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5 約翰福音 12:37~50 (2.10.14)

Study 25 John 12:37~50 (2.10.14)

研經題目:

這段經文呈現出人面對神的大能與臨在之彰顯的明證,而仍然不信的問題。

1. 在38~40節裏面,兩次引證以賽亞書上的話,都是論到基督,而後者是因為基督的榮耀乃是包括在賽六所記載神的榮耀的異象中:誰相信和誰不相信「我們所傳的」呢?神為什麼叫他們瞎了眼?……等等。這種情形今日適用於:(a) 猶太人,和(b) 非猶太人嗎?你為什麼會相信呢?

2. 棄絕耶穌的嚴重性乃是44~50節的主題,在這段經文中,約翰概括了耶穌對這件事的教訓。為什麼棄絕耶穌是這樣嚴重的事情呢?特別參45、46、50節。並比較箴一20~23。為什麼耶穌所講的道要作審判者呢(48節)?

注:

1. 42節。「被趕出會堂」:比較九22。這是一種非常嚴厲的懲罰,包括不准參加公共禮拜和社交活動。

2. 45節。「看見」:這裏的觀念是指留意觀察而引致屬靈的洞察力。

約翰福音下半段,26~42課,待續。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2:37 祂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祂,那些看見這些神蹟、卻仍然不信的人難辭其咎。耶穌行神蹟的目的,是要引導他們相信。這些神蹟充分證明耶穌是上帝和彌賽亞,但人們卻心裏剛硬,仍然拒絕承認這證據。

12:37-40 約翰引用賽53: 1和賽6:10指出,《聖經》早已預言猶太人會拒絕耶穌為彌賽亞,因此他們這樣做是確認、而不是阻撓上帝的主權計劃。賽53:1提到耶和華的僕人被百姓拒絕,卻被上帝升為至高;賽6:10提到百姓頑梗悖逆,上帝就任憑他們,與法老的情況相同(見羅9:17-18)。本書的後半部分有許多地方引用《舊約》的經文,表明預言得到應驗,這裏是第一處。從這裏可以看出,約翰強調上帝的主權和人的責任。一方面,人本該相信,卻因不信而被定為有罪(約12:37  “他們還是不信祂”);另一方面,上帝使他們瞎了眼,以致他們沒有屬靈的能力去相信,約翰甚至斷言他們……不能信(39節),見弗1:11注。關於需要上帝首先賜人能力相信,見1:13,6:44。

12:41 以賽亞……說這話是一個有力的論據,表明整卷《以賽亞書》是由先知以賽亞一人所寫(見 “以賽亞書導論:寫作時間”)。“這話” 是複數形式,很可能是指約翰引用的兩節經文,即賽53:1和賽6:10,但大概也包含這兩段經文的上下文。約翰似乎宣稱,當以賽亞看見那被高舉的君王和受苦的僕人時,他看到耶穌的榮耀。

12:42-43 猶太人的領袖並不全是反對耶穌的;他們中間越來越多人信了耶穌,因官長中卻有好些信祂的。但他們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沒有公開表明相信耶穌。在43節,約翰剖析人心,再次表明人們為贏得人的讚許,以致不敢公開跟隨耶穌,見5:44注,9:22注。會堂,見路4:16注。

12:44 不是信我,意即 “不是唯獨信我,最終不是信我”。

12:46 ,見1:4-5注。

12:47 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指耶穌第一次降臨,因祂再來時將審判世界(見48節,5:22、27-30)。

12:49 我沒有憑著自己,再次表明在三位一體中,儘管聖父和聖子同等,但聖父擁有至高權柄,聖父授予聖子權柄。

2 thoughts on “Study 25 約翰福音 12:37~50 (2.10.14)

