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6 Colossians 3:18~4:18 (3.6.17)

研經題目:
1. 三18~四1。注意保羅對基督徒家庭生活作出指示時,他怎樣力言「各人應盡自己義務並尊重別人權利」。在這一切之上,大家所要關注的是什麼?何故?
2. 四2~6。試把這裏:(a) 對禱告,以及 (b) 我們對非基督徒的關係上必須作的事一一列舉出來。在操練基督徒的自律生活中,有哪幾樣是我必須特別加以注意的呢?我能從3,4、12各節學會怎樣去為別人禱告嗎?
注:
三21。「惹……氣」:由於過分挑剔,少加稱讚或毫無稱讚。
接下來,請讀腓利門書。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18~4:1 基督徒家庭的生活。保羅教導基督徒家庭中的各個成員,包括妻子和丈夫,子女和父親,奴隸(或奴僕)和主人。值得注意的是,保羅直接教導婦女、兒童和奴隸(或奴僕),視他們為基督徒家庭中的平等成員。保羅先教導他們,然後再教導他們的對應關係方,參弗5:22~6:9。關於希臘原文doulos一詞的解釋,見《讀者指南》。
3:18~4:1 關於家庭的命令。新時代的生活從家庭開始,憤怒常常在家庭中浮現,感恩常常在家庭中消失。本段落肯定了家庭是形成信仰和活出信仰的主要環境之一。保羅論述了家庭中的三種對偶關係(妻子與丈夫、子女與父母、奴隸與主人),並堅持認為對偶關係中的強者應關心弱者。丈夫必須以愛對待妻子,父母必須以理解的態度對待子女,主人必須把奴隸當作值得公正對待的人。這種行為的動機具有鮮明的基督教色彩。基督的主宰地位(保羅六次提到 “主”)強加於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並引導我們溫柔地順服、愛、侍奉、順從並且兢兢業業地工作。(BTSB)
3:18-19 妻子……丈夫。家庭的基本單位。(BTSB)
3:18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保羅沒有按照當時羅馬家庭的習慣,要求妻子 “聽從”(希臘原文hypakouō)丈夫,而是呼籲她們 “順服”(希臘原文hypotassō)丈夫,因為他確信上帝賦予男人在家庭中作帶領者的角色。“順服”這個詞表示,妻子應當遵從倫常次序,尊重丈夫的帶領(弗5:22-33)。保羅不是吩咐作妻子的隨從當時的文化風尚,而是叫她們過在主裏面是相宜的生活。在3:18~4:1這九節經文中,保羅八次說他的教導是根據 “主” 的,強調要按照基督及其教導來評價一切。
3:18 妳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基督徒妻子應自願將自己置於丈夫的權柄之下,把順服作為她們對基督的服事的一部分。文化習俗必須通過基督的棱鏡來審視,以確定它們是否與基督徒“相宜”。在其他地方,保羅認為基督徒的婚姻需要尊重配偶在不同情況下的需要(林前7:2-5)。所有基督徒都應順服地事奉上帝(雅4:7)和他人(彼前4:10)。(BTSB)
3:19 不可苦待她們,在當時的羅馬世界中,男人容易大發烈怒,虐待妻子。男人由於力氣大,聲音響亮,往往用苛刻的話威嚇妻子,惡待甚至毆打她們。然而,基督徒的家庭絕不可以這樣:保羅呼籲男人要愛他們的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一樣(弗5:25)。
3:18 妳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基督徒妻子應自願將自己置於丈夫的權柄之下,把順服作為她們對基督的服事的一部分。文化習俗必須通過基督的棱鏡來審視,以確定它們是否與基督徒“相宜”。在其他地方,保羅認為基督徒的婚姻需要尊重配偶在不同情況下的需要(林前7:2-5)。所有基督徒都應順服地事奉上帝(雅4:7)和他人(彼前4:10)。(BTSB)
