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6 Job 11 & 12 瑣法第一次發言和約伯的答覆 (2.7.8)

研經題目:
1. 請注意:(a) 十一6裏面嚴厲的指摘;(b) 十一13,14所說的悔改之步驟;(c) 十一15~19裏面那一幅蒙福的圖畫。
2. 以利法說到異象,及其研究,比勒達則說到古人的智慧。瑣法求助於什麼權威來支持他所認定有罪必有苦的確信呢?
3. 瑣法和約伯都論到神的智慧。試將他們用來說明神之智慧的各種不同的例證作一對比。
注:
十二5~12。或許約伯是諷刺地引用瑣法的見解來反駁他。約伯的要點是:這些陳腔濫調與他的景況毫無關聯。他並非否定它們。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1-20 瑣法:悔改。和比勒達一樣(見8:1-22),瑣法在回應約伯時,尖刻地論斷約伯言語空洞、狂妄自大(11:2-12)。然後,他勸約伯禱告和悔改,並且承諾說,只要約伯棄絕驕傲,上帝就會改變他的處境(13-20節)。瑣法憤慨的言論,將道德狀況與認識上帝含蓄地聯繫在一起:既然約伯的境遇表明他在道德上是敗壞的(參5-6、11、14節),那麼他必定沒有正確地認識上帝。
11:1-20 第三次交流:瑣法。瑣法對約伯直言不諱,甚至暗示前兩位說話者沒有充分地回答約伯(第3節)。他認為上帝對約伯的追討低於約伯的罪狀(第6節),像其他兩位朋友一樣(5:8,8:5-7),他挑戰約伯承認他的罪並尋求上帝。如果約伯願意這樣做,上帝就會憐憫他(13-19節)。但如果約伯不這樣做,他就會迷失方向(第20節)!(BTSB)
11:1-20 瑣法。在約伯的謀士中,他是最嚴厲的一個,並且毫不留情地就約伯的苦難發表己見。但是在過程中錯誤地應用若干有關神的真理。他指責約伯胡言亂語(1-6節),讚美神的能力和智慧(7-12節),並勸告約伯悔改(13-20節)。(新譯本《聖經研修版》)
11:4 我的道理純全,約伯從未這樣說過。瑣法諷刺約伯的立場,對他的痛苦沒有表現出同情。在你眼前,瑣法再次錯誤地描述了約伯的主張:約伯從未聲稱自己完全無罪(7:21,9:2);他只是說他沒有做任何應該受此等苦難的事(參7:20,9:20-22)。(FSB)
11:5-6 瑣法也像約伯一樣,盼望上帝直接與約伯對話,但是兩人的目的截然相反。約伯是盼望冤屈得雪,而瑣法則肯定約伯會被定罪。
11:5-6 如果上帝願意說話,祂就會揭示“智慧”的另一面:約伯的罪孽太多,上帝甚至無法全部記住。(BTSB)
11:7-9 瑣法語帶懷疑地指控約伯,瑣法自以為可以參透上帝,但上帝卻是沒有“界限”的(limits,第7節;呂振中譯本:全能者之‘無極’、你能查到麼?《新譯本》作:終極)。從神學來說,瑣法是對的,但實際上,約伯——他被禁閉在他的世界裏,與上帝和他無法形容的痛苦禁閉在一起,而他找不到理由來解釋這些痛苦——必須努力探索這樣一個世界的極限,在這個世界裏,正義與上帝在此相遇,兩者之間不知是否有重疊。(BTSB)
11:7 本節蘊含的諷刺要等到最後結尾才向瑣法顯明(見42:7-9)。雖然瑣法以責備的口吻質問約伯,他是否能夠測透上帝高深的作為,然而他自己卻早已假定上帝叫約伯受苦的目的,顯而易見就是為了責備約伯並呼籲他悔改。
11:12 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和修》“空虛的人若獲得知識,野驢生下的駒子也成了人”),這則諺語的第一句是否像第二句一樣,在表達一種不可能,正如野驢不可能生出人或家養的駒子?兩句之間的關係不是很清楚,可能是一種平行句法,然而瑣法援引這則諺語的用意十分清楚。他勸約伯不要再愚不可及,因為愚拙就像空虛的人的道路,永遠不會通向知識。瑣法勸約伯不要再堅持自己是義人,要回轉、禱告悔改,尋求上帝(13-20節)。
11:13-20 勸籲悔改。雖然對放縱的罪人來說,這是適合的建議,但並不適用於約伯。瑣法和比勒達一樣毫不仁慈:他認為約伯應先成為義人,才會得到神的接納。(新譯本《聖經研修版》)
11:13-20 如同以利法和比勒達(5:8,8:5),瑣法也呼籲約伯悔改,瑣法說這將帶來幸福、安穩和有社會效益的生活(參8:5注)。但如果約伯為了得到上帝的祝福而認罪,就會破壞約伯的誠信,並證明撒旦關於約伯因自私的動機而敬畏上帝的說法是正確的(參1:9,2:4)。(BTSB)
11:20 瑣法對惡人命運作的最後陳辭,與他在13-19節的描述形成鮮明對比;瑣法在那幾節經文中說,只要約伯悔改,就必得到上帝賜福。瑣法的陳述是為了警告約伯不要再走現在的道路(見18節,以及與指望的對比)。
12:1~14:22 約伯:挑戰朋友的“智慧” 。在約伯與朋友的對話中,這是最長的一段回應。雖然約伯同意他們關於上帝有至高權能的言論(12:1~13:2),但他表示自己對他們聲稱的智慧,以及他們得出的結論(13:3-19),越來越感到沮喪。然後,他再一次直接向上帝發出哀歎(13:20~14:22)。
