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0 列王紀下 17 (2.10.25)

Study 30 2 Kings 17 (2.10.25)

研經題目:

這一章敘述北國以色列的結局,以及其覆亡的原因,和覆亡後的事情。

1. 你能在9~18節裏面探索出以色列人在道德和屬靈方面愈來愈墮落的情形嗎?試將9節的「暗中行……的事」與17節的「賣了自己」這兩句話作一比較。以色列人所犯的罪惡之現代版本是些什麼呢?比較西三5;來十二25。

2. 試思考在北國以色列歷史上曾發生過哪些大事,使神得榮耀,而又使百姓得拯救呢?它現在又衰退到怎樣的境況了呢?比較提後三5;賽廿九13。

注:

1. 2節。何細亞的惡行,在哪一方面不像他以前的諸王,在經文中並沒有說明。

2. 33、34節。在這裏所用的「懼怕」(34節譯作「敬畏」——譯者識)一詞有兩種意義:在33節是指外表的敬拜,而在34節則是內心的敬畏。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7:1-41 以色列的滅亡。這段經文描述以色列的覆滅和被擄,很久以前已有先知預言這件事(王上14:15),但是由於上帝的應許和祂的屬性,這件事發生的時間延遲了(10:30,13:1-25,14:23-29)。

17:1-5 何細亞(主前732—主前722年在位)是北國以色列的最後一位統治者。考古發現了這個時期的一枚印章,上面刻著 “歸何細亞的僕人阿卜迪所有”。這是以色列被亞述人摧毀之前,最後製作的手工藝品之一。

17:1-2 ……只是不像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正如猶大諸王 “不如……大衛”(14:3,見12:2,15:3、34),這節經文的確切意思也留待讀者去揣摩。在主前732年,亞述人攻擊以色列之後,何細亞統治北部的殘存國土(15:27-31)。他跟隨耶羅波安犯罪,但也許多少還有點節制。他繼承以色列王位,作亞述的附庸,這件事不僅記載在15:30和17:1中,而且在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的一處銘文中,也記載他 “讓何細亞作王管理他們”。

17:3-4 差人去見埃及王梭,何細亞之前已經重新服事(原文直譯:做附庸)提革拉毗列色的繼承人撒縵以色五世(主前727—主前722年在位),但後來他撕毀了這個協議,轉去討好埃及,惹得亞述王向他發怒。“埃及王梭” 的身份還有爭議,這位法老可能是奧索爾康四世(主前730主前715年在位),即第二十二王朝的最後一位法老,或者是特夫納克特,即第二十四王朝的開創者,這王朝與上述王有部分交疊,當時正在崛起(主前727—主前720年)。有些學者提出,這是一個名叫西貝的埃及軍事指揮官,但是沒有任何其他文獻佐證。另外一種可能是,“梭” 不是人名,而是與特夫納克特王的都城 “賽斯” 有關。

17:6 亞述王攻取了撒瑪利亞,經文記載撒縵以色圍攻撒瑪利亞二年,並在大約主前722年攻陷這座城邑(另見18:9-10),這與《巴比倫編年史》中的記載相吻合。但是,撒縵以色的繼承人撒耳根二世(主前722一主前705年在位)在他的銘文中,將這功績歸給自己,也許他是在誇大自己的成就,並通過與前任君王之間建立起聯繫,為自己求得合法的地位(他篡奪了亞述王位)。這節經文提到以色列人被擄的地點(哈臘、哈博、歌散的……河、瑪代人的城邑),從亞述帝國的西部邊境一直到東部邊境。在敍利亞東北部的特法克利亞附近的田野中,發現一份主前10世紀的亞蘭銘文,其中提到歌散城;銘文共23行,刻在一尊與哈達以施王同樣大小的雕像上,他是斯卡努和歌散的統治者。

