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e Belong To God Exodus 13:1-16
Resurrection Presbyterian Church
Aug. 23, 2026
“We Belong To God”
Sermon Text: Exodus 13:1-16
Respresbyterian.com
誠之譯自:
https://www.sermonaudio.com/sermons/82326177195876
請大家翻開聖經到出埃及記第十三章,我們將繼續研讀出埃及記系列信息。如果你手頭沒有聖經,我們很樂意為你提供一本。我將使用ESV譯本進行誦讀。這一章的內容緊接在以色列人真正離開埃及之後。我想,我們上一次查考出埃及記至少是在六週以前了。
當時我們讀到了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情形。而在第十三章,在我們繼續講述他們離開埃及後的行程之前,這一章記載了給以色列人的教導:摩西提醒他們要守「除酵節」。關於這一點及其含義,我們以前已經探討過了,所以這不會是我們今天早上的重點。我們要關注的是第二件事——即當他們進入應許之地(迦南地)時所要履行的第二項禮儀或要求,那就是「頭生子的贖回」(the redemption of the firstborn sons)。確切地說,是贖回所有頭生的——包括牲畜,以及對於人而言,則是頭生的兒子,長子。我們將誦讀出埃及記第十三章1至16節,然後重點講解關於贖回頭生子的內容。讓我們來聽上帝的話語。
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3摩西對百姓說:「你們要記念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這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們從這地方領出來。有酵的餅都不可吃。4亞筆月間的這日是你們出來的日子。5將來耶和華領你進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就是他向你的祖宗起誓應許給你那流奶與蜜之地,那時你要在這月間守這禮。6你要吃無酵餅七日,到第七日要向耶和華守節。7這七日之久,要吃無酵餅;在你四境之內不可見有酵的餅,也不可見發酵的物。8當那日,你要告訴你的兒子說:『這是因耶和華在我出埃及的時候為我所行的事。9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使耶和華的律法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曾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10所以你每年要按著日期守這例。』」11「將來,耶和華照他向你和你祖宗所起的誓將你領進迦南人之地,把這地賜給你,12那時你要將一切頭生的,並牲畜中頭生的,歸給耶和華;公的都要屬耶和華。13凡頭生的驢,你要用羊羔代贖;若不代贖,就要打折牠的頸項。凡你兒子中頭生的都要贖出來。14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這是甚麼意思?』你就說:『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15那時法老幾乎不容我們去,耶和華就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殺了。因此,我把一切頭生的公牲畜獻給耶和華為祭,但將頭生的兒子都贖出來。16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文,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這是上帝的話語。讓我們一同禱告,求上帝以此祝福我們。
主啊,當我們研讀這段古老的經文,思想以色列民當守的這些節期與儀式時,求你讓我們不僅能明白其中的含義,更能蒙你引導,將它們與耶穌以及我們這些在耶穌裏屬於你的人聯繫起來;求你在這個早晨祝福我們,提醒我們究竟是誰,又是屬於誰的。我們奉耶穌偉大的名禱告。阿們。
