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4 Matthew 22:15~46 (3.3.9)

研經題目:
1. 把耶穌在15~22節的教訓與保羅在羅十三1~7節的教訓作一比較,把基督徒對國家的義務一一列舉出來。
2. 23~33節。關於復活之事實的教訓,基督以什麼作為根據呢?從這個教訓顯示來世的生活有什麼特色?
3. 41~46節。基督在這裏的反問作了一些清楚的聲明。這些聲明是什麼?44節是引證詩一一〇1,試思考一下新約其他地方如何使用這節經文(比較徒二33~36;來一13,十11~13)。我們因此而確知有些什麼事實和盼望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2:15 陷害,法利賽人希望耶穌能說些什麼,從中找到一些控告耶穌的罪證,這樣他們就可以將耶穌送到羅馬人那裏懲辦。
22:16 他們的門徒,大概是指一些正在學習,將要正式加入法利賽群體的人。法利賽人打發他們去見耶穌,讓耶穌不會感覺到他們對自己有什麼威脅,他們可能對此並不知情。希律黨的人,他們組織鬆散,企圖擴展希律家族(約主前37—主後93年)的政治和經濟影響力。希律黨人和法利賽人本來在政治、宗教等許多方面互相敵對,但此時他們卻聯手對付那個他們認為會威脅到他們權力和地位的人。
22:17 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和修》“納稅給凱撒合不合法?”)稅收在當時的以色列是個敏感話題。所有在羅馬統治下的人,包括以色列人在內,都必須向羅馬帝國繳納重稅。一些猶太人認為,納稅給異教統治者是侵犯了上帝對祂百姓的主權。
22:18 假冒為善的人哪,為什麼試探我?試探耶穌的人心裏籌算,如果耶穌說要納稅,那些飽受苛稅之苦的百姓就不會擁護祂;如果祂說不要納稅,他們就可以告祂叛亂。
22:19 銀錢(《和修》“銀幣”)的一面鑄有提庇留·凱撒的側面肖像,周邊用拉丁文寫著“神聖奧古斯都之子提庇留·凱撒”;另一面是羅馬和平女神帕克斯像,用拉丁文寫著“大祭司”。
22:21 當歸給凱撒……當歸給上帝,耶穌不是要建立一個政治的國度來對抗凱撒,因此跟隨耶穌的人應當納稅,遵紀守法。在一個和諧的社會裏,政府會給人權利,自由選擇宗教信仰,而宗教也不會強迫人去接受信仰。
22:21 當歸給凱撒……當歸給上帝。耶穌並不是在建立一個反對凱撒的政治國度,因此跟隨耶穌的人應該納稅,遵紀守法。有些事情屬於公民政府的範疇,有些事情則屬於上帝的範疇。耶穌在這裏沒有具體說明哪些事情屬於哪個範疇,但今天許多基督教倫理學家教導說,一般來說,在宗教教義、敬拜,以及對上帝的信仰等問題上,公民政府應該允許自由,而教會不應該試圖利用政府的權勢來強制人們效忠於任何特定的宗教觀點。今天全世界所有形式的基督教會都支持教會事務與國家事務之間有某種程度的分離。相比之下,極權主義政府通常試圖壓制教會,並將一切都納入國家的範疇。一些極端的伊斯蘭運動則試圖廢除獨立的公民政府,並將一切都歸在伊斯蘭宗教領袖的控制之下。從歷史來看,當政教關係變得過於緊密時,其結果往往是教會的妥協。(譯自ESV Study Bible原文;另外一處關鍵而被和諧掉的注釋,參羅13:1-7)。
22:23 撒都該人(見3:7注)只接受或主要接受摩西五經作為他們的教義根據(見《聖經文集》中的《新約時期的猶太群體》),他們不相信復活,因為復活這主題在《舊約》較後部分才有較清楚的陳述(參賽26:19;但12:2)。他們來問耶穌,想要在神學上抓祂的把柄。他們以為,相信復活的人看永生就像今生一樣,那麼這個多次改嫁的婦人復活以後,會因犯亂倫而被定罪。他們想以此證明復活實在是個荒謬的說法。
22:24 摩西說,撒都該人引用的這條舊約律法,後來被稱為 “弟續兄孀” 婚姻(英文稱為levirate marriage,來自拉丁文levir,“小叔子”),即如果一個男人死而無嗣,他的兄弟就要娶這個寡嫂,供養她,並給已故的兄弟留後(申25:5-10;參創38:8)。
22:29-30 撒都該人犯了兩個錯誤:(1) 他們不明白聖經,對《聖經》教導的復活認識不夠清楚;(2) 他們不曉得上帝的大能,不明白上帝所創造的精彩世界是超乎人現在所能想像的。人也不娶,也不嫁,表示今世的婚姻制度不會在天上延續。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意味著在天國中,人與人之間並不存在像地上的婚姻關係那樣、要與某人建立一種獨有和一生之久的關係。這個教導乍看起來可能會使那些今生深愛對方的夫妻感到沮喪,但可以肯定的是,人在天上會認得自己所愛的人(參8:11;路9:30、33),並且享受更多因密切關係而有的喜樂和愛。耶穌提到 “上帝的大能”,表明上帝能夠為人在來生建立更多更深的友情、喜樂和愛。《聖經》說那被贖之人將來永恆榮耀的光輝,是超過人所能問、所能想的(參林前2:9;弗3:20),但上帝沒有揭示更多關於來世的詳情。