3:20 保羅對作兒女的教導,反映了第五條誡命(出20:12)。
3:20 父母。保羅針對的是虔誠的基督徒父母,並假定他們以子女的最大利益為重,不會提出任何不正當的要求。保羅強調,兒女要討主的喜悅,而不僅僅是討父母的喜悅。(BTSB)
3:21 不要惹兒女的氣,保羅敦促男人克制自己的怒氣和其他不良態度,以免使兒女心懷怨恨(參弗6:4),使他們感到取悅父母無望。
3:21 父母應激發子女的基督教價值觀和信仰。一方面是強制支配,一方面是完全缺乏管教,都會毀掉孩子。不必要的挑釁、嘮叨或輕視,或被不理不睬和忽視,都會讓孩子變得 “灰心喪志”。(BTSB)
3:22-25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丈夫與妻子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是上帝創造萬物時就立定的。保羅對婚姻的教導代表了上帝完美的旨意。然而,第1世紀的那種奴隸制度並不符合上帝的旨意,《聖經》對這種制度作出規定,但不表示贊同(見以下經文注釋:林前7:21;弗6:5;提前1:10)。《新約》譴責販賣口的惡行(提前1:10;參啟18:11-13)。正如羅馬世界的其他城邑和鄉村一樣,當時歌羅西城有許多奴隸(或奴僕)。保羅尊重他們,呼籲他們直接在自己心中、工作上和行為中榮耀基督。腓利門(見《腓利門書》)是一個富有的歌羅西人,他從奴僕阿尼西母的勞動中獲得益處。奴隸(或奴僕)工作時應當從心裏作,主要不是為取悅他們肉身的主人,而是當作是給主作的。3:22~4:1 的原則同樣也適用於今天的雇主和雇員關係。
3:22 奴隸……主人。保羅的教導與古代當時的平行對應形成鮮明對比,後者只建議主人如何最好地對待奴隸。奴隸被視為等同於有生命的工具。像保羅這樣賦予他們道德義務,是把他們當作人看待,肯定了在基督裏他們被賦予了新的地位(第11節)。(BTSB)
3:23 給主作的。奴隸阿尼西母與主人腓利門之間的問題可能使保羅對奴隸可能做的引起憤怒的事情更加敏感。作為奴隸的順服轉變為對基督的順服。工作變成了為更偉大的主人所做的事情。基督徒沒有任何理由以惡報惡,甚至以半心半意的服務報惡。可靠和服事應該是所有基督徒的特點(可10:44;路17:7-10)。他們應該像基督那樣侍奉基督和服事他人,基督自己也取了奴僕的形像(可10:45;腓2:7)。(BTSB)
3:24 你們必得著基業。按照古代世界的法律,奴隸不能繼承遺產,但宇宙之主應許他們有“基業”。他們是用代價買來的(林前6:20),現在屬於一位新的主人,祂珍愛他們。(BTSB)
3:25 任何人(《和》“那”行不義的)。所有基督徒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能以特殊情況為任何不當行為辯護。上帝將審判犯罪者,無論他們是奴隸還是主人。(BTSB)
4:1 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保羅不是縱容羅馬的奴隸制度,而是指導信主的主人和奴隸(或奴僕)在主裏面怎樣相待。這些教導顯然為最終廢除這個不公平的社會經濟結構播下了種子(見弗6:5注)。關於希臘原文doulos一詞的解釋,見《讀者指南》。
4:1 保羅從宇宙的視角看待一切。他提醒主人,他們 “有一位主在天上”,這位主人既擁有他們,也擁有他們的奴隸。大多數富有的主人都會認為,讓他們公平、公正地對待被視為財產的奴隸是一件奇怪的事。(BTSB)
4:2-18 保羅用最後的指示和問候結束了這封信。(FSB)
4:2-6 恆切禱告和明智的行為。這段結束語就勤於禱告和慷慨地向他人傳講福音給出了指導。保羅尋求一扇敞開的門來傳播福音,並敦促他們抓住機會有效地捍衛福音。(BTSB)
4:2-4 恆切禱告。保羅呼籲所有基督徒要恆切祈禱,使禱告成為生活的一部分。