當我們結束出埃及記第十二章的學習時,我們再次看到上帝將祂的子民從奴役中領了出來。上帝把他們從奴役中拯救了出來——祂不僅是把他們從某種境況中救出來,更是為了將他們帶入另一種境況。我們從奴役中得釋放,並非為了漫無目的地遊蕩;我們之所以被救贖脫離某種狀態,是為了進入另一種狀態。今天早上,我希望大家領受的核心信息是:上帝將我們從奴役中拯救出來,帶入了屬於祂的自由之中。上帝將我們從奴役——即罪的奴役——中拯救出來,帶入了屬於祂的自由之中。
上帝將我們從奴役中拯救出來,帶入了屬於祂的自由之中。
這正是「頭生子贖回」這一禮儀的意義所在。它彰顯了上帝對其子民的所有權。逾越節的筵席慶祝了上帝透過「替代」的方式,將祂的子民從審判中拯救出來。逾越節的羔羊被宰殺,代替了頭生子受死;因此,逾越節慶祝/頌讚的是上帝以替代的方式將子民從審判中救贖出來。
至於此處提到的「除酵節」{ Feast of Unleavened Bread }(我們在之前的章節中已讀過,此處再次提及),它紀念的是上帝大能地將他們從奴役中拯救出來。這種拯救極具大能,以至於他們被倉促趕出,甚至來不及讓麵團發酵,只能吃無酵餅。因此,除酵節慶祝的是上帝將他們從奴役中大能拯救出來的作為。
而「頭生子贖回」這一禮儀,則表明他們承認上帝大能地將他們歸於自己名下。上帝大能地將他們救贖,使他們成為祂的子民。因此,我們將分步驟來探討:首先,我們要仔細考察「頭生子贖回」對當時的他們意味著什麼,弄清楚這一禮儀對他們的意義;隨後,我們要思考這對我們意味著什麼,它指向何處,以及對於生活在耶穌時代之後的我們而言,它揭示了我們怎樣的處境及與主的關係。
那麼,首先讓我們來看看「頭生子贖回」對他們意味著什麼。首先,透過贖回長子這一舉動,他們是在銘記上帝偉大的拯救之工。這一點在經文中既基礎又明確:贖回長子的根本意義,就在於它是對上帝偉大拯救之工的提醒。
贖回長子的根本意義,就在於它是對上帝偉大拯救之工的提醒。
請留意整章經文中反覆出現的話語——摩西一再強調:「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第3節中,摩西對百姓說:「你們要記念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這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們從這地方領出來。」第8、9節也是如此。到了第14節,經文又說:「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這是什麼意思?』你就說:『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最後,經文總結道:「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文,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16節)我們要思想,上帝究竟是如何將他們領出埃及的。
上帝要求祂的子民時刻銘記:是上帝拯救了他們,而且是以大能拯救了他們。每一個節期、每一種禮儀,作為他們在上帝面前過聖潔生活的根基,都在於「上帝用大能的手將你們從埃及領出來」這一事實——這其實換個說法就是:上帝為你們成就了你們自己無法成就的事。你們要牢記這一點,務必牢記這一點。
上帝為你們成就了你們自己無法成就的事,以此拯救了你們。因此,透過這一舉動,他們不僅要銘記上帝偉大的拯救之工,還要銘記這偉大拯救之工的後果——即上帝擁有他們。他們不僅僅是從埃及的奴役中被救出來,也不僅僅是從法老的暴政下被救出來;他們被救贖,是為了歸給上帝。他們被救贖,是為了成為至高上帝的僕人。
所以,上帝在這章經文的開頭就明確指出:長子歸上帝所有。他們是屬於上帝的。在第1、2節中,耶和華曉諭摩西:「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他們都屬於我。隨後,在回到關於頭生者救贖的話題之前,經文插入了關於除酵節的段落。為什麼要這樣安排?我不知道,我也不會假裝知道。
歸根結底,這涉及「長子贖回」的條例;百姓需要承認長子是屬於上帝的,而贖回長子的這一舉動,正是為了確認上帝對他們的所有權。
贖回長子的這一舉動,正是為了確認上帝對他們的所有權