  1. 1. 在38~40節裏面,兩次引證以賽亞書上的話,都是論到基督,而後者是因為基督的榮耀乃是包括在賽六所記載神的榮耀的異象中:誰相信和誰不相信「我們所傳的」呢?神為什麼叫他們瞎了眼?……等等。這種情形今日適用於:(a) 猶太人,和(b) 非猶太人嗎?你為什麼會相信呢?
    答:38節引證賽53:1,說明先知關於基督的信息通常不受當時的以色列民待見;40節則印證賽6:10,說明先知是去向一群頑梗悖逆的百姓宣講信息,而這信息會遭到拒絕,這是上帝對他們的定罪審判。以賽亞所宣告的是耶和華受苦的僕人,彌賽亞。以賽亞在6:1-4節中看見耶和華時,他看到了道成肉身的基督的榮耀(約12:41)。
    “信”了耶穌的包括一部分猶太人官長(12:42),其餘的是不信的。神叫他們瞎眼,是因為他們的不信,這是上帝對有罪的人的定罪。
    這種情形今日同等適用於猶太人和非猶太人,世上的萬國萬民,沒有人可以因為血緣而有特殊待遇。
    我之所以相信,是因為聖靈藉著聖道的宣講,使我重生,說服我的理智,感動我的情感,並軟化我的意志,賜給我一顆願意相信的新心。
    2. 棄絕耶穌的嚴重性乃是44~50節的主題,在這段經文中,約翰概括了耶穌對這件事的教訓。為什麼棄絕耶穌是這樣嚴重的事情呢?特別參45、46、50節。並比較箴一20~23。為什麼耶穌所講的道要作審判者呢(48節)?
    答:44-50節總結了耶穌過去的公開教導。例如,44節可以參考7:16,8:19、42;45節可以參考8:19,10:38;46節可以參考1:4-5、9,8:12,9:5,12:35-36;47節可以參考3:17,8:15-16、51。
    棄絕耶穌如此嚴重,是因為耶穌完完全全代表著天父,《舊約》耶和華的一切,都完全體現在耶穌身上,因此:信祂的,就是信父(11:44);看見祂,就是看見父(11:45);聽見祂,就是聽見父(12:47)。如此,棄絕祂和祂的話,就是棄絕父和父的話(12:48),就要受審判。耶穌所講的道是父給祂的命令,而父的命令就是永生(12:48-50),因此,不聽耶穌的話就得不到永生,這話也要在末日審判那棄絕祂、棄絕祂的話的人(12:48)。

    Pro 1:20-23 智慧在街市上呼喊,在寬闊處發聲, (21) 在熱鬧街頭喊叫,在城門口,在城中發出言語, (22) 說:你們愚昧人喜愛愚昧,褻慢人喜歡褻慢,愚頑人恨惡知識,要到幾時呢? (23) 你們當因我的責備回轉;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們,將我的話指示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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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段經文呈現出人面對神的大能與臨在之彰顯的明證,而仍然不信的問題。
    1. 在38-40節裡面,兩次引證以賽亞書上的話,都是論到基督,而後者是因為基督的榮耀乃是包括在賽6所記載神的榮耀的異象中:誰相信和誰不相信「我們所傳的」呢?神為什麼叫他們瞎了眼……等等?

    答:(1) 「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的人不相信、「心裡明白,回轉過來」相信;(2) 「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

    這種情形今日適用於:(a) 猶太人,和(b) 非猶太人嗎?
    答:這題不知道該怎麼回答,若對那些親眼見到聽到耶穌基督之事,卻不願相信、或相信又不願承認的人來說,若他們是約翰福音當中所敘述的猶太人,則這一題的(a)猶太人就恰好適用這原則,因為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又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b)所以救恩就臨到那些神所揀選心裡明白又回轉過來的外邦人(非猶太人)。

    你為什麼會相信呢?
    答:出於神的主權,是神開了我的眼睛,得見神的榮耀。

    2. 棄絕耶穌的嚴重性乃是44-50節的主題,在這段經文中,約翰概括了耶穌對這件事的教訓。
    答:我覺得這一段的重點是約翰福音1: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的濃縮,就是表明耶穌基督是將所有有關神的一切並祂的旨意顯明出來(包括神的榮耀)。所以當然棄絕耶穌帶來的嚴重性可想而知:
    44-信耶穌的就信神→不信耶穌的就不信神
    45-人看見我就看見神→人看不見耶穌所顯明的神就代表那人看不見神
    46-耶穌是光→不信的人就仍住在黑暗
    47&48-耶穌來是為要拯救人免去審判→若不靠著耶穌,領受他的話,人人都需要面對審判的刑罰
    49&50-耶穌所講的都是父的命令,為引導人到永生→不信的就滅亡

    為什麼棄絕耶穌是這樣嚴重的事情呢?特別參45,46,50節。
    並比較箴1:20-23

    答:答案如上。箴言1:20-23所描述的是智慧發出呼聲,為要使得人能夠被神的靈澆灌、又得到神話語的指示,使得智慧人因責備而回轉。然而「愚昧人喜愛愚昧,褻慢人喜歡褻慢,愚頑人恨惡知識」卻硬著心,他們的結局是悲慘可怕的。

    為什麼耶穌所講的道要作審判者呢(48節)?
    答:(信望愛聖經註釋) 耶穌所說的是上帝所命令的,而這命令就是永生。因此聽見上帝的話而不遵守的的人,在末日將會受到審判。→既然以色列人知道耶和華神,就應當以敬畏的心去聆聽並遵行神的話語;然而,他們長久以來的舊習,使得他們熟悉於律法的規條,卻沒有用一顆敬畏的心去面對耶穌基督所傳講、顯明的神的榮耀、及神的命令,以至於他們反倒被耶穌所傳講的絆倒了,他們不悔改歸正的心,在末日的審判就要一一顯露出來、陳明在主的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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