4:2 在此警醒,耶穌也勸勉門徒要 “警醒禱告”(可14:38),免得入了迷惑。懷著感恩之心的禱告有調和作用,使禱告不致變成只為滿足私欲的請求(參雅4:1-3)。
4:3-4 求上帝給我們開傳道的門,儘管保羅當時已被囚禁,處境艱難,但他仍然請歌羅西信徒祈求上帝,使他有機會與人分享耶穌基督的福音(弗6:18-20;帖後3:1)。基督徒應該為世界各地的傳道人和教會領袖禱告。能以講基督的奧秘,見1:26-27注。
4:5-6 對外人要有好行為。有一些現代譯本(如《英語標準譯本》)從第5節開始一個新的分段。保羅鼓勵歌羅西信徒,在不信主的人面前要表現出有能力、吸引人的見證。用鹽調和,這個說法與耶穌的教導互相呼應,耶穌曾呼召祂的門徒成為 “世上的鹽”(太5:13)。將這個比喻應用在言談中,就是指談吐有趣、激勵人心和滿有智慧。保羅假定歌羅西信徒積極參與當地的社會事務,有很多機會與人相處,向他們傳講福音。
4:5 用智慧。基督徒是敵對環境中的少數群體,保羅盼望他們能有效地與他人接觸,傳播福音。最有效的宣教士可能是平常的基督徒,他們在與他人交往的過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彰顯基督的教導。愛惜光陰(《新譯本》把握時機)。光陰短暫,基督徒不應浪費向他人傳福音的機會。(BTSB)
4:6 常常帶著和氣(always be with grace)。要麼是神聖的恩典,要麼是令人愉快的親切感,這應該是與人閒談時的標誌。基督徒不應不必要地與外人作對(參彼前 3:15-16)。 用鹽調味。可能比喻回答挑戰時的智慧,也可能指不平淡無味卻能吸引他人的得人的言語(winsome speech)。(BTSB)
4:7-17 個人問候和指導。保羅向歌羅西信徒稱讚信使,然後表達他被囚時與他一起事奉的同工對歌羅西教會的問候。
4:7-9 介紹信徒。
4:7-8 推基古是土生土長的小亞細亞人,信主後加入保羅的事工團隊(徒20:4)。除了送遞這封信外,他還送遞《以弗所書》和《腓利門書》(見弗6:21-22,見“腓利門書導,寫作時間”),並將保羅及其處境的消息帶給教會。
4:9 阿尼西母是腓利門的奴僕,後來信主了(見《腓利門書》注釋)。
4:10-14 來自保羅同工的問候。
4:10-11 巴拿巴的表弟馬可就是 “稱呼馬可的約翰”,他參加了保羅的第一次旅行傳道,但中途突然退出(徒13:13);後來保羅和巴拿巴因為他產生嚴重分歧(徒15:39)。現在保羅顯然已經改變了對馬可的看法,大概是因為馬可自己先改變了吧。馬可已經與保羅和好,並且在服事保羅,也代表保羅去服事教會。除了又稱為猶士都的耶數外,保羅這裏提到的五個人都出現於《腓利門書》。“耶數” 與 “耶穌” 的希臘原文相同。除了這裏,再沒有其他地方提及耶數的生平。保羅稱最後三位是奉割禮的人,表明他們是猶太基督徒。
4:12-13 以巴弗,見1:7注。以巴弗愛歌羅西信徒和附近城鎮的基督徒,並且為他們禱告,是所有信徒的榜樣。
4:13 老底嘉並希拉波立都是在昌吉斯河流域、歌羅西附近的城鎮(關於老底嘉,見2:1;啟3:14)。希拉波立就是今天的帕穆克卡萊,擁有大型的礦泉,在保羅時期就很出名。然而,遊客今天看到的城市面貌大多是羅馬皇帝多米田時期(81-96年在位)及之後重建和擴建的。希拉波立以祭拜阿波羅、勒托和冥府之神而聞名。當地古墓中發掘出來的銘刻顯示,當時有猶太人住在那裏。
4:14 所親愛的醫生路加,就是《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另見提後4:11;門24節),他曾參加保羅的旅行傳道(見 “使徒行傳導論:作者和書名”)。保羅在此撒利亞被囚的兩年,以及之後在羅馬被囚的兩年,路加亞然都一直陪伴他。因為4:9-11 “奉割禮的人中,只有這二個人”,沒有包括路加,所以他可能是外邦人。遺憾的是,底馬後來隨從世俗,離開了保羅(提後4:10)。
4:15-17 問候老底嘉信徒。
4:15 寧法,並她家裏的教會,關於家裏的教會,見林前16:19注。
