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1 約翰福音 11:1~27 (2.10.10)

Study 21 John 11:1~27 (2.10.10)

研經題目:

第七件神蹟。

1. 請將4節與九3作一比較。試解釋在4節,以及5、6節這兩處經文裏面明顯的矛盾。參14、15節,你能看出神有時似乎延遲答覆你的禱告的原因嗎?

2. 9,10節對於你的生活行為有什麼指示和保證嗎?比較九4、5。

3. 在21、22、24節裏面,馬大做了三次正確,但卻有限制的聲明。關於她的每一個聲明,耶穌在25、26節裏面的答覆表示祂本身有比她所知道的大得無窮的能力。那些能力是什麼呢?

注:

26節。「必永遠不死」:對於信徒來說,死不再是死了。死是將他引進一種新的生命狀態中。參約八51的注解。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1~12:19 最後的逾越節:最後的神蹟和之後的事。在這卷福音書中,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裏復活,是祂顯明自己是彌賽亞的最後一個標記性神蹟(見2:11注)。這個引人注目的神蹟只記載在《約翰福音》中,預示耶穌自己的復活,揭示祂就是 “復活” 和 “生命”(11:25)。這個神蹟最終促使猶太人的領袖決心要以褻瀆上帝的罪名,逮捕和審判耶穌(11:45-57)。

11:1 伯大尼,18節說伯大尼距離耶路撒冷 “約有六里路”(3.2公里)。福音書中最常提到的那個伯大尼(見可1:1,14:3;路24:50)就是這個伯大尼,而不是1:28提到的另一個伯大尼。幾乎可以確定的是,今天坐落於橄欖山東坡的阿紮裏耶(阿拉伯地名,很容易使人想起拉撒路的名字),就是這個伯大尼的所在地。那裏有一座建於第4世紀的教堂,該教堂建造在一個石鑿的墳墓上,傳統認為就是拉撒路的墳墓。在教堂周圍的山坡上,還有一些第1世紀的墳墓。

11:4 耶穌可以說拉撒路的病不至於死,意即這病最終不會導致拉撒路死亡,但確實會使拉撒路經過死亡,幾天後從死裏復活。在可5:39,耶穌也做過類似的宣稱。耶穌知道將要發生什麼事情,祂在約11:11-14明確告訴門徒,拉撒路已經死了。

11:5-6 (希臘原文oun,“所以,因此”)這個詞說明耶穌為什麼仍住了兩天:祂容許祂的朋友馬大和馬利亞經歷拉撒路去世的悲傷和痛苦,因為耶穌她們,希望她們見證祂彰顯勝過死亡的奇妙能力,從而看見 “祂的榮光,正是獨生子的榮光”(1:14)。上帝並不總是如人所期待的那樣應允人的祈求。

11:9-10 如果耶穌是 “世界的光”(8:12),那麼在白日走路,意即在耶穌所賜的光中行走,也就是與祂相交同行,相信和遵行祂的話。在黑夜走路則相反,意即遠離耶穌,不與祂同行,既不相信祂,也不服祂。這表明他沒有屬靈生命,因為他沒有光(原文直譯:光不在他裏面)。當時,人們通常白天工作,天一黑就停工。耶穌按著上帝的呼召前往猶太,這對祂來說是在“白日”行走,雖然祂是走向十字架(11:7-8)。

11:11 正如接下來的對話(12-14節)所表明的,睡了意即 “死了”,相當於《舊約》所說的 “與他列祖同睡”(如:王上2:10;並遍及《列王紀》和《歷代志》)。死亡有時比作沉睡,死去的人有一天將被喚醒(如:但12:2)。

11:15 好叫你們相信,表明耶穌知道,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將使那些親眼目睹這神蹟的門徒信心更加堅固。

11:16 多馬,這個亞蘭文名字意為 “雙胞胎”(《和》音譯為 “低土馬”;參1:38注)。

11:17 四天,雖然人死後通常很快就被埋葬(見徒5:6,10),但一些後期的猶太資料顯示,猶太人有一種信念,認為死人的靈魂會在屍體上盤旋三天,希望再進入身體,之後就會放棄和離開。

11:18 伯大尼,見11:1注。

11:24 馬大肯定末日必有復活,這與法利賽人(徒23:8)和大部分第1世紀猶太人的信仰,以及耶穌的教導(約5:21、25-29,6:39-44、54)一致。但她誤解了耶穌應許(11:23)的完整含義,以為耶穌只是說末日的復活,其實耶穌那句話的含意要豐富得多。

11:25 耶穌不只是說祂會帶來復活,或祂會使人復活(這兩樣都是事實),而是更重要的信息: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原文直譯:“我是復活和生命”)。從死裏復活和與上帝相交的真正永生,是如此緊密地與耶穌聯結在一起,以至於它們體現在耶穌身上,也只有藉著與耶穌建立關係才能得到。信我,暗指個人對基督的信靠。在希臘原文中,“信我” 中間有一個很重要的介詞eis(英文 “in”;《和》沒有譯出),eis意為 “入……裏”,表示真正相信基督就是帶人 “進入基督裏”,使他們得以住在基督裏,並與祂聯合。同樣的表達,見3:16、18、36,6:35,7:38,12:44、46,14:12;約壹5:10。耶穌在這裏說復活 “在我”(原文直譯:“我是” 復活),“我是” 等於宣稱祂擁有神性。

11:26 活著,指那些現在擁有屬靈生命的人(見3:36注)。信的人必永遠不死,指他們最終會勝過死亡。

11:27 馬大提到那要臨到世界的,這是源於詩118:26對彌賽亞的描述(參平行經文約12:13)。

2 thoughts on “Study 21 約翰福音 11:1~27 (2.10.10)