17:7-23 這是因以色列人得罪(7節),關於北國終結的原因,有多種解釋,《列王紀》作者只提出這個最根本的解釋;17:7-23的其餘經文,記載了這個解釋的細節。以色列人邱壇(見王上3:2)祭拜假神,為自己立起柱像和木偶和兩個牛犢(見王上12:28,14:15、23),並崇拜巴力(見王上16:31-33),從瞭望樓直到堅固城(即從百姓生活的最小地方到最大的地方)。所有這一切都是公然無視上帝的律法和約,藐視並違抗祂的先知。有趣的是,這裏列出的一些罪不只是以色列犯的,也是猶大犯的,因此猶大也被定罪。作者只有在敍述亞哈斯的統治時,才提到獻孩童為祭(17:17;參16:3)和占卜(參16:15);而只有在敍述瑪拿西的統治時,才提到行法術(參21:6)和敬拜天上的萬象(17:16,參21:3),即太陽、月亮、行星和恒星。在古代近東,人們將這些星體與特定的男神和女神等同,當作神明敬拜它們,並且為了占星而仔細研究星體的運行。以色列人剛一進入迦南,就接觸到這種崇拜,正如士2:13所述:“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亞斯他錄”(23:13)是《聖經》對阿施塔特或維納斯女神的稱呼,經文中這些神明的名字為複數,是指哈達和阿施塔特在各個地方的各種表現形式。申4:19-20禁止以色列人崇拜天體,另外申18:10還禁止百姓占卜和行法術(以及經火)。

17:7 作者將不順服描述為得罪上帝的慈愛和信實,從而表明這種罪的嚴重性。

17:24-41 亞述王……遷移人來,安置在撒瑪利亞的城邑,以色列的土地上並非空無一人,近處(如哈馬)和遠處(如巴比倫)都有人搬到那裏定居。本章末段關注的主題是這些外邦人的宗教。這種宗教讓他們以為,自己既可敬畏以色列的上帝,同時又能事奉自己的神(33節);但是作者指出,這樣做是完全不敬畏上帝(34節)。上帝作為獨一真神,要求人單單敬拜祂,祂不允許人敬拜多神。這裏提到的神明有疏割比訥(女神巴尼圖,可能還有尼尼伯或尼奴爾塔),美索不達米亞的冥界之神匿甲(據稱與饑荒、乾旱、瘟疫和死亡相關),以及西閃族的神明亞示瑪。匿哈他珥他可能是以攔人的神明,而亞得米勒業拿米勒可能分別是腓尼基和艾瑪利的神明。

撒瑪利亞陷落和以色列人被擄(548頁地圖)

主前722年

何細亞作以色列王期間,亞述王撒縵以色攻打以色列,使以色列成為其附庸國。後來何細亞密謀反叛亞述,拒絕進貢,並尋求埃及人的援助,亞述因此圍困並攻克撒瑪利亞,把大量以色列人擄到歌散附近地區和瑪代人的城邑中。為了防止以色列人叛亂,亞述就把帝國其他地區的外邦人遷到以色列地。這標誌著北國以色列最終滅亡。

2 thoughts on “Study 30 列王紀下 17 (2.10.25)

