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拯救以色列人的应许。

研经题目
- 保罗怎样将先知何西阿的话应用中外邦人身上(参:何一2~11,二23)?这与6~24节所提到的上帝的属性有何关系?
- 保罗怎样将先知以赛亚的话应用在犹太人身上(参:6节)?
- 人的责任与上帝的主权有何关系?
- 犹太人和外邦人现在正处在一个什么带讽刺性的情况里?为什么?
- 人们对那块「石头」有哪两种反应?你宁愿属于哪一种呢?结果会怎样?
【经文注释】(摘自《圣经研修本》)
9:24-29 将外邦人纳为上帝的子民是罗马书一贯的主题(如1:16)。保罗以交叉对偶顺序说明(a-b / b´-a´):
a上帝从犹太人中呼召人(24b节)
b上帝从外邦人中呼召人(24c节)
b´《旧约》证实上帝从外邦人中呼召人(25-26节)
a´《旧约》证实上帝从犹太人中呼召人(27-29节)
何西阿的“本来不是我子民的”(何1:10;2:23)是以色列北国个支派。保罗根据亚伯拉罕的应许来解读这个预言,认为这句话也包括外邦人(第25-26节;见4:16-17)。另一方面,以赛亚(赛1:9;10:22-23)对以色列人发出既是警告又是应许的话(第27-29节)。许多以色列民不忠于上帝的圣约,只留下”余数“可以得救(第27节)。但上帝应许要保留这部分余民,忠于祂对以色列的应许(见11:1-10)。(BTSB)
9:24 上帝出于恩典和怜悯,既从犹太人,也从外邦人中选召人归向祂。
9:25-26 保罗引用何2:23和1:10,阐明上帝的奇异恩典,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称他们为永生上帝的儿子。上帝呼召外邦人得救,是呼召有罪的人归向祂,正如祂拯救以色列人的时候,是向那些不配得救的人显明祂的怜悯。上帝的恩典是无人能测度的。祂呼召人来得救恩,是向那些本来不是祂百姓的人显明祂的怜悯,这怜悯是他们本不配得的。
9:27-29 赛10:22-23预言,只有一部分以色列人会得救。大部分以色列人都要受审判,只有剩下的余数会经历救恩。事实上,正如赛1:9所言,以色列本该像所多玛、蛾摩拉那样遭毁灭,但上帝怜悯并赦免其中一些人。
9:30~11:10 以色列人拒绝上帝的拯救应许。上帝的主权和人的责任是并行不悖的。以色列人本应相信福音和信靠基督,但他们大多数人都拒绝这样做。虽然如此,上帝的拯救应许仍必成就。
9:30-10:21 以色列人的不信。救赎历史的意外转折——许多外邦人和相对较少的犹太人得救——可以从神的拣选(9:6-29)或从人的信与不信的角度来解释(9:30~10:21)。外邦人选择藉着信心顺服于神的义,而以色列人作为一个整体却没有。(BTSB)
9:30-31 保罗对现状的评估是:外邦人不是上帝的选民,他们没有寻求在上帝面前能站立得住的身份,如今却因信得以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以色列人寻求藉着律法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却无法做到。
9:32 以色列人无法藉着律法得到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的身份,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们没有以谦卑信靠上帝的心来遵从律法,而是想靠遵行律法来确立自己的义。他们以这种方式利用律法,导致他们在基督这绊脚的石上跌倒,因为想要确立自己的义的人,觉察不到他们需要相信基督。
9:33 赛28:16已经预言,有人会因为基督绊脚跌倒。信靠基督的人在末日必不至于羞愧(《和修》“必不蒙羞”)。
| 九1–5 作为使徒,「特派传上帝的福音」(一1),保罗为他的「骨肉之亲」(他的犹太亲族;第3节)而痛苦(九2),正如基督为耶路撒冷哭泣(太廿三37)。那些认识福音的人,会感到有责任要帮助其他人也认识福音;他们对别人的灵魂有一种痛苦的责任感(参林后十一28;来十三17)。尽管他们在过去的时代中领受了所有的恩赐和应许,甚至包括「基督,祂是在万有之上的上帝」(罗九4-5),但保罗时代的绝大多数犹太人并未承认耶稣是上帝应许的救主和君王。 九6–13 保罗预料到对他的福音信息会有的一个关键异议:如果耶稣是基督,如果祂来是为了要成就上帝在祂话语中的应许,如果上帝拣选的子民拒绝基督,难道这不意味着上帝的话语在某种程度上失败了吗?