對於像羔羊這類潔淨的牲畜,他們只需將其獻給耶和華作為全燔祭——意思是:「上帝啊,這是屬於你的。」但對於像驢這類不潔淨的牲畜,則必須提供替代的祭物。因為不潔淨的牲畜不能直接獻給耶和華,儘管它在名義上屬於耶和華。
那麼該怎麼做呢?就是獻上一隻潔淨的牲畜作為替代。上帝甚至規定,如果不獻上潔淨的牲畜作為替代,就必須折斷驢的頸項,將其處死。為什麼?因為你不能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據為己有;若未將其贖回,你就不能使用它。至於頭生的兒子,上帝則要求必須將他們贖回。這裏有一點需要特別說明,情況稍微有些複雜。我會盡量講得清楚明白,請大家耐心聽我解釋。
在此語境下,「贖回」指的是將兒子從「服事」(service)的義務中買贖出來。換言之,此處關於頭生兒子的贖回,其含義與逾越節所指向的意義並不相同。在逾越節中,藉著逾越節羔羊的死亡及其血,頭生兒子連同整個以色列民族都從上帝的審判中得了救贖。而此處針對頭生者的贖回,並非指免受審判,而是指將頭生兒子從在耶和華會幕(後來是聖殿)中服事的義務裏買贖出來。
我們如何得知這一點呢?因為從經文中可以看出,這些條例是針對百姓進入迦南地之後所制定的。隨著我們繼續研讀聖經,來到了民數記;在這裏,關於贖回長子的權利,有了進一步的指示和闡明。
在民數記中,我們得知長子本應在會幕事奉,但利未人最終取代了他們的位置——利未支派承擔了這項職責。因此,當上帝將長子分別為聖、稱他們為「屬我」的時候,意思是指他們有責任在會幕中事奉;但正如上帝一直以來的計劃,利未人最終取代了長子來執行這項事奉。讓我讀一下民數記第三章,這段經文對此作了清晰的說明。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中一切頭生的。」(民三12)也就是說,利未人最終取代了長子在會幕中的事奉工作。「利未人要歸我,因為凡頭生的都是我的。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分別為聖歸我;他們定要屬我。我是耶和華。」(12b-13節)
所以,長子本是被分別為聖在會幕中事奉的,但利未人取代了他們。然而,由於長子在名義上仍屬於耶和華,他們必須為利未人代行事奉而支付報酬,對嗎?他們必須將長子「贖回」,即從原本要在耶和華面前履行的事奉義務中贖出來。利未人介入並承擔了這項工作,但既然利未人是代他們行事,他們就必須為此向利未人支付費用。
因此,我們在民數記後文(第十八章)中讀到,關於這種贖回的具體代價或應付的款項,經文作了明確說明。民數記十八章15節開始,上帝對利未人說:「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關於贖回的代價,當他們滿一個月時,你們要將他們贖回,定價為五舍客勒銀子——這是按聖所的舍客勒標準計算的,即一舍客勒等於二十季拉。
當我們瞭解了事情的全貌,就能明白其中的含義。他們必須支付贖價;由於他們屬於耶和華,必須將他們從(原本應承擔的)事奉職責中贖買出來。既然利未人取代了他們的位置,他們就必須向聖所繳納五舍客勒銀子。因此,這種贖回長子的舉動——雖然確實為聖所提供了資金,但這並非主要原因——其根本意義在於提醒以色列人:因著上帝大能的拯救,長子是屬於上帝的。
「他們定要屬我。」因此,你們世世代代,都必須將他們贖回。你們必須付出代價,必須把他們從本應向我盡的職責中贖買回來,因為祂們是屬我的。
這裏有一點很重要,也是關鍵所在。以色列的長子實際上代表了全體百姓。長子代表了所有人。從功能上來說,贖長子的儀式實際上是在提醒以色列人:整個以色列民族都屬於耶和華。長子歸主,象徵著這種更廣泛的所有權。
我們怎麼知道這一點呢?因為我們通常不會想到長子會代表全體百姓。但如果仔細想想,在那個年代,長子是家族財富的繼承人——他們繼承了一切。做次子或者像我這樣的老三,感覺肯定很糟糕吧?不過,現在的長子可能也覺得挺鬱悶的,因為——抱歉——現在的規矩變了。要是你出生在主前二世紀,那你就能繼承一切了。
但這同時也意味著——長子繼承家族的全部財富——擁有了長子權,也就意味著擁有了整個家族的財富。在聖經中,我們也能找到許多理由,認定長子代表了整個群體。
早在出埃及記的前幾章中,以色列本身就被稱為上帝的「長子」。上帝稱以色列民族為「我的長子」(譯按:參出四22)。正因如此,耶和華對法老說:第十災即將降臨,因為你拒絕放我的長子走,我就要擊殺你的長子。上帝對埃及頭生子的審判,難道僅僅是針對那些頭生子個人的審判嗎?