  1. 1. 請將4節與九3作一比較。試解釋在4節,以及5、6節這兩處經文裏面明顯的矛盾。參14、15節,你能看出神有時似乎延遲答覆你的禱告的原因嗎?
    答:拉撒路的“病”(11:4),和那生來瞎眼的(9:3),都可以顯出上帝的榮耀,叫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耶穌在第4節說,這病不至於“死”,是因為拉撒路最後復活了,耶穌對馬大、她妹子、拉撒路的愛,表現在祂故意延遲兩天才出發。耶穌對他們說,“拉撒路死了,我為你們歡喜,因為我不在那裏,是要你們相信”(11:14b-15),他們可以藉此相信耶穌就是復活和生命(11:25),這是何等的禮物。上帝經常延遲答覆我的禱告(尤其是自我中心的禱告),是因為祂有更智慧的計劃,為要讓我更認識祂。延遲答覆,正是表達祂對我的愛的一種方式。
    2. 9、10節對於你的生活行為有什麼指示和保證嗎?比較九4、5。
    答:耶穌說,祂是世界的光(8:12),因此,在白日走路,就是在祂的光中走路。“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於跌倒。” 在白日走路,就是行走在耶穌的光中,也就是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我們的屬靈生命就是安全的。但如果我們在“黑夜”走路,就必然跌倒。而且,我們要把握時機,“趁著白日”,也就是耶穌再臨審判之前,作神的工,否則等到黑夜,就沒有人能“作工”了。(9:4)
    3. 在21、22、24節裏面,馬大做了三次正確,但卻有限制的聲明。關於她的每一個聲明,耶穌在25、26節裏面的答覆表示祂本身有比她所知道的大得無窮的能力。那些能力是什麼呢?
    答:馬大在21、22、24所做的聲明雖然都是正確的,就是耶穌可以醫治拉撒路,但耶穌的醫治能力是受到限制的,就是祂必須親自在場(21節);而當拉撒路已經過世超過三天,馬大仍然抱著一絲盼望,就是耶穌可以使拉撒路復活,但她認為這希望渺茫(22節)。然而耶穌在23節卻向她保證,拉撒路必要復活。馬大以為耶穌說的是猶太人普遍相信的末日復活(24節),但耶穌在25、26節說的,更超越了末日的復活,而是當下的復活。這彰顯了耶穌就是復活與生命(25節),祂是生命的源頭與賜與者,因此祂現在就可以使拉撒路復活,而這次的復活是末日復活的一個預嘗:“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25節)。而“凡活著信我的人“,也就是擁有上帝所賜的屬靈生命的人,”必永遠不死“(2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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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七件神蹟。拉撒路復活
    1. 請將4節與9:3作一比較

    答:9:3「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 神的作為來。」這兩節都是將人的視角和神的視角來對比,前面都是人的有限所看的角度,但是,這兩句話後面的結論,都引導出,上帝是掌權者,祂的主權能讓人所看為不好的事情,反而彰顯出神的榮耀來。

    試解釋在4節,以及5,6節這兩處經文裡面明顯的矛盾。
    答:第四節這裡談到「這病不至於死、將顯出神的榮耀」;但是在5-6節當中,一方面提到耶穌愛拉撒路和他的姊妹,另一方面卻(從人的角度)看到耶穌在拉撒路生病的時候,沒有立即去救治他(似乎不是一個愛他們的表現),反而等了兩天。似乎有拖延,以有限的人的角度,會認為這與耶穌談到「這病不至於死」有所衝突和矛盾。

    參14,15節,你能看出神有時似乎延遲答覆你的禱告的原因嗎?
    答:人的角度總希望神能照著自己的心意,解決或完成眼前所面對的問題或挑戰。但是,從這裡則看出,神的心意更是高過人的心意,祂所要向愛祂的人顯現的,是眼睛未曾見過、耳朵未曾聽過、人心也未曾想過的。所以,看似延遲答覆,卻是為了要將更榮耀的事情顯現。(其實也是要我學習等候)

    2. 9,10節對於你的生活行為有什麼指示和保證嗎?比較9:4,5。
    答:(1) 主耶穌在的時候,我們就有了光,祂指引我們,使我們得以看得見路,不至於跌倒、遇見危難。(2) 在主的光中,我們得到保障,也需要「趁著白日多作主工」。比較9:4-5,就是延續第(2)點,也參考了信望愛網站的註釋:耶穌說明白天有十二個小時,意思應該是「目前還不是黑暗掌權的時候,我們還可以把握短短的時間工作」。→我自己是想到,目前台灣仍然是宣揚基督教福音自由的時候,這是神的恩典,讓我們能快快作工。也想到一些基督教被限制,或是宗教極度不自由的國家和地區,在那裏傳福音的工作就被限制,基督徒也受到逼迫。

    3. 在21,22,24節裡面,馬大做了三次正確,但卻有限制的聲明。
    答:21: 主啊,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正確:耶穌有醫治的大能。限制(錯誤):卻要「早在這裡」,受時間限制。
    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神求甚麼,神也必賜給你。→正確:耶穌有至高的權柄也與神有極親近的連結。限制:好像也有點能力上的限制(不確定是不是這樣子)。
    24: 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正確:耶穌所應許的永生,馬大相信死後將來必復活。但是限制:她可能沒有想過耶穌可以讓拉撒路真的「重新活過來」,因為耶穌的神性有能力賜給人生命氣息的。

    關於她的每一個聲明,耶穌在25,26節裡面的答覆表示祂本身有比她所知道的大得無窮的能力。那些能力是什麼呢?
    答:耶穌的回答顯出祂就是那一位賞賜生命氣息、使人得生命和復活的神。所以祂並非只是有馬大所講的那些大能,祂就是神,在祂沒有難成的事。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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