毕竟,作为上帝子民的犹太人并没有响应那话语。 保罗的回答是明确的「不」(第6节),并在第九至十一1章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持续的回应。保罗回答的核心是,福音是一个应许(关于「应许」在罗马书中的关键作用,参一2;四13、14、16、20、21;七10;九4;十五8)。福音的祝福并非基于种族(九7–8)或其他人类成就或资格的人类权利(参约一13)。保罗的论点基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的故事,从雅各与以扫的例子清晰可见(罗九九到十三章)。上帝以绝对的主权和智慧施恩。我们在敬拜与惊叹中向祂屈膝,深知我们的救恩真的全然是上帝的恩典。 九14–18 赐下救赎福音的上帝绝非不公平(第14节;参三4–6)。祂始终信守自己的道路、旨意与应许(九15)。这里的关键在于,上帝的话语是否是祂行为的准则,还是人类的定义才是祂行事的标准;保罗基于上帝的话语进行论证。上帝是祂发怜悯的唯一根基和源头(第16节),正如法老的故事所证实的(第17–18节)。祂不受人类的期望或要求的束缚。 九19–24 第19节的异议中蕴含着对上帝的指责。无疑,上帝乐意与人类「辩论」(参赛一18)。然而,正如耶稣在控告者面前保持沈默(彼前二23),保罗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只是提醒控告者,上帝有权按照自己的旨意对待祂所创造的人(罗九20–21),以便向祂所拣选的人显明祂的怜悯(第22–23节)。 这个回答并不能解答我们所有的问题,但重要的是要记住,保罗在这里并不是在试图解决不信者的担忧。在这段经文中,保罗仍然是在根本上回答他听众中那些关心犹太人的问题:上帝的话语是否失败了(参第6节)?保罗断言上帝有权按自己的旨意行事(第20节),按祂永恒的目的对待人(第21–23节),因此祂所拣选的「子民」不仅包括犹太人(其中许多人拒绝了福音),也包括外邦人(第24节)。从这个意义上说,保罗实际上是在扩展读者对上帝恩典适用对象的理解。 面对上帝在我们得救中的绝对主权,起初会让人感到不安。但最终,这正是我们真正的保障,因为如果我们身上毫无可取之处,唯有上帝的恩典使我们进入恩典之中,那么我们身上也毫无可以使我们脱离上帝恩典的理由。 九25–29 保罗引用圣经来验证祂对上帝自由且不可抗拒的恩典的理解。何西阿和以赛亚都表明,上帝有打破人类预期的记录,祂自由地施恩,抬举那些不配得的人。祂从未受到拘束必须将亚伯拉罕的应许(参罗九7)严格局限于血统。 九30–33 保罗在此结束了这一部分的论述。福音的救赎功效——「因信称义」(参一17)——已席卷了像罗马这样的外邦人群(九30)。相比之下,「以色列」(指罗马帝国中绝大多数的犹太人)却亏缺了他们自己的律法要求(第31节)。那律法显明了罪恶,并引导人认识到他们对耶稣的需要,而大多数犹太人并未接受祂作他们应许的君王和救主。正如保罗自己年轻时的情况(参加一14),他们接近上帝的方式是错误的(罗九32),结果却是绊跌和被冒犯(第33节),而非听见、得赦免,并获得新生命。 人造的「义」是空洞无价值的。真正的义是「因信」得来的(第30节)。这意味着我们以罪人的身份,怀着信心的空手来到上帝面前,唯独信靠基督。(GTB) |
第11日罗马书九25~33(1.12.11)
上帝拯救以色列人的应许。
1、保罗怎样将先知何西阿的话应用在外邦人身上(参:何一2~11,二23)?这与6~24节所提到的上帝的属性有何关系?
保罗借用上帝对先知何西阿所指示对以色列名的启示的话应用在外邦人身上。
这与6~24节所提到的上帝的属性的关系:上帝主权的怜悯所以有恩待。
2、保罗怎样将先知以赛亚的话应用在犹太人身上(参:6节)?
强烈指出得救的少,而且是神的恩典。
3、人的责任与上帝的主权有何关系?
人所能负责任的能力还是上帝主权的恩典。
4、犹太人和外邦人现在正处在一个什么带讽刺性的情况里?为什么?
讽刺性的情况:犹太人跌在磐石上,外邦人反倒得了义;
因为外邦人因信称义,犹太人却错误的追求律法的义。
5、人们对那块「石头」有哪两种反应?你宁愿属于哪一种呢?结果会怎样?
人们对那块「石头」的两种反应:跌倒和信靠得着。
我宁愿属于后一种。
结果:得着因信而得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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