其他人可能會想:「反正不是我,只是長子遭殃,我們能全身而退。」不,上帝對埃及頭生子的審判和擊殺,實際上是對整個國家的審判。其餘的人說:「我們必須放他們走,否則我們全都得死。」
長子具有某種代表性的身份;事實上,在出埃及記後來的經卷中,長子與聖經中的「初熟果子」這一概念之間的聯繫變得十分清晰。「初熟果子」是以色列人必須獻給上帝的供物,即莊稼收成的第一部分。他們將這部分獻給上帝,以此承認一切都屬於上帝。
初熟果子代表了整個收成,長子也被賦予了同樣的意義。部分代表整體,最早的代表其餘。我們在出埃及記廿二章讀到:「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出廿二29)這裏指的就是初熟果子的奉獻。緊接著下一句便是:「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上帝將「初熟果子代表整個收成」這一概念與「長子」的概念並列在了一起。
他們代表了全體百姓。因此,贖回長子的習俗歸根結底是在提醒以色列人:正因為上帝大能地拯救了他們,他們所有的人都屬於上帝。「你們是我的,你們是我的。」事實上,以色列人在過紅海之後(幾週後我們會講到這一點)便在出埃及記十五章中頌揚了這一事實。在摩西之歌——這首頌揚上帝已行之事與將行之事的讚美詩中——以色列人被稱為上帝所「贖回」的百姓。他們承認他們全部的人都屬於上帝。
那麼,這跟我們有何關聯?這對我們意味著什麼?上述內容是它對當時以色列人的意義;那麼對於生活在耶穌時代之後的我們,這又意味著什麼呢?
事實上,即便我們未曾意識到以色列的長子代表了整個民族,也能看出這種關聯,因為《新約》中的教會被稱為「諸長子之會」(來十二23)。在希伯來書第十二章那段宏大的頌讚中,作者指出我們所臨近的並非那座可觸摸的西奈山——那裏有烈火熊熊,令人心生恐懼,預示著審判的威脅;相反,我們已來到錫安山。希伯來書的作者說,我們已來到錫安山,來到「眾長子的教會」(來十二23;參《新譯本》,《環聖譯本》)那裏,來到那些名字記在天上的人中間,並進入了更美的「約」。
我們——所有的基督徒——被稱為「長子」。我們就是那「聚集」(the assembly),即眾長子的教會。我們之所以被稱為長子,是因為基督用祂的寶血買贖了我們。正因為祂用寶血買贖了我們,我們便不再屬於自己。在崇拜早些時候,我們誦讀了哥林多前書第六章,保羅在其中闡明了一個事實: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隨後他說,「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着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你們曾是不義的,但上帝行了一件奇妙的事。祂以偉大的作為拯救了你們——不僅將你們從罪中救贖出來,更將你們歸於祂自己,使你們歸屬於祂。
因此,保羅在那一章的後續經文中繼續告誡百姓要遠離淫亂。他實際上是在問:既然你們屬於耶穌,與耶穌聯合,怎能又去與娼妓聯合呢?因為如果你與耶穌聯合,同時又去與娼妓聯合,你可曾意識到,你實際上是把耶穌也帶去與娼妓聯合了?
