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要理問答 Lord’s Day 11 主日十一解說(G. I. Williamson)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Lord’s Day 11 解說

29:為什麼神的兒子要起名叫耶穌,即救主呢?

Question 29. Why is the Son of God called Jesus, that is a Savior?

答:因為祂把我們從罪惡裏救出來(a),我們不能從其他人尋求或得著拯救(b)。

Answer. Because he saveth us, and delivereth us from our (a) sins; and likewise, because we ought not to seek, neither can find (b) salvation in any other.

  (a) 馬太福音1:21,希伯來書7:25
  (b) 使徒行傳4:12,約翰福音15:4-5,提摩太前書2:5,以賽亞書43:11,約翰壹書5:11
(a) Mat 1:21   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Heb 7: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b) Act 4:12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Joh 15:4-5   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也是這樣。  5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

 1Ti 2:5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Isa 43:11   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1Jn 5:11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面。

30:這樣,那些向聖徒,向自己,或向其他地方尋求拯救和幸福的人,真是相信獨一救主耶穌嗎?

Question 30. Do such then believe in Jesus the only Savior, who seek their salvation and welfare of saints, of themselves, or anywhere else?

答:不;雖然他們誇耀他們是屬祂的,卻在行為上否認獨一的救主耶穌(a)。因為除非耶穌不是一位完全的救主,否則,凡用真信心接受這位救主的,就必定在祂裏面, 擁有一切凡為他們得救所必須的東西(b)。
Answer. They do not; for though they boast of him in words, yet in deeds they deny (a) Jesus the only deliverer and Savior; for one of these two things must be true, that either Jesus is not a complete Savior; or that they, who by a true faith receive this Savior, must find all things in him (b) necessary to their salvation.

  (a) 哥林多前書1:13,30-31,加拉太書5:4
  (b) 希伯來書12:2,以賽亞書9:6,歌羅西書1:19-20,2:10,約翰壹書1:7
(a) 1Co 1:13   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嗎?

 1Co 1:30-31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31   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

 Gal 5: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b) Heb 12:1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

 Isa 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Col 1:19-20   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裏面居住。  20   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

 Col 2:10   你們在他裏面也得了豐盛。他是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

 1Jn 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解說]

  聖經明確地說到:得救的道路只有一條,而這條道路是上帝所指定的。是的,正如箴言所說:「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這就是原因。得救的條件不是由人來決定的,而是只有上帝才能決定的。而祂在聖經中所啟示的中心真理,就是得救唯一的道路是祂所提供給我們的。

  人類墮落之後,上帝立刻啟示了這個原則,祂親自為亞當和夏娃作了皮衣(創3:21)。為了遮蓋我們成為罪人的始祖的赤身露體,有一些無辜的動物必須死。因此,從一開始,「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利17:11)為著這個緣故,上帝對該隱的宗教和亞伯的宗教做出了明顯的區別(創四)。該隱沒有獻上代死的祭牲作為祭物,而亞伯卻這樣行了。上帝看重亞伯和他的祭物,但不看重該隱和他的祭物。為什麼呢?因為通往得救的道路只有一條,而從人類墮落以來也就只有這一條。得救之路是通過獻上一個無辜的犧牲品。當這個無罪的代牲死了──血流出了──罪就可得赦免。

  但是,必然地,「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4)。原因很明顯:他們之間完全無法等同。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但公羊和山羊卻不是。在《舊約》中,公羊和山羊確實為了人的罪而受害,但是這些動物在自然的情況下,無法為罪人承受刑罰。如果要做到這點,動物必須能明白獻祭的意義。但是公羊和山羊並不知道。因此,我們瞭解為什麼《舊約》時期動物的獻祭必須一再地重複,必須不斷地、日以繼夜地犧牲公羊和山羊,因為這些犧牲並不足以為人類的背逆獻上足夠的代價。

