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0 2 Chronicles 17 & 18 (3.10.3)

研經題目:
1. 歷代志的作者用四章的篇幅記載約沙法的統治,他是猶大諸王中最好的一個。根據十七章,他強盛的原因是什麼?注意5節中的「所以」二字。約沙法介紹什麼方法使用宗教去教訓百姓呢?
2. 十八章。米該雅怎樣設法傳揚上帝的話,他遭遇到哪些困難?我們從他在這種工作上的忠心可以學到什麼? 3. 約沙法的個性在哪些方面與亞哈的不同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7:1~21:3 猶大王約沙法。約沙法和兒子約蘭的時間範圍與北國的暗利王朝相吻合。《列王紀》中包括了對北國和南國的敍述,而《歷代志》對北國則基本沒有記載。暗利王朝的特點是政治穩定,與腓尼基的關係擴大,軍事力量強大。然而,這種和平與繁榮卻促進了社會和宗教的墮落。(BTSB)
17:1-6 約沙法即位之初,就著手改革國家的宗教生活和擴展軍力。毫無疑問,他這樣做是考慮到之前的幾個王朝常和北國發生邊界衝突。作者指出,只要他繼續信靠上帝和忠於大衛的道路(3-6節),國家就會安寧昌盛。然而,約沙法後來卻通過聯姻、軍事和經濟合作與北國結盟,這些做法都將導致災難性的後果。
17:3-4 《歷代志》在這裏第一次提到巴力。亞哈王和約沙法處於同一時期,在他和推羅王后耶洗別的統治下,北國開始敬拜迦南的偶像巴力(王上16:31),因而和先知以利亞發生衝突(王上19章)。作者特別強調“尋求上帝”的主題,同時強調要順服上帝的誡命。
17:5 耶和華堅定他的國,上帝繼續履行祂給大衛的應許(見代上17:11)。上帝會因著百姓的順服,並且通過他們的順服來成就祂的話。
17:6 在《歷代志》中,宗教改革是君王信靠上帝的特徵(見14:3、5,15:8,34:4)。
17:7-9 作王第三年,可能是約沙法繼他和父親共同執政,三年之後(見16:12,20:31),獨立主政的第一年(主前870年)。約沙法的改革並不只限於百姓的敬拜生活,還包括派遣官員與為數不少的利未人和祭司配合,將摩西律法教導全國百姓。在以色列成立之始,上帝就要祂的百姓通曉律法(見申6:6-9)。祭司除了管理獻祭的事外,還負責教導百姓認識律法(見利10:11;申33:10;耶18:18;瑪2:7)。關於利未人在教導律法上的角色,見尼8:7-9。
17:10-11 見代上14:17;代下14:14。作者認為,猶大與鄰國和睦相處,以及獲得鄰國納貢,這些祝福都是由於百姓忠心遵行律法。對於作者那些相對弱小和貧困的群體來說,其中的意義是非常清楚的。阿拉伯人可能指那些生活在猶大國南部和西南部、靠近非利士地的部族(見21:16-17,26:6-7)。
17:12-19 描述約沙法的軍力,是為第18章他和亞哈結盟的記敍做鋪墊。在《歷代志》中,強大的軍隊通常是上帝賜福的標記,但作者將要指出,如果人行事本末倒置,弄錯信任的對象,那麼即使兵強馬壯也不可靠(參詩33:16-19)。這段經文描述的細節似乎取材於軍隊的統計資料。“萬”可能是實際的數字,也可能是軍事單位“十個千”(“千”的實際編制大小不確定)見代上12:23-37注。
18:1~19:3 與早年相比,約沙法因無視先知的警告,與北國結盟而受到上帝的咒詛(見16:2注;20:20注)。(RSB)
18:1-34 這段關於約沙法與亞哈結盟和米該雅的預言的記載,緊跟著王上22:1-40的記載,只是在引言和結論上有所變化。這些差異反映了歷代志史家對約沙法的關注,以及這些事件對他統治的影響。(FSB)
