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8 約翰福音 9 (2.10.7)

Study 18 John 9 (2.10.7)

研經題目:

1. 這是七件「神蹟」(signs)中的第6件。它指出耶穌之工作的哪一方面呢?參5,39節。開啟這個人的眼睛,有哪幾方面可以與此人屬靈的眼光作比較呢?你個人所經歷過的耶穌的大能,能使你像這個人一樣,有同樣的自信答覆那些批評祂的人嗎?

2. 試解釋39~41節。試詳述13~34節裏面法利賽人的言語和行動在哪些方面說明了這一段經文。

注:

14節。凡是列入指摘耶穌「作工」破壞安息日,那工作就是和泥,以及醫病。後者是許可的,但只以急病為限。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9:2 門徒提出的問題,表明他們認為苦難源於犯罪。這是古代猶太教慣有的思想,其背後的想法是,不應因無辜的人遭受苦難而歸咎於上帝(參出20:5;民14:18;申5:9)。這種思想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卻誤導人。《新約》清楚說明,不是所有苦難都是人犯罪的直接後果(如:路13:2-3a;林後12:7;加4:13;耶穌被釘十字架;另見約12:28、37-41,17:1、5)。

9:3 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表明上帝的眷顧奇妙莫測、滿有智慧,祂有時允許祂的兒女經歷艱難和苦難,好叫他們在上帝施行拯救時,經歷祂的憐憫和能力。

9:4 趁著白日,指耶穌在世上傳道的時候,因為祂是 “世界的光”(8:12,9:5)。耶穌臨在,一切都變成了“白日”。黑夜指耶穌被釘十字架、死亡的時候。耶穌強烈意識到祂必須完成天父差派祂到世上成就的工作。我們,說明祂讓門徒參與這些工作。(誠之按:參6:28-29,信基督就是作神的工)

9:5 ……,見6:35注。世上的光,見1:4-5注。

9:6 耶穌為什麼要和泥抹在那瞎子的眼睛上,原因不明,可能是要呼應創2:7(參約20:22)記載上帝用塵土造人之事:造物主當下進行重新創造。

9:7 西羅亞池子,過去的學術文獻和遊記一直認為,西羅亞池與聖殿山南面一座建於拜占庭時期(第4~7世紀)的教堂遺址關聯。池子位於希西家水道的入口,水道將基訓泉的水引進西羅亞池。可是,考古學家在這個一直被認定是西羅亞池遺址的東南面,發掘出一個大得多的池子,池子邊長69米,有石級可達池底。這個大池的灰泥中嵌有哈摩尼時期(主前165—主前63年)的錢幣,池內有第二聖殿晚期(主後70年之前)的手工藝品;這顯示池子是屬於新約時代或之前,它似乎更可能是這節經文提到的西羅亞池。本書記載了幾個神蹟,這是其中一個。這在現實世界中發生的事件,是指向更深的屬靈含義的 “標記”。耶穌使一個生來瞎眼的人複明,這件事是一個明顯的象徵,表明耶穌是 “世上的光”(5節),祂帶來了認識上帝的光。

9:14 約翰到這裏才提到這件事發生在安息日(參5:9;太12:8注),使人想起第5章所載關於安息日的爭論。耶穌用唾沫和泥揉成泥團,類似揉麵團,而揉麵團是安息日禁止的39種工作之一(《米示拿·論安息日》7.2)。耶穌經常因為安息日和猶太人發生衝突,表明耶穌來要改變安息日的規條(見約5:17)。

9:18-23 從本書可見,許多人不信,其中一個根本原因是他們懼怕人過於懼怕上帝(見5:44,12:42-43)。瞎子父母的懼怕,就是其中一例。

9:22 是怕猶太人,這裏不是指所有猶太人,因為這對父母本身也是猶太人。本書提到 “猶太人” 時,通常是指反對耶穌的猶太人領袖和追隨他們的百姓,正如這裏的情況一樣。會堂,見路4:16注。

9:31-33 這人推理的大前提是:上帝不聽罪人,《舊約》許多經文(如:詩34:15,66:18,109:7,145:19)都涉及這個主題,小前提是打開了生來是瞎子的眼睛(《和修》“生來就失明的人的眼睛”)一事並無先例,而《舊約》或《聖經》以外的文獻也沒有類似的記載。由此他得出一個結論(參3:2):神蹟是上帝對禱告的回應。這與猶太人的普遍觀念相符。

9:34 趕出去指驅逐出會堂(見9:22注)。這樣的做法暗示那些猶太人行事衝動,沒有根據正式的程序來處理。

9:35-38 耶穌向他揭示自己的身份;這人繼續積極回應承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和修》“人子”;見1:51注),並且敬拜祂。

9:41 你們若瞎了眼,意即如果他們對上帝的話語或律法一無所知,也不認識耶穌是誰。就沒有罪了,不是指他們沒有來自亞當的罪性,而是指他們沒有因違背領受過的某些教導或誡命而有 “罪”。保羅在羅1:18~3:20也提到類似的論點,即每個人都曾領受一些關於上帝的知識(見羅1:18-20、32,2:14-15)。

2 thoughts on “Study 18 約翰福音 9 (2.10.7)

