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2 以西結書 33 (3.5.29)

EZEKIEL 33~48 Study 22~35

以西結書卅三~四十八章 14

這幾章屬於耶路撒冷淪陷後先知工作的第二個時期(見引言及綱要)。唯一提及日期的地方是卅三21,但必須假定老早所作上帝必懲罰有罪的城和國家的一切預言,都已經應驗了。

Study 22 Ezekiel 33 (3.5.29)

研經題目:

從這卷書頭一部分就知道,先知一部分的使命是要作守望的人(比較三16~21),但現在已來到付諸實踐的時候,因為在逐漸破壞的新時代中,只有個別地悔改並歸向上帝的人才能得生。

1. 以西結用什麼字詞表明人必須悔改?惡人悔改時,當期望他有哪種行為?比較徒廿六20;啟二5。

2. 試比較10和24節所引證的那兩句流行的話語。注意這些話流行在「哪裏」,怎麼一句話表示絕望,而另一句話則滿有確信。上帝對每一種情形有什麼答覆?

3. 何以先知突然變得勇於發言,而百姓也變得更加好奇去聽他說的話呢?請閱30~33節。然而在他們的新興趣中,缺少了什麼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3:1~39:29 耶路撒冷陷落之後。在講述關於列邦的神諭後,焦點回到猶大(以西結喜歡用“以色列家”這個稱呼)。耶路撒冷陷落之前,以西結的信息主要是警告和宣判,但當中仍有一絲盼望。隨著耶路撒冷被毀(33:21-22),信息也有所改變。虛假的盼望破滅了,以西結的神諭現在轉向,論到生命更新的真正源頭和正確形式。這種重新定向不是突然的“向後轉”,而是逐漸的轉向,重新檢視在審判之下的生活現實,按著上帝堅實的應許,與祂建立一個嶄新的、永存的生命關係。

33:1-20 一些提醒。在轉向盼望之前,這裏稍微停頓一下,連接前文1~24章,並提醒以西結及其聽眾,他們有彼此承擔的責任:33:1-9再次闡述先知作為“守望者”的角色,如3:16-21所述;33:10-20是關於個人責任的教導,提供一個與18:21-29不同的版本。

33:1-9 守望者(重述要點)。另見3:16-21。在這段經文中,上帝、先知和百姓不可分割地連在一起。守望的人(33:2、6、7)的角色占主導地位,他必須根據自己所(3、6節)的來行事。第2節為2-6節關於那一國(原文直譯:那地)的比喻設定框架,整個神諭(2-9節)是對本國的子民說的。他們有責任聆聽守望者的警告(4-5節)。守望的人必須警醒,以辨別上帝的行動(我使刀劍臨到……他見,2-3節),但上帝會親自向先知說話(7節)。7-9節與3:17-19幾乎完全相同。

33:2 關於上帝自己的,參21:3及其上下文。

33:10-20 道德責任(重述要點)。提醒的重點轉到百姓身上。這段經文與18:19-29相似(見該處注),但那裏以呼召悔改作為結束(18:30-32),而這裏沒有發出那樣的呼召。不過,隨後的神諭代表以西結傳道工作的最關鍵時刻。

33:11 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聖經》清楚表明,上帝必定懲罰罪惡,彰顯祂的聖潔和公義。然而,對於那些按上帝自己的形像被造的受造物,上帝也為他們的受罰和死亡感到傷心。

33:17 你本國的子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百姓做錯了事,就快快抱怨上帝,而不是承認自己的罪。

33:21-22 耶路撒冷陷落。這個簡短的消息,重要性遠超它的篇幅。這是本書主要結構的關鍵樞紐。讀者和以西結都已經為這個時刻做好準備:以西結在3:22-27開始啞口不言,並在耶路撒冷開始被圍困時記下當時的日子(24:1-2、25-27)。這時是主前585年1月,即耶路撒冷陷落之後約五個月。逃來的人到以西結那裏,證實上帝在城開始被圍困時所說的話(24:25-27),肯定了以西結的先知職分;而上帝使這事成就,也堅立了祂自己所做的工。此外,這個消息也使下文所說的話更顯重要。

