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Nature of Man
作者:Gilbert Sanchez
誠之譯自:https://chalcedon.edu/resources/articles/the-nature-of-man
在關於人的本質的聖經研究史上,有三種觀點佔據了主導地位:三分人論(Trichotomy)、二分人論(Dichotomy)和身心統一論(Psychosomatic Unity)。以下是對每種觀點的簡要概述及基於聖經的評估。
聖經教導說,耶和華取用地上的塵土造了人。耶和華將氣息吹入人裡面,人作為一個整體便成了有靈的活人(living soul)(譯按:soul = נֶפֶשׁ [nephesh /neh·fesh] )。
古希臘哲學堅持區分物質與靈性。他們聲稱,物質世界是低等的,肉體是靈魂的牢籠;靈性領域才是真實所在,而物質世界不過是那真實之物的投影。與此相對照,聖經教導說物質世界(包括肉體)受造時是美好的。聖經並未在物質領域與靈性領域之間設立對立,而是描述了二者的和諧統一。
考察聖經作者所使用的詞彙可以發現,人是一個統一的活物(a unitary being)。在此語境下使用的四個主要詞彙是:魂(soul)、靈(spirit)、心(heart)和體(body)。聖經詞彙研究顯示,用於描述人構成的這些詞彙在含義上存在重疊。這四個重要術語中的每一個,其用法都指向整個人。這些術語既指代個體的統一性,又各自側重於特定的視角。
三分人論(Trichotomy)
三分人論認為人的構成包含三個部分或三種要素。歷史上,這三個部分通常被表述為體、魂、靈。肉體(體)被視為人外在的或物質性的部分。持三分人論者認為,聖經描述了人構成的另外兩個要素。他們指出,這種「三分」的觀念出現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3節和《希伯來書》四章12節中。他們論證說,這兩處經文都在同一語境下使用了「魂」與「靈」這兩個詞,從而表明它們被視為人不同的構成要素;他們認為,若非如此,便沒有必要同時使用這兩個詞。「魂」是包含生命與意志的構成部分,即人內在的生命力或「動物性生命」(animal life)。另一方面,靈是人身上感知「上帝意識」(God-consciousness)的器官。人的本性在受造時包含了這三個部分,但人的墮落導致了人的靈的死亡。由於人身上「上帝意識」的功能喪失了,未得重生的人在其位格本質上存在嚴重缺失;然而,人的另外兩個部分——即身體與包含意志在內的「魂」——卻依然健在。
「三分法」(Trichotomism)觀點的一個核心要素在於對人本性構成部分的界定。若要使這一觀點經得起推敲,它必須能夠有力地論證:人的構成是由三個彼此獨立的成分組合而成的。然而,聖經並不支持「人是由三個部分構成」的這種觀點。這種觀點否定了人作為一個統一整體的基本屬性,且在許多方面與希臘神話有相似之處。
聖經並不支持三分法關於「魂」與「靈」截然分開的論調。那種堅稱「魂」是指人的生命、而「靈」是感知「上帝意識」的器官的說法,純屬臆測,且經不起客觀的釋經與分析考證的推敲。在聖經神學中,「魂」與「靈」這兩個詞實際上是同義的。
關於人的墮落,聖經神學與三分法的觀點截然不同。三分法支持者認為,人在陷入罪與遭受上帝的咒詛時,其本性的某些部分並未受到波及;而聖經則明確教導:人墮落之後,雖仍保有上帝的形象,但在其各項機能上卻已全然敗壞(totally depraved)。
必須摒棄對帖撒羅尼迦前書和希伯來書中相關經文所持的「三分法」解釋,理由如下:a.) 聖經神學的系統性研究(Systematic study of Biblical theology)。應當將聖經視為一個整體,確保各部分之間和諧一致且無矛盾。b.) 相關經文的上下文(Context of the verses in question)。考察經文所在的上下文是聖經釋經學的基本原則;忽視上下文即忽視了原作者的本意。這兩處經文均未探討人的構成。希伯來書作者強調的是,主的話語能深入人心的最深處,甚至顯明行為背後的動機;而帖撒羅尼迦前書作者強調的則是全人的成聖。c.) 語言學研究(Linguistic study)。理解關鍵術語的用法對於正確的釋經至關重要。對相關詞彙進行客觀研究後,得出的結論只能是:這些詞彙充其量是指涉了全人的某個特定側面,絕不能強行將其解讀為支持「人由三部分構成」這一觀點的證據。d.) 若按此方式解讀經文,並不能確立「三分法」的立場。如果這種解釋方式被一貫地應用,就會推導出人由更多部分構成的結論。例如,基督教導門徒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若始終採用這種釋經法,人究竟會被拆解成多少個部分呢?
