基督死亡那一刻就開始了。

9:16-17 第16節中譯為 “遺命/遺囑” 的同一個希臘詞(diathēkē)在第15節中譯為 “約”(見NIV第16節小字注)。對第16-17節的一種觀點認為,“約” 是這幾節經文中的本意(第15-20節),而第16b-17節與死亡的聯繫則暗指用動物獻祭,使這種約生效(出24:5-8)。相比之下,NIV譯本(和合本亦同)的 “遺命” 將第16-17節理解為第15節中的 “產業” 所引入的雙關語。聖經中的 “約” 字(希臘文diathēkē,在七十士譯本[基督教前的希臘文譯本]和《新約》中)在世俗的希臘語中經常用來表示 “遺囑” (last will and testament),單方面規定死後的權益分配。在正常人類習俗中,繼承權 “只有在某人死後才會到來”。在世俗希臘語中,有一個相關的詞(synthēkē)用於平等雙方之間的契約。因為聖經中的盟約,在本質上是上帝對祂子民祝福的保證,所以希臘文聖經一直用 “立約宣告(testamentary declaration)”(即diathēkē)這個詞來表示盟約對神聖目的的表述。無論從哪一種讀法來看,這些經文都指出基督的死使新約生效(12-15節,26-28節)。(BTSB)

來九16-17(誠之新譯) 16 哪裏有盟約,立約者的死就必須在那裏被提證[= 象徵、證明]出來【譯按:自我咒詛的象徵是立約儀式的必要條件】。盟約是在眾多死屍上確立的【譯按:藉著死屍——象徵立約者背約的刑罰——盟約才會得到確認、生效】。17因為,當立約者還活著的時候,[盟約]不會得到堅固【假設盟約被破壞了,只要立約者還活著,盟約就不會得到堅固、無法生效】。

9:18-21 所以,如果人尚未死去,就不能開始生效(見9:16-17注)。摩西之約是用立的,作者在9:19-20重提摩西之約的立約儀式(出24:3-8),還描述了《出埃及記》沒有提到的一些細節,包括使用朱紅色絨和牛膝草,以及把血和水灑在書上。儘管作者的資料來源不詳,但這些細節也見於其他類似的潔淨儀式(見出12:22),因此事實應該如此。9:21 概述潔淨會幕和其中的器皿,使人想起出40章(另見出29章:利8~9章)的儀式,以及其他贖罪儀式的細節(如:利16章;另見約瑟夫《猶太古史》3.206)。

9:22 用血潔淨,根據摩西律法,祭司不僅要用祭牲的血潔淨上帝的百姓和聖所(18-21節),還必須繼續為上帝的百姓獻祭(如:7節,10:1-4),因為只有血祭才能贖罪(利17:11)。上帝設立《舊約》的獻祭制度來預表基督後來更大的、完全的獻祭。

9:23 立約和潔淨都需要舉行祭禮。這裏的重點是潔淨神聖的敬拜場所。較小的樣式(摩西時期的會幕和會幕中的器皿)只是依照天上較大的本物(代表上帝的臨在)做的,潔淨天上的本物需要用更大的祭(耶穌的血)。

9:24 人手所造的聖所,地上的會幕是由人手所造的(見11節)。真聖所的影像,永恆的天家是上帝的居所,比地上的 “影像”(希臘原文antitypa,“複製品,模型”)更真實。顯在上帝面前,耶穌作為大祭司進入天上的聖所,為我們把自己獻給上帝為祭。為了信徒的緣故,耶穌藉著更超越的祭,進入更超越的所在(23、25節)。

9:25-26 基督的更超越,因為祂只一次獻上自己,就為所有跟從祂的人完成了永遠有效的贖罪工作。從創世以來,暗示人自從墮落以後(創3章;參來4:3)就需要贖罪祭。作者深知,現在是由基督捨命受死所開創的末世時代,但這個時代要等到基督再來時才完全實現(見9:28)。

9:27-28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每個人都只能活一次,死後都要面臨永恆的審判。作者在提到死亡之後,隨即說 “死後且有審判”,這暗示從死亡到審判之間,沒有改變死亡狀態的機會,也否定了任何轉世或死後還有第二次信主機會的說法。基督再來時將有最後審判。祂一次受死獻為祭,擔當多人的罪。在審判時,基督將會第二次顯現,拯救跟從祂的人。那等候祂的人(《和修》“熱切等候祂的人”)確知基督必會再來(見10:25;參羅8:19、23、25;林前1:7;加5:5;腓3:20),使所有盼望承受救恩的人都能堅持忍耐。