12:2-3 約伯用譏諷來表達他的沮喪。為了反駁瑣法所謂助望上帝教導約伯“智慧的奧秘”(見11:5-6),約伯答辯說:“你們死亡,智慧也就滅沒了”,意即朋友說話好像只有他們才是聰明人一樣(12:2)。然而,約伯說:“我……並非不及你們”(3節,13:2),接著闡明他們的言論缺乏深度和廣度(12:4-25)。
12:2 你們真的是……民:從約伯的諷刺可見,他對朋友以過分簡單的方法,把箴言式智慧套用在他身上感到沮喪。(新譯本《聖經研修版》)
12:4-6 約伯責備他的朋友,指出他們在探求智慧時,似乎忽視了義人受苦(比如他自己,4節)和惡人興盛(6節)的事實。再者,朋友的表現也不合乎真智慧,他們身處安逸,所以只會表達藐視,而不是安慰(5節,另見6:14)。
12:6 強盜的帳棚興旺,約伯提到惡人的“帳棚”,可能是為了呼應朋友之前所說的話(見5:24,8:22,11:14)。
12:7-9 約伯繼續指責三個朋友,建議他們去詢問野獸和植物,它們全都知道最終掌管所有生命的是耶和華。
12:9 誰不知道是耶和華的手作成的呢?這一行詩是《約伯記》中,在引子和38~42章以外,唯一出現上帝名字(希伯來原文YHWH)的地方。在希伯來原文中,它與賽41:20中的一行詩句相同。
12:13-25 在這段經文中,約伯宣告,上帝管理和供應這世界的程度,遠遠超過他的朋友在回應時所描述的。和19:3-10一樣,約伯再次運用以分詞開頭的讚美詩的特殊形式(見9:3-10注),以反諷的手法回應他的朋友。約伯在這裏首先宣告,上帝無論對自然界或其中的毀滅性力量,都擁有至高的控制權。接著,約伯運用分詞形式,概述上帝對人類的統治者擁有至高無上的權柄(12:17-24)。
12:13-25 約伯堅持認為上帝是唯一可靠有效的智慧擁有者,然而作為掌管萬物的主宰,無論是善還是惡,祂的智慧都既沒有深奧到深不可測,也沒有矛盾到無法理解。然而,我們在對話中接受這一立場作為作者對上帝的看法還為時過早。如果我們認為作者的神學是按照約伯的論點進行的,那麼我們就必須理解他的方法涉及到錯誤的論點和錯誤的反論點。(BTSB)
12:17-21 整個社會秩序和其中所有領導階層,包括謀士、審判官、君王、祭司、顧問、長老、王子和士兵,都在上帝和祂的旨意之下。
12:18 祂放鬆君王的綁(《和修》“祂解除君王的權勢”),即君王失去王位。“綁”可以理解為王家的飾帶、肩帶或腰帶,被平民百姓用的腰帶所取代。
12:21-24 他使君王蒙羞被辱(21a節),並使他們在荒廢無路之地漂流(24b節),與詩107:40中的兩行詩相同。《詩篇》講到壓迫人的統治者受到審判;在《約伯記》中,這些話是用來描述上帝對社會各階層都擁有至高的主權。放鬆……腰帶指解除士兵的武裝,是一個常用的比喻。
12:23 祂使邦國開廣,這句話可能有“分散”或“驅散”的否定意義,從而使第二句與第一句形成對偶。有些時候,上帝使邦國興起,然後又將其摧毀;有些時候,祂先使國家四分五裂,然後再賜下太平,或者引導這國變得秩序井然。
1. 請注意:(a) 十一6裏面嚴厲的指摘;(b) 十一13、14所說的悔改之步驟;(c) 十一15~19裏面那一幅蒙福的圖畫。
答:瑣法嚴厲指責約伯說自己無辜,是誇大不實、胡言亂語(11:3,見新譯本),因為約伯的罪孽不可勝數,連上帝都追討不過來(11:6)。在瑣法的世界觀裏,不存在無辜而受罪的人,因此他要求約伯悔改,包括要他:1) 回轉歸正,2) 舉手禱告求神赦免,3) 並且除掉惡行, 4) 不讓不義住在自己的帳棚裏(11:13-14)。若能如此,就能蒙福,獲得安穩幸福、人人羨慕的人生(在世的日子比正午更明,11:17)。然而,如果約伯為了得到上帝的祝福而承認自己沒有犯的罪,那就坐實了撒但對他的指控,他是因自己的利益才敬畏上帝。
2. 以利法說到異象,及其研究,比勒達則說到古人的智慧。瑣法求助於什麼權威來支持他所認定有罪必有苦的確信呢?
答:以利法說到他見到的異象(4:12-21),以及對異象的考察(5:1-27);比勒達則訴諸列祖的傳統(8:8-10)。如今,瑣法求助的權威是上帝的能力與智慧(11:7-12),而這種智慧是人無法參透的。瑣法的假設是,約伯必定是有罪需要向上帝悔改,他必須成為義人,才能蒙福。
3. 瑣法和約伯都論到神的智慧。試將他們用來說明神之智慧的各種不同的例證作一對比。
答:瑣法認為上帝的智慧是高深莫測的,是人所無法參透的(11:7-12)(然而當他指責約伯時,實際上就否定了這句話,因為他自以為完全明白上帝的作為。)。約伯也論到上帝的智慧。他承認上帝的全能、智慧,以及對受造宇宙的每個領域都擁有至高的主,但是並非像瑣法認為的那樣,是沒有邏輯可循的,其中必有一定的因果邏輯關係,而約伯一心想要明白上帝如此待他的理由,因此他要向上帝爭辯(13:3)。而約伯認為他的朋友們曲解了上帝(1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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