二分法(Dichotomy)
第二種立場是「二分法」,即認為人的構成包含兩個獨立部分。歷史上,這兩部分通常被表述為「身體」(body)與「靈魂」(soul)。二分法支持者正確地否定了「靈」與「魂」是人獨立構成部分的觀點;他們將聖經理解為教導人是由物質與靈性兩方面構成的復合體。然而,二分法立場在假定人由兩個獨立部分構成這一點上也存在謬誤,同時也面臨著前文所述的批評。
身心合一論(Psychosomatic Unity)
第三種立場是「身心合一論」,即認為人的構成是一個單一的整體,無法被分割為不同的構成部分。這一統一體包含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aspects)——即身體與靈——它們在人的本性中永恆地重疊在一起。這一論點的有力之處在於它忠實於系統神學與語言分析,並全面遵循了聖經關於這一議題的描述及其界限。聖經將人的構成描述為一個統一體,但並未提供、也不認為有必要提供某種機械式的解釋。
針對「身心統一」這一觀點,最主要的異議來自關於「中間狀態」(intermediate state)的討論。有人主張,既然聖經描述了一段靈脫離肉體獨立存在的時期,那麼靈就應被視為一個獨立的組成部分。對此,可以作如下回應:a.) 分離是例外,而非常態。人的構成起初是統一的,在今生保持著統一,而在復活之後將再次成為統一體。關於人的本質,其普遍原則是統一性。b.) 分離是罪的後果,而非人類構成的常態。這種分離源於上帝的咒詛。如果人類能順服主並與祂保持和諧,人的構成便絕不會經歷這種靈與身體分離的後果,也不會遭受墮落帶來的其他種種惡果。這種分離應被視為罪所導致的畸變,而非上帝所賦予的人的本質。c.) 分離終將永遠終止。儘管確實存在暫時的分離,但這種狀態將在復活之日徹底終結;屆時,無論地位尊卑貴賤,每個人都將站在復活基督的寶座前,為自己在身心統一狀態下所行的一切思想、言語和行為接受審判。此後,一切關於分離的概念都將永遠消失。即便歷經億萬年乃至無窮歲月,人的本質也不可能建立在一種短暫的人性畸變之上。
將人視為身心統一的整體,能使我們對人的本質以及上帝在人身上並藉著人的作為,持守一種合乎聖經的平衡觀點。若視人為一整體,便必然得出這樣的結論:人的各個層面同樣是受造為善的,同樣受了墮落的影響,也同樣正經歷著成聖的過程。此外,身心統一的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絕不能僅僅簡化為內在的屬靈體驗,而必須延伸至人存在的每一個層面。因此,任何將身體視為靈魂的牢籠、將人對上帝的責任局限於屬靈敬虔、或認為人的成聖與神國在地上的彰顯僅限於屬靈領域的觀點,都曲解了聖經的教導,並反映出聖經以外思想的影響。關於人性的聖經教義主張身心統一,這意味著在個人成聖的過程中,外部世界的影響必然包含在內。隨著我們主的國度得勝地向前推進,這一過程必將對世上存在的各個領域產生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