22:31-32 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引自出3:6。經文的現在時態表明,上帝向摩西說話時,那些死了幾百年的族長與上帝所立的約,依然有效。如果摩西五經暗示族長還活著,《舊約》的其他內容也指向復活的事實,那麼撒都該人就應該明白,上帝的大能足以讓眾族長和上帝所有的百姓復活,在永生中享受上帝的永約。
22:35 律法師是律法方面的專家,也被稱為 “法利賽人中的文士”(可2:16;參徒23:9;以及《聖經文集》中的《新約時期的猶太群體》)。
22:36 這裏的律法指整本《舊約》。最大的誡命,當時的拉比經常討論哪條誡命“輕”,哪條誡命 “重”(參23:23,5:19注)。
22:37-38 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條誡命出自申6:5,虔誠的猶太人每天兩次背誦這條誡命,表達自己對上帝完全委身,並願意遵守上帝所賜的其餘誡命(參太5:16-20)。“心”、“性” 和 “意” 不是具體指人身體的某個部分,而是表示全人。
22:39 要愛人如己(《和修》“愛鄰如己”),見利19:18、34。愛表示具體的責任,要儘量給鄰舍帶來益處,愛的對象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
22:40 這兩條誡命總結了耶穌開創的上帝國度的生活,這種生活滿足人內心最深處的渴望。人是按上帝的形像被造的,所以要彰顯上帝的榮光。律法和先知,見5:17注。
22:41-46 耶穌回答了敵人陰險的提問,然後問他們,那位百姓盼望已久的彌賽亞(基督),祂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 這反映了當時的百姓普遍認為彌賽亞是大衛王族的後裔(參撒下7:12-14;詩89:4;賽11:1、10;耶23:5)。接下來,耶穌引用詩110:1,這節經文是《舊約》最重要的彌賽亞經文之一,也是《新約》最常引用的經文之一。法利賽人必然曉得,大衛的那篇詩預言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大衛在詩中指出,那將來的彌賽亞(即大衛之“子”),不只是他的一個特別的後裔,還是他的主。法利賽人承認那篇詩表達的彌賽亞含義,於是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大衛的那位後裔(耶穌)比祖先(大衛)有更顯赫的身份、更尊大的名號,這也表明了彌賽亞的獨特性。作為上帝的兒子,祂配得更大的尊榮。雖然馬太沒有說明,耶穌引用詩110:1時,如何因祂所宣稱的而被高舉,但這篇詩本身已明確表明彌賽亞的神性(見詩110:5注),即彌賽亞就是耶和華成了肉身(參約1:14)。
1. 把耶穌在15~22節的教訓與保羅在羅十三1~7節的教訓作一比較,把基督徒對國家的義務一一列舉出來。
答:法利賽人設下圈套,要陷害耶穌。他們問耶穌的問題,如果耶穌的回答是要納稅給凱撒,就等於公開反對當時猶太民族強烈支持的民族主義(奮銳黨)的好戰情緒,耶穌就會失去群眾的支持。而如果耶穌的回答是相反的,就可以藉此指控耶穌反對羅馬政府,可以挑唆羅馬政府除掉祂。耶穌在這裏的回答,既未直接肯定奮銳黨,也沒有反對羅馬政權。奮銳黨把忠於神和忠於凱撒黑白對立起來,因此拒絕繳稅(這也是改教時期重洗派的觀點,至今仍殘留在一些思想偏差的教會裏)。但耶穌在不降低忠於上帝要求的情況下指出,在政治上效忠一個異教國家與忠於上帝並不會互相矛盾。基督徒生活無法硬生生拆解為“屬神的”和“屬世的”兩部分,好像互不隸屬。我們必須在一切都屬神的要求下,為“屬世”生活找一個合理的位置(我們同是兩個國度的子民,但須知今世國度只是暫時的,是為來世國度作預備的)。若兩者發生衝突,上帝的旨意永遠要優先於人的權柄(參徒5:29)。羅馬書13:1-7也教導基督徒,基督徒要順服世上掌權者,因為他們是上帝的僕人,是上帝為今世國度設立的,他們的權柄來自上帝。因此,基督徒有義務順服一切維護國家社會秩序的良善制度,包括納稅。
2. 23~33節。關於復活之事實的教訓,基督以什麼作為根據呢?從這個教訓顯示來世的生活有什麼特色?