保羅好比是這樣說的:醒醒吧,這事關重大。這事關重大,是因為你的身份;而你的身份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你歸屬於誰——你屬於祂。
所以,他在該章結尾處這樣說道:「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林前六19b-20)你們不屬於自己,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耶穌流出的寶血買贖了你們;如今,你們屬於上帝。
若我們深思,罪的本質就在於認為我們擁有自己,認為我們屬於自己。「我的身體,我做主;我的人生,我做主;我的錢財,我做主……」一切都是我的,所以我可以隨我自己的意思,隨便處置。這就是罪的核心。
然而,基督徒啊,耶穌已經買贖了你。你不屬於你自己,你屬於祂。在耶穌的作為中,我們看到了與出埃及記中相同的模式:
使我們脫離(某人、某物、某種勢力)的審判(Judgment that saves ‘from’),也帶來「歸屬」(某人、某物、某種勢力)的救恩(salvation ‘to’)。使我們「脫離」的審判,即降臨在埃及長子身上的審判,那場使他們脫離奴役的審判,同時也使他們歸屬於主。
因此,當孩子們問起「你們為什麼要為我付這五舍客勒銀子?這是怎麼回事?」時,父親會這樣回答:這是因為耶和華在埃及所做的事——祂以大能的手拯救了我們,同時擊殺了埃及所有的長子,無論是人還是牲畜。所以我才要贖回我的長子。
我必須為你付這筆贖金,因為你屬於上帝。祂才是我們的主人。那拯救我們「脫離」(某物件)的審判,也是帶來「歸屬」(某物件)的救恩。基督為我們所受的審判,既拯救我們脫離罪咎,也使我們歸屬上帝。我們屬於祂,祂擁有我們。
這讓我們不得不直面罪的問題。如果你覺得可以隨心所欲地犯罪,請明白:你並沒有犯罪的自由。但這同時也帶來了極大的鼓舞——一種深刻的鼓舞。因為上帝對我們的擁有權,也伴隨著至高的特權。
我的意思是,試想一下:我們如今被算作祂的長子,這意味著我們是後嗣/產業繼承人。正如保羅所言,我們是上帝的後嗣,也是與耶穌同作後嗣的人。噢,能歸上帝所有,能作為祂的長子歸上帝所有——這真讓我們的心歡呼雀躍,巴不得立刻領受這份恩典。
我已得救脫離那只會帶來奴役的事物,並被帶到了上帝面前;祂擁有我,這意味著作為祂的長子,我也擁有上帝作為我的上帝——祂所有的榮耀、能力與良善,都為了我的益處而屬於我。能歸屬上帝,作祂的僕人,在祂的治理之下,順服祂的旨意——這才是真正的自由。
那確實是真正的自由。處於上帝的治理與擁有之下,受祂的約束,這是一種特權;因為受上帝的約束,恰恰意味著真正的自由。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真正的自由並非隨心所欲地做任何事,而是能夠行出受造之初被賦予的使命。真正的自由,就是能夠活出你受造時所設定的樣式。
真正的自由並非隨心所欲地做任何事,而是能夠行出受造之初被賦予的使命。
關於這一點,有一個堪稱完美的經典比喻,那就是關於魚的比喻。我們家過去有很多魚缸。有個朋友家裡的魚缸更多,他常送魚給我們,於是我們家的魚缸也就越添越多。後來我們有了孩子,魚就不那麼受重視了——雖然花了一些時間,但最終它們確實不再像以前那樣重要了。不過,我們還是很愛那些魚;我們養過一些外形超棒、非常漂亮的魚。
試想一下,如果我們要是在家裏擺個魚缸,而你今天下午來參加團契聚餐,這時有個小孩跑過來欣賞魚,心裏卻想:「哎呀,這條魚被困在這個缸裏了。魚兒啊,你難道不想像鳥兒一樣飛翔嗎?」
「我要讓你重獲自由。」於是那個孩子伸手抓住魚,把它拋向空中,嘴裏喊著:「自由吧,像鳥兒一樣飛翔吧!」結果顯而易見——那條魚在地上拼命掙扎、翻滾。這就是魚離開水之後的樣子。
我們之所以使用「離了水的魚」(Fish out of water)這個短語,正是因為這種情景在我們看來是荒謬的。我們會對那個孩子說:「不,你這傻孩子,你會害死這條魚的。」對魚而言,自由並非意味著離開水去假裝自己是鳥;魚的自由在於身處水中——處於它受造之初就被設定要生存的那個環境與界限之中。
看著那個孩子,我們會覺得他既幼稚又愚蠢、無知;然而,在涉及更為重要的人生大事時,我們自己卻往往也懷揣著同樣的妄想。我們心想:「我厭倦了這種束縛,厭倦了被困在這個魚缸裏。我要像鳥兒一樣飛翔。」
但這最終會導致什麼結果呢?結局只有死亡。在座的各位恐怕能花上幾個小時,講述各種見證、故事和事實,證明當我們放縱私慾、不受上帝律法約束時,結果會怎樣?那只會把我們引向毀滅、痛苦、苦難,乃至死亡。
「做你想做的自己」(Be who you want to be.)——這就是迪士尼那套反基督的福音。孩子們,請聽我說——我以前就說過,也無數次提醒過我的孩子們——雖然我們知道「跟隨你的內心」(follow your heart)未必正確,但我們的文化卻不斷向我們灌輸這種觀念:追隨你的內心,擺脫束縛,那才是真正的自由所在。但這簡直是愚蠢透頂,無異於把那條魚從水裏抓出來扔到外面去。
魚離開了水就會導致死亡,但真正的自由在於活出我們受造時的身份,在於跟那位賜予我們生命並按其旨意創造我們的生命之主建立團契關係。生命有其運作的法則:有些事帶來祝福,有些事招致咒詛。真正的自由,在於順服祂的引導,按祂的標準與律例生活,並在祂的主權之下尊崇敬拜祂。
正如彼得前書所言——請聽彼得前書2章9節的話語,這段經文提醒我們:我們是屬上帝的子民,同時也指明了真正的捆綁與真正的自由究竟何在。彼得說: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為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上帝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
請注意,一方面我們是屬上帝的子民——那麼,身為「屬上帝」的人意味著什麼呢?
