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THREE 卷三
MATTHEW 1~7 Study 1~10
馬太福音一~七章 共10課
引言
馬太福音一向都被認為是特別獎耶穌描述為彌賽亞,為所應用的「大衛的子孫」。這是不錯的;但是這卷書也斷言祂是救人脫離罪的救主(一21),又是神的兒子(一23,三17,十六16、17);而且,雖然作者是道地點猶太人,而且主要是給猶太籍的基督徒寫這封信,然而他承認耶穌不只是猶太人的救主,也是萬民的救主(二1、11,廿八19、20)。雖然如此,這卷書卻是四福音中猶太氣味最濃厚的一卷。最饒富意味的是:我們的主的家譜,不像路加大記載一樣追溯至亞當,而只是追溯到猶太民族之祖亞伯拉罕。
基督降生的故事有明確的跡象顯示它是從約瑟那一方面得來的,而路加所記載的降生故事則似乎是從馬利亞那一方面而得來的。
這卷福音書的特色是它從大部分的篇幅記載我們的主導教訓,特別是用比喻和關於「將來之事」的教訓。
綱要
一4~四11 彌賽亞的早期事跡
一 & 二 家譜,降生,以及童年時期的事跡。
三1~12 先鋒們宣告祂降世的使命。
三13~四11 祂的受洗和受試探。
四12~十六12 祂在加利利的事跡。
四12~25 傳道並選召門徒。
五~七 山上寶訓——闡釋天國。
八~十六12 教導,傳道,和醫病;多半在加利利。任命並差遣12門徒。敵對勢力
增長。
十六13~十八35 彼得的認信。預言十字架。登山變像。教訓12門徒。
十九1~廿一16 耶路撒冷之行與進城的情形。
廿一17~廿五46 末了幾天在耶路撒冷的情形。
廿一17~廿三39 末了的教訓。互相棄絕。
廿四1~廿五46 把「將來之事」教訓12門徒。
廿六1~廿七66 工作的結束。
廿六1~56 最後晚餐和被賣。
廿六57~廿七66 受審,被釘,和埋葬。
廿八1~20 新的開始。復活和大使命。
□Study 1 Matthew 1 (3.1.5)

研經題目:
1. 請看一看家譜上的名字,並要注意其中一些人是何等的罪大惡極。這一章聖經怎樣表明耶穌降世是早已在神的計劃之中呢?在這一章中,舊約的預言又在哪幾方面已經應驗在耶穌身上?在這裏有哪些真理顯明了祂的位格和工作呢?
2. 18~25節關於童女生子對於我們有什麼教訓呢?這個真理對於基督徒有什麼重要性呢?
3. 試審查一下在這幾節中(比較二13~23)所顯示的約瑟的性格。我們從他勇敢的順服行動中,可以學習到什麼教訓呢?
注:
1. 17節。把家譜分為三段,每段各有十四代的說法是不準確的,有幾代已被遺漏了。這種人為的編排,可能是為了易於記憶。
2. 19節。根據猶太人的法律,馬利亞既然已經許配給約瑟,在法律上她就已經被視為是他的妻子了。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2:23 彌賽亞耶穌進入人類歷史。馬太的序言與《創世記》的用語相呼應。翻譯為 “家譜” 的希臘原文是genesis,意為 “開始、起源、出生、家譜”。這個詞是《創世記》的希臘文譯名,暗示《馬太福音》是一卷關於 “起源” 的書。在希臘原文中,“家譜” 一詞放在本節的開頭,似乎表明“家譜”不僅作為這個家譜本身(1:2-17)的標題,也是接下來的整個故事的標題:彌賽亞耶穌和上帝國度的降臨,帶來了一個嶄新的開始(參創2:4注)。
1:1-17 彌賽亞耶穌的家譜。猶太人保存了大量的家譜,用來確認一個人的遺產、繼承權、合法性和權利(參約瑟夫《約瑟夫生平》1-6)。馬太很可能採用《舊約》的家譜,做了一些刪減(見太1:17注)。他證明耶穌有繼承大衛王位的合法權利,強調耶穌是大衛和亞伯拉罕的合法後裔;而路加記載的家譜(路3:23-38),則強調耶穌是大衛和亞當的肉身後裔。