答:關於復活,撒都該人因為只接受摩西五經,因此拒絕復活的教義。他們用一個荒誕不經的例子來嘲笑復活的信念。但基督根據整本聖經對他們作出反駁,尤其是後期先知書(以賽亞書26:19)和但以理書的教導(但12:2)。耶穌說他們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23:29)。主耶穌特別舉出,當復活的時候,也就是來世,人不娶也不嫁,即地上的婚姻制度不會延續到天上。而且,在摩西五經裏,上帝應許要永遠做始祖的上帝,暗示以色列族長仍然活著,這就指向復活的事實。上帝的大能足以讓族長和祂歷代的百姓復活,這位永生的上帝會永遠與祂的子民同在,這正是上帝創造的目的,是上帝與人立的永約。
3. 41~46節。基督在這裏的反問作了一些清楚的聲明。這些聲明是什麼?44節是引證詩一一〇1,試思考一下新約其他地方如何使用這節經文(比較徒二33~36;來一13,十11~13)。我們因此而確知有些什麼事實和盼望呢?
答:耶穌將申6:5和利19:18巧妙地總結在一起(這兩節經文是猶太人都非常熟悉的,但以前從來沒有人將它們並排放在一起,成為律法和先知的“總綱”,意思是整本聖經都“緊繫”(hang on)在這兩條誡命上,整本聖經都以這兩條誡命為根據。祂的回答避免了法利賽人另一次的陷害。耶穌的話指示我們,要在愛神愛人的前提下,應用聖經裏一切的誡命。
就在此時,耶穌反問法利賽人,將基督(彌賽亞)稱為“大衛的子孫”,對還是不對?按照猶太人的期望,彌賽亞必定會到來,而且祂必是大衛的子孫。在耶穌的傳道過程中,百姓也一直如此稱呼祂。但耶穌的身份超越了“大衛的子孫”所包含的政治色彩,這個名稱會讓人誤解祂只是會坐在大衛寶座上的另一個人而已。但耶穌的提問不給法利賽人選擇的餘地:祂若不是大衛的子孫,又是誰的子孫呢?祂若不是承繼大衛,祂的權柄又從何來?耶穌引用詩篇110:1來說明彌賽亞不僅是大衛的子孫,更是大衛的主,祂的身份不限於大衛的後裔,祂的權柄超越世上的任何君王,祂是被上帝指定要高過大衛的。《新約》引用這節經文,說明耶穌的復活,在被高舉升天後更從天上澆灌聖靈,成為教會的主(徒2:33-36)。祂也被高舉到上帝的右邊,擁有如上帝的權柄,這是任何受造物不曾享有的權柄(來1:13)。而且因為祂一次永遠所成就的贖罪祭,如今成為永遠的大祭司,坐在上帝右邊(不再站著),為上帝的子民代求(來10:11-13)。因著這段經文,我們確知主耶穌,上帝的兒子,必要完成祂來到世上的任務,就是打敗魔鬼撒但,拯救祂的子民脫離罪惡和死亡的權勢,作祂國度百姓永活的君王。
Rom 13:1-7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Psa 110:1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Act 2:33-36 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或作:他既高舉在神的右邊),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34) 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 (35) 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36) 「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
Heb 1:13 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那一個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Heb 10:11-13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13)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LikeLike
1. 把耶穌在15-22節的教訓與保羅在羅13:1-7節的教訓作一比較,把基督徒對國家的義務一一列舉出來。
答:這一段的教訓雖然是著重法利賽人對耶穌的試探,想挑釁祂有關權柄的問題。但是若真要指出「國家的義務」的部分,看起來跟「納稅」給政府(以領導者為代表)有關。耶穌的回答並沒有要挑戰當時政府的意味,但是這整段應該要從神的國和地上的國,所謂兩國論的角度來看才是。耶穌也指出神乃是掌管天上地下至高的權柄,更甚於地上的國。
但若比較羅13:1-7的教訓,則應該告訴基督徒應當要服從地上的權柄,因為這權柄乃是出於神的。當然這前提乃是針對「順服神的基督徒」,因著先服從了更高的權柄,所以才服從至高權柄所要求服從的地上的權柄。也因此,若針對羅13:5-7這幾節提到有關納稅納糧的問題,當然就表達了應該服從的意味。