4:16 你們念了這書信,教會公開朗讀保羅的書信,說明他的信有權威,而且一般的信徒都能理解。從老底嘉來的書信,有些人認為這書信可能指給教會傳閱的《以弗所書》,老底嘉是讀這封信的教會之一;有些人認為這書信指老底嘉教會寫給保羅的信。但是,最好還是視其為保羅寫給老底嘉教會的信,現已佚失。
4:17 亞基布可能是腓利門和亞腓亞(見門2節)的兒子。
4:18 書信的結尾。在書信的結尾,保羅請求歌羅西信徒在主面前記念他。我保羅親筆問你們安,本書信至此,都是由保羅口述、保羅的書記員提摩太(1:1)執筆,現在保羅拿過筆來親自署名(參林前16:21;帖後3:17)。
| 3:18~4:1 保羅繼續他在上一節開始的論述和應用:由於我們與上帝的關係藉著基督改變了,我們與周圍人的關係也必須為了基督而改變。 在泛泛地談論了我們的僕人身份之後,保羅現在特別關注這種對基督的事奉如何影響那些與我們最親近的關係——我們的家庭和工作。首先請注意,保羅多次提醒他的讀者,在每一種關係中,「主」都臨在。他們現在必須以新的視角對待他人——其中包括主耶穌的恩典和公義。然後,既然他們已經經歷了基督的恩典,保羅呼籲他們要彼此施恩:妻子要適當地順服(參弗5:22-24),丈夫要以犧牲的愛來愛妻子(參弗5:25-32),兒女要正確地順服(參弗6:1-3),父母要不惹氣地管教(參弗6:4),工人要勤勉地工作(參弗6:5-8),老闆要公正地行事(參弗6:9)。這就是生命之美。 4:2-18 在這封書信的最後段落,保羅用幾個要點鼓勵信徒,這幾個要點源於他的堅持,即既然基督是所有人的主和救主,他們在與基督的聯合中就擁有了一切屬靈的祝福。在這裏,我們看到福音透過三種方式激勵基督徒的生活:禱告、夥伴關係和目標。 首先,我們必須培養持之以恆的禱告生活(4:2;參可1:35;14:32-39)。作為已被接納進入上帝大家庭的人,我們可以完全自由地接觸天父,並應尋求祂對我們生命的恩賜,這是祂樂於賜予的。我們可以自由地來到祂的面前,而不是不溫不火或勉強地,而是「存著感恩的心」(西4:2;參新譯本)。 其次,為了福音事工,我們必須謙卑地與他人合作(3-4、7-17節;參可3:13-19)。我們並非都是講道人,但我們都應邀參與傳揚福音的冒險行動,為我們群體裏的牧師們祈求,得「開傳道的門,能以講基督的奧秘」(西4:3)。 第三,我們的生活必須有目標,這樣才能透過我們行為(言語和行動)的見證讓人看見基督(第5-6節;參弗4:29)。我們以「帶著和氣」(西4:6;gracious)的方式對待他人,就像上帝在基督裏對待我們那樣。 這封信的結尾總結了保羅對歌羅西人的傳道信息:「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第18節)。(GTB) |
1. 三18~四1。注意保羅對基督徒家庭生活作出指示時,他怎樣力言「各人應盡自己義務並尊重別人權利」。在這一切之上,大家所要關注的是什麼?何故?
答:保羅在這段經文中,針對家庭中的三種關係(夫妻、父母與兒女、主僕)作出了指示。在這三種關係中,他都強調其中弱勢的一方(妻子、兒女、僕人)要尊崇上帝在家庭中設立的倫理秩序,妻子要順服丈夫,兒女要聽從父母,僕人要聽從主人,但保羅強調這都是為主作的(這在主裏是相宜的,這是主所喜悅的,這是為了存心誠實敬畏主,不是給人作的,而是給主作的),不是基於社會的規範。相對的,強勢的一方(丈夫、父母、主人)要尊重弱勢的一方(丈夫要愛妻子,父母不要惹兒女的氣,主人要公平對待僕人)。這些對強勢一方的勸誡都超越了當時的社會標準,提出更高的要求。因為在這一切之上,基督徒當關注的是他們與救主的關係。基督是萬有的主,祂統管一切的關係。在順服基督的前提之下,這些關係才能真正合乎上帝的心意。
2. 四2~6。試把這裏:(a) 對禱告,以及 (b) 我們對非基督徒的關係上必須作的事一一列舉出來。在操練基督徒的自律生活中,有哪幾樣是我必須特別加以注意的呢?我能從3、4、12各節學會怎樣去為別人禱告嗎?