  1. 1. 這是七件「神蹟」(signs)中的第6件。它指出耶穌之工作的哪一方面呢?參5、39節。開啟這個人的眼睛,有哪幾方面可以與此人屬靈的眼光作比較呢?你個人所經歷過的耶穌的大能,能使你像這個人一樣,有同樣的自信答覆那些批評祂的人嗎?
    答:這件神蹟是要在他身上彰顯上帝的工作(作為)。什麼作為?很可能是指創造的作為,因為耶穌吐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9:6),這是呼應上帝用塵土造亞當的作為。也可能是呼應上帝在彌賽亞身上的作為,因為以賽亞來的時候,要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9:39)。耶穌對門徒的回答,排除了瞎眼的起因是他個人的罪或父母的罪,甚至沒有說這是源自亞當的罪。耶穌只是回答,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有目的,都是為了顯出上帝的工作。任何事,包括苦難和災禍,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上帝在基督裏的榮耀——藉著顯明祂的奇妙作為(1:14,5:19、20)。這個人的眼睛被開啟了,就認識耶穌是個先知(9:17),而且知道祂必定是從上帝那裏來的,因為上帝不聽罪人,惟有敬奉上帝、遵行祂旨意的,上帝才會聽他(9:31)。而且,他最終信了耶穌就是神的兒子(9:38)。對比法利賽人,他們則是屬靈上瞎眼的(9:47),不知道祂從哪裏來(9:29)。聖經說,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是耶穌基督,我們在天上的大祭司。我們藉著聖子耶穌基督,得以認識差祂來的天父。這就是我所經歷的,也會有自信可以答覆那些批判耶穌的人。
    2. 試解釋39~41節。試詳述13~34節裏面法利賽人的言語和行動在哪些方面說明了這一段經文。
    答:這位瞎子得醫治後俯伏在耶穌面前敬拜祂,這種謙卑順服的態度,和法利賽人的敵意與頑梗形成了強烈對比,我們看到兩種對耶穌截然相反的反應。有些人歡喜接待祂,因而得到獎賞;而有些人則拒絕祂,因而受到懲罰。這就是耶穌所說,“我為審判來到這世上”的原因。祂降世的目的就是要對這兩個截然不同的群體執行聖約獎懲。在獎賞方面,那原本“不能看見的”(不認識上帝的),如今可以看見。如同這位瞎子,他生來是瞎眼的,如今不僅在肉體上,更在屬靈上都能看見了。而法利賽人則相反,他們以為自己“能看見”,不承認自己是瞎眼的(9:40)。但實際上他們在屬靈上是瞎眼的,因為他們看不見自己的罪孽與苦難的嚴重性,不信耶穌是基督,因此就還留在罪裏面(9:41)。法利賽人用人的傳統蒙蔽了自己的眼睛,指責耶穌違反了安息日的律法(9:16)。他們還指責耶穌是罪人(9:24),是來歷不明的(9:29),還濫用他們的權柄,剝奪那人敬拜上帝的權利。這些都說明他們在靈裏的瞎眼,無法認識耶穌就是天父差來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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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 這是七件「神蹟」(signs)中的第6件。
    它指出耶穌之工作的哪一方面呢?參5,39節。

    答:若要我們特別看第5和39節,應該就是耶穌基督來到世界上,為要使得神所揀選的人,得以從原本屬靈的瞎眼,被醫治,所以能夠從原本的黑暗中看見真理的光,就是耶穌基督神的兒子。此外,39節當中除了使人瞎眼得看見之外,也提到「審判」,就是那些不承認自己屬靈上是瞎眼、或是原本已經領受恩典、應當看得見的人,因著悖逆剛硬的心,就成為屬靈的瞎眼。

    開啟這個人的眼睛,有哪幾方面可以與此人屬靈的眼光作比較呢?
    答:當人犯罪墮落後,屬靈上就是死的,心中所想的盡都是罪,也與神斷絕了關係,若不是出於神的主動,人不會也不能尋求神。這種情況就像是瞎了眼的人,是絕對看不見光和光所映照的這個世界,若不藉著外力,自身是沒有能力明白知道這世界的樣貌。而因著眼睛被開啟,眼睛自然有視覺的功能,得以看見這世上因著光亮所映照的每樣事物,得以知道這世界的樣貌。而屬靈的眼睛被打開,人們才得以看見或明白屬於神的一切事情,並且能夠回轉過來,知道自己的景況如何,得以悔改,並且能夠尋求神。(還有,這人生來是瞎眼,我也是生來屬靈就是瞎眼的)

    你個人所經歷過的耶穌的大能,能使你像這個人一樣,有同樣的自信答覆那些批評祂的人嗎?
    答:這個人明白說明了,唯有出於神的,才有這種使人眼睛得開的大能。(不僅是當時在肉體上或是屬靈上)這是我們之所以領受恩典的原因,想起我信主前的思想、和追隨這世上風俗的心態,常常都覺得不可思議,為何我竟然像現在厭惡、不喜歡這些世俗的行為。也不知道為何會認識神,為何會知道自己真的是得罪神?若不是單單出於神的恩典,使我屬靈的眼睛被打開,我不會有這些感動,也不會有這些改變。但我感到慚愧,卻沒有常常像這生來是瞎眼的,像人見證神的大能與恩典。

    2. 試解釋39-41節。試詳述13-34節裡面法利賽人的言語和行動在哪些方面說明了這一段經文。
    答:法利賽人是蒙神的恩典,明白律法的一群人,但是他們從耶穌醫治生來瞎眼的事件當中,表達出:(1)律法主義、(2)錯解罪的定義、(3)藐視耶穌基督並祂的一切作為。他們顯出屬靈的瞎眼,但是他們反而不承認自己的盲目,卻定罪別人,這就應證了耶穌基督39-41節所表達的:「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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