這意味著我們能夠宣揚那位召我們出黑暗、入光明者的美德——這也就是「出死入生」的另一種說法。因為黑暗意味著盲目、危險與死亡。在黑暗中萬物無法生長,唯有在光中方能生長;光就是生命,是良善,是歡慶,是喜樂。上帝拯救了我們,我們歸祂所有;而歸屬於祂的結果,就是我們不再處於黑暗之中,而是置身於光明之中。因此,我們要過一種禁戒肉體私慾的生活。
為什麼呢?因為肉體的私慾——請留意他的措辭——肉體的私慾正與你的靈魂交戰。你需要花點時間細細體會這一點:與你的靈魂交戰。這是戰爭。戰爭意味著動用一切必要的力量去制服敵人,甚至將敵人變為奴僕;為了駕馭並控制肉體的私慾,不惜一切手段迫使敵人順服於你的意志。換句話說,就是順從我們內心的衝動。那些私慾正與我們的靈魂、我們的生命交戰,企圖將我們擄去為奴。
真正的自由在於歸屬於上帝並跟隨祂。提姆·凱勒(Tim Keller)曾這樣闡述:自由與其說是擺脫一切束縛,不如說是找到「正確」的束縛——那些恰當的約束。當我們處於正確的約束之下時,我們才能真正茁壯成長。
自由與其說是擺脫一切束縛,不如說是找到「正確」的束縛
所以,如果你覺得自己可以隨心所欲地犯罪,請記住:事實並非如此。你是用重價買來的,你屬於耶穌。同樣,如果你覺得自己深陷罪中,彷彿在與那些攻擊靈魂的罪惡私慾的爭戰中節節敗退,甚至覺得無法自拔,請記住:你並非真的被困住了。你屬於主,而不屬於罪。
因此,基督徒生命中的爭戰,並非為了脫離罪的奴役以獲得自由——因為我們本就不屬於罪。保羅並沒有說「停止犯罪,這樣你們就能歸屬於上帝」。他是怎麼說的呢?他說:「停止犯罪,因為你已經歸屬於上帝,你是祂的人。」所以,基督徒的爭戰在於活出那份屬於我們的偉大自由——那種因歸屬於耶穌而享有的自由。
上帝已拯救我們脫離奴役,帶入歸屬於祂的自由之中。讓我們活出這份自由,作為祂用寶血買贖回來的僕人生活。讓我們一同禱告。
主上帝啊,感謝你藉著你的話語賜與我們美好的管教,提醒我們,我們不屬於自己,因此必須為罪悔改;同時也提醒我們,因著深知自己屬於你,我們便擁有了極大的鼓舞與力量。主啊,我們祈求你幫助我們活在基督為我們買贖而來的自由之中——那是長子所享有的喜樂自由,是作為你子民的喜樂自由;我們不再受制於罪,而是作為蒙召之人,要在生命的每一刻都順服你的美善旨意。主啊,求你幫助我們享受這份自由,並在你繼續動工使我們成聖的過程中,越來越深刻地經歷這種自由。求你幫助我們抵擋私慾——那些邪惡的私慾——並因著屬於你而滿心喜樂。奉耶穌的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