33:23-33 罪責。雖然開始朝向復興,但來自上帝的話,譴責在本地(23-29節)和在外地(30-33節)的猶太人生活不敬虔。

33:23-29 給留在本國的百姓的話。這段經文向那些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後留在猶大地的百姓說話。這裏描述的惡行(24-26節)與18章類似,聯繫是恰當的。第18章挑戰猶太人認為血統可以保證(或阻止)人享有福分的觀念,而這裏反駁的其中一個說法是,他們聲稱“血緣關係”意味著財產的擁有權。其實倒不如說,應許之地的荒涼(33:27-29)與百姓所做的可憎之事有直接關係。

33:24 眾先知很少提及列祖(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關於這裏訴諸亞伯拉罕的做法,參賽41:8,51:2。猶太人這種從眾多的論證“邏輯”,有極大的缺陷。關於這時土地的佔有情況,另見耶39:10。

33:25-26 關於這份罪行清單,參18:5-18注。你們吃帶血的物,希伯來文直譯為“你們吃血”,這句俗語也出現在利19:26,意指律法不容許的獻祭。以西結的反問(你們還能得這地為業嗎?),暗示留在本地的百姓似乎已經忘記聖約的條款。

33:30-33 給被擄異邦的百姓的話。雖然23-29節“暗示的”聽眾是留在應許之地的百姓,但正在聆聽的“真正”聽眾卻是與以西結一同被擄的人。先知譴責那些留在耶路撒冷的同胞貪愛土地的時候,被擄的百姓聽得津津有味,但先知給他們當頭一棒,責備他們貪求財利(31節)。再者,他們把先知的話純粹當成娛樂(32節)。這裏沒有宣告審判,但有不祥的暗示(33節)。

3 thoughts on “Study 22 以西結書 33 (3.5.29)

  1. 1. 以西結用什麼字詞表明人必須悔改?惡人悔改時,當期望他有哪種行為?比較徒廿六20;啟二5

    答:1~24章宣告對以色列的審判,25~32章則是宣告對列國的審判。33~48章出現巨大的轉變,先知在被擄之地得知耶路撒冷陷落後(以西結在主前597年,當約雅斤被擄去巴比倫時,一同被擄去;耶路撒冷在586年陷落,也就是33:21提到的,被擄之後十二年),宣告充滿盼望的話語。以西結作為守望者,他的職責和百姓的生死綁在一起。上帝警戒他說,他若不傳講上帝的警戒,上帝就要向守望者討上帝子民喪命的罪。但若惡人不受警戒,惡人的罪就歸到惡人身上。以西結要對惡人說:「惡人啊,你必要死!」(33:8)人必須悔改,才能繼續存活。但耶和華又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33:11)耶和華不樂見任何人死亡,因此惡人悔改是上帝喜悅的事。惡人悔改時,上帝期望他能轉離所行的惡道,行正直與合理(《新譯本》公平和正直)的事(33:14)。

    Act 26:20  先在大馬色,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Rev 2:5  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

    2. 試比較1024節所引證的那兩句流行的話語。注意這些話流行在「哪裏」,怎麼一句話表示絕望,而另一句話則滿有確信。上帝對每一種情形有什麼答覆?

    答:第10節流行在被擄之地。耶路撒冷毀滅在即,被擄的百姓彼此對說,是我們的罪使我們滅亡。他們終於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並且感到絕望。但耶和華對此等絕望的回應是:上帝不喜悅惡人死亡。只要他們轉離罪惡,還是有盼望。24節則流行在耶路撒冷,那裏的百姓傲慢地自稱有權擁有那塊土地。他們自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因此擁有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而上帝對這種傲慢的回應是,只有亞伯拉罕真正的後裔,也就是效法亞伯拉罕的忠心的百姓,才有權聲索聖約的祝福。那些背約的人只配得聖約的審判與咒詛。

    3. 何以先知突然變得勇於發言,而百姓也變得更加好奇去聽他說的話呢?請閱30~33節。然而在他們的新興趣中,缺少了什麼呢?