  《舊約》動物獻祭的價值在於它們指出了耶穌基督有一天將要成就的代贖(atonement)。這就是為什麼上帝──暫時地──接受那些用血祭來到祂面前的人(如亞伯)的原因。祂是用《舊約》的這個預表(type),或記號(symbol),來教導祂的子民。祂要藉著這個記號所代表的來告訴他們,有一天在耶穌基督裏的工作會完全實現。為著這個原因,摩西的禮儀律(ceremonial law)被頒布下來。在那裏,上帝非常仔細地顯明了,一隻適當的祭物對祂來說有何等的重要性。也為了這個緣故,當偉大的先知以賽亞用話語描繪了未來的彌賽亞圖像──以及祂所將完成的獻祭時──他用的是獻祭儀式的律法(賽五十三章),說到彌賽亞是一隻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

  從這點我們也清楚知道為什麼動物的獻祭,在我們的主捨下祂的生命後就成為多餘。當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真正的代贖就完成了。上帝終於滿意了,因為合宜的贖價已經償付了,而無血的洗禮儀式和主的聖餐也取代了要流血的割禮儀式和逾越節。聖經是這樣說的:「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難怪耶穌會為祂所作的如此宣稱:「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14:6)。使徒約翰回應這個宣稱,他寫到:「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5:12)。如同彼得在新約時代最早的幾個講道中這樣說到:「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那麼,我們該怎樣看待那些信靠──部分或全部──耶穌之外的事或人的人呢?今天和我們的主在地上的時候並無二致,不也是有一些相信自己是義人的嗎(路18:9)?是的,今天也有很多空泛地認為自己是基督徒的人,但基督對他們來說,不過是一個美好的榜樣。他們真的相信上帝會接納他們,因為他們遵守了道德的金律(或者他們自以為的),或因為他們已經盡力而為了!強烈地對照下,聖經說沒有一個人能靠行為稱義(羅3:20)。

  也有很多自以為是基督徒的人,但他們信靠的是其他事物,或除了耶穌以外,還要靠其他的事物。我們想到的有,例如,信靠聖母馬利亞和那些他們稱為「聖人」(在聖經中所有的信徒都被稱為聖徒,不是只有少數被人視為特別聖潔的才是聖徒)的人。今天我們見到對這種邪惡有一種相當寬容的態度,即使某些稱自己為改革宗信徒的人。但是我們在聖經中看不到這種寬容的態度。當使徒約翰──看到天上上帝榮耀的天使──俯伏在他的腳前敬拜時,天使說到:「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啟19:10)。難怪當人們俯伏敬拜時,彼得曾經說:「你起來,我也是人。」(徒10:25-26)

  一個人能夠「真的相信」耶穌基督,又同時相信自己,或相信馬利亞,或「聖徒」,或其他任何的人或物嗎?根據聖經,這是不可能的。聖經說只能選擇其一──而不是兩者,如同許多人想像的。因為,如同聖經清楚說明的:「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11:6)換句話說,如果你想得到上帝白白救恩的禮物,那麼你就不能半靠著功德得到救恩,兩者是互相抵觸的。因為「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4:4-5)。正如要麼信靠基督,要麼是相信自己(也就是自己的「好行為」)一樣,要麼信靠基督,要麼信靠一些「聖徒」,如童貞女馬利亞。因為基督徒信心的核心原則是:「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羅11:36)今天的教會亟需讓這個偉大的真理重新復蘇。

研習題

1. 試背誦一節經文,證明救恩只有唯一的一條道路。

2. 為什麼上帝悅納亞伯而不悅納該隱(請看來11:4?

3. 《舊約》的獻祭系統教導哪兩個中心原則?它們是什麼?

4. 人們除了信靠耶穌基督之外還會信靠哪些東西?

討論題

1. 為什麼人們會很容易地信靠自己或他人,而不是上帝?

2. 一個「好羅馬天主教徒」可以得救嗎?你的答案的理由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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