4 thoughts on “Study 12 希伯來書 9:15~28 (2.2.1)

  1. 1. 15~23節。基督所以必須死,是為了什麼緣故呢?因為基督已經死了,使我們能確信有什麼益處呢?
    答:基督必須死,是因為盟約(《和》譯為遺命)是藉著祭物流血得到確立的,即9:22所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因為血是立約的憑據(9:20;《新譯本》立約的血)。唯有基督作為祭物受死(祂既是大祭司,又是祭物本身),才能贖清罪人的過犯。在“前約”(摩西之約)裏,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必須用祭物的血去潔淨(9:23)。但是在舊的約所預表的新的約裏,既然是要潔淨“天上的本物”(天上物體的本身),就需要用更美的祭物來潔淨,而那祭物就是新約的中保耶穌基督。基督既然為蒙召之人而死,他們就可以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9:15),罪得赦免,與上帝和好。
    2. 24~28節。這裏指出猶太人的大祭司所作的,與基督所作的,有何不同?基督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有什麼結果?它對我們死後臨到我們的事能發生怎樣的影響?
    答:猶太人大祭司必須多次(每年一次)進到地上的至聖所(但不是帶著自己的血,而是牛羊的血),為百姓贖罪。然而基督在這末世卻只要顯現一次,用自己的血,進到天上的真聖所。如此,祂一次獻上,就可以擔當罪人的罪,為我們除去罪,與上帝和好。這獻祭的果效是罪人在最後審判時可以逃避上帝的震怒,在祂裏面找到避難所。祂第二次顯現時,蒙召罪人的救恩就可以得到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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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tudy 12 Hebrew 9:15~28 (2.2.1)
    1. 15~23節。基督所以必須死,是為了什麼緣故呢?因為基督已經死了,使我們能確信有什麼益處呢?
    * 因为前约是用血立的:如果背约,就要付出生命。而百姓都违背了前约,都是必死的,所以只有完美圣洁的耶稣的生命才能付上这个代价。
    * 基督的死保证了前约的成全,使我们可以得着前约所约定的永远的产业。
    (这几节经文很绕,经文解释我也看不太懂,只能理解到这里)

    24~28節。這裏指出猶太人的大祭司所作的,與基督所作的,有何不同?基督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有什麼結果?它對我們死後臨到我們的事能發生怎樣的影響?

    * 犹太祭司进入世上的圣所,每年多次进入,多次带着祭物和祭物的血,因为没有一次能够真正洁净自己和百姓。
    * 基督大祭司一次进入天上的圣所,一次献上自己当作赎罪祭,就成全了律法,使一切信祂的死后面对上帝的审判就可以罪得赦免,享受永远与主同在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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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Study 12 Hebrew 9:15~28 (2.2.1)
    1. 15~23節。基督所以必須死,是為了什麼緣故呢?因為基督已經死了,使我們能確信有什麼益處呢?

    基督必须死的缘故:1)洁净:因为要用基督的血来遮盖罪,使罪得赦免;2)立约:基督的死成全了旧约,“(9:20)这血就是神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基督的死又使新约生效。
    基督的死,使旧约律法下的罪被一次被赎清,脱离了律法的辖制;同时,更完美的新约生效,籍着基督复活坐在神的右边,我们与神和好,因信而成为神的子民。

    24~28節。這裏指出猶太人的大祭司所作的,與基督所作的,有何不同?基督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有什麼結果?它對我們死後臨到我們的事能發生怎樣的影響?

    -犹太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人手所造的圣所,每年重复献祭除罪;基督把自己献上,一次赎清了所有的罪,“并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的面前”。
    -人人死后都有审判,但基督“(9:28)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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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Study 12 Hebrew 9:15~28
    1. 15~23節。基督所以必須死,是為了什麼緣故呢?因為基督已經死了,使我們能確信有什麼益處呢?
    * 當時以色列人與神立約的時候,就是以血立約。在律法下,血使一切潔淨,血才能贖罪。
    * 摩西之約是以血祭開始的,而基督的死,也開啟了新約。

    24~28節。這裏指出猶太人的大祭司所作的,與基督所作的,有何不同?基督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有什麼結果?它對我們死後臨到我們的事能發生怎樣的影響?

    * 基督不是進入地上複製版的至聖所,而是到了高天上神的寶座前。
    * 基督的獻祭也不需要重複,祂使用的是自己的血,基督是一次成就的永遠的贖罪。
    * 基督徒不畏懼死亡,我們的罪已經贖清了,審判日神在我們身上看到的是基督的義,我們有聖靈做我們進入永生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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