1:1-17 這份家譜按照《舊約》家譜的風格(特別是創世記5:1-32)介紹了從亞伯拉罕開始的耶穌祖先的名單。路加福音3:23-38則包含了一個較長的,但仍然是經過挑選的名單,從耶穌一直往前追溯到亞當,然後到上帝。馬太福音可能提供了法律或皇室血統;路加福音則提供了肉身的血統。(BTSB)
1:1 在希臘原文中,本節經文的語序如下:家譜、耶穌基督、大衛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後裔。家譜,對猶太讀者來說,福音書的開篇用字具有特殊意義。猶太人的祖先跟上帝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緊密相連。在歷史中,耶穌(希臘原文Iēsous)是一個很平常的名字。希臘文 “耶穌” 相當於希伯來文Yeshua‘或‘Yehoshua’(約書亞),意為 “耶和華拯救”(尼7:7;參太1:21)。基督希臘原文是Christos,源自希伯來文mashiakh(彌賽亞),意為 “受膏者”,呼應大衛作為以色列的受膏君王。“彌賽亞” 這一稱謂彙聚了《舊約》中的一些期望,尤其是期望上帝所應許、將要來按公義治理上帝百姓(撒下7:11b-16)的一位 “受膏者”。大衛的子孫(原文直譯:大衛的兒子),使人想到彌賽亞是出於王室,祂將會在耶路撒冷和以色列國重建王權。亞伯拉罕的後裔(原文直譯:亞伯拉罕的兒子),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確立了以色列民族為上帝的選民;同時也確認了全人類都將因亞伯拉罕的後裔而得福(創12:1-3,22:18)。
Βίβλος γενέσεως(biblos geneseos;直譯作:起源之書;The book of geneology of Jesus Christ 耶穌基督的家譜)
1:1 這是…的家譜。這份家譜表明,耶穌有資格成為彌賽亞,即預言中的以色列解放者(希臘文christos,“受膏者”)。撒母耳記下7:14要求他是一千年前以色列王大衛的後裔,這也使他成為以色列民族的創始人亞伯拉罕的後裔,通過亞伯拉罕,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會得到祝福(創12:1-3)。當耶穌再來時,祂將在地上作王(啟19:11~20:4),但祂首先必須作為受苦的僕人死去(賽52:13~53:12)。(BTSB)
1:2-6a 從法勒斯到亞米拿達共有四代,相距大約450年。從拿順到大衛共有六代,相距400多年。
1:3 他瑪,耶穌的家譜中記錄了五位女性的名字,即他瑪、喇合(5節)、路得(5節)、拔示巴(6節 “烏利亞的妻子”)和馬利亞(16節)。這很不尋常,因為通常家譜只記載作為一家之主的男丁的傳承。喇合和路得是外邦人,他瑪、喇合和拔示巴都是品德有瑕疵的女子。這份家譜裏有男人、女人、犯姦淫的人、妓女、英雄和外邦人,表明耶穌將是所有人的救主。
1:6b-11馬太的記載可能摘自代上3:10-14,因為兩份家譜都省略了《列王紀》和《歷代志》中記載的幾位君王。為了方便記憶,在家譜中省略一些名字是很常見的做法。從這一段經文可見,敬虔的王與邪惡的王交替統治以色列,這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1:12-13 所羅巴伯帶領第一批獲准返回故土的百姓回到以色列地。
1:12 耶哥尼雅罪大惡極(參王下24:8-9;代上3:1),以致他的後代遭到詛咒(耶22:30)。儘管親生子嗣因此不能繼承王位,但合法的後嗣仍可經由耶哥尼雅的世系作王。(耶哥尼雅又叫約雅斤,見以斯帖記二6)
撒拉鐵:見代上三14。撒拉鐵生所羅巴伯,參見代上三17-21注。路加福音三27說所羅巴伯是尼利的兒子。見路三27注。有可能是撒拉鐵娶了尼利的女兒,生了所羅巴伯,因此撒拉鐵被稱為尼利的兒子(女婿)。
1:16-17 耶穌是大衛王位的合法繼承人(6節),也是亞伯拉罕之約的合法繼承人(1-2節)。上帝曾應許大衛,必堅立他的國位直到永遠。上帝也曾應許亞伯拉罕,必使他的後裔多如星沙,並得地為業。