羅馬書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13: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13: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13: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13: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13: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2. 23-33節。關於復活之事實的教訓,基督以什麼作為根據呢?
答:基督的回應最重要的應該是32節所提到的經文「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指出神是這些看似「逝去生命的列祖」的神,但其實這些列祖們乃是經歷復活有了永遠的生命,而神也是永恆的神。
從這個教訓顯示來世的生活有什麼特色?
答:來世的生命應該是在永恆中與神在歷史中的眾兒女們同在,而且從有關撒督該人對婚姻的問題看來,來世的生活「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3. 41-46節。基督在這裡的反問作了一些清楚的聲明。這些聲明是什麼?
答:法利賽人對於基督(或是彌賽亞)是誰的回答乍聽之下是正確的「是大衛的子孫」,但是其實應該理解上是不完全而片面的。以至於耶穌反問他們有關彌賽亞詩篇當中大衛稱呼彌賽亞為「主」的時候,他們無法解釋。環球聖經研讀版是說,法利賽人對彌賽亞的看法是狹隘的、並且期待基督就是來帶領他們打勝仗、建立地上和平國度的君王。信望愛聖經註釋也說:「這一段話除了讓敵對者啞口無言外,也暗示眾人所期盼的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也就是接掌大衛王權的君王。而其實彌賽亞並非只是人間的君王而已,更有其神聖的特質。或者換句話說,彌賽亞今日的工作並非要來耶路撒冷做王,而是要受死成就上帝的救贖計畫,而其做王也不只是做地上的以色列王,而是要成為高天上的榮耀之君。」
44節是引證詩110:1,試思考一下新約其他地方如何使用這節經文(比較徒2:33-36;來1:13;10:11-13)。
答:馬太福音時,耶穌引用這段經文時,他尚未釘十字架。但是新約其他處使用這段詩篇的經文時,就可以清楚看見神在歷史中做成祂的救贖大功,而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成就神的旨意。
//徒2:33 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或譯:他既高舉在神的右邊),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2:34 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
2:35 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2:36 「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
//來1:3 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來10:11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10: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10:13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我們因此而確知有些什麼事實和盼望呢?
答:我們所信的就是那位要來的、也已經來了的、並且已經為我們成就大事的耶穌基督,祂是真實可信的。而我們更能夠緊緊抓住祂的應許,就是如同彼得所說的「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Like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