    答:23-29節是指留在猶大的人。30-33節則是指與以西結一同被擄的人。耶路撒冷陷落的消息使先知變得勇於發言(33:22),也讓以西結頓時成為街談巷議的話題,人人都在談論他真是先知。但他們對他的興趣非常膚淺,他們聽他說話,卻不照著行,他們只把他當成有趣的談資,不願因他的話而翻轉生命。他們只把他當成流行歌曲巨星,喜歡唱他的歌,卻未留意歌詞真正的意義。他們用口表示愛慕神的話,心卻追隨不義之財,這是既不敬畏上帝的話語,也不敬畏祂所差遣的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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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從這卷書頭一部分就知道,先知一部分的使命是要作守望的人(比較3:16-21),但現在已來到付諸實踐的時候,因為在逐漸破壞的新時代中,只有個別地悔改並歸向上帝的人才能得生。
    以西結成為守望的先知:3:16-21過了七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我何時指著惡人說: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原文是血)。倘若你警戒惡人,他仍不轉離罪惡,也不離開惡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再者,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我將絆腳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沒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原文是血)。倘若你警戒義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你也救自己脫離了罪。」

    1.                以西結用什麼詞句表明人必須悔改?

    答:(a) 他聽見角聲,不受警戒,他的罪必歸到自己的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悔改者救了自己一命。(b)v11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若不悔改就是死。(c)v12義人的義,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於惡人的惡,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傾倒;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轉離罪惡悔改立即地得到生命。→後面幾節也是敘述類似的「義人轉離他的義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惡人轉離他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d)以上幾點的結論:v20「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

    惡人悔改時,當期望他有哪種行為?比較徒2620;啟25

    答:惡人轉離他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真正的悔改是應該要能行出與悔改的心相稱的好行為。

    徒26:20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啟2:5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

    →兩處新約的經文都有相同的意思

    2.               試比較1024節所引證的那兩句流行的話語。注意這些話流行在「何處」,怎麼一句話表示絕望,而另一句話則滿有確信。

    答:10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你們常說:我們的過犯罪惡在我們身上,我們必因此消滅,怎能存活呢?』→流行在以色列民當中,表示出絕望,因為只知道犯罪的人會被消滅。

    24人子啊,住在以色列荒廢之地的人說:『亞伯拉罕獨自一人能得這地為業,我們人數眾多,這地更是給我們為業的。』→流行在住在以色列荒廢知的的人當中,他們有錯誤的自信,認定亞伯拉罕的後裔(指他們自己),就有絕對繼承這地的權利。

    上帝對每一種情形有什麼答覆?

    答:10→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只要悔改回轉歸向神就能免於毀滅,也不需要再用絕望的心看待自己過往的罪。

    24→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吃帶血的物,仰望偶像,並且殺人流血,你們還能得這地為業嗎?你們倚仗自己的刀劍行可憎的事,人人玷污鄰舍的妻,你們還能得這地為業嗎?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在荒場中的,必倒在刀下;在田野間的,必交給野獸吞吃;在保障和洞裡的,必遭瘟疫而死。我必使這地荒涼,令人驚駭;她因勢力而有的驕傲也必止息。以色列的山都必荒涼,無人經過。我因他們所行一切可憎的事使地荒涼,令人驚駭。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耶和華碧照他們所行的惡報應他們。

    3.               何以先知突然變得勇於發言,而百姓也變得更加好奇去聽他說的話呢?請閱30-33節。

    答:先知:不知道是否因為22節提到的「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降在我身上,開我的口。」→聖靈的工作在先知身上,並且因著耶路撒冷被攻破,激動他要將耶和華神的話語傳給他的百姓同胞。
    百姓:因為他們的口多顯愛情,心卻追隨財利。→他們想從神的話語當中聽到自己可以得到那些好處和福氣,甚至包括財利。

    然而在他們的新興趣中,缺少了什麼呢?

    答:卻少了聽神的話(&順服&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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