18:1-27 對約沙法和亞哈結盟的記載,取材於王上22:1-40,並做了一些修改,然而18:1-2和19:1-3的補充評注,賦予這件事以完全不同的意義。在這裏,敍述的重點放在約沙法而不是亞哈身上,以及亞哈因藐視先知的話而受到上帝的懲罰。作者想要指出,先知的話對約沙法同樣有效,但他藉著悔改和誠實地回歸上帝的道,逃脫了上帝的怒氣。約沙法和他父親亞撒一樣(見16:3),和北國結盟並不是根據正義的理由,而只是出於政治上的權宜之計,這會給猶大帶來毀滅性的後果。作者記敍希西家王的統治時(29~30章),將要指出以色列各支派怎樣實現真正且互惠的合一。
18:1-2 結親,指約沙法兒子約蘭和亞哈女兒亞她利雅的婚姻(見21:6),發生在亞哈挑起戰端攻擊敍利亞,打算奪回基列的拉末之前幾年。約沙法大有尊榮資財,顯示他的統治蒙上帝賜福,更加說明他和亞哈結盟應該受到譴責。這段王室婚姻是為了讓南北兩國經歷50年的敵對之後重修和平。然而,在這樣的結盟下,約沙法要“幫助惡人”和“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19:2)。亞哈為約沙法擺設盛宴,又勸(希伯來原文sut)或引誘約沙法參與戰爭(另見代上21:1;代下32:11,15)。這個希伯來詞也出現在18:31(“上帝感動他們離開他”;《和修》“上帝使他們轉離他”),亞哈誘使約沙法陷入災禍,上帝的作為則除了此災禍。
18:3 基列的拉末位於加利利海的東南方,可能是特拉米思,靠近現代約旦的賴姆(見申4:43)。敍利亞人在便哈達統治時期(約主前860—主前843年)奪取了這座城。約沙法的話表明他願意遵守和亞哈簽訂的條約。
18:4-14 和亞哈相比,約沙法至少還想求問耶和華是否可以出兵(4、6、7節)。亞哈的四百人被稱為先知(另參王上22:6-7注),但他們同時也是政府官員,可能負責管理由耶洗別引進北國的敬拜巴力和亞舍拉的事宜(見王上18:19)。他們的話(18:5、11)和象徵性的舉動(10節;見耶27:2-7)意義明確,也正是亞哈想要聽的。然而,約沙法不承認他們是耶和華的先知,因此堅持自己的要求(18:6)。音拉的兒子米該雅是耶和華的真正先知(有些在以色列的耶和華先知,不久前曾受到迫害;見王上18:4)。從亞哈的反應(18:15)可見,米該雅開頭對他所說的話(18:14)明顯帶有譏諷意味。
18:9-11 在……空場上,各……坐在(“空場”《和修》作“禾場”),見王上22:10-12注。
18:14 可以上去,必然得勝,見王上22:15-16注。
18:15-22 亞哈堅持要聽耶和華告訴米該雅的實話,米該雅用了兩個異象來回答他。第一個異象是關乎戰爭的結局(16節),第二個異象則聲稱上帝已經使謊言的靈進入亞哈先知的口(18-22節),見撒上16:14注;王上22:24注。這個異象的意思是:亞哈既然追隨假神(見王上16:30-33),那麼他被這些假神的發言人,就是他的先知欺騙,正是咎由自取。上帝這樣做是要試驗他。諷刺的是,雖然亞哈堅持要米該雅告訴他實話(15節),而他聽到的也都是實話(18:16、18-22),但他卻不接受。亞哈拒絕米該雅的信息,並且惡待先知(26節),顯示他藐視真理。
18:23-27 西底家……打米該雅的臉,西底家自稱奉耶和華的名說話(10節),但他的暴力和輕蔑的行為,表明他並不在乎真理。亞哈虐待米該雅的行為,預示將來耶利米所受的痛苦(耶37:14-16)。
18:24 你進嚴密的屋……就必看見了,見王上22:25注。
18:25 亞們……約阿施,見王上22:26注。
18:28-34 正如神靈所說的話(20節),亞哈受到誘騙而開戰。亞哈決定改裝上陣,卻指示約沙法仍穿王服,表明他居心叵測。這顯示亞哈在聯盟中擔當領袖的角色,同時顯示他挖空心思躲避米該雅的詛咒。然而事與願違,約沙法在急難中的禱告救自己脫離了厄運(31b節,作者在這裏添加了耶和華就幫助他,上帝又感動他們離開他;見18:1-2注),而亞蘭軍兵隨便開弓,卻射中亞哈,導致他死在箭下(33節);這是上帝統管萬事的明證。
18:29 我要改裝上陣,見王上22:30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