1:17 十四代,馬太不是說在那段時期總共有十四代,而是他在家譜中 “總共列出” 十四代,因為很明顯他省略了一些人名,比如第8節中的約蘭和烏西亞之間的三代人;參代上3:10-12;太1:6b-11注。或許是為了方便記憶,或許是為了講求文學表達或象徵意義上的對稱,馬太把家譜的每個大段都算為十四代。每個希伯來文字母的輔音都有相應的數值;根據猶太人的字母數值計算法(希伯來原文gematria),大衛這個名字的輔音是D+V+D,即4+6+4=14,也是家譜名單中的第14個名字。
1:17 十四代。馬太同時藉著包容性和排除性的計算方法,選擇了足夠多的耶穌族系的成員,創造了各由十四個名字組成的三個段落。因為希伯來語用字母作數字,每一個希伯來語單詞的輔音加起來就是一個特定的數字。這種做法被稱為gematria。 “大衛” 的拼音法裏,至少有一種拼音,其希伯來輔音的gematria是14(D+V+D=4+6+4)。馬太可能是用了一種猶太人的手法,來突出大衛是耶穌的關鍵祖先;大衛也是作為這個家譜中的第14個名字出現的。(BTSB)
1:18-25 天使宣告彌賽亞耶穌的降臨。住在拿撒勒小鎮的馬利亞由聖靈感孕,懷了耶穌。以色列歷史的嶄新時代從此開始了。主的使者宣告耶穌將要降生(18-21節),指明祂就是先知預言的以馬內利(22-23節)。約瑟立即遵從了主使者的吩咐(24-25節)。
1:18 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許配的習俗和今天的 “訂婚” 不同。按照當時的習俗,兒子與誰家的姑娘定親,是由父母做主。定親的第二步涉及一些正式的協定,並要在見證人面前訂立婚前協議。婚前協議是一份具有律法約束力的婚約,只有通過正式的離婚手續才能解除。懷了孕,那時馬利亞已經在“親戚”伊利莎白家住了三個月,懷孕約有四個月了(路1:36、56)。
1:18 許配。訂婚,是古代猶太教中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猶太夫婦往往在男性青年18歲左右,女性青年十幾歲時結婚。婚前,他們不會同居,而且要在婚禮儀式結束前不發生性關係。因聖靈感孕。耶穌沒有人類的父子關係,而是由上帝的大能超自然地懷上的,就是藉著聖靈,這是新約中指神的靈的常用方式,在舊約中幾乎都被稱為“神的靈”或“耶和華的靈”(但見詩51:11)。基督教對聖經中關於聖靈的話語的反思(見3:16-17,28:19;林後13:14),使人們理解到祂是三位一體的三位格之一。(BTSB)
1:19 定了親的雙方被稱為丈夫和 “妻子”(20節),但他們還不能算是已經結婚,在這段期間同房仍被視為是不道德的。明明地羞辱她,女子許配給人後,若與別人有染,則被視為姦淫,按照摩西律法,這人要被石頭打死(參申22:23-24)。暗暗地把她休了,約瑟想堅守義節,卻又憐憫那看似犯了姦淫的馬利亞。
1:20 在希臘原文中,在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 之後有idou(《和修》譯作 “忽然”;直譯作:看啊!)一詞。馬太常用這個詞來表示強調,以引起讀者的特別關注,或用來介紹一些新的、不同尋常的事情。主的使者指加百列(參路1:26)。
1:21 “耶穌” 是一個很平常的猶太名字。給兒子取名為耶穌,是象徵盼望上帝藉著彌賽亞賜下救恩。彌賽亞要潔淨祂的百姓,拯救他們脫離外族的壓迫(見1:1注)。但主的使者指向一個更重要的主題,就是彌賽亞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在《舊約》先知書中,拯救脫離罪惡是重複出現的應許(如:賽40:2,53:6;耶31:31-34;結36:25-27;但9:24;亞13:1)。