  1. 1. 你能在9~18節裏面探索出以色列人在道德和屬靈方面愈來愈墮落的情形嗎?試將9節的「暗中行……的事」與17節的「賣了自己」這兩句話作一比較。以色列人所犯的罪惡之現代版本是些什麼呢?比較西三5;來十二25。
    答:這段經文是典型的「申命記式」的筆法,用申命記律法來評斷以色列民的行為表現。他們背棄了西奈之約,去敬拜別神,隨從迦南人的風俗。以色列人長期在不虔不信的君王的帶領下,離棄耶和華,違背聖約,在宗教上另立邱壇作敬拜中心,敬拜偶像,不遵守耶和華的律法,隨自己的意思鑄造金牛犢,以至於在道德和屬靈上日漸敗壞。他們甚至讓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出賣自己——賣給外邦偶像當奴隸。背約的結果就是遭到控告與審判,也就是被擄,以色列國也因此覆滅。
    以色列人犯的罪的當代版本就是基督教會也摻雜許多異教神學觀念,例如成功神學,也引入許多異教的崇拜方式,使得敬拜變成以人為中心。在信徒個人生活中,還包括算命、卜卦、看星座、紫微斗數等等,而不是認真尋求耶和華在聖經裏啟示的旨意,認識祂的律法,切實遵行。這都讓我們的信仰變得軟弱無力,如有雜質的鹽,無法被上帝使用。求主藉著這些慘痛的歷史經驗,潔淨我們的心思意念。
    2. 試思考在北國以色列歷史上曾發生過哪些大事,使神得榮耀,而又使百姓得拯救呢?它現在又衰退到怎樣的境況了呢?比較提後三5;賽廿九13。
    答:北國以色列從耶羅波安反對繼任所羅門的羅波安的暴虐統治開始。耶羅波安讓宗教服務於政治,在伯特利和但樹立了金牛犢,並修改節期,將以色列帶入偶像崇拜(王上12:25-30),這就成為以色列揮之不去的緊箍咒,以後的以色列王都效法耶羅波安的罪,陷在這罪中。耶羅波安死後,以色列歷經拿答、巴沙、以拉、心利的統治,進入了暗利王朝。在暗利、亞哈,亞哈的兒子亞哈謝和約蘭的統治下,經歷了以色列的黑暗時期。亞哈不僅犯了耶羅波安的罪,他還以為輕,更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為妻,敬拜事奉巴力,在撒瑪利亞建造巴力神廟,為巴力築壇,又做了亞舍拉,惹動耶和華的怒氣(王上16:31-33)。
    我們要記得,在王國分裂時期,北國其實在軍事、經濟、政治上都比南國強盛,以色列可以入侵猶大,威脅耶路撒冷(王下16:5-6),而不是反過來。亞哈也兩次打敗了亞蘭的入侵(王上20章),並且與亞述抗衡。但是由於屬靈上的敗壞,上帝興起了以利亞、以利沙(作為聖約的檢查官)來控訴、譴責亞哈家。
    在經歷四個暗利王朝的君王後,以利沙膏立了耶戶(王下九章),以消除暗利家族的影響。經文對耶戶王朝的描述不同於對其他北國君王的描述,因為這是由上帝直接任命的北國君王的例子,也是真正有持久力的王朝,持續了一個多世紀。耶戶確實摧毀了巴力崇拜(王下10:28),耶和華也因此賜與他一個四代的王朝。但耶戶此舉也是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不是為了對耶和華的真正敬拜,因此仍然陷在耶羅波安的罪裏(10:29-31),上帝也因此用戰爭來審判以色列的背約(10:32-33)。
    耶戶王朝之後,北國迅速衰敗,出現一系列短命的統治者。在亞述興起的背景中,以色列王仍然沒有歸回聖約,因此最終遭到滅國的審判,百姓也被擄到亞述各地。從列王紀作者的角度來說(背後是上帝的默示),被擄最終不是因為軍事力量或國際政治,而是以色列君王和百姓的罪,他們敬拜別神,得罪了耶和華,那位領他們出埃及的神(17:7)。
    從北國的歷史,我們看到上帝百姓背約的後果是多麼悲慘。願我們都記取這些教訓,在自己的生活範圍裏謹遵聖約,也勉勵教會的領袖和肢體,一起順從上帝的帶領,去掉心中的偶像,“專心敬畏耶和華”(17:34),仰望祂的護理與供應。

    Col 3:5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Heb 12:25 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
    2Ti 3:5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
    Isa 29:13 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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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一章敘述北國以色列的結局,以及其覆亡的原因,和覆亡後的事情。
    1. 你能在9-18節裡面探索出以色列人在道德和屬靈方面愈來愈墮落的情形嗎?
    答:這一段每一句都在形容以色列人的敗壞和悖逆,他們「暗中行不正的事」,開始在信仰上不忠,這句話有點諷刺,在各地建築邱壇、立柱象和木偶,應該已經是明顯、不是暗中的事了,但卻表達出他們從心底敗壞的狀況。即使這些是耶和華警戒他們不能行的,即使耶和華藉著先知勸戒他們,但是以色列人仍然不聽從,竟硬著頸項、厭棄與神立的約、隨從虛無的外邦神,也鑄了金牛犢、立了亞舍拉、還拜天上萬象、巴力。道德上也混亂,「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

    試將9節的「暗中行……的事」與17節的「賣了自己」這兩句話作一比較。以色列人所犯的罪惡之現代版本是些什麼呢?比較西3:5;來12:25。
    答:我認為9節所說「暗中行不正的事」,就代表心中的悖逆,或許代表已經不聽從神的話了。17節「賣了自己」,代表連自己的良心的出賣了,放縱私慾、行神可憎的事。以色列人所犯的現代版本,就好像是羅馬書當中保羅所說的「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我不知道是否也指出一些嘗過主恩的人,卻仍然心裡剛硬,把神的話當成耳邊風,行悖逆的事情得罪神。

    西3:5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來12:25 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

    試思考在北國以色列歷史上曾發生過哪些大事,使神得榮耀,而又使百姓得拯救呢?
    答:以利沙先知保守以色列約蘭王和猶大王約沙法,勝過摩押王的攻擊。我不太確定還有哪些,或是除非退回到大衛時期,和所羅門王的前期。

    它現在又衰退到怎樣的境況了呢?比較提後3:5;賽29:13。
    答:以色列人的慘況是在屬靈上和道德上都遠離神,完全喪失了約的子民的身分所應當有的,最後整個國家被亞述所亡。
    提後3:5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
    賽29:13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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