答:保羅指示基督徒當恆切禱告,警醒感恩,並且為傳道人禱告,求上帝開傳道的門,得以講說基督的奧秘,說當說的話,闡明這奧秘(4:2-4)。然後他鼓勵歌羅西人,要把握時機(making the most of the opportunity/time;《和》愛惜光陰),用智慧與不信主的人交往(4:5)。此外,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用鹽調和,來回答各人。帶著恩典的言語往往能鼓舞人心。這是我最缺乏的,要常常提醒自己作到的。
保羅在第3-4節請求歌羅西人為他禱告。他求的不是個人的需要或利益,也不是他可以被釋放出監獄,而是他和其他同工有更多傳福音的機會,講說基督的奧秘。他為此被囚,因此義無反顧。12節提到以巴弗竭力為歌羅西人祈求,所求的是他們能在神的一切旨意中完全站穩,滿有堅定的信念。從這些禱告中,我們學到的是,為聖徒禱告時,我們應該多關心他們是否能行在上帝的旨意中,有傳福音的心志、能力與智慧,也求上帝讓他們把握時機,有更多傳福音的機會。我們應該更多關心上帝對他們的心意,而不是他們自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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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18~4:1。注意保羅對基督徒家庭生活作出指示時,他怎樣力言「各人應盡自己義務並尊重別人權利」。在這一切之上,大家所要關注的是什麼?
何故?
答:(1) 各人應盡自己義務、尊重別人全力:包括作妻子的、作丈夫的、作兒女的、作父母的、作僕人的、作主人的。
(2) 最首要關注的應該為3:23「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24-25節則說明我們事奉的是主基督,也唯獨從祂得賞賜。→何故?因為我們是基督徒,是因著祂而得到新生命的人。
2. 4:2-6。試把這裡:(a) 對禱告,以及 (b) 我們對非基督徒的關係上必須作的事一一列舉出來。
答:(a) 禱告:要恆切禱告;也為著傳道人禱告。(b)對非基督徒:要愛惜光陰、要用智慧交往、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要用鹽調和,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從信望愛聖經註釋當中有看到一些特別重要的提醒:(1)「愛惜」:原意是「付出代價,由市場中買回」,引伸為「買贖出來」。在此是表達時間有如重要的貨物,是我們應該要盡全力買回來並「善加利用」的東西。(2) 「光陰」:「時間」、「機會」(3) 「你們要愛惜光陰,用智慧與外人交往」:直譯是「你們對外人要用智慧行事,要把握時機」(4) 「用鹽調和」:「鹽調味」,指「機智」、「雋永」、「有意義」的話。(5) 我們是否把握機會,用溫文儒雅的語言來回應非基督徒的需要?這點尤其是網路福音或文字工作者所必須努力的。(6) 此處描述的福音策略是比保羅常用的方式被動一些的,他要信徒活出好行為,說出好言語,然後可以照人們的需要傳福音給他們。保羅是主動出擊,進到會堂或其他都市宣揚福音。兩種策略並無好壞的區分。→我覺得是很好的思考和提醒。
在操練基督徒的自律生活中,有哪幾樣是我必須特別加以注意的呢?
答:恆切的禱告、也為傳道人禱告。還有要常常思想怎樣把握時機傳福音給非基督徒。
我能從3,4,12各節學會怎樣去為別人禱告嗎?
答:(4:3) 為傳道人禱告,求神開路,能夠傳講基督的奧秘,使聽見的人得益處。(4:4) 按著所該說的話將這奧祕發明出來→傳道者能將基督的奧秘,講解清楚明白確實。(4:12)以巴弗的禱告:「他在禱告之間,常為你們竭力地祈求,願你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為傳道者竭力(盡全力)禱告,使所傳的道理合神心意、滿足神的一切旨意,傳道者信心充足,也能在動盪的世代中站立在真理上、不動搖。
注:
3:21。「惹……氣」:由於過分挑剔,少加稱讚或毫無稱讚。
接下來,請讀腓利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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