1:22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這是馬太的 “應驗句式”,用來說明一個事件或耶穌的教導應驗了《舊約》的某一段經文。這種 “應驗句式” 表示:(1) 預言的直接應驗(如:22-23節);(2) 舊約經文要表達的完整含義(如:5:17-20);或(3) 那件事是上帝精心安排的,與以色列歷史中的具體事件相對應(如:2:15、17-18)。
應驗句式:太1:22;2:15;2:23;4:14;8:17;12:17;13:35;21:4;26: 56;27:9。
馬太的“應驗”並沒有說賽七14是對基督的預言,而是說是一個預表,就是說現在發生了一件與以前發生的類似卻不同,而且更偉大的事。這種對“應驗”一詞的理解和使用是新約時期猶太人的拉比們在Mishnah, Talmud和Tosefta中通行的。(BTSB)
1:22 應驗。共十二次(這裏;2:15,23;3:15;4:14;5:17;8:17;12:17;13:14,35;21:4;27:9)。馬太說到《舊約》在耶穌一生的事件中得到了應驗。其中有些預言是由耶穌獨特地應驗的,而另一些則是預表,耶穌是舊約預表的最終應驗(見2:15注釋)。這裏所涉及的舊約經文是賽7:14。緊鄰的舊約語境表明,在以賽亞的時代,這句話得到了部分的應驗。“在這孩子懂得拒絕錯誤,選擇正確之前,你所懼怕的兩個王的土地將被廢棄”(賽7:16)指的是利汛和比加(賽7:1)。(BTSB)
1:23 童女。這個詞在希伯來文中也可以指任何適婚年齡的年輕女子。但在以賽亞書中更大的語境應許了一個孩子,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祂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賽9:6-7)。這在以前的任何一位猶大王身上都不曾實現。馬太用希臘文的“處女”(parthenos)一詞更一致地指出這是一個從未發生過性行為的女人。《七十士譯本》(基督教之前的希臘語舊約譯本)在翻譯希伯來文時已經選用了這個詞。顯然,至少有一些基督教前的猶太教界認為,這段經文會有雙重的應驗。以馬內利。意思是“上帝與我們同在”,這也表明在以賽亞的時代不僅僅是一個普通的孩子(見第22節注釋)。(BTSB)
1:23 童女希臘原文是parthenos(“童女”),相對應的希伯來原文是‘almah。這個詞出現於賽7:14的預言中,那裏講述童女要懷孕生子,生下的兒子是那將要來的救主(見賽7:14注)。希伯來原文‘almah(“童女” 或 “少女”)一般指未婚的處女(如:創24:43;出2:8;詩68:25)。先知發出賽7:14的預言是因為當時猶大國正面臨被攻擊的威脅(參賽7:10-17注),預言指向上帝對大衛家的永恆應許。馬太指出,童貞女懷孕生下耶穌,是上帝施行神蹟,在彌賽亞耶穌身上成就了這個應許。這事也進一步肯定以馬內利的應許,即上帝必與每一個世代的門徒同在,賜他們力量去實踐 “使萬民作……門徒” 的使命,正如耶穌在本書結尾所重申的:“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參太28:20)。
1:24 約瑟……把妻子娶過來,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就被看作是他的妻子了(參1:18注,1:19注)。
1:25 “耶穌” 這個名字具體說明祂的工作(“上帝拯救”);彌賽亞的稱謂“以馬內利”(23節)表明祂的身份(“上帝與我們同在”)。馬太用相同的主題“我就常與你們同在”(28:20),結束了本書。
一个有关“Study 1 馬太福音 1 (3.1.5)”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